第五章 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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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73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212.2
页数: 6
页码: 663-66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到2011年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工作情况。
关键词: 水利工程 管理 慈溪市

内容

第一节 工程设施管理
  水库、湖泊管理
  水库根据库容大小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里杜湖(包括外杜湖、白洋湖)、上林湖、梅湖、四灶浦4座中型水库分别建管理处,邵岙小(一)型水库建管理所,凤湖、窖湖、灵湖、长溪4座小(一)型水库合并建慈东水库管理处,统一由市水利局管理。四灶浦海涂水库(包括一期二期)及浒山海涂水库于2005年6月由慈溪市级管理统一划归杭州湾新区管理。
  建塘江海涂水库和陈家路江海涂水库在1988年时分别由周巷区、长河区管理,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由市水利局挂钩管理,性质、人员不变;其余小(一)型以下水库分别由受益乡(镇)、村管理,配备相关管理人员。
  杜湖、上林湖、梅湖、邵岙、长溪等山区水库在水库大坝埋设观测设备,定期观测分析,了解水库运行情况;同时每年编报水库控制运行计划,报宁波市水利局审批执行。对水库开展经常性安全鉴定、维修加固、环境整治、白蚁防治等相关工作,促进水库环境优化和安全运行。
  海塘、海闸管理
  慈溪海塘位于钱塘江口杭州湾南岸,随着海涂逐步淤涨外移,不断围筑海塘,至2011年筑至十塘,中部地区筑至十一塘,一线海塘总长73.82千米,建有排涝出海闸11座。1992年前由市海塘工务所负责全市一线海塘及出海排涝闸的检查、维修、加固等养护管理工作,各出海排涝闸分别建立养护管理组,对出海排涝闸和划定的海塘地段实施管理。1992年设河区水利管理处后,海塘、海闸管理按属地纳入各河区水利管理处工作职责,市海塘工务所指导面上工作。抗台排涝启闭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
  河道、水体管理
  1989年9月,市政府制订《慈溪市河道管理办法》,并分别于1998年、2006年修改完善。规定市境内河道根据其功能与作用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河道类别,其中骨干一类河道两侧划定规划控制范围10~50米,一般一类河道两侧各设5米的保护范围,二类河道两侧各设2米的保护范围;在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从事工程建设和其他经营活动。2000年后,为确保河道排涝畅通,保护水环境,逐步推广、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分级负责责任制,即骨干河道保洁以市水利局为责任主体,属地政府参与,由物业公司实行专业保洁管理;镇级河道保洁由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物业保洁、承包保洁等多种保洁管理;村级河道管理由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主体,保洁管理实行定人员、定河段、定报酬、定责任。2011年初,市政府推行河道河长责任制,淞浦、东部三塘横江、浒山江、水云浦、周家路江(建塘江)、陆中湾(洋山江)6条总长96.3千米的河道分别由6位市领导担任河道河长,河长对相应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和协调落实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措施。至2011年底,全市河道保洁有物业保洁公司近30家,保洁人员1500余人,船只100余条,基本实现全市河道保洁全覆盖。
  第二节 水政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1994年开始,对取水单位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要求直接向江河、湖泊、地下和水工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用办理取水许可制度的除外)都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定额取水,并缴纳相应水费和水资源费。至2011年,全市共有核定年取水量9920万立方米的8家自来水厂和核定年取水量1801.68万立方米的42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登记。
  实施涉河工程审批制度(含公用水域审批)
  1988—2011年,国家和省出台多部涉水法律法规,如1988年1月颁布、2002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97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88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1999年颁布的《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2006年颁布的《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按法律法规要求,对境内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或海塘管理保护范围内,所有建设桥梁、码头、道路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穿河、穿堤管道、电缆等项目均实施行政审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如统一受理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听证制度、决定公开归档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水政监察
  1989年4月,市水利局增设水政股(后改称“水政科”),负责全市的水法贯彻、水政监察和水资源管理。1990年8月,建立市水政监察所,与水政科合署办公。乡(镇)设水政监察员1~2人。1997年10月建立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集河道、海塘、水土保持、水资源、水工程保护执法于一体。至2011年,全市共有水政监察人员80名,其中经考核培训并持有水利部水政监察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的水政监察员38人,持有水利部水政监察证的乡(镇)水政监察员42人。
  1989年后,水政机构不断完善水政监察网络,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03—2011年,全市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48件,结案1378件,其中行政处罚271件、法院强制执行128件,收取罚没款43.44万元。典型案例:1999年下半年到2000年初庵东镇九塘村村民西二海塘(八塘)违章开缺案,查处涉案人员22人;2004年匡堰镇乾炳村村民擅自掘井取地下水进行非法买卖活动案件,对擅自掘井取地下水的9户村民进行集中教育,并对拒不执行的5户村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节 防汛防旱
  境内降水时段分布不均,6月梅雨和8月、9月间台风雨容易引起涝汛;地表拦蓄能力较弱,易涝易旱。1988年后,加大水利工程设施投入,防汛抗旱能力得到加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1955年建)由市主要领导任总指挥,设办公室于水利局,明确职责,储备物资,应对境内汛情旱情。2007年1月制订《慈溪市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汛前准备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其中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台汛期。汛前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召开由成员单位、乡镇和重点工程负责人参加的汛前动员会,部署防汛工作。同时,由市水利局“三防”(防汛、防旱、防台风)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市海塘、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列出险情隐患,采取针对措施,限期维修加固,确保度汛安全。市供销部门每年储备4.50万只麻袋及2万只编织袋,由市统一调度使用。
  水位控制调度
  汛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都要编制当年水库控制运行计划,报宁波市水利局审批,核定后执行。
  防汛信息化建设
  水雨情遥测系统 1988年初,县水文站设23个报汛站检测境内水、雨、潮、风等情况。1999年,市水文站建水雨情遥测系统;2005年改造升级成省水文局的雨润3000遥测系统,传输方式从超短波改为GPRS传输,累计投资530万元。至2011年,水雨情遥测系统有水位站点32个、雨量站点24个、潮位站点4个,可动态监测全市重要防汛部位的水情、雨情、潮位、风速风向。(市水文站详见第四十二编《科学技术》第一章第一节)
  气象卫星云图接收系统 1997年建设安装从日本引进的“GMS5”卫星云图接收系统,由于卫星使用年限到期,2002年停止使用。2005年12月建设“风云2号”气象卫星接收系统,投资4.50万元,2006年汛期投入使用;该系统每隔半小时接收1张卫星云图,能快速反映出降雨云层和热带气旋的变化情况。
  防汛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2006—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68万元。该系统在11座出海闸、4座市属水库(杜湖、上林湖、梅湖、邵岙水库)、1处海塘险工段及横河人民闸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动态监控防汛实时情况。出海闸监控点重点关注潮位、内河水位、设备启闭、人员转移情况;水库监控点重点关注库区范围和大坝溢洪道;险工段监控重点关注滩涂变化情况;横河人民闸监控向下游排水情况。
  防汛信息上报系统 2006年建成,2007年汛前投入使用。该系统实现防汛信息统一上报、自动统计。抗台紧急时刻,各地各有关防汛部门通过该系统上报人员转移和灾害损失情况,提高防汛信息报送的效率和准确率。2011年10月汛期结束后停止使用,重新开发市防汛管理工作平台。
  防汛远程会商系统 始建于2003年,2004年汛期投入使用。该系统通过与省、宁波市防汛指挥部直连互通,实现可视对讲、远程会商,是召开防汛会议的重要设施。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更新为高清防汛视频会商系统,更新投资4.50万元。
  防旱抗旱
  1988年后,慈溪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新建水库,整治河网,增加地表拦蓄能力;1996年实施里杜湖、外杜湖、白洋湖、上林湖4库联调工程,解决境内水资源区域不平衡矛盾;1999年实施梁辉水库引水工程,开始市外引水,以解决境内水资源总体短缺的矛盾;2003年开始实施人工增雨,次年成立县级人工增雨作业队,缓解即时旱情,抵御干旱能力大为加强。
  1988—2011年,境内于1990年、2003年发生2次较大旱情,其中2003年尤为严重,沿山水库、湖泊面临干涸,全市投入抗旱资金6265.90万元,实施姚江引水应急工程、郑家浦引水应急工程和四灶浦水库供水应急工程。
  第四节 节水
  慈溪属严重缺水地区,注重节水工作。1986年成立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开展计划用水管理、节水宣传、推广节水新器具新技术等工作。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其中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1993年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确定自1993年始,每年3月22日为世界水日。20世纪90年代,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慈溪节水宣传与环保宣传结合,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并提,成为基本国策,节水工作成为节能降耗工作的一部分。《慈溪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综合性工作方案》把节水指标列为节能降耗主要目标之一。《2008年慈溪节能降耗工作实施计划》明确规模以上工业、第三产业等万元增加值水耗降低3%,星级宾馆、商场、市场、机关(事业)单位节水3%为年度目标。2010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鼓励开展高效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节水量超过4万吨以上的项目,按项目的年节水量给予奖励,每节水1000吨奖励400元。通过制定分级水价加强引导、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控制高耗水项目、发展节水农业、推广中水回用等措施节约用水。
  农业喷滴灌技术推广
  与传统农业灌溉相比,滴灌技术节水70%,微喷灌技术节水50%。1997年,市农业局开展节水灌溉系统尝试,主要为大棚蔬菜等设施农业安装喷滴灌设施。2000年,成立市喷滴灌技术研究推广课题小组。2002年始,市政府把安装喷滴灌设施纳入农机化补助政策范围。2003年,慈溪干旱严重,周巷黄花梨、新浦大棚葡萄等实施喷滴灌技术的农业基地未因干旱受损。至2004年,慈溪安装喷滴灌设施533公顷。2009年,慈溪通过补贴节水设施等方式,推广使用节水灌溉技术,当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66公顷,受益农户41户。至2011年,全市有195个农作物区块、2068公顷面积安装喷滴灌设备,以每公顷年节水900立方米计,年节水186万立方米。
  中水回用
  2002年,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回用工程竣工,部分中水作为市政用水与工业用水。2008年,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慈溪大丰蔬菜有限公司的中水回用项目为市第一批优秀节能示范项目之一,一期项目投产后,每天节水约5000吨,年节水约180万吨。2011年,市政用水、城区水景维护一律使用中水,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安装双管道供水系统,居民生活用水可使用中水(中水水价为自来水价的1/3),全市每天中水回用量约1万立方米。
  生活节水装置
  2009年,古塘街道对部分社区公厕安装冲洗定时装置,月节水约4000吨。2011年,慈溪推广家庭节水阀,免费发放马桶节水阀,有近3000户家庭安装马桶节水阀,年节水约6万吨。此外,2008年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居民节水意识增强,同一供水区域内,居民生活年用水量比实行阶梯式水价前下降4.9%。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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