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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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69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城市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0
页码: 553-5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2011年慈溪市城市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城市监察管理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城市建设 城市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市容市貌管理
  道路管理
  1986年9月,县城乡建设局增设公用事业股,开始接管浒山镇管理的市政道路。1988年,城区主要街道9条7.36千米,由浒山镇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市政道路管理。1993年7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城市道路建设、养护、管理职能。1998年3月,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城管办”),接管城区13条市政道路。1999年上半年,寺山路创建迎宾大道,路容改观,道路畅通。2000年,实施329国道(小山墩至东二环)3.80千米路段环境改造工程,改装路灯321杆963盏,投光灯18杆72盏,单柱功率提高到1050瓦;改造交通标志2860.65平方米,标志牌75块,红绿灯5处,隔离栏4100米,改造左转弯车道469.50米,铺装人行道1500米,安装果壳箱152只,地摆式痰盂76个,花坛182个,工程总耗资近1000万元。2002年,329国道城区段和三北大街西延段实施霓虹灯一条街工程,新建和改造建筑单体霓虹灯安装率80%以上。2003年7月,开始城市夜间管理,329国道城区段、三北大街和乌山路—环城东路—青少年宫路两横一纵列入夜间管理重点路段。2004年,加大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力度,投入2000余万元改造窨井5000座;投入300余万元维修主要车行路面6494米,改造人行道5500米,铺装桥梁沥青4469平方米,疏通各类窨井5907只、管道76099米,改造和铺设排水管440米,解决路面严重积水10余处;投入70余万元在市政道路两侧闲置地段砌筑标准围墙2000余米。2005年4月,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职能划归市建设局。2005年,329国道城区段和三北西大街西延段创建省级街容示范路,开展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为主的门前“五包”责任制试点工作;12月,329国道城区段(慈甬路)、三北大街西延段和新城大道北段被评为“省级街容示范路”,寺山路保持“省级街容示范路”称号。2006年12月,成立步行街管理中队,管理水门路、南门大街、景观大道、茶亭路、天九街等周边主要道路。2008年9月,城区城管体制调整,道路市容秩序由各街道城管中队管理。2010年9月始,三北大街、329国道城区段和新城大道3条道路试点创建街容秩序责任区示范路,在8个公交站台上公布管理路段城管执法人员、交警执法人员、市政绿化养护人员、道路保洁人员名单,及《慈溪市街容秩序责任区示范路创建标准》,每月组织检查,并以简报形式通报结果。2011年4月,市政养护职能由建设局移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市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所,全年共修理井盖520只,清理雨水井7400余只,修复花岗岩人行道约4200平方米,广场砖1250平方米,摊铺沥青近190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维修4684平方米;改造上林坊广场木地板面积1420平方米;颁布《慈溪市城管局关于规范市政设施维修管理的暂行规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保证金交纳操作细则》等。(市政道路养护见本编第三章第二节)
  广告设置管理
  1989年,对民墙、路牌广告及浒山镇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1997年,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活动,对城镇主要街道及329国道沿线广告进行清理整顿。1998年城管办成立后,由规划、工商、城管等多家部门联合管理;是年,清除广告100余处。1999年出台户外广告管理规定。2001年、2002年,在临路围墙上制作公益广告5.10万平方米,查处广告牌等各类违章占道1216起,清理占道广告牌200余块,取消灯箱和过街横幅形式广告。2003年,清理和整治城区广告牌、招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对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要求的限期整改,采用定样式、定规格、定颜色措施,力求广告、招牌设置尽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004年,加强对新设或改设户外广告、店名招牌审批工作,凡有碍市容市貌的不予审批;7月,在城区选址设置44块拆卸式活动网架广告,公开招标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2005年,城区26个点、54块拆卸式活动网架广告发布权公开招标拍卖,收入近200万元。2006年,对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清理未经批准随意设置、不符合规范、画面破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广告以及无主广告;实行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分开运作管理模式,公益广告增加,医疗广告明显减少,闲置广告基本消灭;对城区35块商业广告和437块路牌重新定位调整。2007年,取消城区拆卸式活动网架商业性广告,只允许发布公益性广告;同时,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拆除各类广告613块。2008年,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拆除各类广告505块。2010年,拆除各类大型广告牌271块,清理广告横幅375条。2011年,开展百日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清理中心城区新城大道、三北大街、329国道城区段、中央商务区块步行街等区域违法户外广告,拆除灯箱广告及户外广告牌565块,对新城大道、三北大街等9条城区主要道路街道立面及店面招牌设置标准,规范店面招牌管理。
  建筑渣土管理
  1998年及此前,建筑工地由建设局管理。2002年,要求建筑工地建设项目和拆迁区块均须设置标准围墙、封闭施工,对临路围墙制作公益广告以美化环境;要求车辆出入道路达到硬化标准,出入车辆轮胎不准带泥上路,污染道路。2004年,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同时把好产出点、消纳点、运输线路管理关,严防乱倾倒;对城郊接合部组织不定期巡查;签订文明施工责任状,检查建筑工地和装修工程,查处工程车辆“滴、漏、撒、扬”行为。2005年,开展国家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传工作,在《慈溪日报》等媒体刊登,并印制3000余份分发建设、施工单位及人员。2006年,贯彻落实《慈溪市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管理办法》,重点抓处置证、清运证审批核发,产出、消纳场地及车辆线路管理,审批清运证36份,核准消纳场地30个,签订工程渣土清运环境卫生责任书36份,全年清运渣土1万余立方米,查处乱倾倒垃圾12起和工程车辆“滴、漏、撒、扬”210起。2007年,要求建筑施工场地进出道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防止车辆轮胎带泥运行污染路面,全年查处运输车辆带泥运行和“滴、漏、撒、扬”等119起,教育1450余辆次。2009年,办理渣土处置审批253家,处置面积2.90万平方米。2010年,开展建筑工地未经许可夜间施工专项整治,查处6起,教育渣土运输车辆1000余辆次。2011年,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对城区57家建筑工地建立台账,硬化工地进出道路1500米,新建清洁槽20只,落实保洁人员70人;全年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证4193张,出动执法车辆78辆次,查扣违规运输车辆37辆,立案处罚建筑工地违法行为85件,罚款123.50万元。
  洗车场点管理
  1996年前,洗车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少有专业洗车场。1996年,整顿城区车辆清洗行业,取缔无证清洗站点14家。1999年,出台临时洗车场点管理规定,按保护道路、消除污染、节约用水要求,整治临时洗车场点。2002年,按照取缔一部分、改造一部分、新建一部分要求,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洗车场点,对35家洗车场点,取缔28家,保留7家,另外新增加8家,要求15家洗车场做到标志、护栏、设施、排放四统一。2006年,实施洗车场连锁经营试点工程,在城区二环线外、三环线内实地选址1家大型综合洗车场;是年9月,慈溪一得工贸连锁洗车场建成启用。2011年,开展城区洗车场专项整治,制定城区洗车场的建设管理办法,对20家达到要求的洗车场发放车辆清洗营运证,整治或取缔6家洗车场,罚款17000元。
  第二节 环境卫生管理
  道路保洁
  1988年,环卫部门负责城区8米以上市政道路主车道保洁工作,8米以上市政道路人行道及8米以下道路由浒山镇村(社区)负责保洁;道路保洁实行1天2扫、3人1车方式,清扫保洁车辆均为木板三轮车。1997年,道路保洁面积67万平方米。1998年,城区环卫职能划归市城管办,环卫部门接管由社区保洁的城区主要街道人行道,道路保洁面积增加至114万平方米;是年3月,试点对环城东路等8条道路由1天2扫转为全日制巡回保洁;4月,购置2台3吨机扫车清扫主要道路机动车道;11月,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责任的四定责任制,保洁质量达到“四无五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路面净、树穴净、边角侧石净、窨井沟眼净、隔离栏绿化带净)。1999年,巡回保洁道路面积增加到123万平方米,实行“清扫站对各自区域督查,环卫所对清扫站和保洁员督查,城管办对环卫所和清扫站督查”的三级督查制度。2001年8月,对环城南路、慈甬路等8条27万平方米道路实行18小时动态保洁,提高夜间道路保洁质量。2002年,对18条市政道路314087平方米实行市场化运作、称量法考核。2006年,购置500辆玻璃钢三轮车更新道路清扫保洁用车,解决道路二次污染问题。2008年,对城区28条道路80万平方米面积实施18小时巡回保洁,其他道路12小时巡回保洁,增加夜间机扫,延长保洁时间,城区道路保洁面积310万平方米;是年9月,环卫体制调整,道路保洁由各街道环卫所承担。至2011年,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宗汉街道共负责510.70万平方米道路保洁,其中中心城区道路保洁面积383.30万平方米。
  公厕管理
  1988年,城区公共厕所设备简陋,保洁采用粪桶挑井水冲洗,每天2次,只有东门桥、西门桥等水冲公厕实行专人收费管理。2003年,城区新建一类公厕11座,9月始对收费的24座一类、二类公厕实行1人1座管理,16小时免费开放,其余公厕实行巡回保洁制度。2008年,84座公厕中15座实行24小时开放,19座19小时开放,25座17小时开放;同时更换80块公厕导向牌,提高公厕利用率。2011年,111座公厕中24小时开放24座,19小时开放20座,17小时开放39座。
  河道管理
  1997年前,城区河道由浒山镇负责保洁,主要是不定期清除河岸垃圾和河道障碍物。1997年,环卫部门接管周家路江河道保洁工作,保洁面积9.13万平方米,由4名保洁员打捞河草、保洁河面。1998年下半年,周家路江河道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全日制保洁。2000年7月,环卫处接收六灶江、虞波江等11条河道13.87万平方米保洁任务,采取定人、定经费、定长度、定标准、定责任方法常年保洁。至2004年,保洁河道47条58万平方米。2005年,接收宗汉街道潮家路江等6条和经济开发区中江等6条共30余万平方米河道保洁任务。2006年3月,市城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将大塘河、浒山江、周家路江9万平方米河道移交环卫处管理。2008年9月,街道环卫所负责辖区河道保洁,组织集中整治,清理茅家漕、施山横江等河道底泥上浮,清理周家路江、中江、东城河等河面漂浮绿萍200余吨,拉网式清理河道两岸垃圾310吨;其他河道由各管辖区域内社区、村负责落实保洁。至2011年,城区各环卫处负责保洁河道114条270.09万平方米,实行全日制巡回保洁,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堆积物、河中无障碍物。
  生活垃圾管理
  1988年前,生活垃圾部分卖给山民作肥料外,其余均填河塞沟。1988年,沿街生活垃圾收集主要采用设置垃圾铁桶,采用露天临时生活垃圾堆放场用于生活垃圾中转。1989年,建慈溪首个垃圾填埋场,位于石堰乡楼房山,为一般填埋处理。1990年开始用集装箱垃圾中转。1993年,城东、金山等12个新区的居民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1995年,城区生活垃圾运往西三垃圾填埋场,按照卫生填埋要求填埋、压实、消杀、覆土。至1998年,城区有6座集装箱垃圾中转站,负责日平均80吨左右生活垃圾中转任务。1998年,开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撤销沿街垃圾铁桶、垃圾仓等投放点,沿街商店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投放、定时收集袋装化管理;居民小区和镇(村)落实专门收集人员,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上门收集,生活垃圾袋装化率100%;是年4月,试点推行中转垃圾清运承包制度,明确垃圾中转车驾驶员责任,效率提高。1999年1月,垃圾站生活垃圾清运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2006年,西三垃圾填埋场开始实行堆高填埋。2002年开始,生活垃圾中转逐步推行压缩式,至2011年,城区有1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每日中转生活垃圾550吨,垃圾中转站均有专人管理,实行规范化操作,做到内外环境整洁,管理制度上墙,定期清洁消杀,基本达到环境清洁无蝇蛆,设施完好率100%,调度好生活垃圾中转车辆,实现每日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建筑渣土处置
  2002年前,城区建筑垃圾由各业主、市民自行处理。2002年8月,印发《慈溪市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成立城区渣土处置管理站,对城区渣土产生、装运、消纳、倾倒实行全程监管。2007年,从城区渣土处置站运至西三垃圾场,中转、处置渣土23000余立方米。2008年中转、处置渣土26500余立方米。2009年,随着庭院整治、环境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等工作开展,城区渣土中转、处置量大幅度增加,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别中转、处置渣土8万立方米、12万立方米、16.50万立方米。
  第三节 交通秩序管理
  车辆行驶管理
  1988—1994年,城区逐步采取设置单行线、货车绕行、客车限时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1998年,市城管办接管城区交通秩序,市公安局派10名公安交警驻城管办,协助负责中心城区115条8米以上市政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其他329国道等8条道路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理;是年3月,对解放街、乌山路、环城西路等6条道路实行单向行驶管理。1999年,全面实施机动车辆禁鸣喇叭、拖拉机禁止入城的“双禁”工作;“双禁”第一周出动全体人员,查处闯禁拖拉机14辆,现场纠处机动车辆违反禁鸣2000余车次,后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双禁”监督岗。2001年始,确定每月第一周为“双禁”活动周,对6条单行线严格管理,查处闯禁和逆向行驶车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2002年,针对车辆乱停放秩序混乱状况,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原则,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对车辆乱停放集中地段和时段开展上下班错时整治,实行早6时至晚10时重点管理,轮流加班;对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管理,设置高峰岗8处疏导交通。2005年,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对易发交通拥堵的金山、西门、城东3个菜市场周边,三北大街与孙塘路、青少年宫路、后二房路和金一路与乌山路、孙塘路等路口及地段,设置交通管理高峰岗和指挥疏导岗;同时开展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和整治,在上下学高峰时段,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2006年,市城管局被宁波市城管局评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单项先进”。2008年,城区城管体制调整,除8条主要道路外的交通秩序由各街道中队管理。2009年10月,交通管理职能划归至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停放管理
  2001年4月,开始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定寺山路为自行车、摩托车分离停放试点路段。2002年,在各大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商店门口设临时停车位,在新江路、孙塘路、南二环路、北二环线、新城大道、青少年宫路等道路单侧施划950只泊位,启用古塘绿苑和孙塘绿地2处地下停车场,提供免费车位118个,解决停车难问题。2003年,在中心城区主要市政道路两侧人行道重新施划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667个,面积6600余平方米,施划公共停车泊位390只。实行违停车辆抄告单制度,全年查处违停车辆6252辆。2004年,城区机动车保留量3.50万辆,其中轿车3万辆,7000个停车位难以满足车辆停放;按照能划则划原则,新施划汽车泊位360只,摩托车、自行车泊位244只,人力货运三轮车泊位100余只,施划各类临时停车泊位3000余只,缓解停车需求。2005年,建立和健全城区各大型商场、银行、宾馆、饭店等主要公共场所责任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自我管理责任制;同时由城管纠察队员协助路面中队对违法停车者劝说教育,全年查处违法停车15911起。2006年,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错时、集中专项整治88次,查处违停车辆18733辆。2007年,利用暂不开工建设的闲置地块4300余平方米作临时停车场,增加临时停车位250个;加大违停车辆查处力度,采用拍摄取证手段实施处罚,全年拍摄查处违停车辆9127起。2008年,水门广场、虎屿山2个地下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增加327个地下停车位;是年,拍摄查处违停车辆26589起,教育8000余辆次,查处违法乱行驶588起。2009年10月,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城区交通管理职责划归交警部门,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处罚人行道机动车违章停车行为25296起,对城区4个地下停车场实行专人24小时3班制管理,全天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四节 城市监察管理
  1992年8月,成立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公共事业、房地产、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行政监察,隶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94年,成立横河、周巷、宗汉、逍林城建管理监察中队;次年,成立桥头、匡堰、师桥、观城、范市、龙山、新浦、附海、庵东、三北、坎墩城建管理监察中队;1996年,成立鸣鹤、掌起、长河、崇寿、天元、胜山城建管理监察中队。至1996年6月,所有建制镇建立城建监察中队。1997年9月,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城建监察大队”。2002年11月,市城建监察大队划归市城市管理办公室。2008年9月,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开始实施“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管理体制。2009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成立市城管执法局,明确城市管理执法主体地位。2011年11月,设立城市管理局,与城管执法局合署办公,内设5个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10个派驻执法中队,在编人员103人。
  监管机制
  社会监督 2000年,开设城管3011110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2002年,设立人民来访接待室,成立答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访、议案提案处理和答复工作;信访与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2005年,受理来信来访等201件次,其中上级交办5件、市长热线131件、市长信箱39件、接受群众来访9件、来信17件;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6件,办结率100%。2006年,受理信访件196件,其中重要信访件4件、一般信访件192件,报结率100%。2008年,受理信访件71件,其中重要信访件3件、一般信访件68件。2010年、2011年分别办理信访件110件、124件,全部按时办结。
  行政许可 2002年8月,进驻市行政联合审批中心,设城管窗口,开展辖区内城市管理审批工作。
  互动管理 2001年,组建城管城市文明服务社,补充城市管理力量,加强“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包门前秩序)责任制和城市“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管理工作。2007年7月,试行驻路联店工作机制,实施一条路段包干到人、明确责任、分段巡查、集中执法管理模式;同年,开展聘请100个城管义务监督员、联系1000家经营户、带动10000家市民活动,形成专业力量和市民联动的城市管理格局。2009年5月,开展城管问计于民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2010年,在古塘街道城管中队试点城管进社区(村)活动,以5项联系制度监管社区市容环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年4月30日,宁波城管义工协会慈溪办事处成立,设立街道服务点3个、社区联络站26个,发展近2000名城管义工;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中央商务区步行街整治、临时杨梅市场管理、给环卫工人送清凉、交通流量调查、千名城管义工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参与1856人次。2011年,新招录城管义工1300名,建立72家社区服务站,拥有单位会员90家,个人会员3295名,组织开展我为城市洗把脸、与春天同行、做文明市民、服务杨梅市场、为国庆献礼、展义工风采、清爽城市100分、净化优化美化城市环境大家一起来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有6000人次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近12000小时。
  综合执法
  1995年,依法查处各类违章954起,现场纠正300余起。1996年,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会同工商、巡警、公管等部门联合执法10次,每月开展城区主要道路清障活动1~2次,现场处理越门营业、违章占道搭建和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违章案件1812起。1997年,依法查处乱占道、乱设摊、乱搭建等案件4000余件。2002年后,开展“环境整治年”“四大会战”“十项整治”等活动;按照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堵疏结合、综合整治方针,开展城市监察管理;各类违法(章)处罚款数额减少,2008年罚款数为1998年的71%,为2003年的6%;流动摊贩、越门营业处罚大幅度下降,2008年取缔流动摊贩比2006年减少93%以上。2001—2011年,拆除违法(章)建筑106740.48平方米,自行拆除率逐年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改善。
  专项整治
  中心城区流动摊贩、夜宵摊、马路市场、水果摊、蔬菜摊、擦鞋摊等多为违法违章经营,造成交通堵塞,污染环境卫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反映强烈,投诉电话频繁,成为城市管理热点和难点,多次开展专项整治。
  流动摊贩整治 1998年7月,西门菜场搬迁后,新江路两侧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日趋增多,影响环境卫生,阻碍交通,后经集中整治,至1999年4月基本解决。2000年,对南大路、水门路、实验路等马路市场先后开展20余次整治,取缔和规范马路市场。2001年取缔乱摆卖650余摊。2002年,对城东、金山、西门3个菜市场周边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场外交易流动摊贩728起,查扣三轮车697辆。2003年,查处二灶潭路、乌山路等马路市场无证流动摊贩1910起,查扣三轮车604辆。2004年,查处乱摆卖939起,查扣三轮车898辆,查处越门营业41250起。2005年,开展夜宵摊专项整治,对城区二环路以内无证占道夜宵摊,经15次突击整治,取缔39摊,教育55摊;是年,查处流动摊贩438起。2006年3月,市城管局会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旅社、小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专项整治,选派52名执法人员,组成12个小组,对城区所有“五小行业”单位开展排查,分发3000余份宣传资料,受检单位近3000家,规范670家,取缔160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50份。1998—2011年,查处违章占道经营47503起。
  城区摊贩整治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城市管理融入服务理念,在加强管理同时,开展服务引导工作。2001年,帮助城区无证擦鞋摊成立省内首家擦鞋公司,集中地段,既便于管理,又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2004年,帮助解决29个占道经营百姓早餐点入室经营;建立车站路、大世界2处夜宵城,引导夜宵摊主进入夜宵城合法经营。2005年,针对中心城区流动水果摊经营者多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外来人员及自产自销果农实际情况,设46个水果摊点,发放经营许可证,制作统一式样水果销售车,有序经营。2007年,在每个菜市场安排落实20~25个摊位,专供流动摊贩入室经营,设置10个便民农副产品摊点,便于农民进城自产自销。2009年,白沙路城管中队在二灶潭路设立便民服务水果摊,共有摊位15家,总面积135平方米。2011年4月,浒山城管中队在解放西街和金一路西段设置22个便民摊点,解放西街摊点主要为补鞋、补锅等修补类,金一路西段为便民水果摊位。
  “牛皮癣”整治 城市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被称为城市“牛皮癣”,毁坏市容市貌。1998年、1999年,组织清理城区违章张贴、涂写,查处乱张贴、乱涂写75人次。2000年,对11条市政道路实行定人员路段、定工作质量、定考核标准治理城市“牛皮癣”。2001年,实行乱张贴、乱涂写清理制度,由城管纠察队负责城区主要道路。2002年,聘用32名人员负责城区72条主要道路清理工作,把范围、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工作业绩与报酬挂钩考核制;同时,电信部门对乱张贴、乱涂写单位和个人电话实施停机处理。2003年,引进语音追呼设备,应用高科技手段对乱张贴乱涂写者电话进行语音呼叫,迫其接受处理或长期关闭电话,抑制乱张贴乱涂写行为。2004年,充实和调整清理队伍,投入12万元改造语音追呼系统,投入4万元购置高科技冲洗设备,清理人行道花岗石上的乱涂写。2005年,城市文明服务社、城管纠察队整合为城管纠察队,加强治理乱张贴、乱涂写。2006年,通过管理人员拍照取证,追呼系统追呼119人次,清除乱张贴6万余平方米。2007年,清理乱张贴6万余张、乱涂写7500余处,粉刷清理墙体广告15000余平方米;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乱张贴、乱涂写基本得到清除。2010年3月,数字城管覆盖34平方千米,有25名信息员开展城区信息采集工作,组织“牛皮癣”专项采集行动,发现“牛皮癣”2831处,及时反馈至街道环卫所进行清理。2011年,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城乡街道环卫所清理“牛皮癣”3万余处。
  拆违监管 2000年,开始拆除违章、不良建筑工作,对城区东至孙塘路、南至南二环线、西至新江路、北至北二环路区域内主要道路两侧,拆除超过期限临时建筑、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压占道路红线的建筑物。2001年,开展拆除不良建筑大会战,组织力拆违,对城区22平方千米建城区范围内8米以上市政道路两侧和成片住宅小区中,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物展开调查摸底和查处;至10月拆除违章建筑5141.54平方米,上报未拆违户81家,应拆违面积11190平方米,移交法院责令限期拆除;经巡逻检查和市民来电来信举报,新发现280余家违章建筑,应拆面积6348.57平方米,其中强制执行27家2100平方米,责令限期自行拆除260家4248平方米。2002年,对违章建筑相对集中的10条主要道路组织5次行政强制拆违,拆除10.70万平方米;同时改造15家重点企业1.30万平方米违章建筑。2003年,按照“捕捉信息、堵住源头、制止在建、拆除违章”工作方针,加大拆违力度,扩大拆违范围,拆违道路扩大至31条,查处违建户627家,面积50979平方米,拆除违章建筑493家3948平方米。2004年,以司法强制拆除为主,辅以行政强制办法,对67条市政道路两侧的144家8291.67平方米违章建筑依法拆除,拆除率100%。2005年始,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违建户自拆率。2005—2008年,拆除各类违章建筑343家29594.76平方米,其中自拆户220家13864.58平方米。2010年,对805起违章建筑立案,涉及745户,罚款68万元,总面积22363.90平方米,对13户行政强制拆除。2011年,违法建设立案160起,结案145起,拆除违章建筑18947.90平方米。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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