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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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6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婚姻
分类号: C913.1
页数: 2
页码: 398-3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8-2011年慈溪市婚姻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婚龄、婚姻状况、外来婚姻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家庭 婚姻

内容

婚龄
  随社会发展,早婚现象已属少数。198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为法定婚龄。1990年,慈溪已婚21周岁男性占21周岁全部男性人口的3.9%;已婚19周岁女性占19周岁全部女性人口(以下简为占比)的4.7%。2000年,21周岁已婚男性占比为7.4%,19周岁已婚女性占比为5.1%,满法定婚龄即登记结婚的青年占比少于15%。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年龄。1990年,24周岁已婚男性占比为52.6%,22周岁已婚女性占比为47.8%。2000年,24周岁已婚男性占比为44.6%,22周岁已婚女性占比为40.0%,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人员呈下降趋势。市场经济发展,事业竞争加剧,受教育年限增长,先立业、后成家渐成共识,自觉晚婚,结婚大龄化趋势日益明显。1990年,已婚男女占比超过80%的年龄分别为男26周岁、女24周岁。2000年,已婚男女占比超过80%的年龄分别为男27周岁、女25周岁。1990年,已婚男女占比超过90%的年龄分别为男28周岁、女25周岁。2000年,已婚男女占比超过90%的年龄分别为男33周岁、女27周岁。2010年人口普查无专项统计。
  婚姻状况
  随社会进步,自由婚恋深入人心。妇女从一而终不再是清规戒律,离婚自由也被民众认同,家庭婚姻的稳固性相对减弱。同时,部分人员受性开放思想影响,傍大款、包二奶、第三者插足等现象呈增多趋势,20世纪90年代中年夫妻离婚率上升较快。进入21世纪后,出现“网婚”“闪婚”“试婚”等现象,结婚后不久即离婚人员增多,离婚率上升。1988年,离婚登记156对,结婚登记1.17万对,当年度离婚相对于结婚的比率为1.3%。1990年、1998年、2005年,同一比率分别为2.3%、8.6%、19.5%。2011年,离婚登记2014对,结婚登记6371对,相对比率为31.6%。
  外来婚姻
  传统婚姻讲究明媒正娶,多为境内或附近地区联姻,民间习惯称外地人与慈溪本地人结婚为“外来婚”。20世纪80年代前,一般以外来女子嫁给慈溪贫困农民或大龄青年为多,有的未经结婚登记,只办简单酒席,不事张扬,“外来婚”在民间受到一定歧视。随改革开放,慈溪经济快速发展,吸引大量外地人来慈溪务工就业,同时引进人才增多,外来婚姻数量越来越多,1988年结婚登记490对,1998年结婚登记1333对,2008年外来婚姻超过2000对。同时,外来婚姻中一方为慈溪本地女性的登记结婚比例增长明显,其中一方为慈溪本地女性的外来婚姻,1988年仅占全部外来婚姻的0.4%,1998年上升至5%,2008年为23%,2011年为33.1%。“外来婚”概念淡化,外来婚姻不再受到歧视。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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