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暂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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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61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暂住人口
分类号: C921
页数: 13
页码: 331-34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全市范围内发放暂住证,至年末,境内有暂住人口①(简称“暂口”)1.24万人。1999年,暂住人口超过10万人,此后暂住人口稳步增长。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分别超过20万人、30万人、40万人、50万人、60万人,至2007年达83.17万人。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暂住人口略有减少,为81.73万人。2011年,暂住人口95.77万人。
关键词: 人口 变动 慈溪市

内容

第一节 数量构成
  数量
  1988年,全市范围内发放暂住证,至年末,境内有暂住人口①(简称“暂口”)1.24万人。1999年,暂住人口超过10万人,此后暂住人口稳步增长。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分别超过20万人、30万人、40万人、50万人、60万人,至2007年达83.17万人。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暂住人口略有减少,为81.73万人。2011年,暂住人口95.77万人。
  构成
  性别构成 1988年暂住人口中,男性0.81万人,占总数的65.2%;女性0.43万人,占总数的34.8%。至2011年,暂住人口中,男性52.56万人,占总数的54.9%;女性43.21万人,占总数的45.1%,男女所占比例趋于平衡。
  来源地构成 1988年暂住人口中,来自城市2380人,占总数的19.2%;来自集镇4756人,占总数的38.3%;来自乡村5286人,占总数的42.5%。1990年出现来自港澳台的暂住人口,是年6人。1995年始,根据暂住人口来源地按省内和省外统计,1995年暂住人口中,来自省内1.47万人,来自省外4.45万人。至2011年,暂住人口中来自省内6.68万人,占总数的7.0%;来自省外89.09万人,占总数的93.0%,涉及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其中,以四川、安徽、贵州、江西、河南等地为主。
  第二节 就业 居住
  就业
  暂住人口因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所限,以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境内乡镇企业、个私企业和建筑行业绝大多数都招收外地民工且基本从事体力劳动。1990年始,市公安部门将外来劳动力纳入人口统计范围。1990年共有暂住人口8730人,就业7100人,就业率81.3%;其中从事工业2970人、建筑业1379人、经商1257人,就业劳动力分布于全市各乡镇。1999年,全市暂住人口10.51万人,就业10.29万人,就业率97.8%;其中从事工业5.98万人、建筑业2.35万人、服务业0.96万人。2000年始,改变统计表式,不再反映暂住人口就业情况。2004年始,市劳动保障局调查暂住人口就业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分布情况,依次分别占8.5%、71.0%、20.5%。2011年,全市暂住人口就业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分别占9.5%、60.6%、29.9%。
  居住
  20世纪80年代,暂住人口的居住地点比较分散,或住旅馆,或投亲靠友,不少人居无定所。从事建筑行业人员大多居住工棚。1988年,约有30%暂住人口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住房。由于暂住人口的工作和住处流动性大,90年代初,暂住地涉及全市95%以上村、居民区,但分布不均。1995年后,逐步推广工厂化定型简易房。2000年后,建筑行业不断推出各种定型彩钢板临时用房,从事建筑业民工的居住状况逐年好转,其他暂住人口的居住条件也逐渐改善,以自租、合租闲置旧楼房、平房或城区公寓房架空层为主。2001年,横河镇率先建造拥有450个房间的“外口公寓”,入住暂住人口1000余人,此后逐步推广。2002年7月,宗汉街道建成第一座村级“暂口公寓”——马家路村新欣公寓。至2008年,全市共建有“暂口公寓”1960座,入住暂住人口共计7.99万人。至2011年,全市除杭州湾新区外,有镇级、村级暂住人口集中居住点35个,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可供6万人居住,实际入住0.99万人;有企业集体宿舍432幢,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可供15万人居住,实际入住7.35万人。
  第三节 管理服务
  暂住人口的大量集聚,使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慈溪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1988年前为放任自流状态,后逐步摸索,层层推进,至2000年建成市、镇、村三级网络管理模式,2006年建立首个村和谐促进会,2008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纳入属地管理。2009年后,实行服务管理精细化、系统化、社会化建设,开展暂住人口融入慈溪系列宣传活动。暂住人口的居住环境、子女就学、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不断改善,基本普及村级和谐促进会与需求服务站,暂住人口逐渐融入慈溪。
  管理
  管理网络 1988年初,无专门工作机构。1992年,全市各镇(乡)建立暂住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共有暂住人口专管员50名、协管员918名,落实专门人员,开展排摸、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1994年,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23个镇(乡)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外口办”),形成派出所主管、外口办专管、村(居)委会协管的管理网络。1997年11月,建立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成立由镇综治办主任和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为正副主任的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按暂住人口数量配备512名工作人员,并组建村级外来人口管理站,至年底,基本形成村级录入做证、镇级管理、市级监督的三级管理模式。2006年4月,坎墩街道五塘新村成立和谐促进会,为全市首个村级和谐促进会。2007年,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从部门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主抓的全局工作,成立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7年8月,设立市委、市政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挂市村级和谐促进会建设指导办公室、市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服务中心2块牌子。2008年,有339个村(社区)组建和谐促进会。2009年,开展以老乡带老乡的暂住人口自我教育活动,聘请372名暂住人口组建乡音讲师团,有171家企业组建和谐促进会,形成共建和谐传播员、法制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四员一体”的村级和谐促进会队伍网络。2010年,成立全市暂住人口志愿服务行动指导中心,各镇成立暂住人口志愿服务队。2011年,组建义务维修、治安巡防、环境维护等8个市级暂住人口志愿服务团,暂住人口100人以上的285个村(社区)和外来务工人员3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组建暂住人口志愿服务队。2011年,全市有村(社区)和谐促进会345个,会员3.66万人,其中暂住人口会员1.83万人;有暂住人口志愿者9916人。
  管理制度建设 1986年,县公安局建立到慈溪暂住3日以上的省内县外人口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制度。1988年,实行浒山镇房屋出租者和租赁者在租赁前向浒山派出所登记制度。1993年,建立以暂住人口为重点的治安大清查制度,治安管理模式由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是年7月,浒山镇率先实施私房出租治安许可证制度。健全责任区民警、镇(乡)专管员、村协管员组成的三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及各项制度。1995年,推行外来人口公寓式管理,并实行对暂住人口按重点对象、不放心对象、放心对象的分层次管理和出租私房分层次管理。1996年,实行证、卡(浙江省外来人口就业证、外来人口就业登记卡)合一和年审(鉴证)管理制度。1997年6月,开展全市暂住人口综合管理工作。1998年,周巷、附海等地推行外口住宿地插卡管理、单位电脑化管理以及以村为单位的集中住宿管理,三北镇推行外来人口岗位证管理,横河镇相士地村对外口公寓实行插卡管理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墙制度、财物登记制和留宿许可制。1999年,开始评选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003年开始归并证件,2004年2月,全市暂住人口证件实行一证式(暂住证)管理,至年底,实现全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2005年4月,实施暂住人口居住地与用工单位双向登记核对制度,建立村级暂住人口网络并统一归口至各派出所公安网,实行划分层次、分片包干、以外管外等暂住人口管理模式。2006年,成立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暂住人口的管理由防控向社会化服务管理转变。2007年,试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慈溪是全省唯一试点的县级市。2008年,发布《慈溪市居住证申领暂行规定》,实行居住证制度。2009年,推行出租房和谐庭院式、旅馆式、星级管理式、村企定向式4种安全监管形式。2011年,设立和谐促进会出租房屋房东委员会,与出租房屋房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比例100%,暂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社区)星级管理、旅馆式管理创建面100%。
  暂住人口登记与信息管理1988年,至慈溪暂住3日以上的外来人口申报登记工作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但主动申报登记的不多。时浒山镇暂住人口较为集中,浒山派出所抽出力量,不定期开展镇内租借私房的暂住人口排摸登记工作。1991年3月,全市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1992年建立机构后,结合暂住人口专项清理,对全市暂住人口进行排摸登记,至10月底,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2.04万人,其中3个月以上的1.16万人。1993年,市公安局组织以暂住人口为重点的治安大清查7次,参加人员4800人次,至年底,共登记3日以上暂住人口3.07万人。1999年8月,全市派出所实行暂住人口计算机管理,所有暂住人口信息录入计算机网络并统一与市公安局联网。2000年,暂住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全面升级,达到市、镇、村三级网络三级管理。2003年,市政府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将暂住人口管理软件延伸到村(社区)警务室的实事工程。2004年,全市暂住人口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暂住人口信息系统延伸到村、社区,村、社区负责暂住人口信息录入并打印暂住证,出租私房信息仍由派出所统一负责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07年3月,全市推广暂口信息采集责任制度。2011年,投入75万元,对村(社区、居委会)购置暂住人口计划生育专用电脑每台补助2000元,实现计划生育工作市、镇、村三级信息联网,全面应用全员暂住人口信息平台。2011年,暂住人口信息登记率96.6%,人户一致率96.3%,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97.8%。
  证件发放 1987年2月,浒山派出所根据省政府制发的《浙江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政府制发的《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排摸浒山镇租借私房的暂住人口,发放暂住证。1988年,暂住证发放主要集中于市区,浒山镇1988年发暂住证1490张;1992年发暂住证10033张,发证率86.1%。1993年,浒山镇率先实施私房出租治安许可证、建筑工地治安许可证制度,至年底,全市共登记3日以上暂住人口3.07万人,发暂住证1.97万人,发证率77.5%;核发私房出租治安许可证624张、建筑工地治安许可证33张。1994年,全市发暂住证4.28万张,发证率91.2%。全市有登记的出租私房2839户,发治安许可证1608份;建筑工地243个,发治安许可证227份。1996年1月始,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浙江省外来人口就业证和外来人口就业登记卡,至年末,分别发11071张、805张。2003年,全市各地实行暂住证、劳动就业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三证合一”制度和出租私房治安许可证、出租私房租赁许可证“两证合一”制度,全年发“三证合一”40.42万张,发“两证合一”12.09万张。2004年2月,全市暂住人口证件实行一证式(暂住证)管理,发57.46万张。2007年,试点实施居住证制度;2008年4月,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至年底,全市办理居住证的67.42万人。2010年,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办法在新浦、逍林、匡堰3镇试点后全面推行,原籍安徽省安庆人李凌励成为慈溪暂住人口积分落户第一人。至2011年,全市共登记临时居住证85.84万份、普通居住证2560份、专业人员居住证109份,儿童14.22万人(儿童只登记,不做证)。
  和谐促进会 暂住人口流动性大,又与当地群众文化、习俗和观念有差异,群众性事件及劳资纠纷越来越多。
  2006年4月,坎墩街道五塘新村成立全市首个村和谐促进会;5月,掌起镇陈家村成立和谐促进会,村和谐促进会副秘书长、贵州籍暂住人口墙兴贵开通“小墙热线”,帮助暂住人口解决就业、劳资等问题。2007年5月,逍林镇逍路沿村在暂住人口开设的小店中设置外来建设者利益诉求信息联络站(后改为“外来建设者需求服务站”),为外来建设者提供8方面的免费服务。试点仅1个月,6个服务站共向外来建设者提供借阅图书277册,发放计划生育药具75盒,提供房屋租赁职业供求信息33条、落实租户7户,介绍工作9人,申请入会15人,接待纠纷投诉3起,联系工作29人次,调解纠纷7起。2008年5月,逍林镇组织各村和谐促进会提出“和谐共处、与法共行”口号,推行新市民企业管理人员联席会议和新市民岗前法制培训制度;市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出台《关于组建全市村级和谐促进会联谊员队伍的实施方案》,构建100名村级和谐促进会联谊员队伍网络。2008年,全市暂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社区)全部建立和谐促进会,建成需求服务站215个;和谐促进会共为5000余名暂住人口解决就业、生活等困难,募集资金500多万元,帮扶困难人员3000余人。2008年后,进一步拓展和谐促进会功能,实行社会管理终端化、诉求解决初始化,搭建志愿者活动、村企共建、相互沟通和公共服务、文体活动、政治工作等平台,开展“共治共享、融合促进”活动。2011年,全市村级和谐促进会组织开展体育活动2012场次,参加义务巡逻10.50万人次、环境整治3.20万人次,化解矛盾7069场次。
  2007年4月,新华通讯社《国内动态》专题报道慈溪市和谐促进会情况。5月,宁波媒体采访团到慈溪采访村级和谐促进会。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电视台“文明中国宣传月”活动到慈溪采访村级和谐促进会建设情况,并摄制逍林镇逍路沿村和谐促进会暂住人口需求服务站运作情况。2008年2月,“慈溪和谐促进会有效破解外来人口管理难题”入选2007年度“宁波十大新闻”。2010年,“融合组织——村级和谐促进会”被评为全国社会创新奖。12月,中央电视台拍摄专题片《乡约——小墙热线》。2011年,“村级和谐促进会——新老村民共建共享和谐的慈溪模式”获省首届公共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奖。中央电视台、央视网、新华网等媒体多次对慈溪市村级和谐促进会进行报道。
  服务
  外来学龄儿童就学 20世纪90年代,外来学龄儿童就学一般以借读为主。进入21世纪后,外来学龄儿童大量增加,给政府带来办学压力。1999年2月,来自安徽寿县的外来人员办起横河镇育才小学,开举办民工子女学校先例(未经批准)。之后,又有来自安徽、江西的流动人员打着“跟踪办学”旗号举办无证学校,以民房为校舍,以破旧车辆作为学生接送车,无序招生,无序办学,存在安全隐患。由于外来学龄儿童就学存在实际困难,无证学校快速增加,政府以加强安全管理为主,采取限制和疏导措施,2001年、2002年,全市共关闭非法开办的民工子女学校14所,暂留12所。
  2001年5月,市政府提出按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举办民工子女学校为辅的原则解决外来学龄儿童就学,公办学校开始转变观念,接纳外来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免收或减收借读费。7月,浒山镇创办全市第一所由政府扶植、当地教育办公室承办、以民办公助方式运作的学校——浒山镇民工子女学校。此后逐步在全市推广镇办民营办学模式,开发小学和鸣山小学等14所民工子女学校先后成立,对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办理办学许可证,依法注册登记。民工子女学校学生人数2001年500余人,2004年超过1万人。至2004年11月,全市登记的暂住人口超过50万人,其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2.30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3%。
  2009年,全市10所民办公助、镇办民营民工子女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停止向外来学龄儿童收取学杂费、借读费等,外来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纳入市公共教育体系。至2011年,共投入外来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经费7124.44万元。
  2004年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全国4个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省份进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专项督导,慈溪被列为少数几个接受督导检查的县(市)之一。2005年3月25日,《中国教育报》以“浙江慈溪流动人口子女学校采用镇办民营模式”为题对慈溪办学模式进行报道,《浙江日报》《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等也作报道。2005年8月,中央电视台七台“聚焦三农”栏目组专门采访慈溪办学模式。
  计划生育 因生育观念、管理服务等因素,暂住人口群体的无计划生育和超生现象比较突出,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成为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1996年,市政府把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管理体制。1997年,各村成立外来人口管理站,由妇女主任任副站长,主管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1999年,全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由堵、赶为主逐步转向主动管理服务为主,并向以居住地为主管理方式转变。2001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慈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意见》《慈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部门职责》,打破原来单线管理模式,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暂住人口综合管理。2002年,建立并实行“四把关”(把好验证、用工、居住、分娩关)、“五综合”(综合建立管理队伍、综合进行信息管理、综合落实执法工作、综合开展宣传服务、综合实行工作考核)的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被上级部门肯定为“慈溪模式”。2003年,制定和实施《外来育龄妇女免费享有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经费管理办法》,当年市、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两级共投入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经费1676.10万元,其中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486.80万元;全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6.7%。是年,《中国人口报》专题报道慈溪市加强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做法。2004年,探索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体制,逐步建立暂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优待、同考核的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全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7.2%。2005年,逐步实施暂住人口计划生育“一卡通”免费服务制度,为暂住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放环、结扎、人工流产、引产)免费服务和每年2次的查环查孕、生殖健康免费服务。200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人口计生局”)建立暂住人口违法怀孕出生通报制度,推广应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与市卫生局等5部门联合建立暂住人口住院分娩救助制度。2007年,建立赣、甬两地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机制,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协议。2008年,投入市级专项经费850万元,镇级专项经费823.3万元,全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模式探索,对暂住育龄妇女发放免费孕环检卡,凭卡可以就近到指定医院检查或手术。2009年,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0年,市人口计生局设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办公室,将暂住人口“生殖关爱工程”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为5万名已婚育龄暂住人口提供生殖健康等服务,暂住人口基本享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
  1999年,全市向暂住人口发放宣传资料6.38万份,提供孕环情检查服务、供应避孕药具9317人次,提供避孕节育“四项手术”服务372例,暂住人口外出发证率98.8%、外来验证率97.0%。2007年,全市向暂住育龄妇女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50万人次,提供查孕、查环、查病服务24.36万人次,提供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服务1353人次,报销“四项手术”费58.61万元,有294名暂住人口分娩对象获得生育救助金;全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6.4%,基本实现优质免费服务全覆盖。2011年,全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29.27万人,已婚育龄妇女查验率96.3%;外来妇女生育4808人,获得分娩救助353例,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手术6554例,查孕查环27.27万例,提供各类免费技术服务27.93万例,孕前优生咨询、孕前优生检测、婚检等实行免费。
  医疗卫生1988年,已实施暂住人口儿童保健服务,暂住人口儿童凭出生地卫生部门证明可以在慈溪建卡,享受与慈溪常住儿童一样的卫生保健服务。2000年始,对暂住人口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实行报告制度,每半年1次报告建卡人数及接种人数;2002年实行月报告制度。1988年,对暂住人口儿童免费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7种国家规定疫苗。2002年10月,免费接种乙肝疫苗。至2007年,所有7岁以下暂住人口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程序用到的13种疫苗。2008年,暂住人口儿童预防接种建卡数2.44万张,建卡率100%;总预防接种数27.81万次,接种率90.9%。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医院为暂住人口提供疾病诊治服务,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暂住人口的医疗费用实行小病优惠政策。2011年,社区服务站小病优惠114.77万人次(包括常住人口及暂住人口),优惠金额2138.2万元;0~7岁暂住人口儿童建卡3.37万人,建卡率100%,总预防接种数31.39万人次;暂住人口儿童保健建卡3.75万人,接受保健服务5.25万人次,保健覆盖率71.4%;暂住人口孕产妇建卡7530人,接受保健人数7769人,保健覆盖率96.9%;暂住人口艾滋病免费筛查7.40万人,免费为20名暂住人口提供抗病毒药物;免费为485名暂住人口提供抗结核药品及检查,免费提供抗结核药品及检查金额52.10万元。
  1988年后,暂住人口开办非法诊所现象比较普遍,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市卫生防疫站、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至2011年,累计查处暂住人口无证行医842起,没收药械2095箱,罚款185.44万元。其中,2011年查处暂住人口非法行医点84起,没收药械146箱,罚款34.36万元。2002年开始,全市对暂住人口孕产妇开展平产限价服务,凭暂住证、准生证可申请平产限价,总医疗费用控制在900元以内,同时对有证分娩的暂住人口予以经济补助。
  2006年,全市投入资金用于暂住人口卫生基础设施等建设,除庵东镇个别村外,自来水管网全面覆盖暂住人口租用房屋,水质检测合格率符合要求,并修建、改造暂住人口居住地公厕。2007年开始,市财政部门对暂住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补助政策,按暂住人口每名15元进行补助。
  权益维护 1993年,要求对暂住人口加强法制教育,同时保护暂住人口合法权益。1996年,逍林镇逍路沿村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处理暂住人口和村企业之间纠纷,维护暂住人口权益;8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批转中保人寿保险慈溪支公司关于外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请示,并在横河、长河等地试点,后在全市推开。1997年12月,提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打击非法与保护合法相结合。2003年4月,召开全市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管理、教育、服务、维权并重。2004年,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初步形成。2006年11月,镇(街道)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同时挂“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实行集中窗口服务,然后村(社区)建立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形成系统监控的劳动争议管理机制。2007年,全市设立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镇(街道)设置职工维权窗口,村(企业)建立职工维权服务站,开展维护暂住人口职工合法权益工作。2008年,建立暂住人口纠纷调解机制,在浒山、新浦等镇(街道)5个暂住人口较多的社区,分别成立暂住人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暂口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与社区居民之间的邻里纠纷以及暂住人口家庭纠纷等,部分调解员为暂住人口。2010年,龙山镇聘请26名暂住人口为人民调解员。
  2000年,新浦镇对暂住人口民工劳资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分类落实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方便暂住人口民工投诉、维权。2003年8月,开始实施《慈溪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意见》,并成立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委员会,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2004年12月,建立市级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制度,出台《慈溪市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专项周转资金垫付管理办法》,公布企业欠薪举报工会电话。2006年10月,建立劳动关系纠纷监察调处机制,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市、镇、村、企业四级劳资关系监控网络,实行欠薪监控预警体系,并成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9月,实行《慈溪市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和遵守工资支付等一系列制度。12月,开展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共抽查用人单位195个,涉及暂住人口4.22万人,为115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485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4939份,督促签订劳动合同1965份,立案受理职工举报304件,责令60多个用人单位限期改正。2007年,共受理劳资纠纷或劳动关系纠纷2487件,调解2391件(暂住人口职工占85%以上);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受理、审结暂住人口提起的劳动仲裁案件。2011年,建立300万元应急周转基金和农民工欠薪垫付制度,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避免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暂住人口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加班加点多,家庭与婚姻纠纷较多,市妇联接待暂住人口妇女信访中,有80%左右涉及家庭与婚姻纠纷。2005年6月,成立市、镇两级新市民巾帼维权站,处理暂住人口妇女的投诉与求助,针对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和育婴保健等方面的诉求,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义务法律培训、代理调解诉讼、司法帮助等服务。2010年,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法律援助中心、110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和未成年人检察科等常设机构向暂住人口妇女儿童开放服务。2011年,司法部门为暂住人口免费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48人次、民事法律援助286人次、法律咨询860批次;共调处纠纷2706起,调处成功2668起,成功率98.6%。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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