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
唯一号: | 112320020220000586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方式 |
分类号: | F301 |
页数: | 3 |
页码: | 277-279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城镇以外广大农村和集镇范围内建设占用土地的总称,包括农业建设用地和农村非农建设用地。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1991年后,随着乡镇企业发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量急剧上升。1993年开始,乡镇企业新用土地实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使用和有偿使用两类。划拨使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权人使用的行为。有偿使用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等。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式分为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
关键词: | 建设用地 管理 慈溪市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