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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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保护
分类号: F301.21
页数: 3
页码: 265-26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市1988年后,建设用地大量增加,耕地保护压力加大。慈溪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关键词: 耕地保护 管理 慈溪市

内容

1988年后,建设用地大量增加,耕地保护压力加大。慈溪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规定及上级土地管理部门部署,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小组。1994年11月,基本完成首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12月通过宁波市土管局组织的评审。规划以1990年为基期年,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远期目标年。同年,获得国家土管局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三等奖。1996年编制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划期限为1997—2010年。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规划至2010年土地利用分区面积164966公顷,其中农业用地区47771公顷,占29.0%;农业后备资源开发区77413公顷,占46.9%;果品用地区7543公顷,占4.6%;林业用地区8316公顷,占5.0%;城镇建设用地区6363公顷,占3.9%;农居建设用地区6340公顷,占3.8%;特殊用地区971公顷,占0.6%;独立工矿和盐田用地区1850公顷,占1.1%;其他用地区8399公顷,占5.1%。规划控制用地指标,确定和配置基本农田、待置换用地、建设留用地的规模和布局,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47771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1680公顷,一般农田面积6091公顷。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2003年10月,开展第二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在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作评价基础上,完成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节约和集约用地利用土地研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指标测算7个专题研究。2006年,形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报告。2008年,基本完成《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2010年,编制完成《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至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农用地面积74027.7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6.0%,其中耕地面积46534公顷,园地面积6990.12公顷,林地面积14618.6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5884.9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7434.8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366公顷,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961.1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724.6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83.05公顷;未利用地30733.1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2%,其中水域面积5137.77公顷,滩涂沼泽面积24438.75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1156.59公顷。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编制。
  基本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991年始,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试点工作。1993年11月,编制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划定至2000年一级农田保护面积40880公顷,二级农田保护面积2867公顷,建设占用地2113公顷,保护率95.4%。
  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据此,1995年对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作出调整,划定至2000年一级农田保护面积38913公顷,二级农田保护面积2067公顷,保护率89.2%。2011年10月,成立市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印发《慈溪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至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300公顷。
  2009年,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为保护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耕地生产条件,全市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2005年,编制《慈溪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06年9月,启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同年11月,国土资源部确定慈溪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2006年,逍林镇为市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镇。基本农田基本达到土地连片集中,农田格式化,水利排灌设施配套,田间道路布局合理。2007年,长河、桥头、观海卫、掌起、范市5镇完成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逐步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至2009年,20个镇(街道)全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划定基本农田41780公顷,建成标准农田29193公顷,标准化率69.9%。同年12月,市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耕地占补平衡
  1999年始,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1999—2006年,主要通过开发造地、土地整理2种方式进行占补平衡。2007年后,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省政府规定复垦后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1999—2011年,通过开发造地、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及指标调剂等途径,慈溪连续13年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共计使用各类指标7102.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计划指标3828.97公顷,折抵指标3037.91公顷,复垦指标46.34公顷。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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