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519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页码: 1

内容

凡例
  一、本志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编纂指导原则,坚持存实求真,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载断限范围内慈溪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变化。
  二、本志为1992年版《慈溪县志》续志,上限为1988年(该年慈溪撤县设市),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11年。综述、各编下小序均有所追溯,《建置 境域》《自然环境》等少数编章保留上限以前内容,以使志书具有系统性和可用性。因前志未收历代书目,故作补录。
  三、本志首置综述、大事记,中列专志50编,后殿专记、索引。以文字为主,辅以图、表、照片。
  四、本志专志按事物类别设编,并分章、节记载。编、章、节、目之间内容有交叉的,作详略处理。各编为衔接前志内容和作简要概述,均设无题小序。
  五、本志记述范围为2011年慈溪市辖行政区域。文中“慈溪县”所指地域,为各历史时期实际县域。综述现境历史时以“现境在某年代”作交代。
  六、凡叙述中必须使用“慈溪县”概念的,仍予以保留,一般均表述为“市”。机构名称等,因撤县设市仅由“县”改为“市”者,不另作注明。“省”专指浙江省,“市”专指慈溪市。
  七、数据一般采用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部分采用部门或单位的档案数据。表格内容注明资料来源。
  八、纪年以1949年10月1日为界,此前一般用历史纪年,每节中首次出现时夹注公元;此后用公元。文中“解放后”通指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之后。
  九、机构、组织、单位名称使用通用的简称,必要时,先用全称,括注简称;书末附《机构简称与全称对照表》,以便查阅。行文中简称的“县委”“市委”“宁波市委”“浙江省委”等,专指中共组织;“党”指中国共产党。
  十、地名一般用现行标准地名,必要时适当采用当时地名。
  十一、人物编传略和简介收录有较大影响的已故人物;以列表形式收录民政局在册新增烈士,以及省部级以上模范人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名录。
  十二、本志资料来自档案、报刊、专著、方志、谱牒、文物考古及调查采访等,凡引用史籍文献原文者,注明出处。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慈溪市志(1988-2011)上》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