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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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501
颗粒名称: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425-4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关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集体土地 非法买卖 慈溪市

内容

1999年新土管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抓宣传教育和加强查处监管,有力打击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促进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规范管理。但是,由于土地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土地资源的高度紧张及经济利益的高度驱动,一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非法交易、非法牟取暴利现象仍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借地生财买卖土地;二是村级组织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掩盖土地买卖,牟取暴利;三是部分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流转集体土地、变相买卖土地以及毁田卖土卖砂;四是部分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借机以地谋私。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既扰乱了国土资源正常管理秩序,又滋生了腐败现象,使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严肃查处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行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的专项整治。现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对象
  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是1999年以来在农村集体土地占用、使用、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行为和毁田卖土卖砂行为。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以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自查为主,市级有关部门检查督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对专项整治的意义、重点和措施进行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4年6月份)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抓好调查摸底。要通过查历史用地资料、信访资料、实地查看对照和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多种方式,并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尤其是镇级政府要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指导和督查工作,并组织力量,对群众举报和自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真调查,全面弄清情况。
  (三)依法处理阶段(2004年6月一7月)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时依法作出处理。涉及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党纪政纪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抽查总结阶段(2004年8月)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对本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作好总结,市纪检监察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重要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力量抓好督查和查处。同时,迎接上级对我市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检查。
  三、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对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促进农民增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省委习近平书记最近作出专门批示:“通过各类来信来访反映出基层在土地出让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现象,有必要加以认真解决,应列入省纪委、监察厅、国土厅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1999年以前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本着尊重历史和区别对待的原则,依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对新法实施以后,特别是2003年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发生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侵占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处理。该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的,要依法作出处理;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既是一次维护群众利益、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又是落实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有力措施。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各市级相关部门也要主动配合和支持市国土资源部门。通过互相配合,加强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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