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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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499
颗粒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421-4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国土资源 信访工作 慈溪市

内容

慈土资发〔2004〕12号
  局机关各科(室)所、各镇(街道)土管所(分局)、市经济开发区土管所: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违法用地时有发生,多年来积累的土地历史问题逐渐暴露,由此引发的国土资源信访大幅上升。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涉及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认真贯彻《浙江省信访条例》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要求,以调处矛盾化解纠纷和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通过抓源头、建机制、打基础,努力减少“三访”,有效遏制国土资源信访总量上升势头。
  二、部门职责各镇(街道)土管所(分局),局各业务部门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责任部门。其中:监察大队负责处理部、省、宁波市转办及领导批办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跨辖区的信访事项;承办局日常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分流、催办、报结工作;对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土管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直接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局交办件的调查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办理相应的信访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受理。局信访室收到各类信访件和接待来访人后,要认真记载来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反映内容及相关的调查线索等,及时报监察大队分管领导审阅。
  (二)分流。对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按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两个途径进行分流处置。除自办的,监察大队认为应分流交办的,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各土管所(分局)或各业务科室办理。
  (三)办理。对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理部门认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一般应在三十天内办理完毕,或告知其办理的程序、途径,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对举报土地违法的,除监察大队直接办理的,各土管所(分局)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书面报监察大队。
  (四)报结和回复。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并需报结的信访事项,由监察大队统一将办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结。凡署名的群众来信,办理部门应把调查处理情况在三十日内答复来信人,确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答复的,报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六十日。
  (五)归档。对办结的信访件,以镇(街道)为单位立卷归档;对上级部门转办和领导批办的信访
  件及其他重要信访件,将处理情况和调查材料单独立卷:立案查处的举报件,归入案卷材料。
  四、工作制度
  为提高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效能,建立完善以下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情况分析会,对近期的信访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下步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件进行个案剖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政策依据,落实具体办理的责任单位和科室。
  (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有市纪检部门、司法部门、信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国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国土信访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
  (三)双向承诺制度。为引导群众有序上访,要向来信来访者作出一定期限内办结的承诺,并要求对方也作出在该期限内不越级上访的承诺。
  (四)督促催办制度。对已落实责任部门的信访事项,由监察大队跟踪监督处理进度,并在报结到期前提醒催办,到期未报结的,发书面催办通知书,并记入年终考核登记台帐,视情扣分。
  (五)情况通报制度。对信访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1.各镇(街道)当月国土资源信访发生数、本年度累计数;
  2.各责任单位、科室办理情况;
  3.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及应注意的倾向性问题;
  4.对办理及时、化解有力的予以表扬;
  5.对办事拖沓、处置不力的提出批评。
  (六)年终考核制度。按信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土管所(分局)的信访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不达标的要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考评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1名局领导主抓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处理牵头协调和督办。局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分析信访工作一次,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局领导要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对一些跨辖区、跨职能的重大疑难信访和重大集体访、异常访,局领导要统一指挥,必要时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也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回避、推却,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每件土地信访。进一步调整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明确监察大队1名副大队长专职负责信访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鉴于目前我市土地违法现象较多,群众上访、举报频繁的实际情况,工作中要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通过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等形式,主动通报情况,沟通思想,以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对群众初访,要主动、热情接待,认真倾听他们的要求和意见,做好政策解释、思想说服工作,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避免重复、多头甚至越级上访。对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要实行责任倒查,确因初访接待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原经办人没有及时答复、处理引起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处罚。
  (四)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在及时处理信访个案的同时,要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易引发土地信访的课题,加强对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超前提出防止群体性信访问题发生的建议意见,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局各业务科室也要对工作中遇到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政策源头上予以彻底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引起的重复信访。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强化教育培训,使每个干部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价值,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拓宽知识面,从而能在实际工作中吃透政策法规,摸清存在的问题,拿出处理办法,切实依法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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