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所属单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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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47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所属单位
分类号: F293.2
页数: 7
页码: 286-292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国土资源所属单位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所(分局)。
关键词: 慈溪市 国土资源 所属单位

内容

一、事业单位
  (一)土地储备中心
  2002年8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所需人员按规定调配。2005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市土地储备中心挂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牌子。
  职责:
  1.根据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收购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镇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收购储备土地,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
  3.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
  4.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
  5.在市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对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的其他准备工作;同时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截至2008年,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由历任局长史济权、施森章、史建范兼任,担任过副主任的有:张建明、吴东风、宓碧辉、高孟达、蔡凌云。
  (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1989年1月24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慈溪市土地监察中队,挂靠局监督检察股。
  同年7月25日批复,同意市土地监察中队定编2人,属全民事业性质。
  1996年12月2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慈溪市土地监察中队改称慈溪市土地监察大队。与土地监察科合署办公,同时增加全民事业编制5人。
  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组建后,称慈溪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监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
  2.负责对市国土资源局立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当事人依法履行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巡回检查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
  4.受理国土资源监察方面的投诉、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
  5.协助指导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的执法监察工作。
  6.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工作。
  7.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截至2008年,担任过国土资源(土地)监察大队历任大(中)队长的有胡国林、方健、王文尧、厉跃明、李铁敏,担任过副大(中)队长的有方健、朱达先、李铁敏、潘捷、罗泽、夏晓天、杨震。
  (三)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989年4月18日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地产开发经营所,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人。2000年8月16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慈溪市地产开发经营所”更名为“慈溪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不变,原任所长、副所长改称主任、副主任。
  职责:
  1.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组织实施。
  2.开展园地、鱼塘代保工作和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
  3.参与拟定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
  4.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村庄整理、建设用地复垦,获取各类指标、保障市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空间和指标需求。
  截至2008年,担任过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产开发经营所)历任主任(所长)的有宣逸旦(兼)、陈国忠、毛国海(兼)、周文建、应科,担任过副主任(副所长)的有徐龙军、孙文华、朱达先、周文建。
  (四)统一征地事务所
  1989年10月19日经市政府批准建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市统一征地事务所属全民事业性质,定编3人。
  职责:
  1.制定全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政策等。调整安置补助费年支付标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办理安置补助费分年支付手续,发放权利证书,办理权利证书的继承、分割、补办等手续。每年3月、9月定期发放安置补助费分年支付款。
  3.审核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发布房屋拆迁公告,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拆迁工作。
  4.会同市物价、建设、规划等局审核各镇(街道)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截至2008年,担任过统一征地事务所历任所长的有沈维旺(兼)、虞忠潮(兼)、徐琪雄、姚长明、钱晶,担任过副所长的有毛国海、徐定来、胡志冲、周文建、徐琪雄、钱晶、陈丰挺。
  (五)地产管理所
  1993年11月13日经市政府批准建立。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人。
  职责:
  1.负责土地交易活动的管理,规范、培育地产市场。
  2.负责房产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发证手续。
  3.负责原“三资”企业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签订有偿使用合同,收缴土地使用费。截至2008年,担任过地产管理所历任所长的有胡国林、华家平、陈国忠、叶磊、毛群谊、厉跃明,历任副所长的有周新盛、徐定来、叶磊、俞慧丽、蔡凌云、陈雪春。
  (六)土地交易中心
  2002年8月7日,慈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置慈溪市土地交易中心,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核编5人。方柏令任主任(兼),2004年1月陈红捷任主任(兼)。2006年8月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撤销市土地交易中心。
  (七)矿产管理处
  2002年4月23日经市政府批准,原市城乡建委所属的矿产管理处划归市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处机构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有编制4人。职责:
  1.组织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
  3.负责采矿权及采矿权市场管理,采矿权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负责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4,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5.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2002~2008年底,担任过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处主任的有王文尧、徐定来、张柏安、史训张,副主任有张柏安、陈君辉、熊成茂。
  (八)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2005年8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挂靠在市土地储备中心,增加全民事业编制人员2人)。
  职责:承办国土资源文字、图形、数据信息管理和开发利用。
  截至2008年,信息中心一直由胡国银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
  (九)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慈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在市国土资源局内挂“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牌子,同时增加全民事业编制人员2人。该办公室未正式组建。
  (十)地价评估事务所
  1993年11月3日,经市政府批准,建立慈溪市地价评估事务所,机构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定编5人。
  职责:
  1.承办市地价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地价评估事务。
  2.受用地单位委托,开展地价评估事务。
  3.开展地产咨询和土地开发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4.受市土管局委托开展土地估价的业务基础工作。
  2006年3月,经市事业单位改制领导小组批复,市地价评估事务所进行改制重组。人、财、物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成为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至单位改制时,担任过地价评估事务所所长的有陆苏杰(兼)、徐德忠(兼)、胡志冲,副所长有寿焕镇(兼)、徐德忠(兼)、周新盛、应科、胡洁瑶。
  二、企业单位
  (一)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
  1993年1月18日经市政府批准,建立慈溪市土地勘测规划所,为全民企业单位。
  职责:组织进行全市地籍勘丈;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地产开发的勘察定界;土地利用开发的规划和勘察;其他方面的成图等。
  2000年4月10日,市土管局通知“慈溪市土地勘测规划所”更名为“慈溪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原任所长、副所长改任院长、副院长。
  2006年6月30日,经市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改制重组。人、财、物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成为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至单位改制时,担任过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所)院(所)长的有徐建国、徐琪雄(兼),副院(所)长的有赵新富、朱建苗、徐建国、张学红、陈伟海。
  (二)国力土地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底,以原市城投公司拆分后依法划归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部分职责、人员为主,新组建的单位,具体在市土地储备中心运筹下开展业务,性质为全民企业。主营项目:土地储备、开发。
  三、基层所(分局)
  (一)机构设置、变动
  1994年3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镇乡土地管理所的通知》,正式建立土地管理所,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兼任所长,农业办公室分管土管工作的副主任任副所长。实行行政上隶属所在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土管局指导的管理体制。同年4月9日,市土管局通知启用各镇土地管理所印章,全市23个土地管理所正式挂牌办公。
  1997年7月1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设立慈溪市土地管理局周巷分局:1998年10月2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设立慈溪市土地管理局观城分局;1999年9月2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设立慈溪市土地管理局逍林分局。
  1999年9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镇土地管理所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镇土管所及土管员是市土管局的派出机构和派出人员,实行市土管局和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土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确定各镇土管所所长的任免,由市土管局在征求所在镇政府的意见后实施。规定镇土管所实行财务单列、单独建账。
  2001年3月1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同意慈溪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土管所。至此,全市共设有3个土地管理分局,18个土管所。其中,杭州湾镇土管所并入周巷分局;师桥、鸣鹤土管所并入观海卫分局。至2006年7月,市经济开发区土管所划归新建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杭州湾开发区分局。
  2006年7月25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土地管理所取消“镇”冠名,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更名为国土资源所。同年8月5日同意设立慈东工业区国土资源所。同年11月2日同意设立杭州湾新区国土资源所(实际未组建)。
  (二)基层国土资源(土管)所(分局)职责
  1998年,市土管局《关于印发土管所内部制度的通知》,对1994年制定的《乡(镇)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作修改。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在对原《乡(镇)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作修正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土地、地质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钊政策。
  2.参与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实施规划的公告、规划调整的听证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特殊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建设用地项目农转用和征收(征用)的组织报批、协助参与征收(征用用)土地工作。
  5.负责办理本辖区内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手续;协助做好土地评估、土地使用权交易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土地登记初审和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7.参与本辖区内新设置采矿权的论证工作;负责调处矿业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监督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
  8.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工作。
  9.协助市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巡查,对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进行管理,监督检查防灾明白卡发放和群测群防落实情况,参与地质灾害治理责任鉴定和纠纷调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的监管工作。
  10.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协助做好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处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工作。
  12.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13.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土地、地质矿产管理工作。
  (三)基层所、分局人员编制
  1992年10月8日,市人事局同意,招聘俞培兴等57名原各区、镇、乡的土地管理员为集体事业编制。1993年11月18日,招聘史训张为浒山镇集体事业编制的土管员。1994年4月22日,招聘徐宝祥等4人为横河镇集体事业编制的土管员。1994年7月4日,招聘潘书利等4人为庵东镇集体事业编制的土管员。至此,全市共有集体事业编制的土管员66名。
  1997年,根据省土地管理局、人事厅的部署,组织原集体编制的土管员及从事土地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部分地籍员参加招干考试。经统一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手续招聘为全民事业干部。
  1998年,市人事局通知,同意徐宝祥等61人招聘为镇土管所聘用制干部。其中:浒山镇土管所5名,宗汉镇土管所2名,坎墩镇土管所4名,龙山镇土管所3名,三北镇土管所3名,范市镇土管所3名,掌起镇土管所2名,师桥镇土管所3名,观城土管分局4名,附海镇土管所3名,鸣鹤土管所1名,桥头镇土管所1名,匡堰镇土管所1名,逍林镇土管所3名,新浦镇土管所2名,胜山镇土管所4名,横河镇土管所3名,崇寿镇土管所2名,庵东镇土管所3名,长河镇土管所2名,周巷土管分局3名,杭州湾镇土管所4名。
  此后,又从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干部中调入4人为土管干部。2000年,市土管局会同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为镇土管所土管员。至2003年底,全市各镇(街道)共有全民事业干部土管员83人,原乡镇集体事业编制土管员10人。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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