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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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4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22.33
页数: 5
页码: 256-260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1996-2008年,市国土资源(土管)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进行“国策”教育。主要包括宣传主题、组织发动、活动形式。
关键词: 慈溪市 国土资源 法制宣传

内容

1996~2008年,市国土资源(土管)局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进行“国策”教育。如在慈溪电视台播放《就修正后土地管理法答记者问》1次,《关注》栏目局长访谈2期;播映电视剧2部;插播宣传标语20条;在《慈溪日报》上连载土地管理法通俗讲座50讲(次);放映电影80场(次);自编自演宣传节目17个、歌曲5首、专场文艺会演(比赛)10场;巡回宣传演讲23次(批)、上街咨询宣传32次;组织培训班31期、知识竞赛和法律知识考试4次;在市区主要街道矗立巨型广告牌15块、悬挂标语横幅2.20万条;发送宣传小册子(折页)8万本、挂图5200张和制作宣传专版3套;另外还组织国策宣传进校园,组织市域优秀中学生夏令营2期、教学观摩1次、国策小论文集1辑和国策教育优秀方案1辑,制作国策文艺作品集1集,制作国土专题宣传片2部,在市新世纪广场建立国策主题公园。法制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使土地管理法深入人心。
  一、宣传主题
  1989年起,每年9月开展《土地管理法》和全民“国土观念教育及宣传月”活动。1991年,国务院规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1992年,国务院规定每年6月为土地管理宣传月,与“全国土地日”合并进行土地法规宣传。自此,市国土资源(土管)局除了抓日常宣传外,重点抓每年的“宣传月”活动,围绕不同的主题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发动
  每年宣传月活动由市政府发出开展土地宣传月活动意见的文件,同时建立土地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组织。市政府召开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有关市(局)领导人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和讲话,部署“宣传月”活动。全市各镇(街道)亦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骨干会议,组织实施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土地宣传月活动
  1996~2008年,宣传月活动都有创新:
  1996年,市土管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的通知》,重点抓好对村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全局观念、长远观念和法制观念。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版公布,局领导参加国土资源部、省、宁波市组织的各类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学习培训班;由局领导对机关干部职工和各科业务骨干授课,讲解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组织基层土管员和监察科工作人员参加宁波市土地管理局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2001年开辟土地管理宣传灯箱广告一条街。2002年,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计生局联合举办以“我爱我家——国策连着你我他”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和“土地—人口”法律知识竞赛。
  2003年成立国土资源法制讲师团,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计生局、环保局联合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国策宣传活动;创作《美好的明天从哪里来》、《春天永驻杭州湾》等歌曲,并制成图文MTV在电视台、电台定期播放;面向社会开展“三言两语话国策相稿活动;编印中学生“人口、资源、环境”小论文集和社会调查材料;面向企业开展“进百家企业,送千份资料”活动;而向镇、村干部巡回讲课:面向群众在村校开展国策知识讲座;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印发《致全体市民公开信》,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
  2004年,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计生局、环保局联合举行国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系列活动,举办“慈溪市同唱国策歌”文艺晚会;在浒山街道担山社区开展“国策精品社区”创建活动;举办优秀中学生国策夏令营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开展“土地宣传网上行”活动。
  2005年举行“同唱国策歌——走进观海卫”
  和“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社会”等两场文艺晚会活动;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文体局联合举办全市“国策杯”少儿民间画创作大奖赛,并将获奖作品制作成宣传海报发送至全市农村、社区。
  2006年在慈溪电视台《关注》栏目中,开展国策宣传进校园专题讨论;在慈溪市新闻网等网站进行“6·25”系列报道;举行“国策走进新农村”家庭文艺演出比赛及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主题的教学观摩会。
  2007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公布,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政策”现场咨询活动;跟踪报道土地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扩大违法案件查处的社会影响力与教育面;市国土资源局与市计生局、环保局联合组织“人口、资源、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知识竞赛,6月22日在市广播电视中心举行总决赛。
  2008年围绕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和节约集约用地宣传主题,开展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常规性普法宣传活动
  1996~2008年,坚持以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开展公务员、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学法的普法活动。结合慈溪市人多地少、资源紧缺的国土资源现状及所面临的国土资源管理严峻形势,针对不同对象、利用不同载体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1.利用各种工作会议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国土资源政策及法律知识。
  2.利用局机关中心组学习、科室夜学习和全系统集中业务培训的方式,强化局机关干部学法,以率先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
  3.利用专题培训、以案释法、座谈会和宣讲团集中授课的形式强化村干部学法。
  4.利用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平台(包括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违法案件通报和刊出国土监察简报等)引导广大群众学法,进而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深化。
  (三)开展宣传日活动
  每年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重大“宣传日”运用各种宣传载体,有组织地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做好“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工作。
  2.做好“6·25”全国土地日宣传工作。
  3.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工作。
  (四)开展国策宣传活动
  “人口资源环境”国策宣传既是计生、国土资源、环保3个局进行三大基本国策宣传的一个传统,更是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大联合、大宣传、大服务”的一种宣传模式创新。从2002年开始至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逐年加大与有关部门联合力度,强化国策联动机制,以“人口、资源、环境”为核心,以市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开展各类国策宣传活动。
  (五)开展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
  从2003年开始至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每年组织一次对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形式或以会代训,或以镇(街道)为单位分散进行,局派讲师团成员分头下去讲课。特别是2008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决定在全国县(市)级领导干部和乡(镇)、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分级负责精神,分两期对全市600多名村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培训方法:
  1.依托市党员远程教育网络,搭建网上学习平台。在远程教育网上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讲座”集中授课,促进广大村干部和党员群众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2.,依托市普法教育宣传载体,搭建报刊普法平台。在《慈溪普法报》上开辟“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系列报道”专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3.依托市国策宣传联动机制,搭建宣讲教育平台。举行专题报告会和巡回宣讲,推进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依托政府部门横向协作,搭建综合培训平台。市国土资源局与民政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协作,综合开展村干部各项业务技能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使培训教育活动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助推普法宣传活动
  以案说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是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另一个途径。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等机制,在宁波市率先创建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队伍,在执法监察中深化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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