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涉外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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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39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涉外企业
分类号: F276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本节记述慈溪市从改革开放以来至2008年已有外商合资经营企业869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59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632家(共计1560家,注销836家)。外商独资企业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
关键词: 慈溪市 企业用地 涉外企业

内容

198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其使用土地的征地办法,审批权限,补偿标准,安置工作一律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办理。1990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用地也有明确规定。1999年1月国家实施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使用土地都有明确规定。2000年6月,省政府发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慈溪市按照上述规定,对外商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用地申报进行及时办理,方便外商投资各类企业。1990年开始,首先对“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扩建出口轴承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5.27亩。同年8月又向外商独资企业“宁波永晟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有偿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7亩。以上两例是慈溪最早审批的涉外用地。全市从改革开放以来至2008年已有外商合资经营企业869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59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632家(共计1560家,注销836家)。外商独资企业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用地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共计占用土地面积6281亩,最大的一家占地438亩,最小的一家占地面积1.22亩。这些企业分布在全市21个镇(街道)、杭州湾新区。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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