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
唯一号: | 11232002022000038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征用土地留用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2 |
页码: | 49-50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2007年,慈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三农稳市”发展策略,为振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首次明确村留用地具体政策。凡征收村级集体土地,原则上按征收面积安排给村一定数量的村留用地,或由市、镇(街道)按一定方式统筹安置的置业物产。 |
关键词: | 土地 慈溪市 征用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