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规模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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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37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规模经营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36-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年至2008年慈溪市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历史和现状。
关键词: 土地规模 经营 慈溪市

内容

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始于1987年。当时全县乡镇工业比较发达的乡(镇)、村依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开始通过创办“农业车间”、合作农场及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使土地相对集中,实行土地集约规模经营。1989年,实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工农一体化”等扶持政策,一些乡(镇)、村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原承包耕地的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以保留承包权、有偿转让经营权,其中一些已经固定从事乡村工业或其他非农产业并取得稳定收入的劳动力,转出原来承包的耕地经营权。1995年,市政府对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原则进一步加以明确,并对有关扶持政策及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等问题作出规定。是年,全市土地流转经营形式多样,土地规模经营大户经营面积比上年增加26268亩。其中8亩以上棉粮大户6150户,经营面积10.82万亩。50亩以上植棉大户213户,15户超过100亩。超过50亩的种粮大户有6户。庵东、师桥两镇植棉大户经营面积分别达到1.09万亩和1.06万亩。2007年底,全市规模经营面积30.5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6.90%。林地流转面积2.70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11.20%。建成千亩以上绿色产业基地16个,在建万亩以上绿色产业基地8个,建成农业示范园区27个;培育现代农场等新型市场主体520家。单体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33家。
  至2008年,全市农村从南到北基本形成五大功能区:南部林特经济和生态保护功能区;沿山至329国道粮食经济作物功能区;329国道至七塘都市创汇农业功能区;七塘以北沿海产业综合开发区;近海水产养殖区。
  2008年,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形成六大经营模式:
  家庭经营型 即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以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专业大户的名义,实行规模经营。至2008年,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435个。
  基地生产型 农业企业和农产品购销大户,为拥有保质保量的农产品相继投资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如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市蔬菜开发公司等农业企业的基地。至2008年,形成200亩以上的绿色产业基地222个,其中9个基地被列入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基地。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7个,其中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2个、省级3个、宁波市市级1个。总面积近5万亩,辐射面积逾15万亩。
  农业园区型 较大面积的耕地,经统一流转、整理、规划后,发包给经营大户经营,形成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园区,如浒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宗汉农业示范园区和桥头农业示范园区等。
  股份合作型 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形成的规模经营。2006年建成的周巷镇路湾村股份合作社,面积1050亩。至2007年底,全市有12家土地股份合作社,面积7620亩。
  季节经营型 在空闲农时季节进行规模经营的方式。龙山镇西门外村和山下村,将300亩单季晚稻田季节性流转给市林洪水稻农场种植小麦。
  “四统一”型 围绕主导特色产品,通过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生产,在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实现土地规模经营。2008年,全市已有各类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业园区和联户农场等新型农业经济组织435个,单体10亩以上规模化经营的土地面积31.6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7.96%。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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