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整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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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36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整理
分类号: F321.1
页数: 6
页码: 30-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在土地整理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了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的目标,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快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地发展。同时,通过经济奖励和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土地整理开发积极性,为全市的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关键词: 土地 整理 慈溪市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农村合作化运动以来,全市逐步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市土管局成立之后,为力争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慈溪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特摭,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重点抓荒涂、荒地、盐滩的改造。1988~1995年开垦荒地528亩,改良盐碱地15700亩,改造低产地227740亩。1996年以后,各地以兴修水利为主进行土地整理开发。1999年开始,以建设亩产吨粮田为目标,实行土地整理。1999年8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1000万亩商品粮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将一部分不同程度存在着田块高低不平、大小不均、沟滨交错、地类交叉、渠系不配套、防洪排涝和抗旱能力不高、农机具难以下田状况的农地,通过土地整理和田间水利设施、道路及防护林等建设,使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整理开发的具体标准有5条:土地连片集中,每畈面积原则上在100亩以上;农田格式化,每块面积一般在2~3亩;水利排灌设施配套,支渠道实现“三面光”,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涝标准10年一遇,抗旱能力在70天以上;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畅通,保证农业机械能下田作业;田间骨干道路、主干渠两边营造绿化带。
  2003年,市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编制土地整理规划,各镇(街道)相继作出符合本地实际土地整理开发的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和实际条件,统筹安排,分年分批进行土地整理与开发。为了鼓励各地土地整理开发的积极性,2001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标准农田建设奖励的实施意见》,土地整理开发中达到标准农田的面积,每亩奖励10)元。并在奖励资金中每亩提取2元,用于奖励在农田建设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慈溪市根据自己的财力和农田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奖励方法。市国土资源(土管)局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中各环节的有关工作,规范土地整理开发行为,充分发挥土地整理的综合效益。土地整理开发成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补充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地发展。2003年7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建设标准农田若干政策的通知》和2005年2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力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获得较大成果。全市1999~2008年土地整理开发项目95个,共计面积461444亩,大部分土地达到标准农田。还净增耕地87715亩,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净增耕地48984亩,开发造地净增耕地38731亩。
  为鼓励土地整理(包括复耕开发)积极性,在经济奖励的同时,还实行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奖励。主要有4种:
  折抵指标 在土地整理后净增地面积的72%作为指标,主要用于待置换用地,不受计划限制;2004年明确规定折抵指标纳入计划使用管理。
  占补指标 土地开发后所得的净增耕地面积,作为占补指标,主要用于上级下达计划指标的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复垦指标 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包括废弃山塘、窑基地、宅基地复垦)成耕地,所得的净增耕地面积作为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用于建设留用地或待置换用地,不受年度计划限制。
  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 建设用地复垦立项后,当年可完成的,可提前使用净增耕地面积80%的指标。上述4类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建库人册,严格管理使用。其次还有代保指标,启动(暂时借用)指标,28%补充(占补平衡)耕地指标。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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