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示范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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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3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示范区建设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26-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通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和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发展。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中,慈溪市坚持加强保护、科学规范、示范引导、效益兼顾和加强领导等五条基本原则,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在标准农田建设中,慈溪市制订规划,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项目运作监督管理,建设标准农田40.42万亩,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 示范区 建设 慈溪市

内容

根据2005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以通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同时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上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改善耕地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慈溪市为了指导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于2005年编制上报《慈溪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06年9月启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是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正式确定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通知》,慈溪被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市。随即,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度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探索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水平为指导思想,坚持5条基本原则:
  加强保护、重在提高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基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科学规范、探索创新 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高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探索基本农田保护新办法、新途径,提高工作有效性。
  示范引导、稳步推进 以点带面,全面实行基本农田科学规范管理,积累丰富经验。
  效益兼顾、综合发展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考虑社会效果,注重投入产出效果,突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领导、群众参与 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又是一项实实在在利国利民的具体实事,需要各级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密切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2007年,全市开始进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实际工作,先在逍林镇搞试点,取得工作经验之后,在长河镇、桥头镇、观海卫镇、掌起镇和范市镇推开,都获得成功。2008年又完成了7个镇的示范区建设任务。预计到2009年底,全市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面达到“四化”建设目标。
  基本农田标准化 土地连片集中,每畈土地面积原则上在100亩以上。农田格式化,每块面积一般2~3亩,水利排灌设施配套,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涝标准10年一遇。抗旱能力在70天以上。田间道路布局合理、畅通,保证农业机械能下田作业。田间骨干道路、主干渠两边营造绿化带,起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环境的作用。
  基础工作规范化 基础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图上、地块、村里和农户相符,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档案齐备,市、宁波市、省三级备案。基础资料及时更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账,建立基本农田变更统计制度,落实动态监测措施,及时更新基础数据,保护标志统一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由市政府统一设立,主要设置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档案资料完整,即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方案、建设工作报告和表册资料、图件资料等齐全规范。
  保护责任社会化 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各村设立基本农田落实到户清册(签名),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等7大制度。
  监督管理信息化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巡查员制度。逐步建立网络化管理运行体系,接受社会监督。慈溪市到2008年已有13个镇(街道)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面积达436149亩。
  第三节 标准农田建设
  慈溪是一个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工业占主导地位,但农业有着悠久的历史,特别棉花产业曾是全市的农业经济特色。20世纪90年代开始,针对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农民增收缓慢,农田基础设施脆弱,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低,农田“重用轻养”比较严重的情况,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1999~2008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4.5亿元人民币,建设标准农田40.42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建成34.61万亩。
  一、制订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慈溪市根据省和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00~2002年为19.50万亩,2003~2005年为15万亩,2006~2007年调整为39.17万亩,2008年最后确定为38.14万亩。市国土资源(土管)局按照上级政府的任务,以原土地详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依据地类现状、今后用地需求及类型,编制《慈溪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2001~2005)》,为开发、围涂、整理三大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对全市标准农田建设,达到地块落实、面积准确、图斑清楚和质量保证。
  二、建立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市国土资源(土管)局根据农田建设投入大的特点,坚持多途径筹措资金:将上级补助资金和耕地开垦费及折抵指标所获资金投入标准农田建设;国有土地出让金中留市部分补助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整理项目、标准农田奖励基金等,到2007年共争取资金2.05亿元投入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化项目运作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土管)局为保障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实施,以市场化的思路,抓住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两个环节。明确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是各镇(街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所有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一律采取招标承包,通过资质审查、公开竞标,选定施工单位。建立全方位把关、专业化操作的质量体系,在设计上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标准严格执行,在实施中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在施工管理上由质量监督部门把关,市财政、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竣工验收时,先由项目实施单位自验,由市国土资源(土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上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复验。

知识出处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慈溪市国土资源志(1996~2008)》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有国土资源概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开发、农用土地使用制度、工业企业用地、交通建设用地等类目,反映了1996~2008年慈溪市国土事业的发展变化,记录了慈溪境域内国土资源管理13年来的工作历程、实践经验、政策革新和成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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