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06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分类号: F272.3
页数: 5
页码: 145-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农民负担监管等。
关键词: 慈溪市 农村经济 经营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村级财务管理
  村账镇代理
  1997年,市农经委、农业局在崇寿、浒山等镇试行村账镇代理的会计代理制工作方式。在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以村为单位的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业务指导和管理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以镇为单位设立会计服务站,为各村提供会计记账服务。服务站会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凭证上岗。会计工资村筹镇补。每个会计负责3~4个村的账务。服务站每月上门收账、集中记账,按月分析各村财务。村设出纳,每月按时向镇会计服务站报账。2001年上半年各镇全部实行村账镇代理。
  电脑记账管理
  2001年,市农业局在浒山街道试行农村财务电脑记账管理。2002年初,市农业局建立电脑网络服务中心。5月,浒山街道各村电脑联网,村级财务由传统手工记账转为电脑记账,农村财务实行现代化网络管理。2003年,市、镇两级联网。2006年8月,市、镇、村三级联网,为浙江省首个利用电脑网络管理农村财务的县(市)。
  第二节 村级财务监督
  民主理财和清理整顿
  2002年前主要以民主理财和阶段性的清理整顿形式进行。
  民主理财 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不定期组织既有代表性,又熟悉财务的社员,对村财务账目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村民关心的财务报表上墙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清理整顿 1990年,横河区对107个村进行财务清理和整顿。1991年,市委、市政府总结横河经验,清理整顿1987年后全市各村的财务。盘点出全市村级实际固定资产4051.89万元,盘盈228.33万元,盘亏266.35万元。查出白条抵库4900笔,金额140.27万元,收款凭证散失1157本。清出应收款额1664.73万元,收回1190.87万元;借款1323.61万元,收回907.43万元;承包欠款341.12万元,收回283.44万元。查出贪污109人,金额33.68万元;挪用公款者140人,金额27.39万元。有4人移交检察机关立案审查。
  1997年,市成立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84人,历时1个月,对全市各村账务进行检查。共清出应收款7554.06万元,收回6793.31万元;清出各业承包欠款5065.09万元,收回4916.54万元;查出短缺款9.57万元。查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属漏收漏支的,由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证明补办手续,属无故短缺的由出纳员赔偿。共查处贪污挪用22人,其中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查出违规金额107.11万元,如数清退。其中附海镇抽调镇机关工作人员11人,历时17天,清理韩家路村1992—1996年的财务账目清出欠款24.21万元,收回21.42万元。浒山镇后油车村,查出违规金额17.50万元,其中贪污16.2,万元,挪用1.3万元。涉案5人,其中2人移交司法机关,贪污挪用款如数追回。
  六项监督
  2002年后,监督方法和手段不断改进。民主理财由民主监督取代,阶段性的财务清理由财务审计取代,全市形成农村财务监督体系。
  财务监督小组监督 2002年,村经济合作社依法选举产生村财务监督小组,每村3人。每月村向镇会计服务站报账之前,村财务监督小组对上报入账的每笔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对有异议或不同意入账的,报请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后处理。
  会计监督 会计代理站会计对村上报的账目做好入账前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凭证的形式是否合规;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手续是否完备;村财务监督小组有否审查;凭证的内容是否违规、违纪、超标;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与存根相符;银行存款与账目是否一致等。经审核对不符规定的,直接改正;对村不能认定或处理的,提交镇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群众监督 1998年,全市确定每年的7月20日为村财务公开日。当年,全市770个村中,有361个村设财务公开栏,对村民关心的热点内容张贴公布。2002年村域调整后,326个村中除2个村因正在开展财务审计外,其余324个村均在7月20日前上墙公布。其中300个村公布村干部报酬,315个村公布细化支出,293个村公布村全年收支,319个村公布村债权债务。其他村民所关注的如招待费、土地征用费、福利费、村级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等亦逐项公布。有94.6%的村民对公布后的账目感到满意和较满意。2003年后村级财务公开改每季度一次。2005年全市设村财务公开栏387个。2005年第三季度起,村级财务全部通过电脑在网上公开。
  同行监督 2002年,全市组建5个会计互学互审组。每组由4个镇会计人员组成,以组为单位,每季度互学互审,各镇每年接受一次互审小组的监督检查。
  领导监督 2003年,范市镇建立村级财务季度分析制度,镇会计服务站每季度分析各村财务运行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送镇主要领导和镇分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村在镇纪委监督下整改。2004年此法推广全市。同年,农村经营管理网安装村级财务领导查询系统,各镇(街道)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镇经管站长,可通过网络随时查阅、监督镇属各村的财务状况。
  审计监督 1998年,周巷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试点。2002年,建立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2003年各镇建立农村财务审计站(所、办)。当年审计181个村,审计金额70835.7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5.22万元。审计每2~3年一轮回。2004年规定,在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时开展专项审计。2006年,组织开展百村审计活动,至2007年累计审计276个村,审计金额329816万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188条整改措施。同年,审查全市各村招待费用,共743万元,占2004年可用资金的2.8%其中43个村占2004年可用资金的10%以上,引起市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完成村级财务常规,审计55个村,集体资产审计9个村。
  2008年,开展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2个镇、16个村通过村财务规范化建设验收。
  第三节 农民负担监管
  清理农民负担
  1993年4月,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农民负担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农民负担进行调查和清理。19个市级部门清理出向农民收费、集资、摊派等71个项目,其中取消13项,修改5项,纠正5项。当年农民人均负担13.44元。2002年,取消城乡统筹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收费项目9个,降低收费标准2项,农民减负4180万元。2004年,取消收费项目6项,降低收费项目9个,减轻农民负担374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
  2002年,实施国家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是年7月1日,取消屠宰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只征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当年全市少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706万元,人均减负7.7元。2003年,将收缴的全部935万元农业税返还。2004年停征农业税。
  公益事业金制度
  1998—2002年,农民要向集体上交镇统筹和村提留,用于镇、村公益事业,还要负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2年,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按2001年“两工”负担折算金额计,农民减负1696.75万元。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村级开支通过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业金解决,按村民认可的办法确定,征收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数额。当年8月25日至9月20日对全市20个镇(街道)和326个村的镇统筹、村提留进行审计,统筹提留200万元,人均2.29元,比2001年分别减352万元和4.02元。2003年,136个村建立公益事业金制度,部分村推行一事一议制度。2006年,10个镇131个村以一事一议制方式筹集村公益事业金,其余大多数村的公益事业资金由村集体经济承担。
  监督
  1995年8月,市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经委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部门。1996年发放35万本农民负担监督卡,在龙山镇、崇寿镇设立监测点,由两镇6个村、30户农户详尽记载承担的劳务和社会负担,进行动态监管。2002年,市委、市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物价)、监察局共同配合监管。全市建立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用水、用电、农机等生产性费用和涉农税收、价格情况开展5次专项检查。2003年,制作发放涉农收费公示牌120块,张贴公示模块250份,全市公示率达100%。2006年5月,组建市、镇、村三级农民负担管理网络,聘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员48人,并设立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
  违规处理
  减轻农民负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政策法规严肃处理。2003年,全市清退建房和计划生育押金2304.59万元;取消一镇的违规收费政策。2004年,查处龙山镇一村乱收费一案,将收款如数退还农民。全市共清退不合理教育收费18万元、农民建房收费134万元、计划生育保证金140.6万元。2005年,查处庵东镇一村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一案。制止一镇电费加价、乱收村公益事业资金的行为。全市退还农民建房收费278.59万元。2007年,将一单位乱收的50万元上交国库。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23.60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0.24%,比1992年下降0.45个百分点(表2-7)。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