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农村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0048
颗粒名称: 第二篇 农村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
分类号: F321;F291.1
页数: 41
页码: 115-1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慈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通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三权”分离,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民新型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济组织。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关键词: 慈溪市 农村经济 农村建设

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慈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坚持。1998年,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土地承包关系更加稳定和完善。同时通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三权”分离,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渔业生产责任制和林业生产责任制也在实践中建立完善。2008年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1067公顷,新型农业市场主体迅速发展。
  村级管理体制,1983年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为“政社分设”的乡村建制,生产大队改名村生产合作社。1991年村生产合作社改名村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部分村经济合作社改制为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使村经济合作社的产权更加明晰,管理更加民主,发展更具活力。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新型合作组织蓬勃发展,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办起各类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济组织(详见第十篇第二章)。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居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和劳动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乡村文明之风到处可见。2008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入4.99亿元,比1987年增26.54倍。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9.42平方米,每百户家庭有汽车7辆,人均消费支出9654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7%。
  第一章 农业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第二轮土地承包
  试点与准备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提出在原定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
  1994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选择新浦镇泥牛塘下村开展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试点。市成立“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试点工作组”于8月29日进驻。通过调查、酝酿、协商,由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新一轮土地承包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居住和户粮关系在村的社员享有承包权,承包地在预留村机动地后,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以“现有人口为基础,结合年龄定底分”的办法把承包面积计算到户,并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行使管理权和发包权。为顺利实施方案,工作组选择基础较好和较差的两个队进行试点后,出台《有关土地调整过程中具体问题处理的政策意见》12条。通过1个月工作,全村34个生产队土地丈量工作基本结束,着手签订土地联产承包合同,有土地流转意向的签订土地转包合同。为加强承包地管理,工作组还帮助该村制订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土地管理制度。
  1999—2000年,全市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限将陆续到期。1997年下半年,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指示精神,决定除浒山城区人均承包地少于133平方米的17个村和特许的1个村允许延缓外,对全市其余712个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
  1998年5月,市委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委。各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选择长河镇四塘头村、逍林镇宋家村、掌起镇乐家村、观城镇五里村、周巷镇花墙门村、观城镇六坒村、附海镇三角田村和长河镇大路门村等8个村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全面开展
  1998年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对前几年已延长但期限不足30年的,从第二轮承包期开始延长30年。土地承包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因村而宜采用直接延长,小调整后延长,局部调整,经营权流转,专业承包、规模经营5种形式。10月30日全市选择72个村逐步开展。之后,各地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其间,市委召开专题会议20次,组建12,个工作组赴各镇帮助指导工作。市、镇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6439人。市农经委编印工作简报34期。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办公室处理来访170起、来信56件、来电470余个。
  至2000年10月,全市延包土地39793公顷,占应包面积的98.6%;签订承包合同23.61万份,占应签农户的96.82%;发放权证23.5万本,占应发农户的96.4%。延包方式采用直接延长的有90个村,小调整后(调整面积在50%以内)延长的有442个村。2000年10月19日,通过宁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考核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得分为96.5(表2-1、表2-2)。
  通过第二轮土地承包,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承包大户增加39.7%,规模经营面积增加51.2%,多年生作物种植面积和鱼塘面积增加12.2%。
  土地承包完善工作
  2004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处理第二轮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规范土地流转、整理、征用行为,建立多种形式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
  5月11日市委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两个督查组。向12个镇下派33个工,作指导组,帮助做好完善工作。
  7月15日至11月1日21个镇(街道)相继通过验收,平均得分为96.61。市、镇、村三级共装订档案2223卷,其中市66卷,,镇975卷,村1182卷。全市纠正中途随意小调整的村43个。未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的13个村亦基本完成。新签承包合同5838份,全市合同签订率增至99.2%;新发放权证8075份,权证发放率增至98.68%。变更承包权证36322份,换发权证16份,收回(注销)承包权证8978户。规范土地流转合同3841份。原实行“面积量化,四址缓论”的4个生产队,根据群众要求,土地落实到户。304个村建立土地承包动态管理台账。失地农民参保8万余人,占应保人数的68%。
  2004年11月3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通过宁波市验收。
  第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期间,解决土地承包合同纠纷374件,处理来信来访150件(起)。
  2005—2007年补发、换发权证67本,新发750本。
  照2-1 土地承包权证
  第二节 林业生产责任制
  林业“三定”
  1981—1984年,完成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对集体山林实行承包到户、专业承包到组(队)或统一经营、专人管理等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
  完善生产责任制
  1990年9—12月,对全市13个乡镇116个村开展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体制。全市14568公顷集体宜林山地,划定自留山1254公顷,承包山7719公顷,集体统管山5595公顷。完善山林承包合同58281份,发放林权证8299本,调处山林纠纷7起,划清山界500余处,建立林业档案981卷。完善工作过程中,收缴当年和历年承包款1280581元,自留山“山底”折价款405890元。
  1997年,针对林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部分山林承包即将到期的状况,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快林业生产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稳定、完善、发展、保护”方针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山林延包
  200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切实抓好第二轮山林承包责任制延包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的要求,市农业局组织开展林业生产责任制现状调查,撰成《关于我市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调查》报告。2006年,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山林延包工作。承包期统一延长至2055年。3月下旬,在横河镇大山村、观海卫镇杜岙村和匡堰镇倡隆村进行试点。6月下旬,全市14个镇(街道)139个村全面展开。10月底,基本完成林权登记公示、审核和林权证发放工作。12月上旬通过宁波市“延包办”验收。全市延包宜林地16049公顷,签订山林承包合同15201份,发放林权证19024本,发证率99.5%。其中个人责任山、自留山林权证18108本,集体所有林权证905本,国有权证和使用权证11本。填写相关表格40余万份,整理档案2784册。
  林权制度改革
  2007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明晰产权、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引导集体林权有序流转,本市成立“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08年市林业局成立市林权管理小组,着手制订相关政策,组建要素服务市场。
  照2-2 林权证
  第三节 渔业生产责任制
  初始渔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渔业生产以户经营,生产落后。1949年后,渔民开始合作生产。1950年,淡水渔民成立县渔船业公会(渔民协会)。1953年,各地相继成立渔业互助组,1954年办低级社。1955年,高王乡成立福四房渔业社,洋山乡成立渔滩渔业社,逍林乡成立逍林渔业社,开发淡水养鱼。1956年,成立西二乡、龙山乡、海塘乡3个渔业社,有20余个农业合作社建立渔业组,从事下海捕捞。1958年冬至1959年,全县以区为单位成立7个渔业大队,其中最大的泗门区渔业大队有渔民450余人。组织规模扩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渔业生产快速发展。1959年全县水产品总产2820吨。
  鱼塘承包责任制
  1986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对江河外荡养鱼者核发浙江省淡水水面使用证,涉证面积1133.33公顷,该证长期有效。同年,在“2700”工程项目实施区组建集体渔场,抽调相关乡、村有管理经验的基层干部和有实践经验的生产骨干进行管理,鱼塘承包给渔民养殖。承包者每年每公顷上交承包费600~900元和商品鱼(第一年每公顷75千克,第二年225千克,第三年300千克)。
  1987年3月,县委印发《关于稳定完善精养鱼塘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对全市精养鱼塘开展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明确鱼塘产权按鱼塘开发前的归属不变,使用权归渔场。渔场将鱼塘采用“五定”的方式承包给渔民,“五定”为:一定人员、面积,一般一个劳力1~2个鱼塘,面积0.33~0.67公顷。二定承包期限,一般10~15年。三定上交商品鱼任务,按前期上交数不变。四定上交积累和管理费,每年每公顷上交集体积累300~450元,鱼塘租赁费5~10元,管理费15~20元。五定鱼塘修复任务,承包者在年初向渔场预交修复费每公顷600元,年终场部派员验收,对合格者全额返还,失修的由场部修复,费用在预交款中开支。渔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为承包者提供生产服务和管理。当年,完善工作基本结束。
  1991年2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渔业承包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完善精养鱼塘生产责任制。明,确新一轮承包期以10年左右为宜。继续采用渔场统一经营、分户承包的形式,实行“五定一奖赔”制,即定劳力、定鱼塘、定产量和产值、定成本、定报酬,超奖减赔。承包户要及时交清国家税金、鱼差价款(“2700”工程项目的鱼塘)、水费和承包款。至7月25日全市41个渔场完成渔业生产责任制完善工作,签订合同2089份。完善过程中,收取承包押金5.38万,元,预收当年承包款29.49万元,收取修塘押金25.29万元,鱼塘折旧费22.38万元,收回欠款153.17万元(占应收款的74.2%)。8月,对外荡、水库开展渔业生产责任制完善工作。外荡采取联户或独户承包的形式,承包期限3~5年,一般按每年5~20千克的“规格”(500克以上/尾)鲢鱼的市场价作承包费上交标准。水库以集体承包为主,也可联户或大户承包。按常年鱼总产值的15%左右为承包费上交。外荡、水库渔业责任制完善工作于当年基本完成。
  股份合作制
  1993年后推行股份合作制。是年,师桥镇第一渔场渔民自愿组合,向镇政府租赁渔场,筹资金25.6万元合股经营。1994年,渔工商公司鱼种孵化场、窖湖水产养殖场、四灶浦水库养殖场相继推行股份合作制生产。实行股份合作制后,渔民生产积极性增强,生产效益提高。1994年与1993年相比,4家股份合作制渔场养殖面积增加7公顷,鱼产量增加113.5吨,总产值增132.90万元,纯收入增加16.5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53万元。1997年10月,全市有153家单位实行渔业股份合作制,总股金3406万元。其中淡水养殖25家,股金677万元;海水养殖103家,股金1156万元;海水捕捞22家,股金105万元;水产加工企业3家,股金1468万元。
  养殖经营权
  1995年,对从事滩涂养殖的单位和个人确认滩涂养殖经营权,颁发慈溪市滩涂养殖经营权证。养殖者每年上交滩涂使用费每公顷300~1500元,水产资源增殖保护费每公顷30元。1997年发证确认滩涂养殖面积2311公顷。
  养殖证制度
  2002年1月,农业部下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慈溪作为宁波市的试点地区,率先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2002年12月15日市政府发文,明确用于水产养殖的江河、外荡、水库、山塘,由稻田、棉地、盐田改建的养殖水域和沿海,潮间带滩涂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范围。其中海水池塘、淡水池塘、滩涂、水库、外荡养殖区有效期一般为3年;兼有防洪排涝、调蓄功能的河道有效期为1年。原浙江省淡水水面使用证和慈溪市滩涂养殖经营权证统一转换成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养殖单位和个人凭证养殖,依法交纳渔业资源保护费。至2003年5月31日发放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467本,证载面积7684公顷。至2004年7月底,核发618本,证载面积77,03公顷,占应发面积的92.52%。其中海水养殖证534本,6001公顷,占应发面积的99.64%;淡水养殖证84本,1702公顷。此后,养殖证制度作为渔业生产常规管理工作,每年按规定换发新证。2005年核发690本,证载面积12740公顷。是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全市新发、换发养殖证416本,证载面积2288公顷。其中海水养殖证377本,面积1537公顷;淡水养殖证39本,面积751公顷。
  第二章 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
  第一节 土地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
  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经营,土地承包到户。为平衡农户承包的土地质量,生产队把成片土地分成数块,按不同质量档次搭配给农户,导致承包户地块小而分散。观城镇五里村777户农户,166公顷土地分成3000多块,一般每户承包土地4~5块,平均每块550平方米左右。为方便耕作,提高工效,农户自然萌发调剂田块的意愿。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个体工商业快速发展,同时粮棉比较效益下降,大批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部分承包地荒芜。与此同时,不少种田能手开始从亲戚、朋友、村民处协商转包土地,从规模经营中寻求效益,土地流转从此开始。1989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在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变、家庭联产承包制不变、双层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三权”分离,承包者转出土地,允许保留承包权,转包期满后可收回使用权。1995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把“加速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选择农业劳动力转移多、村级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10个村进行土地流转工作试点。2002年全市20个镇、289个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此后,土地多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有意愿转出土地的农户与流转服务组织签订委托流转协议,由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发包给经营者种植或开发。2008年,全市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89625份,土地流出农户14.9万户,流转面积23733公顷,占全市总承包地面积的58.3%。
  流转方式
  转包 土地承包方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转包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1995年,观城镇五里村保留22个生产队和承包户的土地档案,打破队界,将全村166公顷承包地集中,统一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后,逐畈通过招标转包给339户农户经营,其中0.53公顷以上承包户44户,0.33~0.53公顷承包户54户。第二轮承包中,该村将土地承包权量化落实到户,但不确定地块的具体位置,使用权有偿有序流转。转包是慈溪出现最早、应用范围最广的土地流转形式。2008年,全市通过转包流转的承包地有15933公顷,占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的75.6%。
  出租 村经济合作社与外单位或个人通过地租方式,双方签订租赁契约,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1993年,宗汉镇周塘东村向农户倒包土地15公顷,出租给市园艺园作科技示范基地,市园艺园按协议支付地租,由村统一向农户转付。2008年,桥头镇丰潭村926户农户的136公顷土地,出租给桥头果蔬农场、成达农场等10家单位和个人种植。
  季节性流转 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按一个生产季节向农户转包土地,收获后将土地交还给承包户。20世纪90年代后期,周巷镇一批榨菜种植户,向周边农户租地种植榨菜。稻区有农户利用单季稻收割后空闲时段,转包土地种植油菜、草莓等作物。2008年全市季节性土地流转265公顷。
  土地股份合作制 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种植户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户按股份分红。1993年,周巷镇湖塘头村将112户农户承包的12.50公顷土地连片集中,作为56.8%的股份,与杭州果树研究所、周巷镇农办合股兴办优质果品示范场。农户按承包地面积需承担的农业税及乡统筹村提留费由场交付,村合作社每年从农场分得的利润中划出5%~10%给原承包户作为分红。2008年全市有16家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入股面积652公顷。
  土地互换 对连片开发区域内尚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村集体组织采取异地安排、适当补贴的方法,以保护他们的利益。2008年,天元镇兴柴村通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将中横线两侧45公顷承包地进行调整,北侧39公顷承包地流转给10户大户经营,区域内32户农户按原有面积调整到离村庄较近的南侧种植。土地互换年间变化甚大,面积难以确准。
  第二节 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过程
  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民在获得生产自主权后就注重规模经营。1989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政策意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当年种植粮棉0.53公顷以上的有1486户,经营土地1276公顷,平均每户0.86公顷。1992年全市0.53公顷以上的粮棉生产专业户增加到3458户,经营土地3502公顷,平均每户1.01公顷。通过规模经营,当年全市种植棉花20087公顷,比1989年增12.6%。1991年,部分稻区推行“两田制”。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稻田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并将经营权和承包权分离,农户种植“口粮田”,村里将其余承包田集中,连片承包给大户种植,由承包大户承担定国家定购粮任务。
  1995.年、1996年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出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文件,统一思想,明确政策,规范程序。1996年,粮棉生产规模经营大户经营面积增加到6803公顷,其中0.53公顷以上的大户5589户,经营面积5953公顷,平均每户1.07公顷,比1992年分别增加70.0%和5.9%。同时涌现果蔬规模经营户1479户,经营面积838公顷。规模经营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据当年10个棉花种植规模经营户调查,皮棉平均每公顷产量1176千克,比全市平均的870千克增加35.2%。
  1999年,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2000年全市经营耕地0.53公顷以上的大户发展到7313户,经营面积9247公顷,户均1.27公顷。2002年规模经营面积达17047公顷,占全市总承包地面积的39.34%。2008年规模经营面积21067公顷,占全市承包地的48%(表2-3)。
  土地规模经营形式
  家庭经营型 以户为单位规模经营,有家庭农场、联户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是出现最早,也是最基本的一种规模经营形式。2008年,全市有家庭农场和联户农场435家,土地经营面积6467公顷。
  基地生产型 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购销大户为确保农产品原料的数量和质量,与种植户合作建立产销稳定的生产基地。海通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司创办第一年起就着手创建生产基地,2008年,建生产基地9350公顷,自有农场和加盟农场730公顷。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建生产基地面积40667公顷。
  农业园区型 镇或村对成片耕地统一规划改造,水、电、林、路配套后,流转给大户经营,形成科技型示范基地。1994年全市建3个市级农业园区,面积70公顷。2008年为22个园区,面积5314公顷。
  股份合作型 承包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由专业组织或个人开发生产。土地股份合作制产权清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效益明显,流转双方互利双赢,利于土地长期流转经营,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2008年,全市股份合作型经营面积约733公顷。
  统一服务型 对分户经营,面积相对较小又比较集中的地区,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购销大户,围绕专一产品,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在土地不流转的情况下,实行统一服务型规模经营。2008年全市统一服务型经营面积913公顷。
  第三章 村经济合作社
  第一节 组织与职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
  1983年,政社分设,将原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恢复为乡村制,村建立生产合作社,取代原生产大队的管理职能。1991年,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村集体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村生产合作社更名村经济合作社。
  村经济合作社职能
  村经济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2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明确村经济合作社具有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职能。对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其主要职责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和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为社员提供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管理承包合同,提取集体提留;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发展个体经济等。
  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不断涌现,村级集体资产结构发生变化。2007年,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明确村经济合作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村经济合作社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主要是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荒地等资源;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等。
  第二节组织建设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
  1987年,调整374个村生产合作社领导班子。1989年对村生产合作社班子作全面调整,把能力强、有开拓精神、乐意为社员服务的人选进领导班子。1991年改名经济合作社。1992年后,村经济合作社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管理委员会,在社管会成员中推选社长、副社长,每届任期3年。2001年,率先在全省建立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制度,在选举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的同时,选出由3~5人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监督社管会工作。2007年,全市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300个村选举产生1007个社管会成员,其中选出社长299人。299个社长中具初中以上学历的286人,占95.65%其中大专以上的73人;年龄在35~60岁的285人,占95.3%35岁以,下的有7人。担任社长的个私工商业,主有108人,农民22人,专业大户1人,合计占43.81%。换届中,同步选出300个合作社监督委员会,成员共986人,其中熟悉农村财务知识的479人,占48.58%。300个社监会主任中有党员248人,初中学历以上232人,占77.33%。
  村党组织建设
  村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市委始终把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中选拔人才,按照条件选准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并帮助制订落实村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实绩考核和民主评议。2003年,实行村干部跨村任职,选派能“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干部跨村至经济相对薄弱村担任支部书记。2008年跨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6人。2007年,提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班子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班子成员交叉兼职。2008年村党组织书记兼社长284人,占94.98%。
  加强组织建设的措施
  1988年初,市委选派102名机关干部到99个经济比较薄弱村任职。至2001年,有201名镇干部下村任职,其中96人先后担任村支部书记。2004年组建农村工作指导员赴村帮助工作,至2006年共选派938人。2008年下村任党组织书记21人,下派农村指导员280人。
  2001年,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级领导职务,以较好解决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学历偏低、知识结构老化等问题。至2008年,先后招聘459人到村工作,其中有59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领导班子,71人担任村经济合作社主任助理,114人担任村团支部书记。
  加强班子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1988年实行村干部养老金制度,投保所需资金,个人负担20%,其余由市镇财政和村集体分担。贫困村干部报酬由市财政补助解决,1988年市补助100个贫困村8万元。2002年补助贫困村党支部书记43.20万元。2007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对村干部岗位进行定编、定员、定职,实施专职干部制,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实行村干部最低基本报酬保障制,其基本报酬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补助解决。全面实施村专职干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连续担任村支书10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社会养老待遇。每年确定一定名额的事业人员编制,在村干部中定向招录,并决定在优秀村书记中选拔镇(街道)领导干部。
  第三节 制度建设
  六项制度
  家庭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家庭经济引入合作经济,形成生产者和经营者相统一、责权利相统一、统和分相结合的双层经营结构,有效地发挥集体优越性和家庭积极性。为明确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权利义务,更好地发挥村经济合作社在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金积累等方面作用,1990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合作社六项制度的决定》,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六项制度:一是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员代表应不少于社员总数的10%,民主选举产生。事关全社大事,须经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承包合同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试行办法》规范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合同兑现。三是集体提留制度,社员要自觉向村合作社上缴土地承包款和公共福利事业费。土地承包款按每公顷2%~3%提取,“取之以土,用之以土”主要用于兴办基本建设和扩大再生产投资。四是劳动积累制度,凡户粮关系在农村的劳动力都要承担,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开发和公益事业等。五是农业发展基金制度,规定农业发展基金的收取途径,并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使用手续,加强监督审计。六是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使用集体资金,要年初提出方案,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定;使用时严格审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年终收支决算,须张榜公布,实行民主监督。当年,制度建设在沧田乡试点,年末有90%以上的村建立六项制度。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村合作社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完善。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制度
  1997年,市委就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出五项制度。一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二是收支预决算制度,三是财务管理制度,四是财务公开制度,五是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制度。
  村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2007年,市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完善五项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村级组织议事规则,健全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党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二是完善村账镇(街道)代理制度;三是健全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制度;四是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五是健全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作,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节 村集体经济
  开辟财源
  1988年后,市政府根据村经济(生产)合作社经济发展情况,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多渠道开辟财源。20世纪90年代后,村办集体企业上缴款、民营企业水电费差价、村提留等收入来源逐渐断绝,市政府调动各方力量,为村集体经济“输血”同时不断为村集体置办“家产”,形成资产性、资源性和资本性收入齐驱的良好态势。1997年,各村加,强村办企业的管理,兴办集体参股或控股的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兴办集体林场、果园、渔场、牧场和农业服务实体,增加集体经济实力。2003年,市鼓励各村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管理,依法经营集体土地资产。允许村组建物业公司,建造村集贸市场、停车场及暂住人口公寓等服务设施,收取费用。2006年鼓励各村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房,支持村开发二、三产经营性用房。2007年,开展“百村千企”结对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农村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有198个村建标准厂房40.53万平方米,214个村有“三产”用房28.16万平方米,两者合计收入9000万元。1660家企业与308个村结对,企业承诺出资1.1亿元,实际到位6562万元。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扶持贫困村
  为帮助穷村脱贫,1988年开始,市每年安排300万元贷款,由市财政贴息10万元,扶持经济比较薄弱的村发展集体经济;安排150万元低息贷款,用于农业开发。1997年,对人均可用集体资金不足50元的村,新办企业税收留市部分返还到村,对新开发经济林13.33公顷以上、新办养殖场6.67公顷以上的由市给予经济补助。2003年,由镇出资60%帮助经济相对薄弱村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投资项目市安排用地指标,并给予10万元的补助。市财政拨出100万元用于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006—2008年,对60个市级扶持村,优先安排落实二、三产用地指标,市、镇三年内共安排6000万元用于建设项目补助,安排600万元用于村日常经费开支,安排70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2008年,市财政出资3000万元在大润发超市回购店面,所得收益扶持全市经济最薄弱的10个村。各镇(街道)将所属的标准厂房、市场、外口公寓、农资服务站等优质资产配置给经济相对薄弱村。
  村集体经济收入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2008年,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收入49907万元,比1987年增加26.54倍。其中补助收入18688万元,占37.45%;经营收入14137万元,占28.33%;其他收入13986万元,占28.02%;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分别占3.78%和2.42%。宗汉庙山村村办企业起步早,效益好,村集体收入多年处全市各村领先(表2-4、表2-5)。
  农业生产服务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生产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发挥村集体组织作用,承担起农田水利、机灌、机电等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的工作,并配备村农技员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1988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从县到村要建立和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并明确乡村配药站可直接到县农资公司进货,享受5.5%的经营利润,配药站在拆零供应时允许顺加5%的拆零价。当年,全市推行“村包服务、户包任务”的农业“双向”承包,有720个村配村农技员788人。1990年,全市有286个村实行农业“双向”承包。1991年,有80%以上的村实行统一机耕、统一机灌、统一植保、统一供种、统一作物布局、统一农田基本建设,有10%的村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产前产后服务
  1993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村经济合作社要强化集体统一经营的内容,普遍健全农业服务组织,普及和完善农业基础服务。当年,三北镇方马村通过典型引路,引导村民种植大棚草莓。村宣传、落实市、镇优惠政策,并发放贷款15万元,出资35万元修建道路、地下渠道和电力设施等,统一采购农用物资,定期请专家讲课辅导,在宁波果品市场设立摊位,推动村草莓生产的发展。1993—1996年,全村草莓累计总产值7412.6万元。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难卖问题逐步显现。199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村经济合作社要在重点抓好生产服务的前提下,向产前、产后服务领域拓展。1998年,长河镇有18个村建立农贸服务部,帮助农民销售蔬菜5500吨。鸣鹤镇洪家村因地制宜发展雷笋生产,村经济合作社千部向村民宣传种雷笋致富的经验,开展雷笋高产试验,组织举办雷笋技术培训班。1998年全村390户农户,有370户种雷笋100公顷,户均雷笋收入1.5万余元,95%农户住上新楼房。横河镇大山村通过制订规划、宣传发动、干部带头,引导山民发展杨梅、竹笋、茶叶和杉木等特产。村经济合作社出资78万元,修建公路3.5千米,造桥4座,改善交通条件。引进优良品种,组织技术培训。兴办杨梅加工厂、茶厂、保鲜冷库,成立杨梅服务中心,组织推销产品。1998年全村杨梅、竹笋、茶叶收入240万元,户均7690元。
  综合服务
  进入21世纪,城乡一体化推进速度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猛,并逐步显示出其生产组织服务功能,村经济合作社的服务重点逐步转移。一是土地流转服务。2002年,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服务站为有土地流转意愿的双方提供信息,牵线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推动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当年,全市新增土地规模经营面积4013公顷。2008年,全市有承包地的289个村经济合作社全部建立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新增和续签土地流转面积1872公顷。二是通过专业生产组织开展统一服务。2003年起,在生产专业化程度高,单家独户种植比较集中地方,村经济合作社通过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生合作社和购销大户等协调,由专业组织为农户开展“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服务,至2008年全市有913公顷土地实行“四统一”服务,其中2008年新增580公顷。三是加强新农村建设服务。2000年“环境整治年”活动中,各村经济合作社加大投入,组织社员兴办公益事业,整治河道,修建道路,清理垃圾,种树植绿,消灭露天粪缸,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千年陋习。2006年后,开展“一事一议”加快公建配套建设、村庄宅基地整理、建设村落文化宫等,改善社员生产、生活条件。2008年全,市各村公益事业支出20834万元。
  第六节 村经济合作社调整
  1997年全市有村经济合作社796个,平均每个村区域面积1.2平方千米,村经济合作社承包地53公顷左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经济合作社规模的局限性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是年,周巷镇进行并村试点,将笆西村和庙后村合并,建立新的天河村。村经济合作社也同步合并。1998年,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调整合并至770个。2000年,市委下发《关于积极有序推进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若干意见》,是年底调整合并至618个。2001年2月,调整合并基本结束,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调整合并为328个(表2-6)。2002年,调整合并为326个。调整后,村平均区域面积3平方千米左右;人口2685人,最多的周巷镇周西村为6726人,最少的观海卫镇王叶村为652人;村经济合作社平均有承包地133公顷,最多的周巷镇三江口村为408公顷,最少的浒山街道应莫陈村为2.9公顷。
  调整合并过程中,经济实力相当或稍有差别的村经济合作社实现并村并账;少数原经济实力存在较大差距的村经济合作社,富社社员担心财产被平调,因此至2008年4月,尚有12个村并村后没有并账。2006年4月,龙山农垦场和已撤村建居的浒山街道浒西股份经济合作社、虞家路股份经济合作社、三碰桥股份经济合作社纳入村经济合作社统计。因此,2008年按统计口径全市有330个村经济合作社。
  第七节 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
  周巷镇花墙门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
  为明晰村经济合作社产权,加强集体资产的发展和管理,同时迎合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1998年,周巷镇花墙门村将村经济合作社改制成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社员成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他们把经核实的村级集体资产分成非经营性资产、土地资产和实业资产,根据资产性质将749.6万元实业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户,在册的本合作社社员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享受股份。股权分土地资产股和集体积累股,股权有效期30年。
  浒山镇城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
  2000年初,浒山镇城西村对已核实的经营性存量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以股权形式明确社员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股权分原始投入股、历史贡献股和人口福利股。原始投入股占总股份的10%,划给20世纪50年代参加高级社的劳力及入社时投入的生产资料和资金;历史贡献股占总股份的50%,按1962—1982年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时的累计工分和1983—1999年的农龄量化到人(户);人口福利股占40%,享受对象为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及其子女。股权可以依法继承。合作社年终收入按公积金20%、公益金30%~60%、股份20%~40%的比例分配。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后,群众对集体资产的关注度提高,董事会办事民主、透明。2000年12月7日,时任省委书记的张德江看了2000年12月2日《浙江日报》内部参考中慈溪城西村建立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报道后批示:“慈溪城西村的办法值得各地借鉴。”城西村的经验随后在全市推广。
  全市改制状况
  2008年,全市有38个村经济合作社改制成股份制。
  浒山街道16个:楼家、东山、眉山、北门、浒西、城西、南门、水门、孙塘东、施山、湾底、三碰桥、浒东、孙塘、剑山、虞家路。
  古塘街道4个:上傅家、担山跟、西洋寺、新团圈。
  白沙路街道5个:群丰、长春、八字桥、赖王、应莫陈。
  宗汉街道3个:新塘、百两、新华。
  周巷镇5个:东河、花墙门、蔡家塘头、海莫、湖塘新。
  横河镇2个:乌山、孙家境。
  附海镇1个:花塘。
  胜山镇1个:大湾。
  崇寿镇1个:六塘。
  2001年,全市1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留集体积累270余万元。浒山街道剑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用旧城拆迁安置补偿的720万元购置大厦后出租,每年增加集体收入48万元。城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06年集体净收益96万元,分红30万元,人均890元。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由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明晰,顺利地与附近居委会合并成社区。至2008年,浒山、古塘、白沙路3个街道和周巷镇共有2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社区化管理。
  第四章 农村经营管理
  第一节 村级财务管理
  村账镇代理
  1997年,市农经委、农业局在崇寿、浒山等镇试行村账镇代理的会计代理制工作方式。在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以村为单位的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业务指导和管理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以镇为单位设立会计服务站,为各村提供会计记账服务。服务站会计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凭证上岗。会计工资村筹镇补。每个会计负责3~4个村的账务。服务站每月上门收账、集中记账,按月分析各村财务。村设出纳,每月按时向镇会计服务站报账。2001年上半年各镇全部实行村账镇代理。
  电脑记账管理
  2001年,市农业局在浒山街道试行农村财务电脑记账管理。2002年初,市农业局建立电脑网络服务中心。5月,浒山街道各村电脑联网,村级财务由传统手工记账转为电脑记账,农村财务实行现代化网络管理。2003年,市、镇两级联网。2006年8月,市、镇、村三级联网,为浙江省首个利用电脑网络管理农村财务的县(市)。
  第二节 村级财务监督
  民主理财和清理整顿
  2002年前主要以民主理财和阶段性的清理整顿形式进行。
  民主理财 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不定期组织既有代表性,又熟悉财务的社员,对村财务账目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村民关心的财务报表上墙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清理整顿 1990年,横河区对107个村进行财务清理和整顿。1991年,市委、市政府总结横河经验,清理整顿1987年后全市各村的财务。盘点出全市村级实际固定资产4051.89万元,盘盈228.33万元,盘亏266.35万元。查出白条抵库4900笔,金额140.27万元,收款凭证散失1157本。清出应收款额1664.73万元,收回1190.87万元;借款1323.61万元,收回907.43万元;承包欠款341.12万元,收回283.44万元。查出贪污109人,金额33.68万元;挪用公款者140人,金额27.39万元。有4人移交检察机关立案审查。
  1997年,市成立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184人,历时1个月,对全市各村账务进行检查。共清出应收款7554.06万元,收回6793.31万元;清出各业承包欠款5065.09万元,收回4916.54万元;查出短缺款9.57万元。查出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属漏收漏支的,由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证明补办手续,属无故短缺的由出纳员赔偿。共查处贪污挪用22人,其中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查出违规金额107.11万元,如数清退。其中附海镇抽调镇机关工作人员11人,历时17天,清理韩家路村1992—1996年的财务账目清出欠款24.21万元,收回21.42万元。浒山镇后油车村,查出违规金额17.50万元,其中贪污16.2,万元,挪用1.3万元。涉案5人,其中2人移交司法机关,贪污挪用款如数追回。
  六项监督
  2002年后,监督方法和手段不断改进。民主理财由民主监督取代,阶段性的财务清理由财务审计取代,全市形成农村财务监督体系。
  财务监督小组监督 2002年,村经济合作社依法选举产生村财务监督小组,每村3人。每月村向镇会计服务站报账之前,村财务监督小组对上报入账的每笔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对有异议或不同意入账的,报请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后处理。
  会计监督 会计代理站会计对村上报的账目做好入账前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凭证的形式是否合规;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手续是否完备;村财务监督小组有否审查;凭证的内容是否违规、违纪、超标;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与存根相符;银行存款与账目是否一致等。经审核对不符规定的,直接改正;对村不能认定或处理的,提交镇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群众监督 1998年,全市确定每年的7月20日为村财务公开日。当年,全市770个村中,有361个村设财务公开栏,对村民关心的热点内容张贴公布。2002年村域调整后,326个村中除2个村因正在开展财务审计外,其余324个村均在7月20日前上墙公布。其中300个村公布村干部报酬,315个村公布细化支出,293个村公布村全年收支,319个村公布村债权债务。其他村民所关注的如招待费、土地征用费、福利费、村级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等亦逐项公布。有94.6%的村民对公布后的账目感到满意和较满意。2003年后村级财务公开改每季度一次。2005年全市设村财务公开栏387个。2005年第三季度起,村级财务全部通过电脑在网上公开。
  同行监督 2002年,全市组建5个会计互学互审组。每组由4个镇会计人员组成,以组为单位,每季度互学互审,各镇每年接受一次互审小组的监督检查。
  领导监督 2003年,范市镇建立村级财务季度分析制度,镇会计服务站每季度分析各村财务运行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送镇主要领导和镇分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村在镇纪委监督下整改。2004年此法推广全市。同年,农村经营管理网安装村级财务领导查询系统,各镇(街道)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镇经管站长,可通过网络随时查阅、监督镇属各村的财务状况。
  审计监督 1998年,周巷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试点。2002年,建立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2003年各镇建立农村财务审计站(所、办)。当年审计181个村,审计金额70835.7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5.22万元。审计每2~3年一轮回。2004年规定,在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时开展专项审计。2006年,组织开展百村审计活动,至2007年累计审计276个村,审计金额329816万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188条整改措施。同年,审查全市各村招待费用,共743万元,占2004年可用资金的2.8%其中43个村占2004年可用资金的10%以上,引起市有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完成村级财务常规,审计55个村,集体资产审计9个村。
  2008年,开展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2个镇、16个村通过村财务规范化建设验收。
  第三节 农民负担监管
  清理农民负担
  1993年4月,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紧急通知》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农民负担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全市农民负担进行调查和清理。19个市级部门清理出向农民收费、集资、摊派等71个项目,其中取消13项,修改5项,纠正5项。当年农民人均负担13.44元。2002年,取消城乡统筹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收费项目9个,降低收费标准2项,农民减负4180万元。2004年,取消收费项目6项,降低收费项目9个,减轻农民负担374万元。
  农村税费改革
  2002年,实施国家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是年7月1日,取消屠宰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只征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当年全市少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706万元,人均减负7.7元。2003年,将收缴的全部935万元农业税返还。2004年停征农业税。
  公益事业金制度
  1998—2002年,农民要向集体上交镇统筹和村提留,用于镇、村公益事业,还要负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2年,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制度,按2001年“两工”负担折算金额计,农民减负1696.75万元。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村级开支通过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业金解决,按村民认可的办法确定,征收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数额。当年8月25日至9月20日对全市20个镇(街道)和326个村的镇统筹、村提留进行审计,统筹提留200万元,人均2.29元,比2001年分别减352万元和4.02元。2003年,136个村建立公益事业金制度,部分村推行一事一议制度。2006年,10个镇131个村以一事一议制方式筹集村公益事业金,其余大多数村的公益事业资金由村集体经济承担。
  监督
  1995年8月,市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农经委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部门。1996年发放35万本农民负担监督卡,在龙山镇、崇寿镇设立监测点,由两镇6个村、30户农户详尽记载承担的劳务和社会负担,进行动态监管。2002年,市委、市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物价)、监察局共同配合监管。全市建立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用水、用电、农机等生产性费用和涉农税收、价格情况开展5次专项检查。2003年,制作发放涉农收费公示牌120块,张贴公示模块250份,全市公示率达100%。2006年5月,组建市、镇、村三级
  农民负担管理网络,聘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员48人,并设立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
  照2-6涉农收费主要项目与标准
  违规处理
  减轻农民负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政策法规严肃处理。2003年,全市清退建房和计划生育押金2304.59万元;取消一镇的违规收费政策。2004年,查处龙山镇一村乱收费一案,将收款如数退还农民。全市共清退不合理教育收费18万元、农民建房收费134万元、计划生育保证金140.6万元。2005年,查处庵东镇一村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一案。制止一镇电费加价、乱收村公益事业资金的行为。全市退还农民建房收费278.59万元。2007年,将一单位乱收的50万元上交国库。
  通过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23.60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0.24%,比1992年下降0.45个百分点(表2-7)。
  第五章 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慈溪干部群众一直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取得可喜成绩。1997年,市委、市政府又一次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各镇乡制订并实施新农村建设四年规划。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2006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作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由之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产力水平、居住环境、精神文明等相对落后的现实问题。各地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新农村建设态势良好,进展明显。
  第一节 农村经济
  1988—2008年,农村经济持续增长。据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统计年报,第一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收入由1987年的39546万元增加到297346万元,增加6.52倍。与此同时,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向二、三产业,促进二、三产业飞速发展。第二产业由1987年的141308万元增加到15431288万元,增加108.20倍;第三产业由1987年的15180万元增加到687376万元,增加44.28倍。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6416010万元,比1987年的196034万元增长82.74倍,年均增长23.4%(表2-8、表2-9)。
  第二节 农民收入与生活
  农民收入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局统计口径,下同)年年增长,1987年为783元,2008年为10397元,年递增13.1%(表2-10)。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占主导地位。2008年,据全市250户农经记账户全年收入来源统计,家庭经营所得占71.89%,报酬收入占21.84%,财产性收入占2.85%,集体再分配收入占3.42%。
  农民生活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生活不断改善。2008年,每100户农村居民中,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4人,中专7人,高中33人,初中98人,小学66人,文盲、半文盲10人。与有统计数的1990年相比具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增加17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减少104人。每百户家庭中,有汽车7辆,,摩托车100辆,自行车132辆,电视机181台,空调机94台,照相机18台,洗衣机93台,电冰箱85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54元,比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72元增加36.5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7%,比1987年的41.3%减1.6个百分点。
  第三节 农居建设
  20世纪90年代,宗汉镇庙山村通过村企共建的方式建造农民新居。村通过土地整理提供建房土地,村办企业出资,共同开发建设庙山新村。新居以基建成本价结算,村民出资10万元左右,就可入住200平方米左右新居。2003年3月,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城区农民住宅建设由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由符合条件的城区农民以成本价购置。10月,提出改造城中村。2006年,市出台《关于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进行住房救助的实施意见》,按人均8520元的标准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至2007年共计发放救助款2551.3万元,2507户农民住上新居。2007年,在附海镇、宗汉街道开展试点,按“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排,鼓励多层公寓”的要求,以镇村共建、村村共建、单村独建等方式,打破行政界限,建设效益型农民公寓。2008年,全市(5个街道和逍林镇除外)城镇规划区外的123个村进行统一规划,其中有91个行政村打破行政界限,建造2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是年底,农民居住区开工16处,累计开工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23平方米。是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59.42平方米,比1987年的24.40平方米增加143.52%。
  第四节 人居环境
  生活环境改造
  20世纪80年代末,农村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品位。1999年,全市开展“环境整治百日行动”。2000年开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城乡全面实施河道、道路保洁责任制,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全面消灭露天粪缸。2003年,实施“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市建3个大型垃圾填埋场,各镇建垃圾中转站33个,全市村村实现垃圾袋装化。消灭露天粪缸和简易户厕18.5万个,95%的村告别露天粪缸。新建和改造公厕3073座,改造家庭厕所82730个,新房户厕同建率100%。全长1712千米的4185条城乡道路实行长效保洁制,长2200千米的1644条河道实行动态保洁。2007年,发动群众“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34个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9个镇开展粪便沼气无害化处理。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6家。有重点地整治生产性污染源。2008年,全市73个“新环境百村改造”工程试点村旧村改造全部完成,全市创建省、宁波市两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39个,宁波市环境整治村165个。完成镇级主干河道和二类河道整治335条,长684千米,铺设镇级污水管网5万多米,建立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12座,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管理步入正常化运作轨道。建畜牧生态养殖小区17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小熔炼、漂印染、废旧塑料、电镀等区域性生产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交通
  2004年,全面建设乡村“康庄工程”,构建村村通公路、中心村通公交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2005年底,全市形成市域内半小时交通圈,道路通村率、硬化率和合格率均达百分之百。2006年,上等级公路的村开通客运班车。
  第五节 社会和劳动保障
  社会保障
  医疗保障 20世纪90年代,浒山、横河、宗汉等镇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医疗村管村办、住院报销的管理模式。1999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有545个村、51.9万人。2001年,有130个村、17.84万人参加农民大病统筹。2003年12月,实施住院统筹、大病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参保708183人(含2003年12月参保人员),2008年参保707074人。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全市有镇、街道(不含浒山街道)卫生院22所,床位1673张,有村卫生室458所。
  生活保障 1995年,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当年有12.7万人参保。2002年,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4338名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农民享受低保待遇。2003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简称“土保”)和补充意见,规定自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对土地被征用或使用的村经济合作社社员,按规定缴纳保费,待男性到55岁、女性到50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当年参保4279人。2004年,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程,按照征地有保、养老有靠、就医有补、遇困有助的要求,逐步建立城乡一致的社会保障体系。2005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1.8万人,其中4万多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2007年,市出台《慈溪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简称“新农保”),农民按规定交足费用,每月可享受100元、150元、200元三档标准的养老待遇,当年参保27665人。2008年,参加老农保的有102275人,新农保45093人土保148622人。
  养老保障 积极发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健全农村弱势群体帮扶体系,加快农村老人公寓和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2008年全市有养老机构19家,床位3079床,入院1453人。
  劳动保障
  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使农村出现大量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2000年,取消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需要审批等制度和一切收费,消除户籍门槛,形成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2003年,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工程,培训1万余人,其中在城镇就业者占65%以上。2004年,市启动农民转产就业工程,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制。政府出资培训被征地农民和农村中青年富余劳动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自主创业能力。2005年培训农民789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6650人。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城乡服务型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若干意见》和配套政策,把劳动力培训工作列入社会主义农村建设计划和政府任期目标。2007年把就业培训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至2008年,市投资1500万元建成家电制造、化纤纺织、机电模具、林业园艺、农业技术、财务会计、商贸物流、现代服务等8家培训基地,5个镇创建缝纫平机维修、数控车工、焊工等品牌培训项目村村设置培训网络服务管理平台。2006—2008年,市、镇两级财政投入培训经费9441.81万元,培训,405688人,其中农村适用技术培训4963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2813人,后备劳动力培训1148人。2008年,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发证率达80.8%,转移就业率达到发证率的95.5%。
  第六节 文明乡风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不懈地狠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镇、村、家庭建设活动;宣扬良好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狠刹赌博、迷信等歪风邪气,开展“扫黄”、“打黑”活动;重视镇村文化阵地建设,组织群众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2000年3月,把建设村农民文化宫作为繁荣农村文化的一项“民心”工程,村民可在文化宫学习、娱乐、健身、休闲,享受城市文明。同时各级政府也把村落文化宫作为思想阵地,开展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对村民进行科普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制意识。2004年,依托村落文化宫,全市农村建立各种文体队伍710多支,开展有规模的文体活动300余场次。2008年,全市各镇(街道)有图书馆、文化站36座,影剧院8座,体育场馆19座。有村落文化宫198座,村体育健身场所446个,村落公园178处。同时,各地精心设计载体,广泛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文明乡风进万家、文化进百村以及千场电影百场戏进农村、百个农民公园文体调演等活动,为创建农村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乡风营造良好环境。

知识出处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慈溪市农业志(1988—2008)》

出版者:上海辞书出版社

本志上限为1988年,与前志相衔接,下限截至200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农业环境与农业区域、农业经济体制与新农村建设、粮油作物、林业、畜牧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