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1月27日至30日余姚縣人民法院分別在環城、姚東、馬渚、横河、丈亭、梁弄、低塘及余姚鎮等地召開了宣判大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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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余姚报》
唯一号: 112132020230000337
事件名称: 1957年11月27日至30日余姚縣人民法院分別在環城、姚東、馬渚、横河、丈亭、梁弄、低塘及余姚鎮等地召開了宣判大會
文件路径: 1121/01/object/PDF/112112020230000001/19571201
起始页: 0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11月27日至30日
发生地点: 余姚縣

事件描述

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廿七日到卅日,余姚縣人民法院分別在環城、姚東、馬渚、横河、丈亭、梁弄、低塘及余姚鎮等地召開了宣判大會,判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及各種刑事犯罪分子。隱瞞罪惡七年的反革命分子俞鑫美被判處死刑;企圖復辟倒算的地主分子伍望生被判處徒刑六年。其余也都被分別判處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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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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