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邦翰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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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唯一号: 112130020220000195
人物姓名: 胡邦翰
人物异名: 字:雄白;号:渟环;又号:信天翁
文件路径: 1121/01/object/PDF/1121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261.pdf
时代:
出生年: 1712年
卒年: 1775年
籍贯: 慈溪市

传略

胡邦翰(1712—1775) 字雄白,号渟环,又号信天翁,乌山人。清乾隆十七年(1752)中进士,知山西宁武县、台湾府彰化县,护理北路淡水同知,泉州府金门通判。 任彰化知县,立“清庄法”。庄为设长,族为添房,复亲历保十六、社二十四、庄一千一百三十四,编查民番男妇一十六万六千七百有奇,去奸存良,使盗贼无所托足。相度地势,设望楼六百二十,大小界牌二千一百,印巡旗一千五十六,令各庄社民番执械扬旗、鸣金击柝,轮次守望。失事则协捕,获解则起甲护送,绘图列册。以上各宪称美,檄海外诸厅县仿行。 邑有水沙连甲赋。水沙连官庄田园千五百六十甲,甲计地十一亩,实瘠地也。乾隆二十六年(1761)奏报入官,每园一甲,征粟三石,田倍之。输官与交业户等岁征,征粟五千一百余石,银一百九十余两,中有虚额。贫民多逃亡,其所存者,精力交疲,旧欠累累。官追比之,鬻妻卖子,瘐死自尽,不一而足。犹苦十年并征,终难清款。邦翰比例清豁,计豁民欠旧粟万五千六百余石,银一千六百余两。地三百七十余甲,复虑租额太重,请比向纳各减半。别有尤瘠地二百一十甲,按甲纳鎕廍银。邦翰念廍户艰难,议给余地,以二甲作一甲。议上,皆如所请。极大地减轻了百姓之沉重赋税负担。邦翰常曰:“民间疾苦,不为请命,将父母斯民谓之何?”心存民艰,才使政绩斐然。 署福建建阳县,重建文庙,未竣调补彰化,卸篆后留督成之。时捐建向文书院已成,复创建九和书院。既渡台,犹劝和之在台者,乐输寄和以蒇事。平和自明正德十二年(1517),岁在丁丑,王守仁巡抚南赣,始立县文庙草创,至邦翰乃臻美备,其蒞任以乾隆二十二年(1757),亦岁在丁丑,先后相隔240年。又皆以壬辰之岁生,平和人因谓“文成后生”①。邦翰曾以一联示儿孙“知苦便不苦,吃亏真不亏”。教育后代。

知识出处

横河镇志(上册)

《横河镇志(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完备的体例、严谨的结构、简洁的文字,把横河的建置、自然环境、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民情习俗、经济综述、农业,水利等全面系统的展现了横河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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