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私商受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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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3026
颗粒名称: 不法私商受到處分
分类号: F721.4
摘要: 八月份宁波榮昌竹器小組向姚東區供銷社委託收購烏淡竹,價格每百斤2元2角。而該小組采購員江恢慶、周三毛為了多收毛竹,乘机煽動農民,在羣面前說:「合作社價格太賤,不要暴露祕密,我願意每百貼你一元」,這樣就向農民收購了烏淡竹4万多斤,共贴出人民337元,嚴重地破坏了國家統購政策,挑撥了社羣關系。现在縣人民委員會已决定没收他全部收購物資的50%,并登報悔過。
关键词: 余姚县 乌淡竹 私商

内容

八月份宁波榮昌竹器小組向姚東區供銷社委託收購烏淡竹,價格每百斤2元2角。而該小組采購員江恢慶、周三毛為了多收毛竹,乘机煽動農民,在羣衆面前說:「合作社價格太賤,不要暴露祕密,我願意每百貼你一元」,這樣就向農民收購了烏淡竹4万多斤,共贴出人民337元,嚴重地破坏了國家統購政策,挑撥了社羣關系。现在縣人民委員會已决定没收他全部收購物資的50%,并登報悔過。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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