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余姚报》 报纸 |
唯一号: | 112120020230000731 |
颗粒名称: | 把互利政策貫澈到户 |
分类号: | F327.55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农业社在扩大规模的过程中,每个社员都希望干部能按照党的自愿互利政策来公平合理地处理经济关系。干部也必须这样做,才能更好地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和合作积极性。有些社员反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如政策执行不够好,做法粗糙,特别是没有坚持自愿互利,导致农民在入社后产生新的顾虑,影响了社的巩固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每个干部应该学习政策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实践中认识到自己是政策的执行者,在群众中针对不同问题反复宣传政策,进行充分的民主协商,对个别思想抵触特别大的要进行耐心加工教育。在处理政策时,要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特别对处理山林政策要慎重,对某些特殊政策问题不可擅自决定,应请示上级答复后再作处理。 |
关键词: | 余姚县 农业社 互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