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余姚报》 报纸 |
唯一号: | 112120020230000175 |
颗粒名称: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闗於處理在押日本戰犯的决定 |
分类号: | D622 |
摘要: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闗於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战爭中战爭犯罪分子的决定。按照他們所犯的罪行本应該予以嚴懲,但是,鑒於日本投降后十年來情况的变化和現在的处境,鑒於近年來中日兩國人民友好闗系的發展,鑒於这些战爭犯罪分子在闗押期間絶大多數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現,因此,决定对於这些战爭犯罪分子按照寬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对於罪行嚴重的日本战爭犯罪分子,按照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在闗押期間的表現分别从寬处刑。在日本投降后又在中國領土内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战爭犯罪分子,对於他們所犯的罪行,合併論处。 |
关键词: | 人民代表大会 侵略战争 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