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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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764
颗粒名称: 余姚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分类号: R193.3
页数: 3
页码: 022-0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开始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展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关键词: 余姚市 卫生城市

内容

2016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余姚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开始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展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同年5月,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通过国家C级标准考核。6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爱卫会考核。10月,以810.7分的成绩通过国家级暗访,暗访成绩位列全省同期创建的10个县级城市第二名。2017年2月20日至22日,接受国家级技术评估组对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工作的全面评估。技术评估组专家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高分通过了技术评估。同时,全国爱卫办又经过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于6月23日由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全爱卫发〔2017〕3号)余姚市为国家卫生城市,余姚市正式进入到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一、全面启动创卫工作
  余姚市于1992年创建成为省卫生城市,并经过1998年、2004年、2009年和2013年四次复查,巩固、提升了卫生城市创建成果。2016年,市委市政府开始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并写入“十三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3月3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整体部署了市创国卫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余姚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15名工作人员于3月10日起集中办公。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关键重点、完成时限等内容,层层分解创卫任务,层层落实创卫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到点。开展了市容市貌、农贸市场、环卫设施、病媒生物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城中村、老小区等重点区域,建立市领导联系包村制度,实行一名市领导牵头落实一个城中村或老小区,点对点推进创卫工作落实,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提高。建立每周创卫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协商会商制度,并推出重要问题督查督办制度,专门成立两个创卫工作督查指导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挂销号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存在问题、协调创建难题。其间,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30余次,下达问题整改督查单725张,1200余个督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全面改善城市环境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治污设施建设,先后建成市域污水收集一期、榨菜废水治理、小曹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等治污设施,城区污水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至2017年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5%。加快城市绿化美化,累计建成全市性公园5座,区域性公园14座,社区公园33座,带状公园18座,实现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79平方米。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相继建成三凤路等8条道路,完成子陵路、南雷南路两条城市主干道的路面升级改造,对城区各小区周边市政红线范围外破损严重的地段进行全面性修复,通过老小区改造、闲置拆迁地块利用等新建停车泊位2202个,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同时,不断提升城市灯照景观,路灯总数达到6.4万盏,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98%以上。
  2.深化重点专项整治。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思路,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扎实推进市容秩序治理,落实网格化勤务管理,加强街面人车结合巡逻,有效解决跨门营业、占道经营、乱扔垃圾等突出问题,有力打击马路市场现象,有效遏制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扎实推进农贸市场治理,全面整治超摊扩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动态保洁和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永久性禁止活禽交易;扎实推进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开展以清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房前屋后乱堆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行动,并加强对周边环境、道路、厕所等清洁美化,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促进了环境提升;扎实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投入800万元建设处理设施厂房,2016年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6万吨。同时,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
  3.提升环卫工作水平。加强城区环卫硬件投入,至2017年初,建成区已建有液压式压缩中转站17座,专人保洁24小时开放的市政公共厕所114座,配备机械化环卫保洁和清运车53辆;特别是针对市政公厕,按照经济、实用、美观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改造和维护,对建成区历史遗留的旱厕和简易公厕实施拆除或改造。加强垃圾处理,建有日焚烧处理能力1500吨的小曹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建有粪便生化处理能力为200吨/日的粪便生化处理厂,经过处理后排放水体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并统一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加强城市管理创新,“智慧城管”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加强环卫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实行“一把扫帚”“管扫分离”运行机制,全面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构建动态化、长效化的城市保洁机制。
  4.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实施蓝天行动,城区禁燃区建设全面完成,淘汰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500余台,完成60万千瓦以上机组和热电锅炉清洁化改造,提前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耗资3000万元启动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清水行动,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大力治污水、清“三河”,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已无劣五类水体,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实施治污行动,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和冷镦、淘铜、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近三年来全市关停淘汰铜加工企业252家、不锈钢冷镦企业11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5万余亩次,新增生态消纳地6万亩,农药减量100余吨,依法关停畜禽养殖场1300余家。
  三、全面提升健康安全
  1.病媒生物防制。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近200万元除四害经费,用于落实建成区扩大部分区域和除“五小”行业外的其他重点单位的消杀工作,并为小餐饮重点行业等添置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确保城区除四害消杀工作无盲区。完善病媒生物控制组织网络,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有关管理文件、标准的专题培训,全面实施PCo(有害生物防治)市场化运作,切实加强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经省爱卫办组织的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已经达到国家C级标准要求。
  2.全民健康教育。组建市、乡镇(街道)两级健康教育讲师团,推进健康讲座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并创建了一批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省健康促进医院和健康示范餐厅、示范食堂、示范单位等健康单位,同时在城区建成了兰江广场、舜北公园、城市文化广场三大健康主题公园。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如余姚电视台每周一期播出健康教育宣传专题节目。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93%,市全民健身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全民健身中心。
  3.公共卫生管理。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完善防控网络和体系,建立监测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底,全市乡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覆盖率100%,规范化接种门诊覆盖率100%,五苗覆盖率97%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7%,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等现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模式全省推广,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县)等称号。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2012年的79.76岁提高到80.74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2年的4.74‰下降到2.31‰,2014自然年度以来孕产妇死亡率为零。
  4.重点行业监管严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整合提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食品安全政府实事工程、食品安全信用工程等建设。强化公共场所监管,完善卫生制度和管理档案,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七小”行业专项整治,进行多轮次地毯式检查,对存在无证无照、健康证过期、顾客用具消毒设施不全等各类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强化饮用水安全管理,专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开展每季一次的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并建立高效监测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水质合格率符合要求。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8

《余姚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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