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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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709
颗粒名称: 民政工作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263-2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余姚市2019年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社会救助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养老事业、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关键词: 民政工作 余姚市

内容

【概况】
  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出新业绩,树立新形象”为总目标,以“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为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解难创优,坚持以民为本、扎实履职,有力推动了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有效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社会救助事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医疗支出贫困家庭户纳入低保工作,至年底,全市有因病支出型低保和重病单人户低保664户。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从12月1日起,从原有的792元/月提高到864元/月,提高9%;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低保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2019年,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335户、8338人,支出低保金7175万元;低保边缘户912户、1812人。同时,及时做好物价补贴和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发放物价补贴1017.75万元,惠及8.87万人次,发放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金1328万元,发放标准为每户1500元,共慰问8855户。继续为全市所有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购买家财险,支出资金16万元。
  助房助学助困 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困难家庭助房补助工作,共计补助175户,补助资金219.79万元。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子女助学工作,支出补助金151.4万元,惠及217名困难专、本科生。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安排临时救助资金850万元,救助3248户、4952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51.2万元,使用率达100.14%。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余姚市低收入户医疗保险项目全年救助78人,发放救助金36.79万元:余姚市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险,全年救助162
  人,发放救助金29.97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综合救助保险,共计救助9人,发放救助资金2.99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挂牌成立余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一步深化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截至年末,全市有困境儿童386人,困境儿童保障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77元,全年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858.4万元。
  特困供养 2019年为切实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推进之年,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各项任务。及时调整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4月1日起,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创新自理能力评估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和二级审核的形式,开展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安排的专业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评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把关审核,共评估817人,评估完成率为100%。截至年末,全市有特困供养人员808人,全年发放基本生活费1488.73万元,照料护理费153.93万元。
  福利彩票 2019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2.42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7262万元,为余姚筹集公益金2421万元。
  【养老事业】
  机构养老 完成舜辰老年公寓二期建设,新增新养老机构床位1600张:加快镇(街道)敬老院完成公建民营改革进程,18家完成公建民营,占比为85.7%;37个养老机构医疗卫生覆盖率为100%,其中2个内设医疗机构、3个内设医务室、32个与乡镇(街道)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开展2019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机构护理员上岗培训率为100%。
  居家养老 完成4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爱心车轮”老年助餐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实施与评估挂钩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符合条件的特殊与困难老年人及80周岁以上老人应补尽补。13个街道(镇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比例为100%,40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有20个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50%。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居家养老“滴滴”模式,让老年人可以通过平台自主选择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服务的点对点供给。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 社区协商制度持续推进,确定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为社区协商示范观察点。清理规范基层“七多”问题之“工作台账和上墙制度”,取消村级社区台账35项,取消上墙制度25项。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城乡社区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办法》,确定部门工作进社区指导目录,在城区街道正式实施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第二批农村社区建设评估活动,全市上报引领型农村社区6个、完善型农村社区34个。落实《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全市有33个农村社区被推举为善治示范村。打造全市4个农村基层治理村和治理品牌,分别为泗门谢家路村、梁弄横坎头村、黄家埠华家村、临山镇邵家丘村。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调整城区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通知》,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完成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调整工作并兑现;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成立社会工作协会,共吸纳30家会员单位、157名个人会员;做好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发动工作,全市有448人报名考试,其中110人通过考试,超额完成既定指标,全市持证社工总人数434人,
  占专职社区工作者比例为65.6%%。
  【社会组织工作】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截至年末,全市40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25个社区社会组织,合计1000个:全市265个农村社区,平均每个农村社区有10个社区社会组织,合计2650个。社区社会组织总计3650个,实现社区自治类、社区平安类、社区服务类、社区文体类四种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在每个街道(乡镇)的全覆盖,其中平安类分别为103家和564家。
  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成立余姚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下设余姚市莲香斋公益服务中心等8个党支部,另挂靠市癌症协会和市武术协会两个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开展2019年余姚市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设计大赛、“余姚公益场”益巴士进村(社区)服务活动,“姚·先锋”党员志愿服务直通车红村“四季行”等活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服务能级,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 成立“余姚乐善公益生态园”,实现资助方到服务方到受益方的共生共创模式;推进街镇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建立法人登记乡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21家、社区(村)社会组织服务平台305个,覆盖率为100%。组建余姚市社工学院,建立以“社工带志愿者”的公益模式,推进全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提升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地名管理 完成余慈5号桩基座硬化和江北余姚线1号界桩维修;顺利开展第四轮界线年度联检:如期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有关文件、资料、成果等立卷归档;保质保量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国家标准地名志》《浙江省标准地名词典》余姚部分编纂工作。
  婚姻收养登记 共办理结婚登记3333对、离婚登记1876对,办理收养登记24件。开展离婚劝导服务,共劝导564对,成功劝导141对,成功率为25%,推进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电子化率达到80.5%。
  殡葬管理 开展第二次无名逝者骨灰树葬活动,为树葬工作推开打下基础;继续实施余姚市惠民殡葬政策,全年减免各类基本丧葬费用407万元,惠及丧户6879户。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节地生态入葬率在58%以上。
  水库移民安置 推进移民资金后扶项目建设,全市确定大中(小)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41个,总投资2985万元,移民补助资金共计1765万元。认真做好直补资金人员核减工作,全年核减移民155人,截至年底,共有享受直补资金人数16255人。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20

《余姚年鉴202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余姚市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首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览》;百科设24个类目;卷末设《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件选编》《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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