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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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031
颗粒名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类号: X921
页数: 3
页码: 210-2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监管队伍建设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安全生产 隐患治理

内容

【概况】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包括生产经营性火灾)220起,死亡112人(其中道路交通105人、工矿商贸7人)、受伤134人,直接经济损失167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1.3%、9.7%、3.6%、5.8%;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228起,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989.9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齐抓共管】
  领导亲力亲为抓落实。4月15日,在市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市委书记毛宏芳对油气管道、重要桥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作指示。市委副书记、市长奚明多次专题召集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协调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先后3次到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此外,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都亲自带队督查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签订各级责任状。年初,市长奚明与各分管副市长、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副市长与分管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同时,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与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行政村(社区)与中小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调整市安委会组织结构。市安委会由市长任主任,各分管副市长和公安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扩大到54个市级部门(单位)。下设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教卫文体、农林、商贸、建设工程(水上交通、城镇燃气)、工业企业6个专业安委会,还对市安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指明3年内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措施。
  日常履职监督抓落实。修订完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两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年中阶段性考核和年末总结性考核。针对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按照《余姚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持续四年开展“四化联动联创”活动。标准化方面,全市累计已有1409家企业通过标准化创建验收;规范化方面,对209家已通过规范化创建验收的企业再次进行升级,提高安全管理要求。示范化方面,有3个乡镇和11家企业申报全市安全生产示范化创建单位,有13家企业申报创建宁波市、余姚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信息化方面,对全市112家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生产企业和加油站、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升级监督检查。
  安全执法检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均制订年度安全执法计划,通过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2万家次,查处一大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联合安监、公安、检察院、监察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4起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行政、经济责任。此外,市住建、安监、质监、旅游等部门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宣传教育。设立“余姚安监”“交警之声”“姚江消防”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青少年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3个市级公共安全宣教基地常年保持对公众开放。开展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市总工会、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也分别组织“安康杯”知识竞赛、“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此外,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其中,安监部门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3591人,安管员4031人,村(社区)安管员364人,从业人员10万人。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共计6308家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网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单位数量较上年增加70%;信息录入率95.9%,季报率98.8%,自主填报率100%,共发现一般事故隐患31576个,按期治理率100%;网上信息报送质量和扩面工作位居11个县(市、区)前列。此外,年度全市共有24个道路交通、工矿商贸、消防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宁波市、余姚市分级挂牌督办治理,已有18个通过验收,兰江商贸城等6家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也按计划有序推进。
  打非治违行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三场所一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有5652名检查人员、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开展联合执法18次,对重点地区和单位暗查暗访198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场所14001家次,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821起,排查并治理安全事故隐患1.2万个。整治结果,9家持证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行为得到遏制;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票据经营企业146家,查处非法生产、储存危化品、超范围生产、经营危化品4起;建立市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安全隐患实行“一点一案”管理,整治较大隐患点19处,剩余4处按计划推进;排摸出27家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49家企业的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209家企业的喷涂作业场所、17家涉氨制冷企业,已基本按规范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部门累计开展行动37次,处罚违章行为373起,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酒后驾驶607起,闯红灯1717起,货运车违法载人94起,涉牌涉证317起;市住建局牵头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中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公用行业、既有房屋使用等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弄虚作假等行为,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工程专项整治,共计抽取在建工程21个,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6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4份;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消安拆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三停单位15家,并对122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总额累计82.5万;市农林局牵头对涉渔“三无”船舶、“船证不符”渔船和禁用渔具开展整治7次,发现并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30艘。
  【安全生产监管】
  用电安全整治。2012—2014年,对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开展综合治理。检查2500家重点电力用户、80个小水电站、180家公有租赁房屋,发现并治理一般隐患25003个、重大隐患7个,隐患整改率100%。更新淘汰S7系列变压器307台,拆除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约4000平方米,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86家。整治工作被列入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创新试点工作,工作经验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会上介绍。
  先进技术推广。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烟花爆竹运输专用车、民用爆竹物品运输专用车、出租车、旅游包车、工程运输车、公交车等七类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渔船AIS避碰系统安装率也达到100%,758个高清电警设备在主要交通道路全天候“上路执勤”,4家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重点企业完成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建筑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系统正逐步推开。
  社会化管理。在全市156家高危行业企业实施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调整优化市场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行业互助、企业自愿等途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技术管理、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菜单”,丰富安全管理“选项”,提升企业、行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监管队伍建设】
  基层队伍建设。全市大部分乡镇(街道)安监所人员和设备设施配备已基本到位,并保证工作经费,21个安监所已通过宁波市级规范化创建验收,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991个,初步建立市安监局—安监所—安全生产协管员三级网格;姚北、姚南、中心、马渚4个区域性消防中队已投入使用,泗门中队即将投入使用。全市还有15支专职消防队、265支志愿消防队,消防大队—区域性中队—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四级网络进一步健全;全市各乡镇(街道)协管员将近400人,并做到经费、装备、制度、管理“四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得到加强。
  网格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全市建立市级—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其中,一级网格下设31个业务子网格;二级网格中,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下设若干个二级子网格。根据行政村(社区)设立情况,全市共设置三级网格310个,每个行政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下设若干个微网格,全市共计设立微网格991个。同时,实施监管区域、监管对象、责任人员、监管任务、隐患处置流程、确定信息报送方法和应急处置预案“七定”工作措施。全市已有近50%的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协查工作。
  应急救援演练。全市各地、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学习培训列入重点工作,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定,组织在行业(领域)内开展学习,使一线监管人员及时领会国家应急救援的最新精神。同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还组织开展消防救援、应急逃生等“学练结合”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安全自救能力。
  【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
  自12月1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8月3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调整。矿山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这两项审批项目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同时,对矿山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不再与能否任职挂钩。此外,取消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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