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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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257
颗粒名称: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202-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约192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830万元。全年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84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修订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作明确规定。
关键词: 余姚市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

内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新增低保对象238户、389人,注销低保对象624户、1181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744人。11月1日起,上调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588元上调至624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972万元。年内完成民政部社会救助低保模块校对工作,将所有低保对象在“阳光村务”电视平台进行长期公示。
  医疗救助。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约192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830万元。为79名大病致贫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基金342.2万元。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35例。
  助房助困助学助残。全年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84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下拨困难群众子女助学补助金284.6万元,惠及396名大专、本科生。修订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作明确规定。全年临时救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320万元,人均3.86元。
  救助机制建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新增临时救助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信息数据,实现在册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与残保对象三者之间的相互比对,全年共进行社会救助信息比对10724次,有332户(人)取消或减少救助资金,减少和取消救助金额103.5万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将临时救助项目纳入核对范围,全市核对救助项目11项,实现“逢救必核”。
  防灾减灾救灾。“灿鸿”台风期间,共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1329人,启用避灾安置场所396处。全市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乡镇(街道)级避灾安置中心达52处,村(社区)避灾安置点276个。3个社区(村)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3个社区(村)获“浙江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养老事业。引进社会投资2800万元,完成阳明颐养院、鑫馨颐养院改扩建工程,新增床位533张,超额完成宁波民生实事工程500张床位建设目标。全市27家养老服务机构均参加政策性综合保险。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居家养老服务站37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开展以老年食堂为核心的4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试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就餐、送餐服务等日间照料。全市新增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87家,其中AAA级机构1家。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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