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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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256
颗粒名称: 民政工作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202-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民政工作情况,内容主要介绍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地名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福利彩票事业、殡葬管理、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险项目建立等。
关键词: 余姚市 民政工作 社会生活

内容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新增低保对象238户、389人,注销低保对象624户、1181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744人。11月1日起,上调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588元上调至624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972万元。年内完成民政部社会救助低保模块校对工作,将所有低保对象在“阳光村务”电视平台进行长期公示。
  医疗救助。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约192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830万元。为79名大病致贫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基金342.2万元。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35例。
  助房助困助学助残。全年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84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下拨困难群众子女助学补助金284.6万元,惠及396名大专、本科生。修订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作明确规定。全年临时救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320万元,人均3.86元。
  救助机制建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新增临时救助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信息数据,实现在册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与残保对象三者之间的相互比对,全年共进行社会救助信息比对10724次,有332户(人)取消或减少救助资金,减少和取消救助金额103.5万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将临时救助项目纳入核对范围,全市核对救助项目11项,实现“逢救必核”。
  防灾减灾救灾。“灿鸿”台风期间,共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1329人,启用避灾安置场所396处。全市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乡镇(街道)级避灾安置中心达52处,村(社区)避灾安置点276个。3个社区(村)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3个社区(村)获“浙江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养老事业。引进社会投资2800万元,完成阳明颐养院、鑫馨颐养院改扩建工程,新增床位533张,超额完成宁波民生实事工程500张床位建设目标。全市27家养老服务机构均参加政策性综合保险。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居家养老服务站37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开展以老年食堂为核心的4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试点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就餐、送餐服务等日间照料。全市新增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87家,其中AAA级机构1家。
  【社区建设】
  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会同市政法委,指导全市265个行政村、37个社区全部完成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订。
  城乡社区建设。围绕城乡社区建设的“三公”(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公共安全)、“三共”(共建、共享、共治)、“三同”(生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目标,引导社区之间互动、互学、互助、共建、共享。全市有95个社区(村)就减负增能、三社联动、多元共治、民主协商、物业自治、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等12个主题开展对口见学活动。
  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按“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和“一岗多能、一员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原则予以整合,全年有40名原各类协管员经考试考核后,统一整合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城区社区已有40%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组织开展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系列活动,举办9月30日烈士公祭仪式;为全市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纪念章;组织抗战复员军人进行体检和医疗巡诊。继续组织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军人、军属服务优待工作。开展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创建的准备工作。
  优抚工作。全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32979人,其中革命伤残人员325人,烈军属8940人,在乡复员军人260人,在乡退伍军人23306人,孤老优抚对象148人。年度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在乡残疾军人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标准提高30%。为全市6500余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核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667.4万元。全年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1950万元。
  安置工作。全年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36人,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446.6万元,基础标准36922元。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0人,其中3人安置到事业单位,6人安置到国企,1人选择自主创业。有542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驾驶、数控、电脑维修等技能培训,8人报名参加高职教育。
  【民间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机制,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8家。改革审批制度,出台《关于调整余姚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和分支(代表)机构的审批。
  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完成587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者及时启动整改、撤销等程序,共撤销民办非企业7家。全年实际参评社会组织59家,有效期内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累计197家,评估率达41%,实现年度预定41%的目标。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非法幼儿园查处工作,共检查社会组织42家。
  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解工作机制,扩展公益创投发展空间,拓宽社会资源向社会组织输送的渠道。先后组织“甬商杯”十佳公益项目评选、“奔跑吧!青春”市第一届创业青年慈善之夜、“福彩杯”首届市公益项目设计大赛等活动。
  【地名管理】
  组织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在前期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年度重点开展地名普查的补查与资料更新工作。启动编纂《余姚市地名志》。推荐余姚市和梁弄镇分别作为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参加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审。完成第三轮界线联合检查。
  【婚姻、收养登记】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4299对,离婚1601对,补领结婚证、离婚证2231本,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938份。办理收养71件。9月21日起,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福利彩票事业】
  全市福利彩票销售2亿6640万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8300万元,为市财政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资金2664万元。
  【殡葬管理】
  结合全市“四边三化”“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三沿五区”乱埋乱葬排查和墓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治理“三沿五区”坟墓867座,依法平毁滥建坟墓128座。巩固提高惠民殡葬成果,保持基本殡仪服务、骨灰生态安葬服务补贴和骨灰撒海免费三项全覆盖,全年共减免费用436万元。
  【钦寸水库移民安置】
  完成第二批109名移民搬迁入住相关工作;继续推进第三批移民的建房工作,已完成建房269户。
  【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险项目建立】12月,由市民政局牵线协调,宁波太平洋慈善基金会出资150万元,建立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险项目。此项目由人保财险余姚支公司负责承办,计划在2016—2018年3年间,对全市困难群众因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中暑身故、食物中毒身故、意外医疗、意外住院、重大疾病首诊(含癌症)、疾病身故等情况,给予保险理赔补偿,惠及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等困难群众1.3万人。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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