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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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249
颗粒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类号: F293.332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内容主要介绍概况、公转商贴息贷款启动、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等。
关键词: 余姚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 社会生活

内容

【概况】
  2015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0453.02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2585.98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4172.4万元,回收贷款24353.17万元,发放公转商贷款212户、9214.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6966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5.18%、113.79%、106.95%、115.97%和136.59%。全年新增缴存单位96家,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7285人,净增3014人。及时发现并处理公积金骗提事件3起。
  【公转商贴息贷款启动】
  面对资金流动性不足和贷款放缓的现象,启动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工作。成立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与业务承办银行进行沟通协调,研发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软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业务的实施方案》。组织50家房产开发公司和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召开公转商贴息贷款工作说明会,具体部署落实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工作,并在中心网站和电视、报刊等媒体刊登公告。公转商贴息贷款工作于9月15日正式启动。
  【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完成】
  按照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工作的要求,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整理完善台账资料,按期回收项目贷款本金和利息。4月和10月,分别接受住建部巡查组工作检查。截至11月,提前全部回收项目贷款本金1亿元,实现利息收入1048.07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自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650元,上限调整为26315元。业务办理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5日,办理地点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一楼营业大厅。新的缴存标准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自5月1日起,对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家庭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
  自6月1日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余姚市所属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段为不超过提取办理月份之前的12个月。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个人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最高为700元,家庭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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