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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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140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国土资源管理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概况、《余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制定实施、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启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实现全覆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或免征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局

内容

【概况】
  2015年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3.94万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0万公顷,完成粮食功能区建设0.18万公顷,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在宁波市政府实施的年度考核中名列各县(市、区)第一位。
  本年度全市共获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59.93公顷。其中切块指标154.33公顷,统筹指标89.27公顷,小微企业、下山移民等专项指标16.33公顷。获省级规划预留指标42.33公顷。共上报办理农转用项目11批次,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7.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7.67公顷,使中意(宁波)生态园、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浙江省客模小镇、舜宇光电小镇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得到保障,基本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用地和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的合理需求。地产市场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通过开展推介和招商活动,公开出让土地59宗,出让面积90.73公顷,出让收入27亿元,居宁波市各县(市、区)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第二位,为市财政提供大额可用资金,并带动固定资产投入和税收的增加。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年新增耕地301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142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施表土剥离再利用62.6公顷,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批准立项8个,面积34.07公顷,超额完成省、宁波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办公厅批转,获副省长黄旭明批示肯定。
  全年注销采矿权6宗,新设立2宗,办理延续1宗。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建筑用石料矿5家、矿泉水企业2家,收取采矿权出让金564.73万元。有1家企业通过生态环境整治分期验收,2家新设矿山企业完成创建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全市14处废弃矿山治理工程中,已有11处完成治理任务,3处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余姚市是浙江省、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4处,涉及11个乡镇、街道,受威胁群众1297人。年内编制印发《余姚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余姚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台风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对《余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完善市、镇、村、点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聘请59名村干部为监测责任人。年度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42处,解除受威胁群众178户,共583人,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全年完成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93.95公顷,其中政府收储进入地产市场公开招拍挂70.67公顷,依法依规改变土地用途14.41公顷,临时改变使用功能并收取年租金8.2公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0.63公顷。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62.79公顷,盘活存量土地67.63公顷。近5年平均供地率达73.44%,进入省、宁波市先进行列。
  年内,全市21个乡镇、街道均完成地籍调查的地形测绘和权属调查工作,总面积269.54平方千米,并完成内业处理和地形入库工作,为实现全市数字化地籍奠定基础。全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3359宗,面积771.33公顷;办理抵押登记1014宗,抵押金额190.07亿元。
  全年地政执法监察巡查总里程16万余公里,发现并现场处置各类违法行为91起,其中违法用地69起,非法开采22起。处置违法开采68起,其中行政处置23起,收缴罚没款131.24万元,8宗违法开采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3人批准逮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521宗,面积78.87公顷,其中耕地43.26公顷,拆除违法建筑14.82万平方米,没收地上建筑物14.62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276.9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5件,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受理各类信访470件,其中来信(含上级交办)58件,来访41批58人次,来电(含市长电话)371件,信访总量下降18.19%,办结率100%,未出现重大群体访、越级访。
  【《余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制定实施】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余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于1月12日印发,3月1日起执行。同以往市政府下发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相比,此办法具有5个方面的亮点和突破。一是改革农民宅基地审批制度。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街道审批,市管转用”的管理模式,市政府委托乡镇、街道负责审批辖区内村民建房用地,向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负总责。二是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规定工作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制度上破解农民建房审批难、时间长的问题。三是对农民建房实行规划控制,城镇规划区内停止新建独立式住宅,城镇规划区外推行建设村民集中居住小区。四是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村民建房的制约问题,允许每年对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一次微调,保证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能及时落地。五是突出村民自治管理农村宅基地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村规民约、民主协商等多种形式,发挥村委会和村民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余姚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启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余姚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8年4月正式启动,历时20个月完成调查任务,调查成果达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认,截至2009年10月31日,全市共有耕地42173.38公顷,占总面积的29.53%:水田36252.59公顷,占25.39%;旱地5920.7公顷,占4.14%;园地4920.03公顷,占3.44%;林地51630.87公顷,占36.15%;城乡村和工矿用地20749.13公顷,占14.57%;交通运输用地3734.16公顷,占2.6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576.29公顷,占12.31%;草地及其他土地2020.61公顷,占1.39%。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余姚的基本市情。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
  11月13日,市编委办发文批准设立余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类别确定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科(局)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承办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受理、调查、审核、登簿、发证等相关工作。计划自2016年4月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开始授理全市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实现全覆盖】
  经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委办和相关乡镇、街道沟通协调,全市在已有江南、江北、马渚、低塘、朗霞、临山、丈亭、陆埠、梁弄、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泗门国土资源分局的基础上,新增设兰江、凤山、小曹娥、黄家埠、牟山、三七市、河姆渡、大隐、四明山、大岚、鹿亭11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实现“一镇一所”全覆盖。10月前,全市完成新增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授牌、挂牌和人员进驻工作,按照“有牌子、有职责、有印章、有场所、有人员”的“五有”要求,上岗履职。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或免征】
  自1月1日起,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取消征地管理费,暂停征收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免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土地登记费。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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