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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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820
颗粒名称: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115-1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法治公安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概况、惩治违法犯罪、行政管理、案例举要等。
关键词: 余姚市 法制 公安

内容

【概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发案总量、刑事发案、行政案件分别下降17.0%、19.5%和14.9%;发生命案9起、五类恶性案件15起,破案率均为100%;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698人,执行逮捕1322人,移送审查起诉2865人;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盗窃、抢夺、抢劫侵财案件分别下降21.3%、33.3%和39.8%。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集体;获省级、宁波级等荣誉287项: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6个,3人立个人二等功,28人立个人三等功,另有51个集体和110人次获上级各类表彰,涌现“浙江好人”姜文革、“全省温暖警营”指挥中心等先进典型。
  【惩治违法犯罪】
  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2903起,比上年下降19.5%;刑事案件破案率18.1%,上升1.5%;刑事拘留2698人,上升3.6%;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865人,上升9.4%。
  侦破命案。全年发生命案9起,大幅低于前5年命案发案平均数12.5起,破获9起,命案破案率100%,且命案的恶性程度明显下降。
  惩治黑恶势力。全年录入各类涉黑涉恶信息757条,破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等涉黑涉恶案件5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34人。惩治3人以上的恶势力团伙9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2人。
  惩治侵财型犯罪。侦破“9·30”特大诈骗案件,共涉及诈骗嫌疑人200余人,涉案资金500余万元,抓获胡某某等200余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197人。全年共立盗窃案件13308起(包含刑事治安案件),下降21.3%;立抢夺案件98起,下降33.3%%;立抢劫案件56起,下降39.8%;破获“盗抢骗”侵财案件1432起,抓获“盗抢骗”侵财犯罪嫌疑人1107人,上升3.4%。
  惩治毒品犯罪。推进“百城禁毒会战”,组织开展“禁毒集中行动”5次,累计惩治涉毒违法犯罪团伙5个,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45人,缴获毒品冰毒、海洛因约20.5千克,先后破获公安部督办的贩毒目标案件3起、省厅督办的贩毒目标案件3起。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27人,侦破3人以上涉毒团伙10个,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260人;查获吸毒人员928人,处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15人。
  惩治经济犯罪。破获涉众型经济案件6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5起,其中破获公安部督办的“3·30”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50余人,解救被困群众20余人,涉传销类报警下降8.9%。未出现因涉众型经济犯罪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案件、事件。
  网上作战。全年网警部门主侦案件38起,配侦案件1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主侦类犯罪嫌疑人95人,配侦类犯罪嫌疑人128人。会同治安、禁毒等部门,侦破“3·11”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公安部“2015-655号”毒品目标案件等重特大案件;勘查电脑类存储设备63台次、手机124部,出具勘查报告74份。上报情报线索11条,录用6条。
  监管工作。截至年末,市监管场所共羁押被监管人员5673人,其中看守所羁押3491人,拘留所羁押2182人:看守所出所2537人,拘留所出所2125人。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被监管人员脱逃事件,未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涉公安监管舆情事件。
  反恐工作。落实反恐怖工作处置预案,补装车站、加油站、学校、广场、医院等反恐重点单位的视频监控探头。加强边境地区敏感人员管控工作,全年发现遣返列控重点人、暴恐言论人员4人(由户籍所辖地公安机关带回并刑拘),对在余姚务工的100名敏感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年度反恐怖工作在宁波市局对各县(市、区)的考核中名列第一。
  【行政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治安事件78起次,完成各类安全保卫和备勤工作34场次。侦破邪教案件2起,抓获“法轮功”邪教人员2人、全能神邪教人员4人。化解、劝阻特殊群体的各类上访和非正常活动40余次。
  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半年新成立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全年查处各类危害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等案件48起,其中食品药品案12起、环境污染类案9起、非法采矿类案8起、恶意欠薪案7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4起、非法行医案8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8人,移送起诉85人、行政拘留3人,上网追逃5人。共出动警力564人次,参与拆违工作近46场次,配合完成拆迁违章建筑322户,拆除总面积51万余平方米。
  社会面巡控。以火车站、高铁站、市政府、兰江商贸城4个武装巡逻执勤点为中心,开展24小时叠加式、机动性武装巡逻。累计出动巡控警力3万余人次、警车4745车次,共盘查可疑人员2.3万人次、可疑车辆1.9万辆次,处置突发警情、群体性事件278起,城区街面盗抢发案下降21.6%。强化队所联勤机制,成功处置火车站附近女子轻生跳河事件等危急警情。在巡逻设卡中,直接抓获盗抢违法犯罪嫌疑人801人,“两抢一盗”案件数下降20.9%。在陆埠、马渚、梁弄、丈亭、泗门、低塘、牟山7个区域建立特勤中队,每个中队配50名特勤队员。年度市公安局还配备4条警犬应用于实战。警民合力巡逻
  实有人口管理。年度完成重点清理人员、无相片人员和建模失败人员三种数据清理情况工作。为综管员配备“流管通”571台。为全市21个派出所、8.6万间出租房屋制作二维码9万余块。
  行业场所管控。全年开展旅馆业实地考核检查112次、联合检查5次,共检查旅馆1673家,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逃犯17人。累计对10批次55家行业场所实施110次集中清查行动,现场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2起,查获吸毒人员1人。年度全市行业场所内部未发生命案,黄赌毒等案件得到遏制。
  出入境管理。全年共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8.3万人次,增长10%。其中批准公民因私出国2.7万人次,出境5.6万人次;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1.7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共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各类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288人次,查处各类涉外事(案)件8起,其中“三非”案件2起、其他案件6起,处罚2人;报备不准出境人员数据2691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窗口被省厅评为一类文明窗口。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6万起,其中上报事故193起,造成94人死亡、1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7万元。上报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98%、0.25%和3.19%;实际死亡人数119人(含路外25人),减少2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3起,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办理交通肇事案件95起,移送起诉80起;查处交通违法53.1万起,其中现场查处10.4万起;查处饮酒后驾驶906起、醉酒驾驶425起。
  消防安全管理。全年受理备案项目178家,受理审验项目61家,受理消防安全检查项目86家;监督检查单位425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09份,实施“三停”单位29家,并对129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总额累计94.8万元;调查火灾案件61起。开展防火检查专项行动,共排摸出重大火灾隐患7处,整改7处,摸排出区域性火灾隐患1处,整改1处;共接火警1595起,出动消防车2716辆次、消防官兵1.6万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36人,疏散人员65人,抢救财产价值1117.7万元。全年实现辖区火灾形势平稳、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无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总体目标。
  行政审批。全年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1.1万件,其中即办件1万件,承诺件0.1万件,办件量下降70.47%,其原因为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货运机动车通行证调整至交警大队办理。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未出现差错。
  安保警卫工作。先后完成“’2015宁波国际马拉松赛”“第十七届中国塑料博览会”“’2015余姚春季汽车交易会”“’2015中国余姚电动工具配套展暨第八届机床设备展”等大型活动14次,完成省委巡视组到余姚巡视安保工作,还完成兰江街道兰墅桥地块、凤山街道县东街地块腾空强拆任务;完成对市级部门开展的“大巴下乡”“文化下乡”“杨梅节系列活动”等小型活动的安全指导工作。
  网络舆情管控。先后成功处置“4·7”网民恶搞非正常死亡、“9·11”三职女生被殴打案、“10·16”金太阳幼儿园女童被猥亵案等涉警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未发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涉警舆论事件。局“余姚公安”政务微博共拥有粉丝1万余人,“余姚公安”微信公众账号有1.4万人关注,单条微信点击率在1000以上,最多的在3.5万以上,名列宁波市政法类微信公众号前茅。
  公安信访工作。全年办理各类信访件1125件,办结率100%,未出现超期办理情况,其中公安部交办的5件信访件及省厅交办的27件信访件均已办结。接待来访35批次79人次,做到件件信访有回复。
  【案例举要】
  “12·3”特大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案。2014年12月3日,市公安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在三七市镇相岙村查获一个生产、销售假冒各种品牌药膏、化妆品、牙膏的地下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假冒成品、半成品、生产原料和生产工具。专案组通过线索追查、集中抓捕、出省追逃等工作,于2015年2月6日分别在余姚、慈溪、宁波江东、金华义乌、江苏省常州市、上海市崇明县等地抓获该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捣毁该特大假冒各种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药的犯罪产业链,查扣假冒各种品牌的牙膏、药膏、化妆品成品和半成品20余万支。
  “3·11”特大利用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3月,市公安局根据特情举报的一条贩卖包含淫秽视频的网络云盘的线索,并于6月25日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击整治涉网治安违法犯罪“断链”行动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组转战余姚、慈溪、宁波镇海、绍兴上虞以及福建、广东、安徽、河北、四川等地,于4月16日、5月21日组织2次集中抓捕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其中逮捕13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3人,查扣手机25部、IPAD平板电脑2台、银行卡21张、账单若干份,涉案“云盘”账号1000余个,彻底摧毁1个利用微信、“云盘”等网络智能应用进行淫秽视频贩卖的特大新型犯罪团伙。
  “9·30”特大诈骗案。10月,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报案称,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之间,被他人以借款为名、虚构事实、伪造证件的手段骗走现金500余万元,涉及团伙成员200余人。专案组依托“四侦合一”平台,通过各种侦查手段和信息研判,经过20余天的侦查,查明一个以徐某某为首的特大诈骗团伙,共涉及诈骗嫌疑人200余人,涉案资金500余万元。10月20日凌晨,在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特警支队、技侦支队和慈溪公安局的支持下,市公安局抽调全局1200余名警力,分别在余姚、慈溪等地抓获胡某某等犯罪嫌疑人200余人,移送起诉197人。
  “2015-655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2月16日,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网络贩毒线索。案件线索上报后,先后被列为省“全国网络扫毒专项行动”重点攻坚案件、公安部“2015-655号”目标案件。专案组经过数月的秘密侦查,基本查清一个以余姚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主的特大网络贩毒团伙。该团伙主要通过QQ、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并以邮包寄递的方式进行远程贩卖毒品,共有80余个QQ号码、60余个电话号码和55个银行账号(卡)涉嫌参与毒品交易,十余名涉毒犯罪嫌疑人分布在湖北、福建、山东、广东、辽宁、黑龙江、陕西等10个省份,涉案毒品达数十公斤,涉案金额400余万元。7月7日凌晨,在宁波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市公安局出动180余名警力,分别在余姚、绍兴上虞、广东汕尾、福建宁德、辽宁营口等地抓获张某某等涉毒犯罪嫌疑人14人(13人被刑事拘留,1人因患严重传染病被监视居住),当场缴获冰毒14.1公斤、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9发、作案轿车1辆和涉案银行卡8张,冻结涉毒资金十余万元。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6

《余姚年鉴201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5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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