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212002022000344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领导体制 |
分类号: | E282 |
页数: | 3 |
页码: | 272-27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党管武装领导体制,1949年6月,余姚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各区、乡(镇)武装部相继建立。1951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各级人民武装组织和编制问题的决定》规定: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政治委员,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政治教导员。余姚县在贯彻落实中延伸到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连政治指导员。与此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各县(市)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1952年12月中共余姚县委成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为其办事机构。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县(市)人武部建立党的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按上级部署,1961年2月中共余姚县人武部党委成立,任命中共余姚县委第一书记沈宏康为县人武部党委首任第一书记,从组织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实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体制在实践中得到逐步完善:由市(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主任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国动委)第一主任;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连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其中中共镇、乡、街道委员会书记还兼任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等情况。 |
关键词: | 余姚市 领导体制 党管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