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党管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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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43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党管武装
分类号: E159
页数: 4
页码: 272-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党管武装,坚持党管武装,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新型人民武装的根本原则。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浙东区委统一领导和发展了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人民解放军浙东游击纵队、武工队、自卫队、民兵等武装力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军事斗争,赢得了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形势怎么变化、时代怎么发展、体制怎么转变、任务怎么转换,余姚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党管武装不动摇,并形成了一套党管武装的制度,保证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治方向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党管武装 国防

内容

坚持党管武装,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新型人民武装的根本原则。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浙东区委统一领导和发展了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人民解放军浙东游击纵队、武工队、自卫队、民兵等武装力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军事斗争,赢得了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形势怎么变化、时代怎么发展、体制怎么转变、任务怎么转换,余姚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党管武装不动摇,并形成了一套党管武装的制度,保证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政治方向。
  第一节 领导体制
  1949年6月,余姚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各区、乡(镇)武装部相继建立。1951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各级人民武装组织和编制问题的决定》规定: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政治委员,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政治教导员。余姚县在贯彻落实中延伸到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连政治指导员。与此同时,根据上级规定,各县(市)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1952年12月中共余姚县委成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任,县人民武装部为其办事机构。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关于县(市)人武部建立党的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按上级部署,1961年2月中共余姚县人武部党委成立,任命中共余姚县委第一书记沈宏康为县人武部党委首任第一书记,从组织上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绝对领导。实行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党委和军事系统双重领导体制在实践中得到逐步完善:由市(县)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治委员、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主任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国动委)第一主任;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连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其中中共镇、乡、街道委员会书记还兼任同级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
  按照上级规定,市(县)人武部一名主官参加中共市(县)委常委会,另一名主官参加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乡镇的人武部部长参加同级地方党委会。
  市(县)人武部,既隶属于上级军事系统,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既对上级军事机关负责,又对同级地方党委、政府负责。有关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大问题,都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由市(县)委结合本市(县)实际讨论决定并作出具体安排,经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的力量贯彻执行。民兵预备役的日常工作、重大活动和遇战斗行动,则由市(县)人武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县)人武部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政领导机关)汇报工作,传达上级军事部门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和要求,并提出实施意见,以便党委决策。同时,经常汇报人武部自身建设情况,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市(县)人武部的隶属关系几经变化,但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双重领导制度,发挥武委会的作用等基本原则始终未变。改革开放以来,余姚市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进入快速轨道,与此同时,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也得到同步协调发展。1986年6月13日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市委反复统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经济建设关系的认识,把武装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保证党管武装工作的具体落实。在市委领导班子中,书记带头,成员自觉,齐抓共管,形成集体关心武装工作的风气。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党委议军制度、武委会例会制度、办公制度、军事工作报告制度和总结评比制度。并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人武部的领导,保持了武装工作的连续性。既实施领导,又积极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归建后着手办了5件实事:解决随军家属和离退休干部子女及就地转业干部的就业、安置问题;为市人武部干部办理了《医疗优诊卡》;拨给多项急需经费;专职武装干部的编制、培养和使用;对乡镇武装部长实行了副乡镇长级工资标准并参加同级党委的问题给予落实。1996年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过程中,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组织学习中央12号文件,专题研究如何做好人武部收归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形成了《关于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对收归后的党管武装、干部安置、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人武部保障等问题作了明确:一是原有市财政安排的一次性经费,继续给予保障;二是干部、职工继续享受原由地方发给的奖金和福利待遇;三是人武部今后的办公用房,干部、职工住房,民兵训练基地,民兵装备仓库及其附属设施等新建、维修,仍按现行规定由市财政专项补助,全额保障;四是继续坚持人武部开展以劳养武活动。是年,还落实市人武部组队参加全省民兵应急分队军事训练竟赛的73万经费保障。2003年,投资1500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8400多平方米,集人武部机关、民兵培训中心和预备役营办公于一体的国防动员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二节 党管武装制度
  党委议军制度
  为加强对市(县)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把人民武装工作列为市(县)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以期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提高,中共余姚市(县)委建有议军制度并一直坚持。通常于每年春节前夕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市(县)委书记、市(县)长、有关市(县)委常委和副市(县)长、市(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市(县)人武部各科(室)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宁波市(地)委和省军区、军分区对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听取市(县)人武部领导人员关于全市(县)当年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情况、来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意见以及人武部内部建设等项汇报,有效解决在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为使议军制度更加常态化、更有操作性,余姚市还就议军会议的召开次数、召开时间、参加人员、议程议题、会议文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第一书记述职制度
  2003年,根据中发(2002)9号文件和浙委(2003)3号文件精神,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军分区政治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县(市、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的实施意见》,对“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基本程序、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述职内容主要为:坚持党对后备力量绝对领导的情况,重点检查分析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指示,维护政治纪律、落实党管武装制度等情况;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情况;加强对军事斗争准备领导的情况;为武装工作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新年度新举措。述职根据以上内容要求,有所侧重。
  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以会议形式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会议由中共宁波市委召集,由宁波军分区会同组织实施。述职会议一般结合党委议军会、“党管武装”工作会议、国防动员委员会会议和过“军事日”等活动进行,有时,视情况单独进行。届时,除部党委第一书记外,市长、市人武部军政主官均参加述职会议。2003年9月19日,中共余姚市委书记、市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苏利冕,首次向宁波市委、宁波军分区党委进行履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效果良好。
  2004年起,“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制度延伸至全市乡镇、街道。
  “军事日”制度
  1984年始,余姚市实行党政领导人员每年过1~2次“军事日”的制度。凡参加过“军事日”的市党政领导人员,都以普通一兵的身份、以军人姿态开展活动,体验军旅生活。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听取市人武部领导关于军事斗争形势的介绍;观摩民兵应急分队或预备役部队的集结点验和军事训练;通过沙盘或图上作业,进行军事地理分析,研究作战部署;通过微机网络观看军事演习实况等。另外,还进行队列、步兵轻武器射击和手榴弹投掷等训练。党政领导过“军事日”,一方面有利于党政领导深入军营、了解情况、现场办公,及时解决人民武装工作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学习军事知识、了解军事斗争形势、掌握军事技能。余姚市党政领导对过“军事日”活动非常重视,积极参加。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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