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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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43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
分类号: E145.1
页数: 3
页码: 258-2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民兵武器装备与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工业的发展,余姚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由早期的旧杂式武器逐步为国产制式新武器所代替,从单一的轻武器发展到轻、重机枪、高机、团炮等装备,武器装备的保管条件和维修条件逐步改善和提高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民兵武器 装备与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工业的发展,余姚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由早期的旧杂式武器逐步为国产制式新武器所代替,从单一的轻武器发展到轻、重机枪、高机、团炮等装备,武器装备的保管条件和维修条件逐步改善和提高。
  武器装备
  上世纪50年代,余姚民兵装备的武器,大部分是部队换装下来,移交和补充给民兵装备和训练使用,这些武器品种杂,主要有美、英、苏、法、捷克、日等国生产的手枪、步骑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和60、80毫米迫击炮。口径不一,通用性差,弹药供应不足。1955年6月2日,全县调查统计民兵武器弹药:全县民兵使用武器有步枪318支,子弹1683发,手榴弹130枚;局库存有武器:步枪21支(内损坏9支)、子弹397发。全县掌握武器的民兵共有282人。1958年,全县开展“大办民兵师”运动,上级根据民兵数量剧增,补给一批武器。1969年12月20日,县武装民兵力量及武器配发情况:全县武装民兵设1个独立团、下设3个营(每个营4个连)、3个直属连,共15个连(每连120~170人),合计1800~2250人;1个高机营,下设3个连;四明山空降地区设15个民兵武装连;社情复杂及交通沿线地区设12个民兵武装连。步枪现有数1362支、配发1200支,库存162支;冲锋枪122支,配发84支,库存38支;轻机枪106挺,配发97挺,库存9挺;重机枪21挺,配发18挺,库存4挺;曲射炮8门,配发8门。1973年对部分旧杂式武器进行改制,使这部分装备弹药供应有了保障,能保障正常的执勤训练使用。1975年~1979年我县民兵武器装备有了较大的更新,陆续装备了56式半自动步枪、63式自动步枪、56式冲锋枪、56式班用轻机枪,民兵专业分队还陆续装备了一批高机、迫击炮、反坦克武器和通讯、防化、观测器材。1980年7月,军分区配发余姚县53式重机枪32挺(其中县库存2挺)、56式班用轻机枪15挺、53式82迫击炮9门、63式60迫击炮9门。县部按数配发给四明山、梁弄、陆埠、环城、马渚、丈亭、低塘、泗门、商业局9个单位。1985年后旧杂式武器全部报废,不再使用,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全部实现国产制式化。1987年9月,配发余姚市民兵武器有79式微型冲锋枪32支、81式班用机枪41挺、67-2式重机枪5挺、光学瞄准器5只。1992年6月,配备部分新的民兵武器有:67-2式重机枪20挺、69式40火箭筒20具、67式82迫击炮3门、78式82后座力炮2门。
  武器装备的管理
  50年代,民兵武器以个人分散保管为主要形式,配有武器的单位选择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贫下中农、党团员积极分子的民兵保管,实行“定人、定枪、定责任”的方法进行保管,也有一些村由集体保管,民兵值班守护。1953年7月,县人武部派干部到各区、乡检查武器保管情况。发现庵东区民兵中有46支步枪,已损坏7支,损坏率占15%,该区东二乡民兵队长保管的一支步枪已锈得连枪栓都拉不开;城南区损坏步枪4支、手榴弹2个;肖东乡云村一民兵保管的手榴弹竟被人拿去沉入水中等,通过检查,加强了对武器装备的保管。
  60年代,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余姚县民兵武器保管方法有了改进,在城市民兵武器按车间、班组实行集中保管,在农村仍以民兵分散保管,白天把武器分解(枪体、枪机分开),一、二持枪手各保管1件,晚上结合后,由第一持枪手保管。随着民兵持枪手增多,保管形式逐步改为民兵连集中保管。实行定期检查、擦拭、登记统计制度,实现“四无”(无锈蚀、无损坏、无丢失、无霉烂变质)。1960年9月9日,军分区同意在城区龙泉山后侧建造县民兵装备仓库。
  1966年9月后进入“文革”两派严重对立,造反派头目随意动用民兵武器进行派系夺权斗争,民兵武器管理形势严峻。为此,县人武部按上级部署,发出严格管好武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武部门,对民兵武器、弹药要严格控制,管好武器,规定所有民兵武器,末经省军区批准,不得借让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已出借的立即收回。对全县持枪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复查,发现问题立即调整。若民兵组织已经烂掉,立即报军分区首长批准后收回武器。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一律将枪弹集中保管(四明山区、梁弄区、陆埠区的洪山、南山、兰山、大隐、车厩的武器按原保管方式不变)。
  1973年以后,按总参谋部要求,全县有条件的民兵连推广建立兵器室的做法,全县采用集中形式保管武器的民兵连,一般都有专门武器室,设置了枪柜、枪架,备有弹药箱和工具箱,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了武器弹药的登记、检查、使用、修理、擦拭和值班制度。
  1978年12月,上级针对有些市、县发生民兵武器被抢、流失的现象,加强对县级民兵装备仓库建设,我县民兵装备仓库也进行了扩建和改建,改善了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条件。
  1980年以后,上级要求从“有利于战备、有利于民兵建设、有利于安全、有利于生产”出发,对民兵武器保管方式加以改革。各公社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把民兵武器集中到公社保管,兵器室做到“四有”(有安全设施、有枪柜架、有专人看管、有管理制度)。到1983年全县各公社都统一配发了铁质枪柜、弹药柜,实现了枪弹分柜保管,兵器室也要求做到“三铁一器”(铁皮门、铁挂锁、铁栏栅、报警器、铃)。全县兵器室100%合格,基层兵器室的建设有力促进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年对全县民兵弹药进行了普查工作,对弹药质量作了鉴定。1983年9月,省军区为加强民兵武器的管理,杜绝民兵武器被盗、丢失等重大事故发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百日无事故”活动。至1983年底,全县民兵武器装备已连续5年无事故。全县合格兵器室,已由原来的51个,增至70个,占全县总数的92%。尚未合格的单位有6个,他们都已订出在1984年上半年达标的规划和措施。
  1985年,根据上级对民兵武器管理工作的指示,除经过批准留有武器的单位外,由公社保管的民兵武器都集中到县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对部分武器按技术要求送军分区修理所实施油封处理后,由县民兵装备仓库统一管理,由此形成了“大集中,小分散”的储存管理格局。同时开展了军、警、民联防制度,加强对民兵装备仓库安全防护。1990年,市人武部在制定《余姚市民兵快速小分队应付突发事件协同方案》的同时,又制定了《保卫余姚市民兵装备仓库预案》。1992年,按上级压缩基层兵器室的通知精神,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撤、扩、并的具体情况,对市属基层兵器室进行压缩后,保留5家单位(泗门镇、梁弄镇、梁辉乡、长丰乡、余姚镇)。1996年市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再次压缩到2家(泗门镇、梁弄镇),是年底,民兵装备已全部集中到市民兵装备仓库统一管理。
  2000年6月,以余姚市人民政府名义,将市民兵装备仓库划为军事禁区,并设立标示牌。自1984年争创民兵武器管理安全年以来已连续实现21个安全年,1997年度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被南京军区评为1997年度民兵装备仓库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2001年被浙江省军区评为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先进单位。
  武器装备的维修
  1965年前,余姚县没有民兵武器装备专门的修理机构,后随着民兵武器的增多,加上又是旧杂式武器,武器故障日益增多。1965年6月在余姚县通用机械厂建立了民兵武器装备修理小组,他们走出车间,肩挑工具箱,以“小炉匠”精神到基层武装连巡回检修武器,并制作各种零配件,基本做到小修换件在基层就地修复,保障全县民兵武器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当年下乡巡回检修8次,遍及8个区,45个公社,21个武装连,19个独立排,修理枪支360件,制作零配件1840件。
  1979年以后,地方工厂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根据这一新情况,把原先的修理组重新组建成民兵武器维修小分队,吸收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青年工人,作为民兵专业技术兵进行培训,使他们既承担民兵武器维修任务,又成为军械技术兵的后备兵员。
  1980年举办2期民兵军械员训练班,培训民兵军械员82人。1986年,县人武部民兵装备仓库完善了警卫、管理、维修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以民兵军械修理分队为基础,县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员为骨干的枪械维修网,做到换件维修不出库。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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