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预备役部队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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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3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预备役部队行政管理
分类号: E24
页数: 1
页码: 18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8~1994年浙江省余姚市预备役部队行政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行政管理 预备役部队 余姚市

内容

1988年建营后,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基层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①结合预备役部队实际,建立健全请示报告、会议、走访联系、定期活动和请销假制度等,作到有章可循。②官兵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连、营每月向上级报告一次人员在位情况。③做到官兵相识。连、排、班要建立官兵归队日制度;连队领导和排长、班长要熟悉部属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并与之建立密切联系;预编士兵要认识连队主官和所在的班、排长。④严格一日生活制度。在集中训练和活动期间,要坚持一日生活制度化,加强作风纪律培养,保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
  随着建营时间的推移,部队逐步完善、严格规范日常管理,值班、考勤、行政会议、请示报告等日常制度健全,各种登记及时、规范、详实。工作计划周密,办公秩序井然。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力。军容严整,举止文明,令行禁止。同时还利用条令学习月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狠抓部队作风纪律养成,规范官兵言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师团制定的一系列基层规范化管理规定,有效提升了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
  根据预备役部队的预任干部、预编士兵具有军、地双重身份,履行双重职责和官兵“大流量、多流向”的特点,营始终按照中办发(1992)13号、(1994)政联字7号、中发(2004)6号文件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军区政治部的有关指示,坚持军地“双重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调”原则实施。1994年11月16日,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军分区司令部、宁波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预备役部队管理工作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根据上级关于预任(编)兵员“平时分散在地方岗位时,以地方管理为主,军地密切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兵员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要求建有预备役部队(分队)的乡镇、街道和部门,把预备役部队兵员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预备役部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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