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役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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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3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兵役机构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47-1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浙江省余姚市兵役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兵役机构 民国时期 余姚市

内容

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25年4月,余姚为省政府指定试行征兵制县市之一,成立征兵事务所,办理抽签、体检等征集工作。同年,国民政府实施国民兵训练,以备随时征集入伍。县成立社训总队,区督导社训队,乡、镇社训及壮丁训练队。27年县政府设兵役科,为办理征募事务、掌管役政的专门机构。兵役科配课长1名,科员2名。29年(1940)增科员8名、事务员4名。28年12月成立国民兵团总团部,下设警卫、征募、编练3股,县长兼任团长。
  抗日战争开始后,为征集兵员投于抗日前线,县政府遵省政府要求制定相应征兵办法,并成立县征兵委员会,其任务为“举办兵役宣传;协助政府办理征兵事宜;切实执行《优待出征壮丁家属办法》”。县征兵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设常务委员若干名,分别为国民党县党部特派员、县抗日自卫委员会军事组组长、县政府第一科科长、县警察局局长、县兵役科科长和各区征兵组长。委员会内设总务组、征集组、宣传组和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分别办理相关日常事务。
  征兵制实施后,百蔽丛生。一些役政人员,乡(镇)、保长,壮丁贩子和兵痞沆瀣一气,营私舞弊,有钱有势之家贿赂役吏,买个空名壮丁即可顶替,价格少者食米10石,多至20石不等,贫苦农民则被捆绑抓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征兵制成了抓兵制。民国30年(1941)4月余姚沦陷,征兵中止。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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