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宋、元、明至清中期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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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36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宋、元、明至清中期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宋、元、明至清中期浙江省余姚市兵役制度发展情况。
关键词: 兵役 宋清时期 余姚市

内容

宋代沿袭前朝之募兵制。所募之兵,据其担负任务的不同分禁军、厢军、乡军、蕃兵(由西北缘边的羌族壮丁组成)4种。厢兵开始由地方旧兵中老弱者及新设的杂役军合并建置,其性质是地方军兼杂役军。招募兵丁时,健壮者充入禁军,赢弱者为厢兵。部分厢兵还来自罪犯,叫配军。厢兵大都为官府供杂役,不参加训练,通常也不参加战斗。乡兵,又称民兵或土兵。是地方按户籍挑选编组而成的武装组织,不离本业,不支官饷,农隙进行训练,其主要任务是防守地方和应付官府杂役。北宋重视在灾民中招募兵丁,一遇荒年,则大量招募灾民入伍。至宋神宗时,王安石为改革募兵制,在推行保甲制的同时加强乡兵制度。民10家为一保,50家为一大保,500家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民户“有二丁以上者,选一为保丁”。“甲”为丁抽选编伍的单位名称。凡丁入甲,均须习武操练。每岁农隙,教以战阵,练习武器。并分地会考,试骑步射法,优者授官或授贤。“使丁渐习为兵,既入皆能射,又为旗鼓变其耳目,且约以免税上藩代巡检兵”。至元丰八年(公元1085)司马光为相后,废除保甲,恢复旧制,民兵制衰。南宋兵役制度仍沿袭北宋。禁军、厢兵、乡兵等各种军队的名称依存:其时,金兵南侵,民众迫于祸乱,纷纷武装抗金,朝廷诏令“籍民为义勇”,实际上恢复了民兵制度。
  元代实行在世兵制基础上的征兵制。定军人为军户,“举族为兵”。凡蒙古族及其所领之下其他部族成员男子,15岁以上,70岁以下,“无众寡,尽佥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后因兵力不足,征汉人为兵,定位汉军户。汉军户的确定以民户的财力和劳动力为主要依据,通常20户或20丁出一兵,其年龄在20岁以上,一般从中户中签发,一经签发便被定为军户,世代为兵,与民户分籍登记、管理。由于军户间的财产和人丁情况不一,出人当兵的军户称“正军户”,又称军头;不出人当兵的军户则出钱粮,称“贴军户”。如后遇正军户无当兵的合适人丁,便由有丁的贴军户出于顶替,原正军户改为出钱粮。待原正军户有可出当兵的人丁时,继续承担当兵义务。元末,天下大乱,各地为防盗自卫,普遍建有民兵。
  明代前期以士兵制为主,后期以募兵制为主。其时,实行卫所制,兵称军士。卫所军士和武官全部世袭,享受免除差役待遇。从平民中征调的兵称“垛集兵”。民户每3户出一丁,出丁者为正军户,其余为贴军户。正军户如有逃亡或死绝者,由原籍之亲属或贴军户补充。卫所之兵,多数屯田,少数驻防。农时耕种,农隙习武。遇有战事,由朝廷命将率领出征。正统二年(1431)试行募兵制。后因军官吞食屯田收入,军士衣食贫困,逃亡者众。卫所之兵存无几,加士兵缺乏训练而只供部僚役使,致战斗力基本丧失,世兵制渐趋崩溃。在此情况下,“民壮”组织应运而生。民壮实为民兵组织的一种,由民间壮丁组成,官府给予一定补助。遇事可调遣从征或入卫为兵。正统十四年(1449)。朝廷令各地组织民壮,由本地官司率领操练,遇警调用,事毕仍复为民。弘治二年(1489)立有“民壮法”。后因官员办理不善,弊病甚多,至万历年(1581)正式改行募兵制。
  清代兵役制度与前朝迥异,八旗兵为国家主要武装力量。八旗兵是在部落兵的基础上发展建立起来的,“举族皆兵,兵民合一”,世代相袭。凡隶属于旗者,皆可以为兵,凡兵丁出缺或扩大兵员需要挑补时,各旗佐领,参领选出应补之人,由造册官将所挑选人员造册,呈都统依户籍原册校对,录其材人,酌其盈绌。后增汉军绿营(称绿营兵),改为实行具世兵性质的招募制。
  汉军绿营兵丁一律从本地籍汉人中招募。绿营兵源,清初主要来自归附的明军,后为在各地招募的乡民,不得由外来或无固定籍贯的人充当。(1)土著制。绿营兵士一律募本地人充任,兵丁入伍后全家即编入兵籍,携妻孥同居固定营地近处,领饷养家,使之变成土著,不得自行退出军伍或离开。(2)终身制。士兵一经入伍,即成终身职业,不得自由退伍。年过50岁,因体衰力弱不能从事操练和作战时,解除现役,撤销饷银;因作战受伤或患病致残者,可由官府供养终身。(3)余丁制。绿营士兵中年满16岁的子弟,称余丁。如遇营中守兵出缺,由各营按额定人员数的一定比例选定充当,入为正式士兵。并发给每月5钱饷粮。余丁通常被充作守兵,战时可随部队行动,担负军中杂役。如是,入伍当兵成为养家糊口的谋生之道,且世代相传。士兵均出于兵籍,成为土著世业兵。后,“余丁”渐成为补充绿营兵的主要来源,直至鸦片战争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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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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