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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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298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内容

一、《余姚市军事志》旨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军委办公厅《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为规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二、行文采用记述体。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偶兼用纪事本末体。志、记、述、传、图、表、录诸体并用,以志文为主。
  三、全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
  四、本志系创修志,记事上限以所掌握的资料而异,因事而别,力图追溯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
  五、凡在余姚军事活动中有重要影响的人物,本着“以本地籍为主,以近、现代人物为主”原则,统盘兼顾,分别以传略、简介、名录形式记述,生卒并收。对在外地军事活动中有重要影响的余姚籍人士也在记述之列。
  六、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沿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
  七、文字。除某些专用名称或特殊用字仍书繁体字外,余皆用简化字。数字书写,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批准实施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历代王朝历史纪年用汉字,中华民国时期纪年和公元纪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部队番号和代号,遵照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2006)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军事术语。以1997年9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主编的《军语》为准。
  九、名称。人名一概直书。必要时名前冠以职务、标以军衔。使用字、号或化名、笔名,均书本名。地名,书当时名。当时名与今名异,括注今名。首次出现的名称,均书全称。使用简称时,在首次出现的全称后括注。志书中简称的地委、市委、县委均指中国共产党该级委员会。
  十、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必须使用当时计量单位时,括注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十一、入志资料取自正史、旧志、档案、专著、手札及采访,除个别引用注明出处外,余不加注。对原文中缺失、模糊的文字,无法判别的标以“口”,能够判别的在括号中加注。

知识出处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

《余姚市军事志》下限一般断于2005年,由概述、大事记和各篇组成。各篇下设章、节、目,部分章节设子目,附录和编后记殿后。篇章所列事件一般按发生先后顺序排列;人物传略、人物简介和副团以上名录均按出生年月先后顺序排列。客观的记述余姚市军事活动的历史和现状,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余姚驻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发展历程,力求融思想性、资料性、使用性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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