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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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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283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50
页码:
315-364
内容
附录一
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交易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第2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共余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信息产业及其他设施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综合机构。市招标投标中心是依法受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信息发布、协助招标人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等项工作。
第四条 符合下列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招标,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一)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规模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以及土地整理和农田基本建设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模标准的,但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第五条 符合上述范围、规模,但额度较小、情况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业主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关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管下,自行组织招标发包,但相关资料应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在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接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发包:
(一)市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救灾、以工代赈、保密、涉及国家安全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在建工程因设计变更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宜)分割的部分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自筹资金并且自用的建设工程,其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和破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由招标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二)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项目(商品住宅、公共建设及其他有关工程)可实行邀请招标,也可实行公开招标。
(三)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除以上(一)、(二)款外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采用邀请招标:
(一)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有其他特殊要求,以及受自然资源、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由市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救灾、保密、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三)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过高的;
(四)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由招标人组织实施,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人,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和分发有关资料;
(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有关问题作介绍和说明;
(七)组建评标委员会;
(八)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九)按要求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公示中标结果;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二)签订合同(包括廉政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和审计中心(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分局)备案,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须同时报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并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造价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二)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规划、用地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按规定落实;
(三)有满足工程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编制,并执行规范文本。规范文本应详细说明招标程序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投标人须填写的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按规定在报刊和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布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等要素。招标人应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应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第十七条 招标项目提倡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如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且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依法认定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中介机构编制,接受标底编制的单位不得承接参与同一工程项目投标人的编制业务。
第十八条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时间可适当缩短。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采用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定投标人。
采用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招标人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市招标投标中心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潜在投标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3家以上、7家以下的(每项工程或标段,下同),允许所有投标人投标;7家以上、20家以下的,应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7家投标人;20家以上的,应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0家的投标人。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招标人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售出的招标文件不予退还,但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市招标投标中心由招标人签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报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可采用其他发包方式。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内向招标人缴纳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且交款人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由市招标投标中心设立统一专户,统一代收代退。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书面告知市招标投标中心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补充、修改、撤回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修改文件无效。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需要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和分包单位名称等有关情况。
第四章 开标 评标 定标
第二十七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或总监,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出示规定的身份证件和证书,并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参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包装的;
(二)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市招标投标中心依法提供的专家库中确定,也可向邻近县(市、区)提供的专家库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原则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确定。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和审计中心(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分局)的工作人员不得入选本市评标专家库,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其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
(一)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三)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作出响应的,包括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五)投标人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低于标底合理幅度,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进行竞标;
(六)投标人的价格明显高于社会平均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作出响应。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评标报告按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将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实行工程建设招标中标公示制度,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告栏及其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订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将合同副本报有关单位备案。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禁将中标的项目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本办法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
第四十三条 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履约担保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市招标投标中心依法按价格权限部门核定的标准统一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在年初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年度计划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在项目审计前将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情况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六条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可以采取现场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成立调查小组、要求招标人开展自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调取和查阅有关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受检查人(被调查人)应自觉接受检查(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七条 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和性质,责令纠正、通报批评或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各职能部门对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移送的有关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十八条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全市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对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
第四十九条 投诉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在5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对受理的投诉应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责令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会同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和审计中心(市审计局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级、宁波市级管辖的专业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录二
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若干管理制度建设的研究*
随着城市化进程,现代化建设进程及和谐家居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浙江省余姚市委、市政府和余姚人民给予了余姚水利“围绕水利建水利、跳出水利建水利,高起点上迈新步”的特殊使命,2002年余姚率先探索实践水利投融资改革、率先组建水利投融资机构,先后参加并承担了一大批浙江省、宁波市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水利事业进入了由传统水利进入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时期。工程建设各项制度的推行实施,使得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进展更为有序,成果尤为显著。最良江整治工程指挥部2002年、四闸下移工程指挥部2004年、四桥建设指挥部2007年被宁波市政府评为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最良江整治工程先后获得甬江杯、钱江杯优质工程奖和水利部优质工程大禹奖。城区水闸东移迁建及船闸工程获得甬江杯优质工程奖和水利部优质工程大禹奖。良好而健全的制度体系是一个工程各方面正常运转的关键。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余姚市水利局以如何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管理若干管理制度作为中心课题,组建相应的课题调查小组,对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若干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以下研究观点与之商榷。
1.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概述
双溪口水库建设工程总指挥部是根据余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的。双溪口水库是《甬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姚江流域综合规划》推荐的水利骨干工程,是余姚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自2002年8月开始筹建并立项;2003年6月完成可行性研究;2004年7月经宁波市计委批准初步设计;2005年底开工建设。水库以供水、防洪为主,集水面积40.01平方公里,总库容3398万立方米,工程征用土地3529.638亩,移民629户,计1636人,拆迁房屋8.28万平方米,总投资7.8亿元。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是浙江省委、省政府统筹协调配置浙东水资源的重要举措,是浙东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余姚段被列为浙江省、宁波市和余姚市重点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以引水为主,同时兼顾防洪排涝和改善河网水环境。余姚市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河道工程、计量节制闸工程和桥梁工程。河道引水线路北线始于余(姚)上(虞)边界浦前闸,拓宽跃
* 张志中,戚劲杉,戴怀长,地方水利技术的应用与实践(第17期)[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进江(南北向),然后向东通过七塘横江和四塘横江至余(姚)慈(溪)边界,北线引水河道长38.96公里,工程总概算投资4.70亿元。
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是以除险治江为目的,围涂为手段的重大水利工程,通过围涂增加土地资源,通过围涂提高新的海塘标准,提高余姚海塘防潮能力,通过围涂实现钱塘江余姚岸段的整治。根据浙江省钱塘江整治规划和余姚市海塘围垦规划的要求,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分四期实施,工程总投资30亿元,围涂面积11.2万亩。所有工程计划在2015年全部完成。
杭甬运河余姚段城区四桥建设指挥部是根据余姚市委、市政府和水利局党委的意见,在城区四闸下移工程指挥部(兰墅大桥引桥配套工程指挥部、最良江拓浚防洪工程指挥部)基础上,经充实后组建的。杭甬运河余姚城区四座桥梁改建是整个运河工程能否通航的关键项目之一。总投资8.5亿元,涉及三座桥梁和一座过江隧道,余姚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是“两年通航,三年建成”。
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初设,除险加固工程采用大坝迎水面复合土工膜防渗加固膜前盖重工程措施,解决坝体防渗问题;同时放缓上游坝坡,解决坝坡稳定问题;并更新大坝监测设施,采用自动监测设备;泄洪闸拆除重建。利用溢流段较长条件,闸室下移重建,以原泄洪闸作施工围堰,新闸完工后拆除老闸。新建泄洪闸设3孔5.5m弧形钢闸门;对原输水隧洞进行改造,并增设新的放空隧洞;对非常溢洪道进行结构加固和接触防渗处理;坝下排水沟建设;库区管理范围内环境建设。
牟山湖又名西湖,位于姚西牟山镇境内,湖区集水面积18.5平方公里,蓄水量555万立方米。根据规划和一期工程实施要求,以原有湖岸为基础,将湖底平均挖深1.0米,挖深后相应库容增至885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3.51米,相应总库容最终达到1048万立方米。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9425万元。工程于2005年6月28日开工,2007年6月20日竣工。
陆埠水库位于陆埠镇境内姚江支流上的陆埠大溪,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55.6平方公里,总库容2599万立方米。是一座具有防洪、灌溉、城市供水、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2005年11月对陆埠水库大坝进行第二次全面安全鉴定,2007年5月17日,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农经〔2007〕178号”文《关于同意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批复》立项,批复估算投资为7476.85万元。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隧洞加固工程、泄洪洞加固工程、桥梁及道路工程、管理区建筑、大坝综合自动化系统建设。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315万元。
化纤厂地块开发建设工程指挥部承担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4个,它们分别是:①侯青江北岸整治工程,总投资2.45亿元,其中拆迁投资2.05亿元,工程建设投资4000万元;②南河沿路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3.5亿元,其中拆迁投资3.3亿元,工程建设投资2000万元;③火车站站场区块改造工程总投资9200万元,其中拆迁投资900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200万元;④化纤厂周边地块改造工程,总投资3.3亿元,其中拆迁投资3.22亿元,工程建设投资800万元。另新增了人行桥新建和三官堂桥拓宽工程,总投资900万元。
2.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的实践和探索
2.1 系列管理制度的形成
最良江整治工程建设是余姚市水利系统最早探索一系列管理制度的指挥部。最良江整治工程建设管理期间,指挥部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色完成建设任务,从2001年开始,在吸取兄弟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首先制定了《财务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同时,又对一些工程管理措施进行了尝试。廉政建设方面,在市检察院支持下,开始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协议”,由市检察院从签订协议开始全程监督。这一做法后来被全面推广,目前已成为宁波市重点项目办公室规定的施工合同中一项必备内容。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指挥部向每个项目部派遣了一名业主代表,现场监督工程进展和施工质量。同时,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计量联系单审核以及工程质量检验等问题都采用了集体商讨、审查的办法,避免出现由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工程建设中一些措施、办法的应用使得最良江整治工程各方面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并取得了“质量高、进度快、投资控制好、廉政建设出色”的可喜成绩。2003年实施的中山河整治工程、2004年开始的城区水闸东移迁建及船闸工程和兰墅大桥引桥工程、2005年开始的兰墅园工程在最良江整治工程制度管理的基础上,对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形成的更具有操作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2006年城区四桥建设开始,为了在时间紧、任务重、拆迁难、压力大的情况下,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年通航、三年建成”的任务,城区四桥建设指挥部在参考兄弟单位的成功做法和以往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包括《财务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建设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实行全面的制度化管理。此后这些管理制度分别在双溪口水库建设工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奖嘉隆江整治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陆埠水库至梁辉水库隧洞引水建设工程、化纤厂地块开发建设工程等工程又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分规范了若干制度,特别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业主标段负责人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技术计量联系单集体审查制度》、《工地联席会议制度》、《法定代表人约见制度》等8个部分组成的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方面进行更具体的全方位的规范管理,效果尤为明显。
2.2制度管理实施情况
2.2.1 制度管理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作息和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项制度的执行,确立了重点工程内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并保证了各位工作人员正常的工作时间。同时规定财务审批、监督、支出权限及资金使用途径等一系列政策,使单位的机制正常的运行,有效落实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2 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的高低是工程建设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制订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问题。《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对监理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强调责任,加强监督,从要求严格监理着手来保证工程高质量地完成。《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实施,除要达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的目的外,还要求尽可能选择资质高、业绩好、实力强、管理严的施工队伍,以高起点选择施工单位来保证施工质量。《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的实施,使有关各方在施工前就明确施工技术要求,使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对业主的质量要求有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协调,全面对照,确保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业主标段负责人制度》的实施让业主直接掌握施工第一手资料。一般的问题,现场即予以处理。较大的疑难问量,及时上报,及时商讨研究,及时解决,从而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质量检验制度》更注重工程质量的规范检验,各单位职责明确、措施明确、要求明确。《工地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更好地检查了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工程的质量状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这些制度的推行更直接更具体地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为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较棘手的问题,建立《计量管理票据管理制度》、《磅秤管理制度》、《坝头验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用创新手段监督石料的计量,从而保证了石料计量的正确性。建立石料10d一次的《级配检验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建立《司磅和验票人员的考核制度》、《监理人员旁站制度》、《项目负责人到位到岗制度》、《跟踪检测制度》,从而使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制订了《监理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约见制度》,指挥部与企业高管一起商量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实践证明,这一办法十分有效,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很快得到了解决。这些制度的全面推行从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质量管理,效果十分明显。
2.2.3 招投标管理
重点工程建设中,有诸多分项目要进行招投标,为了真正使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达到选择素质高、技术强、信誉好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工程建设,节约开支、控制投资,促进廉政建设,杜绝营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等目的,依照《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结合各个重点工程建设实际,我们制订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专门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招标过程中,严格按《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向社会公开招标,并且都进入宁波或余姚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招标。市重点办、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派员全程监督,市公证处现场公证。5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征得上级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能机构同意后,由指挥部召开部务会议时行商量,根据报名企业资质、信誉、业绩情况,确定多外施工单位,然后在水利局纪检组同志的监督下进行议标,最后确定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方面,从来没有出现投标单位投诉的情况。对每次招标结果,投标单位都表示信服。
2.2.4 工程管理
《项目法人制》、《业主代表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制》、《原材料检验、检测制》、《技术文件审批、审核制》、《工程技术计量联系单审核制》、《合同管理制》等八项制度的落实,首先明确了组织机构,工程建设单位的主体以及法定负责人;其次明确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参建单位以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职责、权限相互之间的关系;再次是明确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项目审批、文件审核的规定,以及施工的工艺、程序、操作规范、计量方面的要求,从而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
《工程例会制》的实行,为每个阶段性的工作定期进行总结提高提供了交流的平台,统一思想,及时纠正工程开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共同目标。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重大问题而不能一时解决的情况下,启动《法人代表约见制》,指挥部与企业高管一起商量解决疑难的各类问题,使问题及时解决。
2.2.5 安全生产管理
重点建设的《安全生产制度》从2001年最良江整治工程开始实施,后经不断地完善,各大重点工程未出现大的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四桥工程在原有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员工作网络,对安全生产实行网络化管理,切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济落实、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更具体、更有效。在三桥一隧建设施工场地小、周边情况复杂、城区施工难度大、施工内容多等情况下,实现了工程施工零死亡,并且没有发生重大、特大的生产事故。在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中坚持以“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的指导思想,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度指挥部与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与各施工小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内容、目标、责任,并进行定期检查。指挥部成立由安监、水利、公安、地方乡镇、施工企业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制订在建工程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由于思想重视、责任明确、组织健全、管理到位、措施有力,双溪口水库克服了高危作业多,用爆数量大、安全隐患风险高等困难,从2005年底开工以来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去年被宁波市水利局推荐为浙江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2.6 廉政建设
指挥部廉政建设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社会安定和建设进展,直接影响到余姚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在广大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重点建设的各方面,按照《廉政制度》的要求,我们坚持领导以身作则、全体工作人员做到洁身自好的同时,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廉政监督,并将其贯穿于施工建设管理中。《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就包含着选择素质高、信誉好的参建队伍,从源头进行控制。《工程技术质量联系单审查制度》、《工地联席会议制度》则促使敏感的工程计量处理更具透明度,并尽可能消除个人独断现象,以达到保护同志,控制投资、确保质量等多方面的目的。
(1)在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整个过程中,邀请市监察、发改、财政等有关领导参加监督。
(2)抓好制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与指挥部、指挥部与各施工单位层层签订廉政合同,并报市监察局备案。
(3)抓好日常廉政工作,责任到人,实行首长负责制,指挥部负责人对全体成员负有廉政责任。同时指挥部成员每年参加市、局组织的廉政教育1~2次,市检察院会同市水利局联合组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在指挥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由于领导重视、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工程优良、人员优秀,工程上去了、人员不倒下”,工程指挥部有两位主管日常工作的副总指挥还先后被评为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功臣,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3.结语
(1)健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这个制度对于整个工程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良性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领导带好头了,部下自然唯马首是瞻,所有的工作自然水到渠成。
(2)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进一步深化重点建设项目同步实施预防职务犯罪,会对整个工程制度管理的建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推行建设项目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性。
(4)健全工程项目筹建体系。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测、监管、监督跟踪管理服务机制。
(5)推行产权明晰确认机制。严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谁养护”的原则,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制。
(6)严格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的安全性。
(7)规范招投标以及标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后跟踪管理监督服务体系。确保整个工程的高质量竣工。
(8)严格实行重点建设项目法人约见制。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考勤、合同备案、合同违约、管理设计变更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9)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0)深入开展立功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四有立功”竞赛机制。
(11)深化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进一步健全重点项目事中、事后审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成果。
(13)实行更人性化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者与施工者之间和谐的关系。
(14)积极处理好移民的善后工作,进一步有序推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扫尾工作。
附录三
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余水发〔2008〕40号、余财农〔2008〕30号)
为加强农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宁波市城市供水管网外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令160号)的相关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及对象
考评范围:梁弄、鹿亭、大岚、四明山、陆埠、梨洲、兰江、丈亭、三七市、河姆渡、大隐等11个乡镇(街道)的农民饮用水工程。
考评对象:行业管理考评对象为有农民饮用水工程的乡镇(包括街道)农办(水利站)、长效管理达标示范村考评对象为有农民饮用水工程的行政村,市自来水公司和镇(街道)水厂管网延伸的饮用水工程不列入考评对象。
二、考评总体目标
通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绩效考评,建立农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到位、制度健全、水质达标、水费收缴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考评内容
乡镇行业管理考评内容分为监督管理、经费保障、水质管理和行政村管理等四大类,总分为100分,行政村管理分值计算为辖区内各村级供水站的算术平均分的6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长效管理达标示范村应达到“一个明确和四个建立”要求,明确行政村领导对供水站运行负总责,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制度、水费收缴制度、消毒过滤规范化制度。考评内容分管理制度、设备运行管理、水质安全管理、水源保护管理、厂房卫生管理、经费落实等六大类21项,满分100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考评办法、程序
市水利局根据本办法负责全市农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考评检查工作,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组成常年指导检查考评小组,负责常年考评工作,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评小组组织抽查。考评检查以季度考评为主,每季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全市村级供水站进行检查,指导考评检查内容为管理制度、设备运行、水质达标、水源保护、厂区卫生和经费落实等。
乡镇行业管理考评分值由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季度巡查得分和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考评小组抽查得分之和,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考评结果评定一类乡镇2个、二类乡镇4个、三类乡镇5个。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评选一类乡镇的资格:
1)乡镇中未收缴水费的村占该乡镇总数的50%以上。
2)乡镇中未正常运行的供水站占该乡镇总数的50%以上。
3)乡镇辖区内供水站卫生部门水质抽检一次合格率未达到60%。
市级长效管理达标示范村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管理制度占20分、设备运行管理占25分、水质安全管理占25分、水源保护管理占16分、厂房卫生管理占4分、落实管理制度10分。根据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季度巡查和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考评小组抽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然后由长效管理拟达标示范村申报(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水利局审定。
五、补助标准及拨付程序
(1)村级供水站管理专项补助标准。资金补助标准:受益人口500人以下的供水站,原则上二站合一,配1名管理员,每年财政补助4500元;受益人口在500~1500人的供水站,原则上配1名管理员,每年财政补助5500元;受益人口1500人以上的供水站,原则上配2名管理员,每年财政补助11000元。村考评总分为100分,季度考评在80分及以上的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补助。
出现以下情况,财政将以以下标准予以补助:
1)管理人员工资低于300元每月、季度考评得分60分至79分的按应补额的70%补助。
2)常年未收缴水费、季度考评得分60分以下,财政将不予补助。
(2)乡镇专职监督员工资补助标准。三七市镇、兰江街道、大隐镇专职监督员补助标准为0.6万元每年;丈亭镇、河姆渡镇专职监督员补助标准为1.0万元每年;四明山镇、大岚镇、梁弄镇、鹿亭乡、梨洲街道、陆埠镇专职监督员补助标准为2.0万元每年(以上补助标准按照各乡镇供水站数量的多少)。
拨付程序:乡镇农民饮用水专职监督员工资补助年终一次性拨付。村级供水站专项管理补助资金一年拨付2次,每年6月和12月由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根据考评结果联合发文下达补助资金。
六、考核措施
(1)根据年度、月度考核分确定一类、二类、三类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2)以行政村为单位评选市级长效管理达标示范村若干个,予以通报表彰,并推荐入围宁波达标示范村评选。
(3)对工作责任心强,管理成效显著的监督员和管理员,由市水利局予以通报表彰。
七、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实施。原《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余水发〔2008〕40号、余财农〔2008〕30号)停止执行。
八、本办法由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录四
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2日余姚市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和保护城乡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江、河、湖泊、人工水道、溪流)及其配套工程的规划、整治、利用、保护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蜀山大闸下游的姚江管理,《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已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的义务,对在河道管理和整治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河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对全市河道的规划、整治、利用、保护等实施管理和监督。
市水政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全市河道执法监督检查职责。
第五条本市河道按其水系、功能、行政区域等因素,划分为市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
承担市内较大范围行洪、排涝、蓄水、航运等任务的主要河道列为市级河道。
承担所在河区或乡镇、街道范围内行洪、排涝、蓄水、航运等任务的河道及溪道列为镇(乡、街道)级河道。镇(乡、街道)级河道分主要镇(乡、街道)级河道和其他镇(乡、街道)级河道。
未列入市级、镇(乡、街道)级河道的其他河道为村级河道。
第六条 本市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河区水利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市级河道的长效管理。市城区河道管理所负责城区河道的长效管理(长效管理范围为余政办发〔2002〕151号文件确定的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镇(乡、街道)级河道的长效管理。
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村级河道的长效管理。
规划、环保、农业、发改、国土资源、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第七条 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的经费,市级河道由市财政负担,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应将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 河道管理
第八条 河道管理单位在河道长效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建立河道保洁队伍,做好河道常年保洁工作;(三)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日常巡查;(四)及时制止擅自填堵、覆盖、缩窄河道等违法行为,把涉河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及时制止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建筑等废弃物;(六)加强堤防养护,确保堤防安全;(七)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
第九条 建立全市河道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河道管理考核工作,并对市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 河道管理人员在进行河道管理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三章 规划和整治
第十二条 《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规划工程是本市今后一定时期内河道整治建设的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的河道整治规划,应当服从《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各地今后一定时期内河道整治建设的依据。
第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逐年组织实施河道整治规划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河道整治。
第十五条 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应包括河道拓宽、疏浚、涵闸泵站设置、桥梁拆建等主体工程和管护设施、两岸绿化及生态景观建设等配套工程。
第十六条 《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规划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土方堆压等工作。
第十七条 河道整治中,鼓励技术创新,积极引进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河道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水平。
第四章 利用和保护
第十八条 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市级河道,其管理范围为规划河宽加两岸各十八米的地带,其中姚江、最良江、慈江为规划河宽加两岸各二十六米的地带。
镇(乡、街道)级河道。主要镇(乡、街道)级河道,其管理范围为规划河宽加两岸十二至十八米的地带;其他镇(乡、街道)级河道,其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宽加两岸各六米的地带,堤防宽度大于六米的,管理范围至堤防背水坡脚。
村级河道,其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宽加两岸各三米的地带。
城镇规划区内河段,其管理范围与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立项或者申请建设许可时,应当将有关部门批准用地范围内的河段整治项目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组织实施、同时验收。
第二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坏原有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负担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修建跨河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河道防洪标准或河道专业规划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和改变行洪通道。桥梁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留有一定的安全超高。跨航道的桥梁和梁底标高应当满足通航标准的要求。
跨河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标准和航运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弃置沉船、市级河道以及主要镇(乡、街道)级河道设置拦河渔具;
(二)倾倒工业、农业、建筑、医疗废弃物和垃圾、粪便;
(三)超标排放废污水;
(四)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第二十三条 禁止擅自填堵、覆盖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填堵、覆盖河道或者废除防洪围堤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论证,并在确保行洪排涝和河网水面率的前提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在填堵、覆盖河道以前,应就近新建等效替代工程或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如需实施水系调整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先行开挖新河道,并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工程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取土、取石、打井等危害堤防安全的其他活动。确需在河道护堤地内修建临时建筑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四条 对河道、湖泊范围内的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二十五条 除填堵和覆盖河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的跨河、穿河、临河等涉河工程均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或者临时占用河道的,建设单位或使用者应当服从市、乡镇(街道)防汛防旱部门的指挥,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堤防的防汛防旱安全责任。由于施工、占用等原因对河道工程及配套设施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修复、清淤或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五
余姚水利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一个县级市,每年水利投资都保持在4亿元左右,且其中财政投入仅占1/3左右。他们的经验是什么?浙江余姚水利人认为:水是宝贵资源,水利工程更应成为优质资产,通过理念转换,机制创新,水利投入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地处浙东宁绍平原腹地的余姚市,近年来水利投入每年都在4亿元左右,其中财政投入只占1/3左右。按照市十年规划,他们将连续10年共投资42亿元全面改善该市的水利条件,优化水资源配置,以适应该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
每年4亿元,对我国目前任何一个县级市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即使像余姚这样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财政“高收入”城市,这个数也占了该市2003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可见都要财政承担是不现实的。那么,余姚人是怎样去实施水利建设蓝图的呢?
垃圾河改造为旅游热线,最良江治理让人获益匪浅2004年7月的一天,记者来到余姚采访,工作之余与朋友们一起夜游最良江。最良江是姚江在余姚城区段分支的称呼,可以说是余姚人的母亲河,她横穿余姚市区,也是该市姚江水系最大的一条排涝通道。最良江旅游是2004年5月才推出的,这是水利系统兴办的旅游项目,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让市民在改善的水环境中轻松享受,了解水,了解河道,了解河道整治的过程,增强对水、对河道的关心和爱护。
游船从舜江名苑码头出发,飘忽着穿过千年古桥通济桥的拱洞,绕过余姚城的一代名楼舜江楼和市内唯一的山脉龙泉山,看到不对称的斜拉索兰墅大桥和余姚城目前最大的广场兰江广场,人们禁不住赞叹那浓郁的现代建筑风格。在夕阳的余晖下,孩子们尽情嬉水于清澈的江水中;返回时灯火一片辉煌,水中灯光音乐喷泉婀娜多姿,令人流连忘返。
外地人并不知道,4年前这里还是一条垃圾河。那时,这条孕育了余姚人的河流,随着陆上交通发展和水库的修建,交通功能和饮用水功能逐渐丧失,于是河道或被圈围养鸭,或被倾倒垃圾,或是横七竖八地停放一些船只,举目看到的是污水和飘浮的垃圾。母亲河在哭泣。姚江边一位11岁的小姑娘姚竹伟采写《救救姚江》的新闻稿,通过新闻媒体为姚江向社会发出了稚嫩而急切的呼救。
2001年,余姚市水利局负责,开始了最良江的治理。经过2年的治理,这条江5.5公里的穿城段从原先的30米宽拓浚至59米,两岸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了50年一遇。整治后江面开阔了,江水变清了,加之河道管护队的长年保洁,两岸景点的恢复和增设,最良江重又成了余姚人的骄傲!河治到此,市水利局似乎还意犹未尽,干脆再进一层,搞起了姚江旅游。
5.5公里最良江工程的拓浚包括修建兰墅大桥和兰江广场共投资2.7亿元,今明两年内要完成的江边三个配套景观以及道路等还需投入0.7亿多元。在这一共3.4亿多的资金中,除了宁波市财政补贴2000万外,其余全由市水利局自筹。
据市水利局总工姚俊杰介绍,虽然治理最良江市财政只掏了2000万元,但最良江通过整治后使两岸近2000亩土地迅速增值,市政府承诺级差地租收入的1/5~1/6归市水投公司开发建设使用。这样一来,水投公司在投入了近3.4亿资金后,还有近3亿元可用于该江的其他项目建设或是本市其他水利建设资金。
这个原本让多少人头疼的治河工程,由于引入了新的投资理念,不仅使公益性工程大大发挥了效益,还反哺了水利事业。
让沉淀资产变活,水利投资公司应运而生,雄心加财力成就多年梦想从踏上余姚的土地开始,记者就不断地听到“水投公司”这个名字。在杭州湾畔参观正在施工中的2万亩围涂工程的时候,在参观梁辉、陆埠两库联网工程的时候,在听取新兴水源工程建设规划讲解和游览最良江的时候,总是能听到一句相同的话:“这是水投公司投资的!”
余姚市水投公司全称为余姚市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市水利局负责组建,性质为国有独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并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专职人员目前只有4人,经营部经理1名和主办会计、出纳、驾驶员各1名,然而它却承担着筹措全市90%以上水利资金的任务。
余姚市水投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6亿元人民币,其中市财政启动资金1000万元,其余的2.5亿元则是两座市管中型水库的评估价。这样沉淀的固定实物资产变活了,水投公司从一成立就因有雄厚的注册资金而借得进、转得动、还得出。
按照公司化运作,水投公司在成功投资建设了最良江工程后,又投资建设了两水库联通工程、海塘围涂和其他河道的整治等工程,从而大大加快了该市水利建设和开发步伐,成就了过去数十年想做而由于财力限制一直未能做的事。
围涂工作就是一个有力例证。余姚市在杭州湾畔的海岸线蜿蜒23公里,海塘内有4个乡镇、约14万亩耕地和18万人口。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这些海塘的御潮能力仅为10~20年一遇,经常在遭受台风及大潮冲击时出险。经专家论证,要彻底解决该市的海塘安全问题,必须走“治江围涂”的道路,即通过抛坝促淤,围涂和建设新的标准海塘并举。
围涂,余姚人是有积极性的。因为人多地少,尤其是建设用地较为紧张,土地出让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然而围涂首先要投入,而且是先要有一笔大投入。2001年11月,成立才半年的水投公司在最良江工程顺利启动后又一次担起了重任:出资3000万元注册成立余姚市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湾南岸开发了该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围涂工程,预算总投资达2.68亿元,分三期施工。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正在顺利推进,到今年底可围成1.3万亩,明年2万亩围涂将可全部围成。按当地目前的用地价格计算,围涂产生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投资。盈利资金再用于海塘除险加固,增加了建设的储备金。
市水利局局长王祥林跟记者算了一笔账:3年来,市水投公司投资最良江整治、围涂和水库联网、海涂水库置换等工程建设,已融资8.7亿元,目前已完成7.3亿元,这是“九五”期间水利投资总数的2倍多。按现有政策,公司不仅可在6~8年内收回全部投资,还可增加可观的水利资产。
把优化配置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规划统筹做活资金文章,使百姓得利、社会得益拥有82万人口的余姚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330立方米,虽低于国际标准,但却有2亿多立方米的水库库容,因此供水水资源是充足的。1999年该市与同样发达却缺水严重的慈溪市签订了15年供水协议,每年向慈溪提供2000万立方米水。这样,一是得到了对方一次性水权补偿费3500万元,二是得到了对方15年期的2000万元无息借款,三是每年还能得到对方近560万元的水费,这些资金正是余姚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所急需的,因此是“双赢”。
向慈溪供水的梁辉水库集雨面积小,但库容大、而隔山仅6公里的陆埠水库却是集雨面积大,库容小,每年不得不多次弃水。2002年由水投公司投资开凿6060米隧洞,架设356米渡槽将两库连通后,能扩大年引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按目前的水价,年增直接经济效益在500万元左右。
两座海涂水库总库容760万立方米,曾为当地的垦区丰收立下过汗马功劳,由于年久失修,工程效益近年来日趋退化。但这两座水库的库底海涂泥质经数十年淡化,已完全可作为农田使用,而且余姚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也很大,这些地可以保证城边农田被征用后不减少耕地。同时,在新围涂区建水库替代原先的老水库,不仅保证了原水库的占地面积,更主要的是新建水库能保证有效库容,完善了水库区位的合理布局,还因新水库建设时就考虑周边的环境,为海涂旅游预留了余地资源。当记者看到新的海涂水库那雄伟漂亮的围堤、宽阔宁静的湖面和幽深神秘的人工岛时,似乎看到了水库生机勃勃的明天。据王局长透露,仅实施老水库的退库造田,水投公司就可以增加收入约6000万元。
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大干快上,公益性强的项目怎么做呢?在市水利局提供的2004年水利重点工程计划表上,记者看到了今年的水利列入项目的建设共15项,总投资为4.9亿元,而河道疏浚、溪道清理等水环境整治工程、千库保安、江河海塘等除险加固工程,防汛抗旱和节水灌溉投入约0.41亿元,均由市财政负责。也就是说,该市的财政投入可以集中支持那些不能形成产业链的公益事业,如村级河道的治理,农民们不需集资,依靠政府财政和镇村的集体经济就可以包下来;又如节水灌溉,近3年中建设经济型喷滴灌近万亩,广泛应用于山区的竹笋、茶叶,平原的蜜梨、葡萄、西瓜,每年每亩可增收500多元。朗霞街道的一位菜农萧全华高兴地告诉记者:“市里帮助搞的节水灌溉工程不仅使自己的大棚提高了产品品质和产量,而且节约了灌水和肥料成本,一年就收回了节灌工程的投入成本。但政府还是给钱补助工程建设,这相当于增加了我们的收入。”海涂边的农民当然也高兴,有更多的田可种,有鱼可养,何乐而不为?
余姚水利经过50多年建设,有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及山塘1040多座、海塘23公里、重要江堤394公里、水闸700余座,小水电站总装机2.6万千瓦,抽排站总装机5.3万千瓦,这些既能作为资产,也会成为包袱,就看把握这些资产的人怎么来运作。
市水利局算了一笔账:经测算该市到2020水平年需水量为2.8亿立方米,而目前这些水利工程的供水只能达到1.88亿立方米(95%供水保证率),缺0.92亿立方米,其间通过工程改造和新建工程可以增加近0.8亿立方米。目前全市总库容中有近0.7亿立方米水库水用于农业及环境用水,可以通过优质优用和分质供水取代一批农灌用水。王祥林局长说,除了个别防洪工程外,大部分工程都是能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一定的自身效益从而实现工程的良性循环,关键是要将这些资源配置运行得当。
现在余姚水利正在朝着自己绘就的蓝图进行全市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全市原水实现联网统一调度,水资源利用量可提高20%左右;通过对现有6座中小型水库的联合运用、优化调度和水厂科学设点,可以增加水量约1400万立方米;通过在革命老区梁弄镇建引水工程,增加的优质库水1000万立方米;通过对古代水利工程牟山湖的疏浚和恢复性退塘还湖,又可增加蓄水1200万立方米;再造一座双溪口水库,可增加3400万立方米,不仅蓄水可增加,还可带动周边经济……
在王祥林局长眼里,水是一种资源,水利工程更应成为优质资产,实施好水利规划,科学配置水资源,多元化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是运作思路问题,运作得好,就能实现水利的良性循环,就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
编辑点评
不断创新才能加快发展
资金短缺在很多地区都是困扰水利发展的一大瓶颈,如何突破这一瓶颈?浙江余姚市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借鉴。
总结这些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没有坐等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而是大胆探索,创新思路和机制。他们不仅把水作为资源,而且把各种水利工程视为优质资产,并通过优化配置,创新机制,进行工程深度开发等,充分利用资源,盘活资产。这样不仅解决了制约水利发展的资金难题,也走活了全市的一盘“水棋”。
目前水利存在的问题很多,解决这些问题,多数都离不开投入。在国家和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水利要想求得更快更大发展,必须创新发展思路和机制。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创新思维,能用市场办法解决的要大胆地用市场的办法,集中社会财力更多投入水利事业,使水利事业更多回报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希望余姚的做法对其他地区能有所启示:只有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机制,水利才能实现良性循环;水利实现良性循环,对国家、对百姓、对水利发展都有利,是多赢之举。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4年10月26日
作者:王磊
附录六
破解大投入难题 实现滚动式发展
——产业化之路推动余姚水利大发展
新世纪之初,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余姚水利人突破定势,大胆地将市场机制引入到水利建设、管理及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领域,积极探索水利产业化道路。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余姚已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水利产业化机制,这不仅改变了水利建设单一依靠财政投入的局面,有效破解了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难题,推动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开展;而且使水利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建立起水利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了水利的滚动式发展。
整合盘活水利存量资产,构筑融资平台
经过50多年的建设,余姚已建成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及其他水库山塘1500多座,海塘23公里,江堤394公里,水闸700余座,小水电站总装机2.5万千瓦,抽排站总装机5.3万千瓦。这些水利工程不仅发挥了防洪、御潮、灌溉、供水、发电等作用,同时也构成了巨大的水利存量资产。
如何使这笔有形的巨量资产活起来,最大限度的提高现有资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了余姚水利决策者推进水利产业化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企业运作方法,余姚水利局决定以成立水利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方式来盘活现有水利资产,作为推进水利产业的首要突破环节。2001年4月29日,经余姚市政府批准,工商行政登记,国有独资性质的余姚市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人民币,其中市财政现金投入1000万元,其余是经评估的2座中型水库实物资产共2.5亿元人民币。公司严格按国家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执行,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总经理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公司主要职能是对现有水利资产进行管理,开发、经营全市水土资源,开展有关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
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建立,使水利资产得到整合盘活,在传统水利管理模式下被视为耗费管理经费和维护经费的水利工程一下子成为一笔巨额的资产。这一做法使余姚的水利国有资产实现由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市场管理相结合的转变,促进了水利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为开展水利建设、经营构筑了融资平台。
市场化筹资,改变了水利投入方式,破解了大规模建设的投入难题长期以来,水利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投入渠道单一,政府拨款有限,水利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造成水利建设严重滞后,防洪、除涝标准偏低,工程老化失修。同时,水环境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供水保障、防洪安全、水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余姚水利“十五”计划(2001~2005年),需要投入资金8亿元人民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作保障,加快水利建设步伐的要求与财政资金投入有限形成了一对矛盾,大规模水利建设“钱从何处来”成了一个难题。
然而这一难题,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在余姚被迎刃而解。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的宗旨之一就是充分融资,解决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公司成立后,以水利工程投资法人身份,充分发挥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为水利重点工程融入建设资金。去年,总投资2.1亿元的城市防洪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的隧洞引水工程和总投资2.3亿元的围涂工程分别由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借贷资金开始动工兴建。由于公司操作规范,资金调度科学,树立了良好信誉,各银行均愿意与公司合作,使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借贷资金且搞建设的方式促进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开展。2001年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投入资金达8500万元,2002年计划投入2亿元以上。
在用市场化筹资方式破解大规模建设投入难题的同时,余姚的财政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的力度也有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纯公益性、难于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除险加固、河道疏浚、溪道整治、海塘、江塘等建设。2001年,余姚直接用于水利建设的财政投入达2000万元以上。
产业化经营,促进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展现了水利滚动式发展的美好前景用市场机制盘活水利资产,借贷资金搞水利建设是全新的尝试,而富有开拓意识的余姚水利人的目标是建立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水利产业化。
发挥水土资源丰富的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是推动余姚水利产业化进程的具体措施之一。2001年,余姚利用优质库水充裕的优势,向邻县供应商品水,成功实现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有限、有期转让。根据两市政府签订的协议,余姚向慈溪供水6万吨每日,供水期限15年。这一成功的水变成商品的交易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促进了水资源的有序、合理、高效流动,提高了水资源的商品率。
以经营水利的思路,讲究投入产出,讲究经济效益是推进水利产业化的又一做法。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中,余姚积极运用了级差地租理论,通过先期带征周边土地,以工程建设带动周边土地升值,可产生级差地租亩均50万元,预计总收益2.5亿元以上。这一做法使公益性水利工程也有了资金保障。正在建设的隧洞引水工程,建成后将明显提高供水能力,投产后年均增加收益700万元以上。2万亩围涂工程完成后,总收益约4.2亿元。这些收益为还贷提供了可靠保障,其盈余还可继续投入到水利建设。
将市场机制引入水利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优化配置领域,推进水利产业化的进程,使余姚水利走出了一条借贷——建设——经营——还贷——建设的良性循环路子,真正实现了水利滚动发展。
水利产业化使余姚水利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推动了余姚水利的大发展,为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希望。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2年6月28日
附录七
在“高起点上”再迈大步
三年前,本报报道了位于浙东的余姚——一个县级市每年投入4亿元进行水利建设的经验(《余姚水利走上良性发展之路》)。三年后的今天,当记者再次走进余姚时,发现这里与当年比又跃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水利投资竟以每年平均近1个亿的数字在增长……
余姚水利服务现代化建设谋划篇
2002年,余姚市以其显著的水利建设成就获得了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水利建设成就最高奖——大禹杯奖。记者在这个市获此殊荣一年多后来到这个市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水利建设并没有因获奖而“喘口气”,所见所闻,让人感受到一种“水利正在影响着全市城乡人民生活”的浓厚气氛。又是三年过去了,记者再次应邀到这个城市作访时,又一次为余姚水利事业的蒸蒸日上而备感振奋。
水利建设目标又有了新的高度
多次来到余姚市水利局办公楼,发现这个有近10位局领导、200百余名工作人员(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的大院里,闭门的多,开门的少,在大楼里也很难找得着局领导。退休后仍在上班的原局总工夏国团告诉记者,今年4月,余姚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的决定》出台后,局里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包括下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们更忙碌了,原先的规划要执行,按新目标还得增加新的任务。干部职工虽然不少,但下基层的,驻工地的,还是觉得人手不够呢!
按照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位于杭州湾大桥南岸的余姚、慈溪两市将按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城市的要求进行建设。有山有水的余姚市委、市政府决定充分利用自己的山水资源,到2011年把本市建设成为城市化总体水平达到57%、人均地区生产总额超过10000美元的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城乡互促共进的现代和谐宜居城市。
按照这个要求,余姚市水利局杨文祥局长告诉记者,余姚水利的建设水平必须再上一个高度!除了加快完成我们“十一五”规划中的建设任务外,我们还要再围绕着这个新的目标再筹划,水利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任务很繁重。不过,令杨局长自豪的是,他们已经勾勒了一幅余姚水利明天的蓝图。
按“现代和谐宜居”要求设计三大保障体系
2007年10月,记者曾应邀采访“余姚市水资源优化调度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研究专家鉴定会”。面对这个新名词,直到参加完鉴定会记者才明白了原来这是余姚人为保障发展的余姚市的供水需求,率国内县级城市之先,研究通过江河水库联合调度运行的方法,对水资源进行精细管理、科学调度,进行最大限度地利用,以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专家们肯定该成果“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线性规划结合动态空库系数的大系统方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是余姚为建设“现代和谐宜居”城市确定的三大保障体系——供水保障体系中的一个内容。今年5月,当记者再次来到余姚时,夏国团告诉记者,去年同期为余姚市城区饮用水调用伤透脑筋的市领导今年“高枕无忧”了,因为联合调度解决了原单一供给城市水库的水量不足问题,今年虽然也同样“春旱”,但却因实现了联合调度而无供水之忧了。
防洪(潮)、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三大保障体系是余姚市从实际出发制定的水利建设目标任务。从平面图上看,余姚像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然而,从地形图上又可看到,这块1500平方公里的土地,南枕红色基地四明山(浙东游击队总部)一派山脉相连,北濒浙江第一大河钱塘江(杭州湾)一片滨海平原,而“蝶身”以一条姚江为界两岸是一片山水平原依连的低洼区。虽是有山有水、农产丰富、工业发达的富足宝地,但地理位置气候也决定了这个市易受台风、高潮、洪水、内涝和干旱的威胁,前几十年,围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主题已初步建起了一套初步保障体系,随着余姚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三大保障体系便有了新的目标高度。
在余姚水利新一轮的规划图上,记者了解到了三大保障体系的建设蓝图是这样勾画的:防洪(潮)安全保障体系由城市的高标准防洪堤和完善的排水体系,沿海一条蜿蜒的待筑海塘内包含着一大片新增的土地,农村一条条已经或即将浚浦的河流、培修的堤防和更新的排涝泵站,还有一座座已经或待加固的防洪水库和一条条已经或正待治理的小流域等组成;水土资源供给安全保障体系中有一个正在将一座座供水水库和河网沟通中的供水网络以及11万亩沧海桑田的变迁勾勒;水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由一个以全面保洁为主的正在建设和完善中的贯穿全市的河道、湖泊(水库)和湿地管理体系。
杨文祥局长这样向记者介绍,如今这三大体系的建设已分解为13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具体到每个项目,分年度进行实施。照这样的计划,水利建设每一年任务都是十分饱满。近年来,这个市的水利建设投资分别达到了2005年5亿元,2006年6.2亿元,2007年7.1亿元,今年的计划则是排了7.3亿元。
在余姚区域内看到的是经过改造而消除了往日威胁安全的一座座安全、现代、美丽而高效的水库、水闸和海塘,伴着开山炮的巨响而新增的供水水库,4万多亩随着新海堤的形成而出现的平展的土地,一条条清洁美丽的小流域和平原河道,一张张对饮用水安全放心的微笑脸庞……
以农业节水城市防污为重点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余姚泗门镇蔬菜大户秦伟杰站在他510亩承包田里,看着微喷灌带中喷出的一个个整齐的水雾环,欣喜地向记者介绍,他种的青刀豆是订单农业,公司包收产品,如今这些作物长势喜人,丰收在望,一斤刀豆的收购价1.05元哪!而镇上采用漫灌方法的田却因前期低温少雨而冻死不少,就是存活的其品质和产量也受影响了。他家去年10月种的榨菜,因采用微喷灌,不仅省水省人力,今年4月平均每亩收了4000公斤,而不用喷灌的地最多也只能收3000公斤!以每公斤0.6元计,至少增收每亩600元,一年两季,平均一亩地就可增收1200元,还不算其中节省的人力费和肥料、农药等费用……
泗门镇的周水高水利员告诉记者,前年市水利在该镇的万圣村搞了400亩蔬菜的微喷试点后,效果很好,农民非常欢迎,去年就推开了3000亩,而今年他们报的计划是推广1万亩,不过由于市局考虑总体进度,只列了5000亩在计划中。但市里已承诺,3~5年内会在该镇完成3万亩的微喷设施建设。
在农村推广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这是余姚市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的建设技术支撑中的一项。按市水利局编制的《余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稳步推进四大体系——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体系与技术体系以及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同时还立项开展“余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支撑体系”的研究工作。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灌区改造工程是采用水稻薄露灌溉、喷滴灌经济型节水灌溉等设施建设和技术推广,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按该市的《农业节水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到从2007~2011年,该市将建设喷灌面积10万亩,小型重点灌区3万亩,总投入9740万元,建成后供水保证率都能提高到90%以上。与此同时,由于这些工程能使灌用水在保证供应的基础上,节水50%~70%,即在现有的每年农业耗水1.51亿立方米的基础上,减少0.5亿~1.0亿立方米,能使按现有水平每年平均缺水4904万立方米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并且大大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减少成本,减少污染,增产并提高作物品质!
余姚市水利局将这本“账”交给了余姚市并上呈宁波市。这本“账”得到了宁波市和余姚市政府的双方充分重视。为了帮助农村提高生产效益和节约用水,提高农民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两市政府决定加大对该项工程的投入。据负责推广节水技术的余姚市水利局副总工奕永庆介绍,2007年前,两级政府对节水工程中的喷灌工种实行50%的补助,2007年提高到了平原55%,山区75%,而今年,又提高到了平原65%,山区85%,宁波市政府对其10万亩喷灌工程的总补助资金也将达到2000万元。
有了政府的这么大力度的支持,又有这么好的效益,难怪全市的农民们都抢着要早点安装喷灌设施呢!
与此同时,记者在杭州湾畔的小曹娥镇看到,一个现行规模达到日处理6万吨潮水的现代化污水厂正在日夜投入运行,县城以及周边的两个镇上的污水都通过管理运送到这里处理,城区河道里的水质由于没有了污水排入而水质大大改善,目前还有4个镇的污水工程已入项正在分期施工。在该厂顾岳高工程师的办公室里,还看到了中期——日处理12万吨水厂的电子版规划图,据顾工介绍,明年,中期工程就要开建了,远期还要加一个6万吨的处理系统,同时,一些工业集中的镇还专门建造了工业污水处理厂,全市远期的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建设目标为30万吨,届时,余姚的大小河道和水库都没有了污水流入,余姚真的会更美了!
文到此,记者想起了2006年底浙江省审计厅在检查该省的“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后曾向省政府报告该项工程实施多年,仍不见“水清”,省长吕祖善曾为此作过两次批示,要求查明原因,否则停止给该项工程拨款。在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公司,记者联想:如果当初省审计厅的专家们也到这里看看,说不定就不会用那样的措词向省政府报告了。因为,“清水河道”的建设是整个社会基础设施的一项综合工程,单靠水利一家疏浚拓河是无法完成的。而余姚水利虽然不负责城市污水处理,但其谋划到了位,河道里的清水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就指日可待了。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8年7月25日
作者:王磊
余姚水利民生工程建设篇
坐着越野车沿着平展的柏油盘山公路翻上海拔800多米的绿色山岗,徐来的清风轻轻拂面,眼前色彩艳丽的果树林木,远处晶莹透亮的水库涟漪,在具有现代化生活装置的农家小洋房里品尝一杯香浓的清茶和一桌鲜美极致的土菜……
如果我告诉你这是在余姚革命老区的采访所见,你不会怀疑我的描述有些夸张吧?如果我告诉你,要是你真的来到四明山,可能还会嫌我的文笔拙劣,你相信吗?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这就是昔日“浙东游击队”的根据地总部——一个因为山高路远、经济贫困得令人望而生畏的偏远山区如今的面貌。从这里农民的叙述,记者了解到农民们对这个市近年来民生水利建设认识和感受,从这里出发走遍余姚各地,记者看到了余姚人实实在在地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的辉煌成就。
全市农村人口都已喝上了优质饮用水大山村是余姚市海拔最高的行政村(海拔860米),350余名村民散居在相距6公里的三个自然村,以往村里人的饮用水全赖接山泉水和担井水。听说这里的农民也已用上了自来水,记者决定去亲眼看看。
在大山村仰天湖自然村村民裘明来家厨房里,记者一拧水龙头,带着压力的清水就冲到水池里。指着房顶上的不锈钢蓄水池,主人解释,这是以前装的,没有自来水的时候,我们挑来的水就储在这个水桶里,供太阳能和卫生间用,夏天开农家乐缺水,不得不早上4点钟就起床去井边挑水,一天起码要挑20~30担水,但还是经常不够用,只好压缩经营规模。现在好了,自来水龙头一开就有水,不仅满足我们生活用,也满足了我们的经营需水。裘家2007年解决饮用水后至少比上年增加了2万元的收入。
村民赵欢亮正在盖一幢小楼,原来是为了扩展农家乐的经营,新房造起来可增加6个标准间,而到旅游旺季,一个标间每晚的收费是128元,再加上餐饮……老赵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憧憬。
据市水利局奕永庆副总工介绍,2004年底,该县还有20.8万山区、半山区人口饮水困难,这些人分布15个乡镇街道的126个行政村。2005年起,市里决定用3年时间实现“村村(自然村)通水”工程,并且强调要通优质水,每个供水站都配备水质净化设施,包括过滤器和消毒器,实现“站站消毒”。在四明山等乡镇所在地,以及供水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大村,还采用了“膜处理”设备,水质达到了“直饮标准”并优于目前的城区水厂。
记者在余姚各地看到,饮用水不仅让农家都得到要水拧龙头的方便,也改变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如有的农家已用上了缺水马桶、洗衣机及太阳能热水器,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健康生活水平,据卫生部门检验,这些山区以前的饮用水,经化验发现不仅IV、V类水和劣V类占42.5%,就连一致看好的山泉水中,也是细菌大量超标,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上限的20多倍,还有大量的如磷、锌、锰等矿物质严重超标,长期饮用,势必影响健康。与此同时,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实施,还使一些山村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如开办农家乐。还有提高了生活的安全度,如以前山村若遇火警无处找水灭火,现在自来水工程的消防栓就可救急。以木结构房屋为主的四明山镇唐田村在2007年7月的一个晚上一户村民家突然起火,就是靠饮用水工程提供的充足水源避免了大火的漫延。该镇的丁金康镇长说,过去就是这个唐田村,发生过因饮用水源不足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在选举村委时村民集体罢选的事件,更悲惨的是宓家山的横路自然村还发生过农户因争饮用水而连丧3命的严重事件。2007年全镇连续高温40多天,若是往年就会有75%的村会断水,但因农民饮用水工程在2006年底都进了村,全镇无一村因为水源不足而停水,也无一起因水源而引起的纠纷。真是饮用水工程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从余姚市及市水利局这些年的有关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行文中,记者看到了通过市水利局等多部门的努力,这个市财政用于该项工程的经费在逐年增加,补助力度也在逐年加大,从开始时的只补工程投资的35%到最高补助额达(宁波市和余姚市两级财政)75%(山区用于解困人口)。到2007年底,全市的农村人口终于都喝上了安全的优质水,受益人口21.1万人,新建村级供水站200个,建水源工程28处,铺设各类管道1520公里,完成总投资1.2亿元,其中两级财政共补助4200万元,余姚本市财政安排了3200万元,两级财政的人均补助标准达260元。在村民中记者了解到,市政府补助不足部分,大部分是由镇、村负担的,各家出的钱只是用于安装水龙头和水表,花钱最多的地方户均也不超过300元,一般家庭都能承担,真正的特困户是则都是免费安装的。
水库、山塘除险加固政府埋大单
“五山二水三分田”的余姚,共有各类水库1048座,除了1座大型、2座中型、55座小(1)、(2)型外,其余都为山塘,其中还有不少是“屋顶水库”。和别的地方一样,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等原因,这些水库安全隐患环生。
从2003年起,余姚市按浙江省和宁波市“千库保安”工作要求,开始了一期目标的建设,即5年内按“工程安全、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环境优美”的标准加固与配套38座水库,投入2.09亿元,同时还制定从2008年开始的二期目标,即再用1.96亿元高标准地加固7座水库[以上都指小(2)型以上水库]。
为了确保千库保安任务的如期完成,让水库只兴利,不生害,市水利局采取五条措施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相应的组织和制度,二是扎实细致地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技术认定,三是坚持标准,抓好中间环节,规范工程的建设管理,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五是确立创新理念的加固目标。在这些保证措施中,除了强调落实责任,除了加强规范管理,有很多是需要资金作保证的,如单是大坝技术鉴定,据市水利局统计,小(1)型每座约需40万元,小(2)型也需20万元,虽然投入大,但可以做到让技术说话,让水库的加固尊重科学,因此,市局已为11座小(1)型、19座小(2)型水库作了技术鉴定,并且制定了科学加固方案。
在2003年这项工程刚开始时,对于资金的筹措市里是这样规定的:以供水为主的水库所需工程费用,市财政和乡镇的出资比例为8∶2,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则为6∶4;2005年,为了进一步加快这项事关百姓生命安全和生活幸福的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由财政埋大单:即不分水库的功能,统一将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提高到90%,每年将1500万元补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的资金划入市水利局“千库保安”专户,为该项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的保障。
在四明山、梁弄、丈亭等镇,记者目睹了一座座加固并且装点一新的水库不仅安全地发挥着其原有的设计功能,大部分水库经加固工程后还增加了蓄水容量,增加了供水功能,并且成为当地的一处靓丽的风景点,一些村镇纷纷考虑发挥水库的景观功能,进一步开发旅游、休闲功能,为当地人兴更多的利。根据市水利局最新统计,列入任务中的37座目前已基本完成,且已投入资金2.1亿元。与此同时,该市也将重要的山塘水库列入了除险加固计划,特别是“屋顶水库”在加固时,也享受小型水库加固的同样政策,即得到90%的市财政补助,目前,已有200座山塘得到加固,市财政已为此埋下了6000万元的大单。
“6·6工作制”,让乡村的河道也靓起来
到过余姚市区的人,都为该市内有山有水特别是有美丽的河道而折服,一条穿越主城区的最良江还成了这个市的夜游热线,其他河道也不仅水面清洁两岸景美,还如一根闪闪发光的银链子将一个个沿河公园——散发着迷人光彩的珍珠窜了起来,没有这河,余姚人和到余姚的人都无法想象余姚如何去展示其“山水宜居城市”的风雅之貌。
不过,你相信吗?其实余姚的条条农村河道也同样干净美丽。这里找不到河面上成堆的漂浮物,看不到丛生的杂草,更看不到我们常在一些农村看到的将河道两岸作物垃圾堆放的不文明景象。
三七市镇政府边的河道非常普通,虽然因多日未雨河水有点浑,但河面上及周围却是干干净净的,找不到一点漂浮物,两旁葱绿的水杉让你想象着如果配上一汪清水,这里就是一幅画。该镇的祝家渡村陈家河道便是典型的村级河道,虽然其不像城里、镇里的河道那样有砌石或林木作护岸,它是那种“原生态”的草根攀泥作护岸,但同样干净明亮。看着人口密集的乡村里有这样的干净美丽的河道,顿时让人对这片土地滋生出几分好感来。这便是该镇严格执行“6·6工作制”带来的成果。
“6·6工作制”是记者自己的归纳,其实它的内容是农村河道“6天6小时保洁机制”。余姚是个山区平原都有的县级市,区域内的各类河道总长度达2332.7公里,2022年开始,该市全面开展了对河道疏浚和三清工作,至2005年全市投入资金5500万元(市财政2100万元)对98%的河道疏浚了一遍,在1554条河道内清除了1250多万方淤泥。在清淤之始,就考虑如何使经过治理的河道能长效保洁问题。在城市保洁(每天13小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推行全市农村河道“6天6小时”管理保洁机制。这个机制将全市所有的平原河道和山区主要溪道都列入了保洁范围,规定了市级、镇级和村组河道的管理体制、责任和经费筹措以及工作目标等问题。根据《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河道长效管理保洁工作的目标是: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擅自填堵、覆盖以及缩窄河面和违法建筑等行为。各乡镇(街道)的河道保洁任务每年由市政府下达。
市政府下达了任务当然也埋单。2006年,市财政专门为农村河道的长效保洁安排了220万元的专项资金,其使用标准为市级河道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镇、村级河道由市财政分别按实每米补助1.0元和0.5元,并要求乡镇(街道)实行1∶1~1∶2配套,2007年起,根据实际需要,又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200万元,乡镇(街道)也跟进配套。另外还规定,凡各乡镇(街道)、河区添加保洁船时,市财政都给予50%的补助。各级财政的保障,使农村河道落实保洁队伍成为可能。目前,全市农村河道的保洁员有502人,还聘用了57名河道管理保洁专职监督员,今年正在尝试把市级河道管理全面推向市场化,部分乡镇也正着手管理方式的改革,为的是让河道永久靓丽,让农村更美,让农民更开心。
扶助山村“种摇钱树”——建设小水电站
从市区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四明山镇溪山村。满目葱绿的高山,碧水长流的山涧,弯弯的盘山路旁散落的餐烟,通向村庄的溪道两岸崭新的钢管水泥护栏……
溪山村的党支部书记傅启林告诉记者,由4个自然村组成该村有126户人家,近几年不仅解决了全体农户的饮用水问题,还改造了溪道,改善了交通,每户都安装了有线电视,溪道长年有人养护、保洁,还造起了老年活动室……对于这个深山里的人口仅370人的分散小村,哪有那么多钱搞基础设施啊?老傅说,上级有些补贴,不过村里也化了84万元。
“84万?你们向各家摊钱了?”据我所知,在山区,很多村都是“空壳村”啊(没有集体收入的村—笔者注)!
“不,我们一般不会向村民要钱。是小水电让村集体有了收入,有能力为村民办些事。”
原来,这个村参股了两座小水电站,1996年建成的茅湾水电站村集体参股30%(其余由80%的本村村民参股),在屏风山水电站参股20%(与镇和另一村合办),这样,村集体每年可从水电站获得20万元左右的收入,逐年将这些钱用到了村里的基础设施上,同时,大部分村民也因参股小水电站的建设而提高了收入。
四明山镇的李义建副镇长告诉记者,该镇境内通过国家扶持、镇、村和村民参股建设的水电站有23座,总装机7053千瓦,镇级水电站总收入160万元,利润121.5万元,占镇财政预算外收入的47.5%,村级水电站总收入447.3万元,利润271万元,占全镇村、组总收入的81.2%。
真想不到,小水电站对于山区群众的生活有如此大的影响!
市水利局的水电科长祝小兵告诉记者,全市的小水电资源都集中分布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南部几个山区乡镇,这些乡镇发展其他项目的重要依据十分稀缺。在这些可开发的基础上中,一般的投资规模在100万~500万元之间,除去财政补助资金后,这样的规模很适合镇、村集体开发。当地百姓小水电的开发中,不仅因参股直接获利,还因建造小水电使乡村公路延伸,周围环境改善以及集体经济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全体村民都得了益。如山溪口村,80%的农户近百户农家仅水电站一项每年可收入30余万元!
所以,这个市的人大、政协等部门在调研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看来,政府出台过不少扶持老区的政策,也推出过不少扶贫项目,但真正有效的不多,长效的更是少之又少,小水电在壮大山区乡镇集体经济中的作用是首屈一指的。
所以,这个市在1989年开始针对镇村两级集体办小水电给予每年100万元的补助。在帮助一批镇、村种下一棵又一棵的“摇钱树”后,去年又出一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村组集体经济专项发展资金,重点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扶持和村级集体经济开发项目的补助奖励,小水电被列入这个补助范围,并且不再受每年100万元的限制,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基础上补助标准提高为总投资的50%。市水利局还将1990年前建设的38处老电站列入了更新改造计划并给予资金扶持,已有15处电站得到更新改造。记者在四明山镇的大山村看到的大山电站就是刚刚进行了更新改造重新投产的,改造后的电站装机比原来的125千瓦增加了一倍容量,上网的电价也从原来的每千瓦时0.46元提高到了0.56元,村民们喜滋滋的感谢政府又为他们办了件好事!
采访回来随着车行在盘山道上,记者的思绪也在这山道上绵延:从河姆渡的先民们7000年前在这里生存起,就一直在为建设一个“宜居”的环境而不懈地奋斗。水利,这个记者熟悉的行业,竟在为人类“和谐生活”的理想中作出着这样重大的贡献,怎能不为自己是这个行业中的一员而自豪呢!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8年7月29日
作者:王磊
余姚水利可持续发展统筹篇
从经济繁荣、生活舒适的角度巡视,余姚市称得上浙东的一颗明珠。这个在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排位第十一的县级市,其吸引人的眼球的称谓、产品能让人眼花缭乱:“中国(余姚)五金制品生产基地”,“中国塑料城”,“中国轻工模具城”,“远东工业城”,“中国灯具之乡”,“中国消防器材之乡”等美誉,在农产品中,其盛产的杨梅、榨菜、茭白、蜜梨、红枫、茶叶、葡萄和番鸭等,总是在省内外、国内外市场供不应求。
然而,从其天然条件看,其境内虽是有山有水,有山地,有水田,北靠山(四明山),南临海(杭州湾),有厚重的历史灿烂的文化(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遗址,有建县2200余年的历史),但这些在我们这片古老而丰富的土地上,实在不足以成为余姚今天成就的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相比别处,这里的山河在全国排不进名山大川之列,这里的气候也常造成台风、洪水、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这里也和沿海各地一样受着人口密集、水土资源贫乏的困扰……
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学会“弹钢琴”
2007年10月的一天,记者应邀参加了《余姚市的水资源优化调度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研究专家鉴定会》。说实话,头一次参加这样名称的会,参会之前,心里直犯嘀咕,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系统”值得这样“兴师动众”呢?
参加了一天会,总算弄清了。原来,这是余姚人两年前开始的一个解决“人与水”矛盾问题的课题。该系统包括三个方面:水库群水量优化调度决策支持子系统——为减少弃水,使有更多的优质水用于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平原河网水环境容量及水质控制、改善决策支持子系统——使水资源的优化调度不仅满足水量需求,并且满足水质需求;决策的可视化子系统。该系统于去年1月初步建成后,已在该市的抗旱水库水量调度、防洪及水质改善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如在当年对13号、16号强台风“韦帕”和“罗莎”调度中,三座大中型水库共拦蓄涝水5537万立方米,充分利用了涝水资源,确保了下阶段的生产、生活用水。据估算,减少灾害损失达1亿元。据课题组介绍,该项技术运用后,在现状条件下,水库群优化调度后,供水能力将比现的31.9万吨每日增加6.3万吨每日,即年增加供水量2300万立方米,经完善工程配套设施后,远期将增加年供水能力2617万立方米,相当于为该市增加了一座中型供水水库。同时,也将在保护河网水环境、核定水环境容量、修复水生态,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方面发挥显著效益。
据当时参加鉴定会的水利部水资源司水资源处的处长石玉波博士介绍,我国县级行政区域对水资源优化调度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技术研究,余姚市是第一家。据当天专家鉴定,该项成果对水资源的精细管理、科学调度,水环境的改善,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认为该成果总体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线性规划结合动态空库系数的大系统方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经过深入采访,记者还了解到,在防洪中,努力把对洪水控制转变为洪水管理这仅仅是余姚人对“人与水”这对矛盾实行“和谐相处”的一个音符,像“弹钢琴”一样,他们要弹出“人水和谐”的旋律,面临着许多矛盾要处理,许多事情要统筹。这些年里,他们通过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水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进一步执行好国家对水域保护和利用的一系列政策。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强调合理开发,避免对水资源的过度开采,不仅对地下水,对地表水也加强管理。在制订全市供水水源规划时,宏观控制河道内、河道外的用水量。安排好生态环境用水量。即使在旱期,生活、生产用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也通过合理调配,避免水库下游河道断流。同时还对滨海平原水环境容量较小,水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实施活水、换水。在河道整治方面,在考虑防洪、蓄水等方面的要求时,也兼顾河道(段)的生态功能,强调充分尊重河流、湖泊的自然度,积极采用生态护岸,尽量保护好河岸带和缓冲带。通过保护、修复和建设,维护河流、湖泊的健康生命。在山区水利中,大力扶持和引导小水电绿色产业,在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的高度上,优先利用再生能源,发展小水电事业。促进山区经济既较快又可持续的发展。既利益当代,也惠及子孙后代。
城市与农村兼顾,平原和山区并举
只要你来到余姚,你会发现这片土地上,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平原还是山区,无论是滨海农庄还是高山农家,都在共享着包括现代水利设施在内的社会发展成果,每一处的发展几乎都和“治水”绑在一起。
四明山镇海拔800米以上的宓家山村党支书宓邦宋满心欢喜地看着板栗地里的喷灌头旋转着向板栗树喷洒着雨雾。他给记者算了笔账:去年该村安装了喷灌设施的1500亩板栗地比未安装此设施的地平均每亩多收200公斤板栗,且喷灌地里出产的板栗因其颗粒大、口感好而每斤能卖到2.7~3.0元;而非喷灌地里的板栗因其颗粒小、果肉硬、口感差而只能卖1.5~1.6元,这样,装喷灌的地平均每亩要比其他漫灌地平均每亩多收入1000元,全村每人平均2.8亩山地,平均每人多已收入2.8万元……
记者指着一片樱桃树,问“这儿的樱桃甜吗?”
“甜,供不应求呢!一周就全部卖光了”朴实的村支书又一次脸上堆满了笑容。他告诉记者,也是喷灌,让樱桃林提高了产量,提高了品质,卖的钱比传统灌溉多一倍还不止。
记者这时似乎有点明白了,为什么余姚会有那么多的名优农产品!同一片蓝天下,同一方土地上,原来,水利设施的不同,灌溉方式的不同,会给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带来那样大的变化!会给农民的收入带来那样不同的效益!难怪市政府多年来一直用财政资金支持着农村水利设施的改造和推广先进的灌溉方式,原来,他们一直把农村水利当作余姚农业经济的一个支撑在扶持着建设,原来,余姚水利一直把农村的水利设施当作与城市水利设施同等重要在投入技术力量进行建设和进行科学探索!
在余姚的城市或乡村,你都能看到水利建设理念的变化给这里带来的喜人收获:城区环境的优美动人和带着平原和山区各自特色的农村优质产品的风涌上市,农村饮用水驱除了安全隐患后同时带来的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都让人感受到了城乡统筹建设水利的初步成果。
据杨文祥局长介绍,这些年里,余姚市城市水利建设大幅推进提高品质,不仅考虑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供给保障方向努力,也把美化环境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围绕农民、农业、农村,努力推进农村水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民奔小康。在解决了农民安全饮用水问题的同时,也加快了对山区小水库、小山塘灌溉水源工程维修、加固,山区溪道治理进度,提高了山区的防洪安全标准和饮用水灌溉水保障率;在平原地区,通过河道疏浚,圩堤加固,机电排灌设施更新改造,灌区改造,小流域治理,标准农田建设。据市水利局统计,全市农田防洪、除涝标准已从以前的5年一遇达到了目前的10~20年一遇,灌溉保证率达80%~90%。40.6万亩农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沟相通”,标准农田面积已占农田总面积的88%,显著改善了农业生产特别水稻生产条件。该市还被评为全国水稻生产先进县。
直面多种矛盾,统筹全面发展
余姚市水利杨文祥局长坦言,要为飞速发展的余姚经济社会提供水利支撑,除了要解放思想创新建设外,还必须面对多种矛盾:如流域与区域,长远与眼前,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生态与社会以及文化与价值观等。
这些年,余姚在人水和谐、城乡水利建设等方面积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和积累了许多经验,另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程体系与工作体系、当地资源与境外资源、公共财政投资和社会资金投入以及依法行政与加强执法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如该市境内一个已发挥作用十多年的引水工程和正在建设的曹娥江引水工程就充分展示了统筹的主动作用。这个市作为经济发达县(市),资源和环境的负荷相对较大。为了可持续发展,除了推动对当地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外,还要从更大的范围配置利用资源问题。通过分析计算,全市在2015年前,水资源总量有较大缺口,但用于一般工业、农业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的河网水相对库水更为短缺。因此,该市根据水权理论,运用市场机制,每年将2000万立方米水库优质水供给邻近兄弟县(市),另外从上游兄弟县(市)调入7000万立方米河网水,用于一般工业、农灌及生态环境用水。统筹境内、外两种资源,不仅较好地解决本市的水资源供给问题,也促进了包括兄弟县(市)在内的地区经济的共赢发展。
该市虽然建设任务很重,但这几年在已建工程安全、高效使用上亦花了很多精力。如在水库管理方面,对大型水库四明湖水库,以高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建设,2006年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面上工程,市政府制订颁发了《余姚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办法制订和颁发了相应的《余姚市小型水库大坝汛期巡视检查办法》。在抓好全市大中型水库工程的同时,加强对面上大量的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抓紧了这项工作,全市1000余座山塘水库在多年经历的台风暴雨洪水中安全运行。在海塘管理方面,建立了“三结合”管理体系: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塘工程的行业管理;沿海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乡镇行政首长为责任人;海塘养护处为专业管理机构;把管理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践表明,这种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
就这样,在“统筹”思想的指导下,余姚水利在城乡大地上播种并收获着希望。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8年8月1日
作者:王磊
余姚水利科学发展创新篇
余姚市水利正朝着现代水利目标进发,不仅需要一种科学精神,也需要充足的资金为其作强大的支撑。在市水利局提供的“余姚市重点工程投资情况一览表”上,记者看到这个市前三年的水利工程投入分别是46809万元、58126万元和65976万元,而今年的投资将达到73380万元。四年的总投入达24.4亿元,平均年投入近6.1亿元。
这么大的投资强度对一个总人口82.5万人口的县级市来说,绝非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这些资金是怎样筹集的?这是一个让人感兴趣的话题。
投资机制创新,让社会融资成为建设主力军
记者看到了市水利局财务科提供的一份投资统计表,了解到这几年的投资主要来自两大块:市财政和市水投公司的投资。虽然市财政的投入也不算少,分别为:12500万元、15500万元、19600万元和今年将投入23400万元,但相比市水投公司,却只能作“小头”了,其四年的投入分别为:34300万元、42500万元、46400万元和今年的48880万元。
市水利局杨文祥局长说:这几年的水利投资一直是政府为主导,市场唱主角。政府的投资主要是用在纯公益性项目或对公益性为主项目的补助上,而对于一些相对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则主要由市场去完成。看到记者一脸的迷茫,杨局长又进一步“透了底”:前些年在市内最良江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之初,市水利局为主组建的市水利投资公司总以水利资产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亿元启动了这个市的首个“市场参与为主建设”的水利工程,由于这项工程大大改善了最良江两岸的景观和生存环境,使周边的土地价值飙升,也让水投公司拥有的土地升了值,除了将大部分土地用于公益园林、绿化外,其中小部分土地的出让使公司不仅还清了贷款还有了原始积累。以后,在其他的一些重点工程建设中,如蜀山闸的改造、海塘抢险围涂等工程中,都采用这种“以水养地、以地养水、滚动发展”的办法,既保证了一项又一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需用资金,又使水投公司的积累资金不仅有能力不断为社会大众建设一些服务设施(如公园等,余姚市区最具规模的5座公园有4座都是用水投公司所挣的钱建设的),还有能力去不断组织新的建设项目,如记者到大隐镇看到建设中的供水水源水库双溪口水库,工程投资的6亿元大部分要由水投公司为其融资。
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又看到:该市的不断创新不仅表现在为工程建设的融资上,还表现在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不仅创新着管理体制,也创新着管理手段。
管理体制创新,让水利工程长生效益
6月24日,水利部陈雷部长在浙江省水利厅上呈的今年第一期《参阅件》上批示:“余姚市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抓得实,有关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这是对余姚水利的高度评价。余姚的农村饮用水工程是怎样管的?
今年3月,余姚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管理处门口增挂了一块新牌子:“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这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复增挂的,增加该处农村供水管理职能和3名全民事业编制,专职对全市农村供水站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考评。杨文祥局长说,这个办公室不仅有牌子、有编制,还有车子和“票子”:有专职的工作车辆和150万元的专项经费,其中100万元是作为乡镇供水站的补助用的,还另拨30万元用于考核奖励。
原来,余姚市通过3年的努力,于2007年底让全市所有的城乡人口都喝上了清洁安全的自来水。三年中,共投资1.2亿元,铺设各类管道1520公里,受益人口21.1万人。如何让千辛万苦建设起来的工程永久地发挥为农服务的效益?余姚人建设之初就把解决这一问题列为工作内容。
随着市水利局、财政局今年3月联合出台《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这一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办法:即从机构、队伍、资金、制度等方面保障农村饮水工程有效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这项制度是根据2007年11月余姚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水利局作为全市农村供水的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安全负总责的决定建立的。其中在明确管理部门的同时,还明确要建立管理队伍、监督队伍和包括建立财政补助和水费收缴制度、供水安全保障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等在内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在大岚镇水厂,两名管理员管理一套模技术装置的供水设备以及2000多人的供水管理维护、水费收取,这里的饮用水费标准为每吨1元。他们属于全市供水管理员队伍中的成员,工资由当地乡镇、街道开支。市里对这支队伍建立的原则是:各农村供水站凡受益人口1500人以上的供水站配2名专职管理员,500~1500人的配1名,500人以下的供水站采用“二合一”办法配1名。全市200多个供水站共配备专职管理员185人,人均月报酬为500~900元。大岚镇水厂的管理员去年每人年收入为1.05万元。
市水利局经调查测算认为,全市各农村供水站的平均受益人口不足650人,仅靠收取供水水费难以实现“自负盈亏”,因此申请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每年拨100万元补助农村供水站以解决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今后将逐年增加。不过,各站的补助要和考核评分挂钩,市财政建立了专项资金补助制度。但规定对不收缴水费的村,今年市财政的补助标准为50%,从明年起将不再补助,以激励各乡镇、街道和农村建立水费收缴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节约用水,提高供水保证率。
像这样的管理体制创新你可以在余姚市的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看到很多。如河道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保证了河道长久地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创新管理手段,让现代化深入工作思路和实践
巡礼余姚水利,你会觉得“现代化”这一词在这里已有了一种贴近感。记者在这里看到了余姚人正向水利现代化迈进的种种实践。
今年3月25日,在第21届中国水周之际,余姚市水利局与城管局及10个街道、区(城)管委会签订了联动执法协议,启动了水利与城管联动执法机制。这意味着今后的余姚,涉河、涉水的执法工作不仅由水利部门一家来承担,这些街、区(城)管委会旗下的城管大
队也将协同水利部门一同开展对涉水违法案件的执法行动。
这是余姚水利局为加强水政执法采取的一项新的手段。据市水利局水政部门介绍,在国家限制土地政策后,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和个人填河取地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但该市的水政执法大队专职人员仅6人,而分布在全市1500多平方公里内的河道有1500多条全长2300多公里,因此,常常处于“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弱”的状态。但市城管局旗下的城管大队却在各镇拥有200多人的执法队伍,但他们却没有法律依据和职能处置涉水违法案件。于是,水利局经过和城管局的多次协商,经市政府批准今后两家以水利局为主依据水法律法规联动执法。此前,两局已经过多次合作执法,大大震慑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乱占的违法违章行为,起到了早宣传、早遏制的效果,合作成效明显。
创新,已成为余姚水利攀登新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听说余姚市近年又投入了200多万元建设的防汛信息化系统,使始建于2003年的这套信息化系统技术不断成熟,成效越来越明显。
记者来到市三防办常备副主任唐永祥的办公室。唐主任的“三星D328”手机和他的穿着打扮一样朴实甚至有些“不入时”。但当他一拨通“市三防办水情电话”,记者就其从窄小的手机显示屏上读到了当天当时城区内河的水位以及几个闸站、几座水库以及其他几条重要河流的水位。唐主任说,全市任何一架手机只要通过市三防办的审查并给予“挂号”,那么什么时候都可以拨通这个电话查实时雨水情,大大方便了相关领导、技术人员了解实时汛情并为作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而这种方便在这个信息化系统建成之初的2003年,当时全局只有局长、分管防汛的副局长和总工用特配的多普达686手机才能查。
据唐主任介绍,现在局里的信息化系统中,包括了防洪调度决策系统,水资源决策支持系统工程等,其水情测报已覆盖了全市所有小(2)型以上水库、重要江河,共有67个遥测点;水利地理信息系统也开通了自动查询功能,防洪调度预报系统大大提高了正确度,已在去年防御“罗莎”台风中为领导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的21个乡镇都安装了联线市三防办的视频系统,并且还将三防办的视频系统拉入了市政府的视频系统。因此,现在在余姚市的任何一个乡镇,都可以通过视频系统与省、宁波市和本市领导直接通话,并且因配置了防洪专用电脑,各乡镇负责人及水利员们也能自己从网上直接了解各种需要的信息和数据。去年“韦帕”和“罗莎”两次台风期间,该市通过这个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科学调度,抓住了洪水的“尾巴”,共拦蓄了8000万立方米水,为全市赢得了宝贵的供水水资源,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供水部门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余姚人的创新记录中,短短数天的采访看得记者眼花缭乱:除了上述的,还有很多限于篇幅省略的,就管理而言,该市在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的管理方面都有着独特的创新,在这些年的建设中,在一个又一个上亿甚至数亿元的工程建设中,他们不仅保证了建成一个又一个的优良工程,也保证了一个又一个涉足工程管理的干部们的安全,没有一位干部因经济问题倒下去。今年4月26日至5月3日,水利部稽察办公室向稽察特派员组对该市陆埠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稽察,对该项工程的资金、工程质量及水库管理人员配备、运行经费安排等都表示满意,其实该市的水库“三定”早在10年前就完成了,这些年对水库的管理办法不断在按照现代水利工程的管理要求进行着创新。
不断创新的余姚水利不仅获得了从水利部到浙江省水利厅、科技厅、宁波市水利部门的一项又一项奖励,更是赢得了该市百姓的口碑及市领导以及各部门间的高度信任。记者在采访时还了解到,市水利局近年不仅从事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建设,也参与了许多城建和交通项目的建设,如在该市的兰墅大桥、杭甬运河500吨级的闸,最新落成的杭甬运河在城区的四桥改造工程一桥成一景,记者随着“城区四桥改造工程指挥部”王良国指挥来到刚刚今年春节开通的东旱门隧道(原是一座简单的公路桥),无论从隧道内还是隧道口,无论是车行道还是人行道,不仅到处展现着现代的先进气息,还处处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记者看到漫步在人行道上的老人和孩子,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因为行路需要,而是到这儿休闲观光来了。听杨局长介绍,最近市政府又刚把一个涉河的市政大项目交给了水利局来承建。
又如广泛运用于农村的经济型喷滴灌技术是余姚水利人通过多年探索技术创新,它使“喷滴灌”从“贵族”走向“贫民”,变得让老百姓用得起并受益直接,因此,促进了该项技术在这个市农村的迅速推广,不仅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上,也用在了獭兔、家禽等养殖上,推广之处,农民交口称赞。今年5月,浙江省分管农业、水利的副省长茅临生看了余姚市的报告《促进农民增收和水资源节约的创新实践——余姚市经济型喷滴灌技术和效益》后即在报告上批示“看了此文,令人心怀激动。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发展现代农业,既要有敢想敢干创新精神,运用先进技术的意识,又要有从实际出发,从农民的实际出发推进工作的扎实作风。余姚市经济型喷滴灌技术应用的经验应予总结推广,请省农业厅、水利厅共同派人调查总结,如果确有提高认识价值,我专程去考察一次。研究如何在面上推广学习他们的做法。有关新闻媒体也可将其介绍给农民朋友。”
就这样,余姚水利在一个高起点上不断地创新着,不断地迈着大步朝着水利现代化前进着,不断地为造福余姚、为余姚实现“山水宜居”城市而作着默默的铺垫。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8年8月5日
作者:王磊
附录八
余姚农民为何热衷喷滴灌?
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城市余姚,1975年就开始推广喷灌技术,此后近25年的时间里,仅推广1270亩。然而从2000年至今,4年不到的时间,该市喷滴灌设施总面积就已超过6400亩。为何农民们在这几年里,突然对喷滴灌技术如此“宠爱”?
今年初夏时节,记者走进了浙江省余姚农村,穿行在田间地头时发现,农家的塑料大棚内安装了许多喷滴灌设备。据余姚市水利局同志介绍,近几年来,当地很多农户多次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要求把自己的承包田列入当年的喷滴灌安装计划。这种情况别说在余姚这个县级市里少见,就是目前在全国也并不多见。农民为何突然对喷滴灌如此热衷?带着疑问,记者进行了一番了解。
原来喷滴灌为何“不吃香”?
喷滴灌是高效节水、促进植物高产优质的先进技术,这一点在国内外的诸多实践中得到了证明。但是,因为喷滴灌技术投资大,在我国农村现有经济条件下,难以在较大面积上推广应用。
就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城市余姚也不例外。据了解,该市从1975年起就已经开始推广喷灌技术,尽管这种技术能使庄稼产量更高、品质更好,但每亩1200~1600元的造价还是使绝大多数农户望而却步。因此,即便政府做了大量宣传,并且给推广户较高比例的补贴,可历经10年时间,喷滴灌技术仅仅推广了1270亩,并且此后15年(1984~1999年)再也没有新的进展。
原来喷滴灌技术投入高,农民负担较大,自然不感兴趣,一项本来可以带来良好收益的节水灌溉技术,却没能找到“用武之地”,“才华”得不到施展。
现在喷滴灌为何能“走俏”?
余姚市水利局从2000年开始搞了一项试验——经济型喷滴灌,经过4年建设已初见成效。经济型喷滴灌与普通喷滴灌不同之处主要是材料的区别。
陪同采访的余姚市水利局副总工奕永庆介绍说,所谓经济型,就是在各个环节上降低成
本。他们采用“六化”来达到这个目的,即管道塑料化、灌区小型化、主管河网化、微喷水带化、泵站移动化、滴灌薄壁化。管道塑料化是指:占整个喷滴灌工程造价50%~60%的管道部分,在压力小于60米的系统中,地埋管均用聚乙烯(PE)管道,这种管道价格仅是同口径钢管的30%~40%。灌区小型化是指:只要水源条件许可,每个灌区面积在100亩左右,以减小管径。主管河网化是指:利用南方优势,以河道作“主管道”,以减少管道长度。微喷水带化是指:用微喷水带,每亩造价仅需200~300元,而如果采用微喷头则一亩需几千元。泵站移动化是指:用移动喷灌机组代替泵站,喷头也随着轮灌移动,投入资金可以节约一半以上,同时减少了机电设备被盗的可能。滴灌薄壁化是指:滴灌管管壁厚度尽量减小,采用节插式薄壁滴灌管每米仅需0.64元,可根据作物所需随意安放。
这一系列的改进,使得喷滴灌设备的造价大大降低。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将雨水收集系统一并建设,这样既解决了水源问题,又展示了喷滴灌魅力,农民们建得起也舍得用。因此,同一方土地上的农户,对节水技术兴致陡增。
余姚市水利局在开始这项试点时对项目实行补贴制,即工程建设完工后市水利局补贴其工程费用的30%~40%。4年间在全市18个乡镇、街道搞起了62个项目的试点,灌溉竹笋、蜜梨、西瓜、葡萄、杨梅、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受益面积6400亩。经济型喷滴灌每亩造价在200~800元之间,平均638元,比普通型喷灌降低50%,从而实现亩均经济效益500多元。余姚市水利局还把微喷灌技术引入养殖领域,如给兔场、鸡场进行降温等,拓展了设施农业的内涵,让节水技术使更多的农民受益。
节水又实惠,当然受欢迎!
一脸黝黑的临山镇滕稔牌葡萄种植户干焕谊已有20多年的葡萄种植经历,当正在葡萄园整枝的他听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认真地说:“搞无公害农产品肯定要用滴灌!”
“为什么?”记者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介绍滴灌的。看到记者满脸疑惑,他继续解释道:“往常我的葡萄在成长期要打13~14次农药,而自打去年用上滴灌后,只打了2次药水,而且滴灌水是自己园里的雨水储集起来的,没有其他污染。我的葡萄还经市质检部门检验为绿色食品。”
原来老干的50亩葡萄园在安装滴灌的同时,建造了一口200多立方米容量的蓄水池积蓄本园内的雨水,既避免外来水的污染,又因为近距离灌水节省电费,加上滴灌适合葡萄生长上部喜干、根部喜湿的特点,避免了沟灌引起的黑痘病、霜霉病等。老干掰着手指头告诉记者:安装滴灌后的用水量仅为沟灌的1/3,这样高峰期灌水以每天每亩3立方米计,他的50亩地一天就可节水100立方米,而他们全镇的6000亩葡萄园如果都装滴灌的话,每天可节水12000立方米,数量相当可观。同时滴灌还节省了成本,一是农药费从原来的每亩250元降到了30元,这一项就抵消了避雨盖膜的成本;二是节约了打药水的劳力,一季葡萄每亩省工3个多,仅这一笔,每亩就省人工费60多元;三是减少施肥次数,平常要施两次肥,装滴灌后就只要施一次,这样每亩又节省80元;再一大好处就是根部土壤经常湿润能使葡萄减少裂果,提高产品品质,他的葡萄每颗重达14~16克,晶莹匀称,收购商自动上门包销。
朴实的老干讲起滴灌好处来滔滔不绝,记者注意到他的脚边还有两筐细细的约1厘米粗的黑色塑料管,他介绍说:“冬天不用滴灌的时候我把它拆下来,洗洗干净放起来,现在要用了再装上,这样管子寿命长些。”原来,老干选的滴灌管是约50厘米长一节的节插式薄壁管,奕永庆副总工告诉记者,像老干这样闲时将滴灌管拆卸下来的使用方式,起码可以延长管子一倍的寿命。
记者也给老干算了一笔账:他的滴灌投入每亩不到600元,算总数30000元的话,农药费、肥料费及人工费这三项,去年一年就节约支出18000元,这还没计节省的电费、产品提高品质和产量的节支增收部分。怪不得一提滴灌的效益,他会连声道好,喜得合不拢嘴。
位于余姚市东南街道的革命老区章雅山村的25户居民去年真是开心,虽然他们碰上了50年一遇的大旱,但是他们的收成却比往年高。夏天,竹园里的笋比往年每亩多产一半以上,平均每亩仅一季鞭笋(夏天收——编者注)就增加收入580元。这正是得益于采用了喷灌技术。
去年他们在市里的扶持下,利用小山塘的自流水,不用电,开关一拧就为120亩竹林进行了喷灌,产量竟提高了40%~50%。
村民滕小介告诉记者,竹山用了喷灌后,鞭笋的长度从原来的10~15厘米增长到30~35厘米,冬笋和春笋的增产量也达30%以上,且鞭笋粗壮白嫩、味道鲜美、可食率高,商贩们都争相上门收购。7月中旬,记者顶着38℃的高温来到了余姚市舜丰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走进他们的鸡棚,只感到里外两重天:室外骄阳似火,室内凉爽异常,里外温差达5℃以上。原来,今年5月底前,该公司花7万元在83亩养鸡场里的大棚顶上都装上了微喷设备,天一热这些设备就派上了用场,成鸡的鸡舍里还装了雾化喷头,深井里抽上来的低于20℃的水经加压后不断地在屋顶喷洒,降温效果非常好。
据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没装微喷系统,虽然每天50个小工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为鸡舍喷水降温,但效果还是不好,最热的一天种禽死了300多只。高温也使小鸡的孵化率降低了30%左右,蛋鸡的出蛋率也大幅度下降,仅死鸡损失就达10万元以上。而今年虽同样持续高温10多天,但由于微喷控制了禽舍内的温度,鸡鸭一只没死,蛋鸡、蛋鸭的产蛋率也未受影响,同时小鸡的孵化率提高到了92%以上。
该公司仅从减少损失一项来说,已收回成本有余,再加上微喷降温减少的人工费、增产增收的效益以及劳动强度的减轻,自然划算。去年几十个人从早到晚头顶烈日挥汗如雨的忙活景象,如今变成了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用电脑操纵水阀就能解决全部降温问题,难怪公司员工们这么欢迎微喷灌,老板也这么舍得投入微喷灌。
记者所到之处,得到实惠的农民们都认为安装经济型微喷灌设备是水利局为他们办的一件大好事。还未安装这套设备的农户们则希望尽快用上这种新技术,他们说虽然试点户有政府的补助资金,他们没有补助也想上。细心的农民们早就算过账:早装早得益!
原载《中国水利报》2004年10月14日
作者:王磊
知识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余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时期的历史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灾害与防汛防旱、水利规划、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水政执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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