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律(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2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律(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分类号: D922.66
页数: 2
页码: 264-2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河道,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该办法规定了河道管理的范围、体制、机制和责任,明确了河道开发利用、涉河建设和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该办法是在借鉴先进经验和总结实践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审议而制定的。该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余姚市 水政执法 法规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更好地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005年7月,余姚市水利局通过赴省内外学习调研,借鉴经济发达地区水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并总结余姚市多年来河道管理的实践经验,着手起草《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和各河区水利管理处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多次专门召开了讨论会。市水利局党委召开了两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2005年10月13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市级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2005年11月18日,市长办公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2005年12月2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录四)。该《办法》的重点如下:
  (1)全市河道按其水系、功能、行政区域等因素,将2001年划分的一类、二类、三类河道分别更名为市级、镇级、村级河道。2001年,为加强河道管理,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水系、河道功能、行政区域等因素对全市河道类型进行了划分。当时,也考虑按市级、镇(乡、街道)级、村级进行划分,但由于当时管理资金难以落实等问题,将全市河道分一类河道、二类河道、三类河道。2001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水利局关于余姚市河道分类管理保护及疏浚计划的通知(余政办发〔2001〕118号)。在以后几年中,余姚市对河道进行了分类管理和保护。但是,一类、二类、三类河道划分存在着河道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的责任主体,《办法》将一类、二类、三类河道分别更名为市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
  (2)建立统一管理和市、乡镇、村三级管理的河道管理体制。余姚全市大小河道有1579条,虽然从2002年开始,乡镇、街道普遍开始签订河道保洁责任制。但河道保洁程度不高,河道上脏、乱、差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同时,擅自填堵河道、违章建筑情况时有发生。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外,关键是加强河道管理,明确河道管理体制。基于此,《办法》规定:“本市河道管理实施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河区水利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市级河道的长效管理。市城区河道管理所负责城区河道的长效管理(长效管理范围为余政办发〔2002〕151号文件确定的范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镇(乡、街道)级河道的长效管理。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村级河道的长效管理。规划、环保、农业、发改、国土资源、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3)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市、乡镇二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为了确保河道长效管理取得实效,首先,需要加大河道长效管理的财政投入,因此,《办法》规定:“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的经费,市级河道由市财政负担,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市、乡镇(街道)二级财政应将河道疏浚和长效管理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次,要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保洁,《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市、乡镇(街道)、村都应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通过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在原有河道管理保洁基础上,做到河道管理保洁面更广、责任主体更明确、工作职责更细化、劳动报酬更到位、管理保洁效果更显著。最后需要建立河道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因而,《办法》规定:“建立全市河道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河道管理考核工作,并对市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道实施监督检查。”
  (4)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由于历史等原因,有些地方在河道堤防甚至在河道上建设了不少各种建筑,严重缩窄河道。此外,一些地方还将河道当作垃圾场所。凡此种种,将为今后的河道行洪安全带来隐患。而目前,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哪些范围属河道管理单位管理,存在界限不清、认识不一的问题。近几年来,普遍出现河道管理执行困难的情况,执法管理缺乏操作性较强的依据。要使得河道真正得到保护,划定河道保护区是当务之急。因此,《办法》对河道管理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5)强化河道利用和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道存在着河网水面面积不断减少,非法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水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污染严重,湖泊富营养化日益突出,水环境不断恶化,河网调蓄能力下降等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办法》对河道的开发利用、涉河建设以及污染控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有:①明确开发建设项目立项或建设时,应将区域内河道的整治项目纳入建设项目计划,并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组织实施、同时验收;②禁止擅自填堵、覆盖河道,确因建设需要填堵、覆盖河道的,应在确保河道行洪排涝和河网水面率的情况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③禁止在河道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不得在市级河道和主要镇级河道上设置拦河渔具,不得向河道倾倒工业、农业、建筑、医疗废弃物和垃圾、粪便等。

知识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余姚市水利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余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时期的历史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灾害与防汛防旱、水利规划、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水政执法等。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