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竣工验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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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231
颗粒名称: 三、竣工验收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256-2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需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
关键词: 竣工验收 水利经济 余姚市

内容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需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一般指水利工程经过一个汛期)后1年内进行。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②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③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④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⑤各专项验收已通过;⑥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⑦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竣工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⑧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养护经费已基本落实;⑨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⑩竣工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竣工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竣工验收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2)召开大会:①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②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③听取工程参建四方及运行管理单位工作报告;④听取质量监督工作报告;⑤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为合格。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

知识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余姚市水利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余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时期的历史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灾害与防汛防旱、水利规划、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水政执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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