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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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226
颗粒名称: 七、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253-2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主要负责节水灌溉、农民饮用水、机电排灌和灌区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它是市水利局的下属单位,也参与了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的工作。
关键词: 饮用水工程 水利经济 余姚市

内容

2008年3月11日,余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关于同意机电排灌站更名等事项的批复文件中明确余姚市机电排灌站更名为余姚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同时增挂余姚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增加3个人员编制和农村饮用水管理职能。
  2008年,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形成,可概括为“一明确、六建立”。
  (1)明确市水利局为农村供水主管部门。2007年11月29日,余姚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明确:余姚市水利局为全市农村供水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村供水安全负总责。
  (2)建立村级供水专职管理队伍。为确保供水站有专职管理人员,根据受益人口1500以上供水站配2名,500~1500人配1名管理人员,500以下的供水站采用“二合一”配1名管理员的原则,全市共配备专职管理员185人,每位管理人员均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3)建立村级供水专职监督队伍。2008年3月,余姚市水利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并在2010年经修改补充后下达《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明确规定余姚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农村供水站的考评检查工作,余姚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3名专职人员,配备专职车辆,每季度对全市供水站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考评,并将价差考核情况予以通报。乡镇街道落实供水监督员,监督供水站的正常运行。
  (4)建立村级供水站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使农村供水站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制订“农村供水站规范化管理标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每年评选“农村供水站标准化示范村”。
  (5)建立财政补助和水费收缴制度。2008年开始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0万元(每站补助4500~11000元),同时规定为促进节约用水,必须收缴水费,对不收缴水费的村,不予补助。
  (6)建立供水安全保障制度。为了保障供水安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农村供水安全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原水和出厂水进行检测,对水质未达标的站限期整改。同时,把消毒过滤设备运行、水源保护、出厂水质等情况与市财政补助挂钩。
  (7)建立考核制度。余姚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有关乡镇(街道)、行政村、管理员和监督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个人给予表彰。(长效管理制度详见附录三)

知识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余姚市水利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余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时期的历史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灾害与防汛防旱、水利规划、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水政执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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