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溪口水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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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3145
颗粒名称: 四、双溪口水库
分类号: TV62+1
页数: 8
页码: 126-1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双溪口水库的工程情况、主要技术指标和建设内容。双溪口水库是一座中型水库,主要功能是防洪、供水和改善水环境,兼顾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重力式溢洪道、泄洪洞和引水塔等。该工程是余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也是浙江省、宁波市的重点工程项目。
关键词: 余姚市 引水工程 双溪口水库

内容

(一)工程情况
  双溪口水库地处浙江省余姚市大隐镇章山村,位于甬江水系姚江支流大隐溪上,上游分芝林和乌岩两条支流,发源于四明山脉鄞州区横街镇大庵山岗。经陆埠镇大坪地往东北流至芝林附近,汇合余鲍陈、周方地来水,到上磨附近会鄞州区横街镇乌岩来水进入水库。水库集水面积40.01平方公里,总库容3398万立方米,是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养殖的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工程兴建后,每年可提供优质水3370万立方米,同时可以使大隐镇的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坝址位于大隐镇章山村下游约300米处戴山岗与红岩山之间,距大隐集镇3公里,余姚城区26公里,宁波市区20公里。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
  新中国成立以来,余姚市相继建设了一批水源工程,在一定时间内为余姚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资源保障。但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余姚市的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季节性缺水和水质型缺水日益显现。从水资源占有量看,余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330立方米,仅占全国、全省人均占有量的57%和63%,属水资源相对紧缺地区,全市水资源开发程度约占可开发天然水资源总量的50%。根据2004年新编制的《余姚市城镇供水水源规划报告》和余姚市近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经预测,余姚市近期2010年年需水总量为39200万立方米,远期2020年年需水总量为46103万立方米,需要在现有供水能力的基础上新增近期7834万立方米、远期14737万立方米。为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确保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当地水资源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双溪口水库是属于“十一五”期间新建的水源工程项目之一,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证率的重点项目,是解决余姚市水资源供需平衡的重中之重,工程建设列入浙江省、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建设内容
  1.工程等别和设计标准
  余姚市双溪口水库总库容3398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水库为中型水库。
  其主要建筑物,如拦河坝、泄洪建筑物、引水洞为3级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
  2.枢纽布置
  本工程枢纽建筑物有大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大坝布置在章山村下游约300米处,坝型经比较选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70.00米,最大坝高49米,上游坡比1∶1.4,下游坡比1∶1.3。
  泄洪建筑物布置在右坝头,为重力式溢洪道,溢流堰堰面曲线为WES曲线,堰顶高程61.30米,堰顶宽13.5米。溢洪道陡坡段坡度为1∶1.5,泄槽段面为矩形,净宽20米,泄槽后接圆弧段与反弧段,挑流消能,挑射角20°°
  泄洪洞为城门洞型,开挖断面为5米×5米,衬砌后断面为4.2米×4.2米,洞长338米。引水系统位于大坝左岸,由进水口、洞身及出口组成。进口为进水塔,在26.00米、33.00米、40.00米高程分层取水,洞身长331.15米,衬砌后洞径2米。
  3.主要建筑物
  (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水库正常蓄水位65.30米,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68.04米;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69.21米。坝顶高程受校核洪水位控制,确定坝顶高程为70.00米,防浪墙顶高程71.20米,基础开挖最低高程18.00米,最大坝高49.00米。坝顶宽度7米,长度409.91米。在下游23.00米、39.00米、54.00米高程处,设置3道3米宽马道。
  坝体顶部设双向挡墙,上游面在高程66.00米以上设L型直立挡墙,墙顶高程71.20米,下游面在高程68.45米以上设L型直立挡墙,墙顶高程70.20米。
  坝体堆石分区填筑,垫层水平宽2米,细堆石区水平宽3.5米,上游坝面设C25钢筋混凝土防渗面板,板厚350毫米,趾板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河床趾板宽4.5米,厚700毫米。
  基础处理选用混凝土防渗墙,防渗墙总长312米,厚800毫米,底部深入弱风化岩0.5~0.8米。设计墙顶高程21.70米,高程20.50米以上立模浇筑混凝土与趾板相连。两岸趾板宽2.5~4.5米,下设固结灌浆及帷幕灌浆,并与导墙、泄洪重力坝段帷幕形成完整的防渗体系。
  为美化水库环境,设计下游护坡采用干砌条石,并在3个马道及踏步两侧进行绿化,绿化以低矮灌木为主。
  泄洪重力坝段与堆石坝之间设置高导墙连接,共分4段。导墙断面采用重力式挡墙,0-003.00~0-015.00段挡墙顶宽1米,墙底最低高程44.68米,墙顶高程69.50米,前坡在高程56.80米以下起坡,坡比1∶0.2。后坡在高程66.50米以下起坡,坡比1∶0.3。0+000.00~0-003.00段为过渡段,挡墙顶宽由1米渐变至2米,墙顶高程由69.50米渐变至70.00米,并与边墩相连。0-035.10~0-015.00段挡墙底高程44.68~42.00米,顶部与面板平齐,后坡坡比1∶0.3。挡墙基础帷幕灌浆与岸坡趾板及泄洪重力坝防渗帷幕相连。
  (2)泄洪重力堰。由于坝趾附近没有合适的垭口,为减少独立溢洪道大开挖带来的高边坡问题,在大坝右侧布置24米长的重力堰。堰顶高程61.30米,设置2孔,每孔净宽6米,上设弧形工作钢闸门,固定式卷扬机启闭。溢流面为C25钢筋混凝土,最小厚度为0.5米,中墩厚1米,边墩厚2米。闸室上游侧设宽7米的交通桥。泄槽陡坡段坡度为1∶1.5,泄槽断面为矩形,净宽20米,两侧为边墙,泄槽后接圆弧段与反弧段,圆弧半径30米,反弧半径20米,挑流消能,挑流鼻坎高程为23.00米,挑射角200。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与泄洪重力堰的连接采用混凝土重力式导墙。
  (3)引水系统。引水系统布置在大坝左岸,由进水口、洞身及出口组成。进水口为喇叭形,在桩号0-003.86处设塔式闸门井,断面为3.4米×4.6米,底高程26.00米,高程43.00米以下为封闭式分级取水混凝土井,以上为排架结构,启闭室地面高程70.00米,启闭室通过排架与坝头公路连接。在底部正面设置2×直径900毫米镶铜铸铁闸门,前部设有拦污栅,在高程33.00米、40.00米两侧面各设置两扇直径900毫米镶铜铸铁闸门。各闸门分别配置20吨启闭机一台。启闭机通过拉杆、抱箍控制闸门。门后设直径30毫米通气孔,通气孔顶部高于设计洪水位。
  洞身长331.15米,采用C20混凝土衬砌,衬砌厚度400毫米,衬砌后洞径2米,并进行回填灌浆和固结灌浆。洞身0+132.69~0+161.67为转弯段,转弯半径30米,转弯角度55°。
  在出口采用钢板内衬,钢管内径2米,钢管外C20混凝土回填厚400毫米。
  (4)泄洪(导流)隧洞。泄洪(导流)隧洞和竖井式节制闸布置在大坝右岸包括隧洞进口、洞身、出口、竖井及启闭机房等结构。隧洞洞身段全长358.05米,进口底高程20.58米,出口底高程18.71米,设计纵坡0.5%;进口段开挖洞身为5.8米×5.8米矩形,全断面钢筋混凝土衬砌,衬砌厚度800毫米;闸后开挖洞身为城门洞型,底宽5米,高5米,全断面钢筋混凝土衬砌,衬砌厚度400毫米。竖井深42.77米,开挖断面为9.0米×6.56米矩形,钢筋混凝土衬砌后内设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
  (三)建设程序与管理
  1.前期工作
  1998年12月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甬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2000〕225号”文作了批复。规划双溪口水库总库容3500万立方米。
  2003年3月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编制完成《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
  2003年6月,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研究设计院受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前期办的委托,承担了双溪口水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2003年7~9月开展了地质勘察工作。2004年1月,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研究设计院完成了《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2004年3月11~12日,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余姚召开了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并以甬计农〔2004〕148号文对《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04年4月,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2004年4月28~29日,宁波市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对《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咨询。2004年7月经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初步设计;2004年8月余姚市人民政府颁发《双溪口水库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与此同时,完成了工程建设所要求的地质灾害、环境影响、使用林地、水土保持、坝址古银杏树保护性迁移及文物考古等6个专业项目评估、编制、会审和批复;完成库区公路改道方案、枢纽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2005年8月工程建设用地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批准。按照重点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2.工程管理
  为加强姚江流域综合治理,进一步保护余姚市供水淡水资源,经市政府研究于2002年8月通过“余政发〔2001〕137号”文成立余姚市双溪口水库建设前期工作办公室,进行水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04年2月正式成立双溪口水库建设领导小组及工程指挥部。工程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开工,其中大坝主体于2007年12月25日开工,2008年3月底截流;11月7日大坝主体填筑完成;2009年2月15日开始面板浇筑,4月22日浇筑结束,2009年5月25日下闸蓄水,2009年底完工。
  (1)政策处理。建设用地的政策处理。双溪口水库规划区内工程建设用地涉及本市大隐镇章山、芝林、学士桥、云旱4个行政村,鄞州区横街镇朱敏、乌岩、惠民3个行政村共计两市(区)的7个行政村3529.638亩。
  建设用地的政策处理,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至2007年4月底指挥部与有关各村全部签订了征用土地的资金支付协议;并租赁章山村水库移民在库区剩余山林6300亩,租期30年。各村与承包户的资金分解兑现工作至2008年底全部完成。同时,鄞州区横街镇朱敏、乌岩、惠民3个行政村在大隐镇境内1016亩耕地的权属变更给余姚,2006年5月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经过了一系列的政策处理于2007年11月30日土地移交到位。
  (2)迁建项目。水库规划区内有坟墓600余座,及古桥、古亭、古墓、古树和供电、电信、广电、通信等专业项目。
  坟墓涉及章山、芝林两村,章山村占95%。经规划两村分别选址建造公墓。章山村于2006年把597座坟墓拆迁到新安置地公墓,芝林村也于2008年把库区坟墓全部迁移到了公墓安置,库区内的古桥、古墓、古亭、古树按规定进行了考古、迁移和拆除。
  供电、电信、广电、通信等专业项目的恢复,经过库区至上游芝林村的供电、广电、电信等线路以及通往鄞州区的通信光缆随着大坝主体工程的开工建设,由各专业部门勘察、施工、重新选择线路,截至2008年5月中旬已全部改道完成,且线路设施全部按新标准执行,改善上游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3)移民安置。水库建设涉及库区内移民619户,1636人;拆迁房屋8.28万平方米。经规划将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到水库大坝下游至大隐集镇之间的地块,占地240亩。移民安置地块土石料填筑工程于2007年5月底搞好招投标工作,2007年6月初开始进行土石料填筑,7月移民安置小区的布局规划和房屋设计经市级有关部门通过会审;8月组织对移民安置房屋土建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招投标,9月开始安置房建设,到2009年3月中旬完成安置房建设14万平方米,统一为二层连体房屋。同时,房屋拆迁和移民安置实施细则于2007年12月中旬出台,到2008年3月底库区619户人家1636人口基本搬迁。由于当时安置房尚未建设完毕,移民群众在大隐镇内租赁房屋居住,到2009年3月初,移民安置房具备入住条件,大隐镇政府及指挥部通过2009年3月24日到31日为期8天的分房抽签活动,把安置房全部分配到户。截至2010年10月小区已完成道路、围墙、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移民已基本入住。
  (4)库区公路改道工程。库区改道公路全长4.6公里,其中有一座大桥和两处隧洞及公路组成。改道公路的大桥及隧道工程于2005年10月11日开标,中标单位分别为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隧道公司。除此以外的其他标段于2006年8月24日开标,分别由浙江恒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余姚市天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主跨120米的公路大桥工程和114米的章山岭隧道及213米的戴家山隧道组成的隧道工程均于2008年1月25日通过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初步验收,2008年4月28日全线改道公路通过交工验收,承担起原公路的通行任务。2009年下半年在原有沥青路面的基础上浇筑混凝土路面。改道公路的标准从原有四级公路提高到三级公路,并在公路全线安装了护栏、路灯等设施。
  (5)水库枢纽工程。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包括:大坝防渗墙、拦河坝、泄洪(导流)洞、输水洞、溢洪道等项目。
  大坝水下防渗墙、泄洪(导流)洞、引水隧洞三项工程分别于2005年6月15日、2005年7月21日、2005年9月16日开标。中标单位分别为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工程均于2005年12月28日开工,截至2006年7月22日大坝水下防渗墙工程完成,2008年3月19日泄洪(导流)隧洞工程通过完工验收,2008年11月28日引水隧洞工程通过完工验收。
  拦河坝土建和溢洪道工程于2007年11月27日开标,中标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水利水电一级资质,工程自2007年12月25日开工。2008年3月31日截流;11月7日完成大坝主体填筑,完成石方120.7万立方米;2009年2月15日开始进行大坝混凝土面板浇筑,截至4月22日全部浇筑完成,累计浇筑方量约11000立方米;3~4月完成了库底的平整、清理、原村民居住地块消毒处理、单溪口水库管理所、水电站分别作了注销和拆除等工作;4月底通过上海勘测设计院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泄洪洞等建筑物进行蓄水前的安全鉴定。同时溢洪道闸门、启闭机也安装结束,溢洪道具备过流条件,5月20日大坝通过下闸蓄水验收,12月18日通过完工验收。
  管理房计划于2010年6月底前完工。
  3.工程投资控制
  双溪口水库建设是一项面广、量多、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指挥部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管理上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资金及时到位,财务支出规范有序,工程概算投资8.917亿元,截至2009年实际完成投资8.9亿元,占总投资的99.8%。
  4.文明工地建设
  (1)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工程指挥部在抓好工程进度的同时,依据合同、设计文件和规范,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明确参建各方的职责,按各自职责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分工落实,责任明确。一方面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规范施工,精心实施,健全“三检”制度,树立精品意识;另一方面督促、检查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按设计、规范认真监理,具有超前监理意识。同时指挥部对各合同标段以业主联系人的方式,派专人负责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还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包括原材料质量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处理。大坝枢纽工程和公路复建工程经有关质检部门的验收,质量均为优良。
  (2)安全生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确保双溪口水库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挥部于2006年3月6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指挥部、大隐镇人民政府及各项目负责人等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切实防止重大、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警钟长鸣。指挥部同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施工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预案及安全生产责任状,时常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由于安全生产思想上的重视、组织上的落实、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在整个工程历时4整年的建设中,安全生产实现了零事故。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因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2008年被宁波市评为“模范集体”,2009年被宁波市推荐为省级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四)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的经济效益主要有防洪、工业和生活供水以及灌溉等效益。
  1.防洪治涝效益
  本次防洪治涝效益参照姚江流域规划计算结果,并用年递增系数调整至现状2003年。2003年防洪效益为2236万元,前10年防洪效益按1%递增,其后防洪效益保持不变。
  2.供水效益
  供水包括生活工业等综合供水,本工程为水源工程,扣除输水损失5%后,设计多年平均年净供水量3202万立方米。供水效益分摊系数取10%,工业利税率为11.63%,万元产值耗水量75立方米,经分析计算,单方水供水效益为1.55元,得供水综合效益为每年4963万元。
  3.灌溉效益
  参照《姚江流域规划报告》,余姚地区单方水灌溉效益为0.5元,工程85%保证率下的农田灌溉供水量为36万立方米,供水效益为18万元。
  (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双溪口水库工程所在的区域属宁波市、余姚市重点治理区。工程区水土保持设施以林草覆盖种植为主,植被覆盖度达46%,现状植被保存较好。水土流失大部分分布在山区,以降水及地表径流冲刷引起的水力侵蚀为主,主要形式是面蚀。根据径流含沙量资料分析,每年流域水土流失强度在300吨每平方公里以下,属微度侵蚀区。水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爆破取材、大开挖、改道公路建设等原因引起水库库区水土流失、高边坡落石等环境破坏,在水库工程完工后需要对相关地段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场地水土保持
  工程完工后,水库淹没、永久建筑物占地、料场开挖、引水系统洞脸开挖将改变原地貌,并损坏植被,使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对此,根据设计方案,在工程完建后坝区永久占地大部分将被新建坝体等永久建筑物覆盖,另有少部分裸露开挖面对上部覆盖层采用相应的植物复绿措施;施工布置区内的一些临时仓库、砂石料堆场、辅助企业和生活区等,施工结束后,进行清理,松土平地,再恢复其原有土地功能;料场在开采结束后,对上部土质坡面喷播草籽绿化,岩质坡面在马道及坡脚采用藤本植物绿化,局部破碎严重处清撬后采用混凝土锚喷加固。
  2.库区水质保护
  水库建成后将承担向姚东水厂供水的任务,因此,应加强水质监测和污染源调查,及时掌握水库及集水区水质状况,并采取水质保护措施:
  将双溪口水库库区及库周第一道山脊线以内划为Ⅱ类水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库集水区除一级保护区之外的区域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并采取相应的水质保护措施。
  放养一些以浮游生物为食的鱼类,防止水库富营养化。
  加强库区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水源林和护岸林,减少水土流失。
  为保证下游河道的基本环境用水,水库蓄水期间,向下游泄放一定的生态流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在实施各水土保持措施后,工程区的植被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水库建成后,坝址上游形成一个小型人工湖泊,由于湿度增加,有利于库周植物的生长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重新达到一个新的平衡,并朝良性发展。
  目前,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指挥部主要参与城东水厂原水管道双溪口隧洞工程的建设管理。城东水厂原水管道双溪口隧洞是连接双溪口水库与城东水厂之间供水管道工程的一部分,由市建设局委托双溪口水库指挥部进行建设。工程全长4993.59米,其中隧洞全长4844.76米,隧洞之间由长148.83米钢管连接,需要完成土方开挖1.14万立方米,石方开挖6.64万立方米,混凝土1.68万立方米,批准概算投资6108.47万元。截至2009年,共完成土方开挖0.85万立方米,石方开挖5.54万立方米,混凝土0.9万立方米,完成投资3469.47万元,计划至2011年4月底完成全部工程。
  第二节 水库安全加固工程
  一、四明湖水库
  (一)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
  水库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对四明湖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初设,并经宁波市计委组织专家审查,确定除险加固工程措施如下:
  (1)采用大坝迎水面复合土工膜防渗加固膜前盖重工程措施,解决坝体防渗问题;同时放缓上游坝坡,解决坝坡稳定问题;并更新大坝监测设施,采用自动监测设备。
  (2)泄洪闸拆除重建。利用溢流段较长条件,闸室下移重建,以原泄洪闸作施工围堰,新闸完工后拆除老闸。新建泄洪闸设3孔5.5米弧形钢闸门。
  (3)对原输水隧洞进行改造,并增设新的放空隧洞。
  (4)对非常溢洪道进行结构加固和接触防渗处理。
  (5)坝下排水沟建设。
  (6)库区管理范围内环境建设。
  (二)可研初设等文件的批复过程
  四明湖水库于2000年3月开始大坝安全鉴定工作,200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一次专家组会议,要求尽快解决水库泄洪闸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安全鉴定工作。200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专家组会议,最终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确定四明湖水库大坝为“三类坝”,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为及早解决水库泄洪闸存在的安全隐患,遵照安全鉴定第一次专家组会议意见,水库管理局于2000年11月底委托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进行泄洪闸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于2001年4月委托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对初设方案进行了咨询,设计院按咨询意见进行了水库溢洪道改建工程补充初步设计工作,并于同年6月完成。工程采用了泄洪闸下移重建的方案,原泄洪闸作施工围堰,新闸竣工后拆除老闸。浙江省水利厅于2001年6月20日以《关于余姚市四明湖水库溢洪闸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水管〔2001〕29号文),对泄洪闸加固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2002年1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确定水库大坝为“三类坝”,必须进行除险加固。为尽快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四明湖水库管理局立即委托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进行了四明湖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写工作;按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四明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的审核意见,设计院抓紧进行了四明湖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同时按要求编制了环评及水保报告;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2月8日以《关于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的函》对除险加固工程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宁波市水利局于同日以《关于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甬水政〔2002〕4号文),对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进行了批复;宁波市计委于2002年2月10日组织进行了可研审查,并于2002年2月11日以《关于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甬计农〔2002〕65号文),对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浙江省设计院按可研审查意见于同月完成四明湖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宁波市计委于2002年2月21日组织进行了初设审查,并于2002年2月25日以《关于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甬计投〔2002〕69号文),对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
  因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国债专项资金项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于2002年3月1日以《关于浙江省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太管计〔2002〕53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复核。要求加强工程地质工作,对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验证,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
  按审查意见,2002年5月进行了大坝地质的补勘工作,并对水库管理范围进行了地形测量。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按审查要求进行补充初步设计工作,2002年7月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完成补充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宁波市计委于2002年8月21日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补充初设进行了审查。
  (三)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1.施工过程
  泄洪闸改建工程于2001年11月2日开工,同年12月基础开挖与处理分部工程基本结束并通过了验收,2002年4月15日闸门安装到位,6月1日通过下闸挡水验收,同年8月泄洪闸改建工程完工,2003年1月完成分部工程验收。
  大坝加固工程2002年10月15日开工,11月完成大坝迎水面整修,12月完成大坝上游面左右两岸边坡锚固槽和河床段锚固槽开挖、河床段锚固槽黏土回填及岸坡段锚固槽混凝土浇筑;2003年1月完成土工膜铺设施工及大坝迎水面自动监测设备埋设;2月完成土工膜砂壤土保护层填筑;3月初完成迎水面砂卵石料填筑及整平压实;2月底开始大坝迎水面混凝土预制块砌筑,截至6月底完成;大坝两岸边坡砌石于5月底完成,6月完成上游镇压层整治、清理工作;背水坡花岗岩条石护坡料从3月开始备料,6月开始砌筑,截至9月完成背水坡条石砌筑。
  大坝背水坡监测设备埋设于2002年11月开始,截至2003年3月完成全部73支渗压计埋设,2003年10月所有大坝监测设备安装到位,并开始系统调试;非常溢洪道防渗加固工程于2002年底开始,截至2003年9月完工。
  自溃坝至大坝左岸沿湖岸坡条石护坡衬砌2003年春节后开始,至同年4月20日完成高程17.00米以下部分砌筑。除险工程临水面高程17.00米以下工程均已完工,同时进行了完工整治与清场,已具备阶段分期蓄水条件。2003年4月29日进行了蓄水前阶段验收。
  新建放空隧洞工程于2002年11月22日开工。12月完成隧洞洞挖及竖井开挖施工,截至2003年4月15日完成钢筋混凝土衬砌工程及混凝土回填、固结灌浆。竖井事故检修闸门和拦污栅于4月9日安装到位并调试合格。启闭机房建筑6月完工;隧洞进口水位台4月完成水下灌注桩及排架钢筋混凝土浇筑,6月完成上部房屋建筑。
  原输水隧洞加固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工,12月完成扩洞和竖井开挖,2004年2月完成钢筋混凝土衬砌,3月完成回填及固结灌浆,4月15日启闭机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4月底随启闭机房完工,原输水隧洞加固工程全部完成。
  坝下排水沟工程于2002年10月开工,同年12月完工。
  管理房建设于2003年9月开工,包括办公楼、综合楼、职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等四幢楼房,同时包括3处门卫和公共厕所、围墙、停车场及路面硬化等配套设施。9月完成山顶旧房拆除,10月四幢楼房土建先后开始,2004年2月底职工宿舍完工,3月另外三幢房屋先后完工。办公楼、综合楼4月中旬完成简装,5月初活动中心简装完成,本月所有楼房交付使用,同时围墙、门卫房、停车场、管理区路面硬化均完成。
  管理区绿化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工,截至2004年3月,先后完成3.5万平方米土地整平,黄泥回填,5月管理区绿化完成。
  从开工至2004年6月完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累计完成土方约13.9万立方米,石方约6.4万立方米,混凝土约2.6万立方米。2004年9月水库通过蓄水安全鉴定。
  2.重大问题处理
  (1)泄洪闸基础和岸坡地质开挖情况与原设计偏差大,经过设计、地质人员多次现场查勘基础开挖情况,采用了基础地质薄弱地带加大开挖量及对建基面裂缝、夹层、断层利用混凝土填筑处理方案。此地质情况对泄洪闸改建工程施工进度产生较大影响。
  (2)为使大坝斜墙与土工膜之间紧密接触,不存在透水层,大坝迎水面PE复合土工膜由二布一膜变更为一布一膜。浙江省水利厅以《关于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关技术问题的复函》(浙水函〔2002〕80号文)对该变更方案进行了批复。土工膜铺设为大坝防渗加固成败的关键工序,土工膜与河床段采用黏土锚固槽型式连接,岸坡段根据地形在岩基上设钢筋混凝土趾板和钢压板,趾板以下基岩进行帷幕灌浆,上、下钢压板与土工膜之间压SR填料,确保了防渗土工膜与岸坡构成自身封闭体系。土工膜上部原设计铺设塘渣在施工中变更为卵石,并在砂壤土上增盖土工布,加强反滤作用。
  (3)大坝防浪墙原设计时予以保留,但对施工干扰较大,为此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设计变更,拆除重建;大坝背水坡C15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变更为花岗岩条石护坡。
  (4)减压井原设计为27只,距离大坝下游镇压层坡脚20米。后经浙江省水科院复核计算调整为18只,位置往大坝推进20米,位于下游镇压层坡脚处。施工过程中靠近右坝端的1号、2号减压井在施工过程中碰到右岸山体岩基,为无效井,被取消。所以实际施工后为16只减压井。
  (5)考虑到新建放空隧洞出口段土石方开挖地质情况、竖井位置工程地质条件和启闭房与水库管理区整体协调性需要,新建放空隧洞竖井位置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设计变更,较设计前移;原设计进水口采用水下岩塞爆破的方法施工,鉴于四明湖水库大坝正在除险加固处理,蓄水位底,又逢枯水期,经设计单位水文复核后认可,上报宁波市质监站及浙江省水利厅审批同意,由水下岩塞爆破改为土石围堰的方法进行施工。
  (6)考虑到整体布局需要,原输水洞加固启闭房高程整体降低,使启闭房房顶平顶高程与办公楼室外地坪高程一致。在不影响安全及正常启用的前提下,竖井尽可能前移。
  (四)项目管理
  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项目法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主为四明湖水库管理局,建设单位为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王祥林、副总指挥周锡南、岑建航,下设工程科、办公室及财务科3个科室。指挥部代表业主全权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为浙江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设监理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设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
  泄洪闸改建工程(I标)施工单位为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工程监理(Ⅱ标)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拦河大坝土建工程(Ⅲ标)施工单位为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坝下排水沟土建工程(Ⅳ标)施工单位为余姚市华盛水利建筑有限公司;隧洞土建工程(V标)施工单位为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房土建工程(Ⅵ标)施工单位为上虞市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绿化工程(Ⅶ标)施工单位为奉化市绿缔园艺建设有限公司。
  余姚市水利局为上级主管部门,宁波市水利局及浙江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从技术上进行指导。质量监督部门为宁波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专门成立了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小组领导质监工作,并发《关于建立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的通知》(甬水质监〔2002〕51号文),质监组组长高庆信,组员孙伟、许立臻、岑建航。
  为确保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顺利实施,余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领导小组,余姚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莅临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质量、按时完工;同时为确保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安全,由指挥部牵头,成立了由市安委会、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门组成的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工程各标段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指挥部牵头成立了由宁波市水利局,余姚市监察、财政、计委、水利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2.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1)泄洪闸改建工程招投标(SMH/C-1)。招标形式采用邀请招标,2001年9月29日经宁波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9月30日上午向浙江江能水电建筑设备有限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筑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总承包公司及浙江省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公司4家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下午在水库管理局出售招标文件。2001年10月16日公开开标,经专家评标,浙江省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公司中标。
  (2)建设监理招投标(SMH/C-2)。建设监理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要求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经宁波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指挥部于2002年8月12日给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咨询公司及华东水电工程咨询公司等五家具有乙级以上监理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8月15日发售招标文件,除华东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外其余4家均按时购买招标文件。9月2日开标,经评标,浙江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中标。
  (3)拦河大坝土建工程施工招标(SMH/C-3)。2002年8月27日,经宁波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在《浙江日报》上发布工程招标公告。8月31日,共有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单位报名,9月9日、10日指挥部分组对14家单位进行了考察,确定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单位具有投标资格,9月12日8家单位在余姚市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购买了招标文件。9月30日在余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专家评标后,由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招标代理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4)水库自动化监测方案议标于2002年11月11日在宁波市进行,由宁波市水利局主持,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与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两家科研单位参加竞标。经专家评标后,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标,进行四明湖水库大坝自动化监测方案设计、施工。
  (5)坝下排水沟工程施工招标(SMH/C-4)。实行公开招标,2002年9月23日在《余姚日报》发布招标公告,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同日余姚市华盛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宁波四明湖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9月25日上午指挥部发出投标邀请书,下午4家单位到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9月27日下午在余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专家评标后,由余姚市华盛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中标。
  (6)隧洞土建工程施工招标(SMH/C-5)。考虑到隧洞工程技术要求高,时间紧迫,经宁波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采用邀请招标进行施工单位选择。2002年11月7日指挥部向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11月8日,3家单位到工程指挥部购买了招标文件。11月18日在余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专家评标后,由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招标代理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7)管理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SMH/C-6)。采用公开招标形式。2003年8月20日,共有余姚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施工单位报名,指挥部分组对12家单位进行了考察,确定余姚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虞市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单位具有投标资格。9月4日在余姚市兰江宾馆公开开标,经专家评标后,由上虞市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8)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SMH/C-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于2003年10月18日在《余姚日报》上发布工程招标公告。截至10月21日,共有绍兴市三叶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奉化市绿缔园艺建筑有限公司等19家施工单位报名,指挥部分组对19家单位进行了考察,确定绍兴市三叶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奉化市绿缔园艺建筑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单位具有投标资格,10月25日8家单位在余姚市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购买了招标文件。10月29日在余姚市兰江宾馆公开开标,由奉化市绿缔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最低价中标。
  3.工程概算及投资计划
  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投〔2002〕69号文批准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投资532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专项资金1700万元,其余由宁波市、余姚市两级财政解决。
  2004年6月,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其中2001年完成140万元,2002年完成1074万元,2003年完成3150万元。2004年1~6月完成剩余投资。竣工结算为5321.3万元。
  4.合同管理
  指挥部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费率合同,按完成具体阶段性设计任务分期付款;与建设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亦为费率合同,按实际发生工程造价提取1.3%为监理服务费,付款方式按月完成监理计划工作量的80%支付,完工时支付95%,竣工验收后支付额100%;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单价承包计费合同(管理房为总价合同),按月施工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扣除预付款和质量保留结算。
  5.材料及设备供应
  水泥为业主供应材料,其余建材由施工单位采购,但要经监理检查并按规定必须通过有关测试检验。对重要设备,如启闭机、备用电源等均由业主采购,施工单位对土工膜及钢闸门等的采购,必须到正规厂家采购,三证齐全,且须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方能使用。
  6.款价结算与资金筹措
  该工程为国债专项资金及宁波市、余姚市两级财政拨款,资金到位,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指挥部和监理部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款项结算。严格把好新增工程量结算关,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新增工程量,如确因设计条件变更而引起的工程变更,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报批和设计更改手续。
  7.建设征地补偿等政策处理
  因工程建设需要,指挥部向水库下游明湖村征地36.506亩,按有关土地征用法律、政策程序,向余姚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申报了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要求,经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现场调查勘测并批准办理征地手续。拆迁明湖村农户一户房面积330平方米,管理房3100余平方米,大坝东坝头等地土地征用4.56亩,苗木迁移补偿20余亩。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政策处理关,处理好与库区居民关系,办好完备手续。
  (五)工程质量
  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情况如下:
  (1)溢洪道改建工程。工程于2002年8月完工,共划分为7个分部工程,分别为:基础开挖与处理、地基防渗排水、闸室段(土建)、启闭机房、消能防冲段、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公路桥。其中闸室段(土建)和地基防渗排水为主要分部工程。共分为171个单元工程,施工单位自评优良单元工程150个,经监理及业主核定其中优良单元工程126个,优良率为73.7%。
  (2)大坝土建工程。工程共分拦河大坝、非常溢洪道自溃坝及原输水隧洞加固2个单位工程,划分为13个分部工程,575个单元工程。于2003年10月完成全部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自评单元工程优良507个,合格68个;监理单位复评核定优良438个,合格137个,优良率76.2%。
  (3)坝下排水沟工程。划分为10个分部工程,189个单元工程,施工单位自评单元工程优良率17%,监理复评核定优良31个,合格158个。
  (4)输水隧洞加固工程。分为供水放空洞及原输水洞加固2个单位工程,划分为13个分部工程,212个单元工程。施工单位自评单元工程优良151个,合格61个;监理单位复评核定优良133个,合格79个,优良率62.7%。
  (5)管理房建设工程和绿化工程。其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附属配套工程,房建工程施工规范,监理到位,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为优良工程。
  
  (六)竣工验收
  宁波市计划委员会于2005年1月23~24日在余姚主持召开了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余姚市四明湖水库除险加固竣工验收委员会和专家组。
  二、陆埠水库
  (一)工程位置
  陆埠水库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陆埠镇境内姚江支流上的陆埠大溪,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55.5平方公里,总库容2599万立方米。该水库是一座具有防洪、灌溉、城市供水、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1970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1977年投入运用,1983年11月竣工验收。
  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隧洞和坝后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坝后电站装机容量为890千瓦。
  水库地理位置重要,下游3公里即为陆埠镇,其安危涉及下游陆埠、河姆渡、丈亭、三七市、大隐、余姚城区等镇(街道)约30万人口、15万多亩农田,以及杭甬高速公路、萧甬铁路的安全。2005年被国家防总认定为全国防洪重点中型水库。
  (二)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水库正常蓄水位46.19米,相应库容1830万立方米;死水位19.09米,死库容5万立方米。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49.27米,相应库容2324万立方米,最大下泄流量为687立方米每秒;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50.89米,相应库容2599万立方米,最大下泄流量为1264立方米每秒。
  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有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隧洞加固工程、泄洪洞加固工程、桥梁及道路工程、管理区建筑、大坝综合自动化系统建设等。
  拦河大坝原坝型为“黏土心墙砂壳坝”,除险加固后增列防渗型式为“C8低弹模混凝土防渗墙”。坝顶高程52.20米,防浪墙顶高程53.21米,最大坝高34.01米,坝顶长度324.0米,坝顶宽度7.5米。上游坝坡为干砌块石及粗料石护坡、下游坝坡采用干砌粗料石与草皮、灌木绿化相间的形式进行护坡。
  开敞式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溢流堰为曲线型实用堰,堰高0.8米,堰顶高程46.19米,堰顶宽67.0米,溢洪道全长80.3米。
  泄洪洞位于大坝左岸和溢洪道之间,洞长119.47米,进口底高程19.09米,出口底高程16.95米,闸门孔口尺寸为3.2米×2.9米(宽×高),城门洞型,设计泄量为125立方米每秒;泄洪洞闸门采用竖井形式,闸门井内布置事故闸门和工作闸门,同时于闸门井前约30米处增设临时检修闸门。
  输水隧洞也位于大坝左岸山体内,洞长231.7米,进口底高程28.49米,前面161米隧洞衬砌段断面为4.2米×2.1米(宽×高)、喷浆段断面为4.5米×2.8米(宽×高),以下分两个圆形的叉洞,内径为2.2米,一个向余姚城区(日供水规模为4万立方米)和陆埠镇供水(日供水规模为1万立方米),另一个为发电供水。
  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7年11月9日开工建设,2008年6月6日通过分期蓄水阶段验收,2009年5月4日通过二期蓄水阶段验收,2010年3月26日通过最终蓄水验收。2010年10月28日全部完工,2010年12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审计核定工程投资为7304.3828万元。
  (三)建设程序与管理
  1.前期工作
  2006年11月,陆埠水库经大坝安全鉴定定性为三类坝,必须实施除险加固工程。2007年4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5月17日,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农经〔2007〕178号”文《关于同意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批复》立项,批复估算投资为7476.85万元。9月20日,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投资〔2007〕378号”文《关于余姚市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7315万元。
  2.工程管理
  2007年8月10日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余政办〔2007〕124号文)组建成立了工程指挥部作为工程项目法人。法人代表为工程指挥、余姚市水利局局长杨文祥。
  项目法人确定了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副指挥姚俊杰。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科,明确了各自职责。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法人先后制订质量检验、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财务、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等23份管理制度(办法)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编写了陆埠水库除险2008年、2009年、2010年度汛方案;会同有关参建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台账。
  2006年12月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2007年9月24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公司。2007年10月30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I标段中标单位为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Ⅱ标段中标单位为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2008年1月8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Ⅲ标段中标单位为水利部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2009年6月3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Ⅳ标段中标单位为海宁市金隆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余姚市监察局、水利局纪委均派员现场监督。完成的招标工作一律向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完成的各项招标工作均未出现投诉情况。
  3.工期投资控制
  2007年11月8日,余姚市水利局以“余水发〔2007〕142号”《余姚市水利局关于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文对该工程进行了开工建设的批复,同意开工建设。余姚市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7年11月9日开工,2010年10月28日完工。
  余姚市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投资为731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580万元,宁波市财政补助2266万元,余姚市财政自筹解决2469万元,资金全部及时到位。工程审计核定工程投资为7304.3828万元,相比批复概算减少10.61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5305.74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545.6760万元,设备投资77.6807万元,其他投资7.8222万元,尾工工程投资367.4639万元。
  从概算执行情况来看,在各标段实施的项目中,其合同金额较初设概算基本持平,全部工程可控制在批复概算内完成。整个工程进展及投资控制情况比较理想,能满足投资控制的目标。
  4.验收
  (1)蓄水验收。2008年6月6日,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了宁波市水利局组织的“陆埠水库分期(一期)蓄水阶段验收”,同意蓄水至35.00米;2009年5月4日,通过了宁波市水利局组织的“陆埠水库二期蓄水阶段验收”,同意蓄水至44.00米;2010年3月26日,通过了宁波市水利局组织的“陆埠水库最终蓄水验收”,同意水位恢复蓄至正常水位46.19米。
  (2)单位工程验收。2009年12月22日,完成了大坝防渗加固、输水隧洞加固、泄洪洞加固3个单位工程验收;2010年6月4日,完成了管理区建筑单位工程验收;2010年7月2日,完成了溢洪道加固、道路、桥梁3个单位工程验收。
  (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08年10月17日,对I标段大坝防渗墙施工进行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10年9月16日,对Ⅱ标段大坝防渗加固工程进行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10年10月28日,对Ⅲ标段自动化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10年9月29日,对Ⅳ标段自动化控制中心及绿化工程进行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4)竣工验收。2010年10月30日,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了宁波市水利局组织的“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四)工程运行及其效益
  1.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经过分期蓄水阶段验收、二期蓄水阶段验收和最终蓄水验收后,项目法人择期进行了蓄水。2010年汛期大坝经受了一定高度水位的考验(6月25日水位最高达到46.91米,超汛限水位0.72米),根据渗流监测及位移观测结果,经过初步分析,大坝防渗系统综合防渗效果较好,大坝渗流状态正常。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累计变化不大且趋于稳定,符合类似项目的变形规律,大坝变形状态正常,工程运行正常。
  2.工程初期运行效益
  陆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恢复正常供水功能,继续向余姚市区和陆埠镇提供生活和生产用水,还可以保证下游1.65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同时,为确保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其他水库
  2009年,余姚市拥有各类水库、山塘1048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15座、小(2)型水库40座、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233座,总库容达2.5亿立方米。这些水库山塘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2003年以来,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五大百亿工程”的建设要求,全面开展实施千库保安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千库保安工程余姚市专项规划》及《宁波市百库保安工程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2003~2010年全市对47座小(2)型以上水库实施了“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1)型水库11座,小(2)型水库34座,估算投资3.3亿元。按照浙江省政府及宁波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在全国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目标要求,余姚市未开工建设的千库保安工程必须于2008年全部开工建设,确保2009年年底前,在全省率先完成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任务。见表4-2。
  第三节 牟山湖治理
  (一)工程位置
  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位于姚西牟山镇境内,杭甬高速公路由西向东穿越牟山湖,将其一分为二。浙东运河(甲线),萧甬铁路依湖而过。杭州湾跨海大桥,有连接线相连。地理位置为北纬29°~300,东经120°~12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水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姚西北地区用水紧张局面,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启动牟山湖增容工程。
  (二)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内容建设
  工程由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同意建设,为余姚市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宁波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
  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主要由疏浚与堤防、泵站工程组成。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湖周长度16公里,护坡水域面积3.36平方公里,设计洪水位3.25米,校核洪水位3.51米,设计正常容积885万立方米,工程投资8475万元。累计疏浚湖区土方318万立方米(包括2004年度试验区块疏浚土方35万立方米),新建堤防长2105米,围堰长4705米,新建输水管道长385米,新建牟山湖泵站一座,安装5台800QZB—125潜水轴流泵,设计流量8立方米每秒。泵房建筑面积173平方米。
  (三)建设程序与管理
  1.前期工作
  2005年1月11日,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农〔2005〕7号文同意立项,2005年1月下旬,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3月11日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农〔2005〕7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4月,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初步设计报告;2005年6月20日,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2005〕20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
  2005年8月2日,甬发改投资〔2005〕262号文《关于核定余姚市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总投资概算的批复》,核定总投资概算为9425万元,其中工程费5216万元,场地征用费381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9万元。所需资金除宁波按规定补助796万元外,其余由余姚市筹措解决。
  2.工程管理
  2005年5月8日,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余姚市牟山湖整治工程指挥部,总指挥为市水利局局长王祥林,后由杨文祥局长接任,副指挥为姚俊杰,指挥助理陈吉江,指挥部代表业主全权负责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由姚俊杰副指挥全面负责日常工作,陈吉江指挥助理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科。
  牟山湖治理工程凡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均进行公开招投标。按行业规范编制招投标文件,经余姚市重点办和市招投标办公室审核批准,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先在余姚市招标办及其网上发布工程招投标信息,明确工程项目性质、内容和投标单位资质等要求及规定报名时间,进行报名登记。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经指挥部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后择优选择确定投标单位,并报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每一项目工程评标开标全过程,均有余姚市重点办、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招标办派员参加监督,余姚市公证处到现场作公证,中标单位在规定公示后经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2005年5月20日,在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召开开标会,确定浙江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006年1月18日,宁波华锦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泵站工程。
  3.工程投资控制
  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决策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符合建设程序,管理机构分工明确,做到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资金按投资计划到位及时,工程财务收入、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工程款按审计定价结算。工程计量和结算管理规范,由此既按设计保质保量完成了全部工程,又获得了节约投资资金的良好效果。
  工程共完成土方333.6万立方米,其中疏浚318万立方米(包括试验区块35万立方米),其他土方15.6万立方米,石方14.3万立方米,混凝土3712立方米,钢材69.4吨。征用渔塘70.39亩,房屋拆迁2069.02平方米。工程总概算投资9425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8475.8万元,节余949.2万元,占总概算投资的10.07%。
  4.验收
  根据《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2007年12月29日宁波市水利局在余姚市主持召开了牟山湖增容工程(一期)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
  (四)工程运行及其效益
  1.工程运行
  疏浚和堤防工程于2006年12月20日结束,堤防附属工程于2006年4月全部完成,一年多来,工程运行正常、安全。泵站工程于2006年7月31日完工,8月15日试车运行,5台机组分别运行72小时以上,试车合格后,投入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牟山湖水库对外的用水需求和运行安全。
  2.工程效益
  (1)提高了防洪能力和标准。通过增容工程(一期),牟山湖正常容积由555万立方米,增加到885万立方米,防洪调蓄能力提高,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减轻了内涝威胁。
  (2)提高了供水和灌溉能力。调蓄容积的增加,可使牟山湖每年多蓄700万立方米左右水量,另外,加上翻水量,使牟山湖日供水能力达到8万立方米,年供水能力达292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姚西北地区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
  (3)为下游姚江的应急用水需求提供了保障。
  (4)改善了水库和周边水环境,改善了水质。目前水库水质已由Ⅳ类、V类水达到Ⅱ类、Ⅲ类标准。
  (五)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宁波市水利局批复同意。工程实际扰动面积52.07公顷,主要措施是排水渠挡墙、护坡、护底、绿化、草籽、排水等。工程水下开挖土方约283万立方米;完成填筑堤防约2105米,围堰填筑4705米,新建排水渠道约385米;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合计为52.07公顷。扰动土地的治理率为100%,水土流失总治理程度为100%,拦渣率为100%,植被恢复系数为97%,土地整治率100%。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①工程清理淤泥应在指定地点堆弃,并根据地形、堆土高度等实际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挡墙、护坡、绿化等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②本工程为增容工程(一期),应加强水质保护监管力度,农田禁用高度、高残留农药,防止湖水受到污染;③施工期“三废”的处理,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河中,生活垃圾作填埋或压缩清运处理,对施工人员做好劳动保护、防疫检验。
  第四节 浙东引水曹娥江至慈溪(余姚段)工程
  (一)工程位置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位于杭州湾南岸,跨越绍兴、宁波两个地区,沿途穿越上虞、余姚、慈溪三市。余姚境内引水干线通过跃进江、四塘横江输水,引水支线通过虞东河输水,工程穿越黄家埠、临山、泗门、小曹娥、牟山五个乡镇,24个行政村。
  (二)兴建缘由
  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慈溪、余姚、上虞经济发展的瓶颈。2003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浙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优化调配浙东水资源,部署浙东引水工程,全面推进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通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的建设,可向慈溪市、余姚市、上虞市提供优质的曹娥江径流,90%保证率的水量分别为2.4亿立方米、0.7亿立方米、1.1亿立方米。可解决慈溪、余姚、上虞三市规划水平年的缺水问题;通过引水工程的建设可明显改善引水沿线的河网水环境,有利于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引水工程的建设,加快涝水的汇集,有利于提高慈溪、余姚、上虞三市的防洪排涝能力。
  (三)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被列为浙江省、宁波市和余姚市重点工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编制,桥梁工程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和宁波市交通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工程管理中心和两闸管理区由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监理单位为杭州亚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施工单位为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属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引水河道、计量节制闸为3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10年一遇。跨河桥梁设计荷载,公路桥为公路——Ⅱ级,机耕桥为公路——Ⅱ级折减。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主要建设内容为计量节制闸工程、河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理中心和水闸工程管理区等项目。
  1.四、七塘横江计量节制闸工程
  为使曹娥江水资源按计划分配到各市,在各市之间的交界处建计量节制闸,在余慈边界小曹娥境内新建七塘横江、四塘横江计量节制闸各1座。两闸孔净宽均为5孔×6米,闸底高程均为0.50米。边界节制闸由上游连接段、闸室段及下游连接段组成。
  上游连接段由防渗铺盖、翼墙组成。上游翼墙为半径为10米的圆弧形,采用C20钢筋混凝土扶臂式结构。
  闸室采用平底板开敞式结构,闸室底板垂直水流方向总长度48.4米,顺水流方向长度为17.2米。闸底板顶面高程为0.50米,底板厚1.2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结构。闸室设5扇6米×3.8米升卧式工作闸门,闸室上、下游侧各设一道检修门槽。闸室上部布置启闭机室,闭启机室长48.4米、宽8米、高6米,内设卷扬式启闭机5台。闸室基础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处理,桩底高程-26.50米,桩径0.8米,桩中心间距2.4~3.3米,共布设97根。
  下游连接段由翼墙、护坦、海漫组成,翼墙平面布置采用扩散角为10.9°的“八”字形墙,接半径10米的圆弧后垂直插入岸堤的型式。翼墙结构采用C20钢筋混凝土扶臂式,翼墙顶高程4.50米。护坦总长10米,护坦厚0.6米,为C20钢筋混凝土结构。护坦后接M10浆砌块石海漫,厚0.4米,长8米,海漫后接抛石防冲槽,防冲槽长4米,深1米。
  2.河道工程
  (1)七塘横江。引水干线七塘横江自虞余边界的浦前闸闸下桩号0+000.00沿跃进江、七塘横江至余慈边界计量节制闸,全长19.84公里,河道采用复式断面,两岸堤防各5米,河底高程0.00米,采用二级护坡。堤顶高程4.20米,上植狗牙根草皮和垂柳一排。其中K0+000.00~K3+882.40段,设计河宽60米,河面宽50米;桩号K3+882.40~K19+840.00段,设计河宽50米,河面宽40米。
  (2)四塘横江四塘横江自跃进江与四塘横江交汇处的十六户村沿老河道自西向东拓浚至余慈计量边界节制闸,全长19.12公里,河面宽拓浚至25~40米。河底高程为0.00米,高程0.00~1.50米为1∶3.0的土坡,在高程1.50米处设置3米宽平台;高程1.50~3.00米为干(浆)砌块石直立挡墙,河道高程3.00米至堤顶(原始地面)种植麦冬草和胸径41~50毫米的大叶女贞(柳树)一排,株距5米。
  (3)引水支线。引水支线虞东河南段自虞余边界桩号南5+522.00,向南沿老河道拓浚经五五公路桥折向东至高速连接线桥,桩号6+682.00,全长1.16公里,河道采用复式断面,河面宽25~40米,河底宽为8米,河底高程为-0.50米。在高程1.50米处设置大于2米的平台,高程1.50米以上为干、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墙顶高程3.0米至堤顶(原始地面)为土坡,坡度1∶2.0,采用白三叶草籽进行绿化护坡,种植胸径40~50毫米的杜英一排,株距5米。
  3.桥梁工程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引水河道拓浚和陆地开挖后,需拆除原有桥梁,同时对于一些年久失修,且不能满足当今运输迫切需要的老桥,也考虑予以重建。桥梁规模及选址按照现状结合交通规划。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共改建跨河桥梁40座,其中:七塘横江33座,四塘横江5座,虞东河南段2座。桥梁梁底控制标高为4.73米。跨河桥梁设计荷载,公路桥为公路——Ⅱ级,机耕桥为公路—Ⅱ级折减。
  本工程桥梁采用预制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板厚0.75~0.9米,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结构,桥台均采用重力式浆砌块石挡墙,桥面板采用C40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及绞缝采用C30~C40混凝土;人行道、安全带、护栏底座及栏杆均采用C20混凝土;桥墩、桥台盖梁、墩、台柱及撑梁采用C25混凝土;灌注桩采用C25水下混凝土。预应力钢筋采用直径15毫米钢绞线;浆砌块石桥台挡土墙采用M10;支座采用橡胶支座。4.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为加强对引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区项目,为工程标准化管理创造条件。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在七塘横江桩号13+288.44处建有管理区用房;在四塘横江、七塘横江计量节制闸建有水闸管理用房。
  管理区总建设面积为21105平方米,其中防汛物资储存区面积5935平方米,绿化面积9254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1456.3平方米。
  四塘横江、七塘横江计量节制闸管理点管理用房面积为776平方米,绿化面积为22098平方米。
  (四)建设程序与管理
  1.前期工作
  工程指挥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浙东引水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2004年6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04〕123号文批准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2005年11月,浙江省发改委以浙农改农经〔2005〕1065号文批复《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以浙水许〔2004〕33号文批复同意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005年5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建〔2005〕53号文批复通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环评报告;2006年3月,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投资〔2006〕146号文批复《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算投资47006.1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1243.65万元,政策处理费用25762.51万元;2007年11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7〕912号文批复同意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建设用地。
  2.工程管理
  2006年3月1日,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成立了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领导小组和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指挥部,市长助理、市水利局局长王祥林任总指挥,姚俊杰、黄伯森任副指挥。下设办公室、工程科、政策科和财务科。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项目法人是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指挥部。
  设计单位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其中桥梁工程与宁波市交通设计院联合设计,两闸管理区及工程管理中心设计单位为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杭州亚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七塘横江)、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监理有限公司(四塘横江、七塘横江边界计量节制闸)、余姚市天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闸管理区、工程管理中心)、宁波三江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塘横江Ⅰ、Ⅱ、Ⅲ标段)、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塘横江Ⅳ、Ⅴ、Ⅵ标段、虞东河南段)。
  施工单位为浙江凌云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四塘横江边界计量节制闸、七塘横江马字菜场段),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七塘横江边界计量节制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闸管理区),宁波天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区),绍兴市第一水利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四塘横江I标段),江西省宜春市土木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四塘横江Ⅱ标段),湖北宏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塘横江Ⅲ标段),江西中泽建设有限公司(四塘横江Ⅳ标段),郑州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塘横江V标段),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四塘横江Ⅵ标段),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塘横江I标段),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塘横江Ⅱ标段、Ⅳ标段),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七塘横江Ⅲ标段、Ⅵ标段),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七塘横江V标段),苍南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虞东河南段)。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为宁波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06年8月7日以甬水质监〔2006〕52号文成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质量监督小组。
  3.工程招投标
  为规范工程管理,2006年4月26日宁波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以甬重领〔2006〕17号文《关于组建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批复》,同意成立由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水利局、余姚市发改局、余姚市财政局、余姚市水利局、工程指挥部等单位组成的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招标领导小组。本工程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形式、方案决策、评标办法等由招标领导小组审议讨论并确定。然后进入宁波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由宁波市重招办、监察、公证部门全过程监督。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奖嘉隆江整治工程共有22个招标项目,其中:施工项目19个,监理项目3个。总金额达12521万元,通过招标节约投资1851万元,节约14.8%,见表4-3。
  指挥部对所有标段工程全部实行“阳光招标”,委托信誉度较高的浙江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方案、评标办法等均由招标领导小组审议讨论并确定,本工程共召开了7次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然后进入宁波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除采用专家评审和查“黑名单”制外,还要求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亲自到场,招标文件严格规范使用示范文本,并由宁波市重招办备案管理,评标专家均按规定从宁波市重点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进行独立评分,招标全过程由宁波市重招办、监察和公证部门进行监督和公证,防止“人情工程”,杜绝“暗箱操作”,坚持规范化、透明化作业。
  指挥部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实行法人代表约见制度,工程中标后,约见中标单位法人代表前来签约,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实行证书保管制度,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证书由指挥部代为保管,直至该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实行合同备案管理制度,所有施工合同,均由宁波市重招办备案管理;实行考勤和违约金制度,对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严格考勤;实行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工程设计变更严格按《关于余姚市国家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精神执行,审批手续完备。
  4.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河道工程是长距离的线性工程,具有面广、量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为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指挥部严格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保体系,从设计、监理、施工等各个环节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的控制。
  工程指挥部始终把质量和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①建立规范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制度内容涉及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质量检查、工程例会、工程签证、工程款支付、法人代表约见、业主标段负责人责任制等诸多方面,以制度来规范建设行为,推进工程质量管理;②严把工程质量三道关,工程设计关、现场监督关、检测数据关。
  监理单位坚持“质量第一、预控为先”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控制。开工前,监理部按《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质量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重点就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进行审查,确立合理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巡视旁站监理,严格每道工序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检制”。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以取样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以不定期抽查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在抓好指挥部、监理单位工程质保体系的同时,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进或整改。
  5.工期投资控制
  (1)工期。2006年6月28日,四塘横江边界节制闸开始动工建设,标志着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的开工建设。2010年3月25日,七塘横江马字菜场段完工。至此,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全线完工。实现了“两年通水,三年建成”的目标。
  (2)投资控制。为打造“廉洁工程”,指挥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与监管高度重视。①严格财务制度,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工程单独设置基建账务,单独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厉行节约,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②加强财务核算,强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不滞留、不截留、不挪用,确保资金安全;③规范资金拨付手续的审批,及时办理资金拨付;④实行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工程款项的结算拨付,做到现场监理签字,监理部签证,业主标段负责人复核,工程科审核,指挥部分管领导核定,主管领导批准,规范有序,严格按工程签证和财务制度办理。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河道工程共疏浚河道七塘横江19.84公里、四塘横江19.12公里、引水支线虞东河南段长1.16公里;累计完成土方开挖252.31万立方米,混凝土浇筑3.17万立方米,钢筋制安1231吨,干浆砌石砌筑7.18万立方米,石渣填筑15.59万立方米,草皮绿化38.57万平方米,护坡植树14969棵。
  桥梁工程共新建桥梁40座;累计完成钻孔灌注桩11200.7米,浇筑混凝土1.53万立方米,钢筋制安1579.5吨。
  工程计量和结算的规范管理,既节约了投资,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部工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6.验收
  余姚市曹娥江引水工程共有七塘横江I标段河道工程等19个施工标段。各标段均已建设完工,并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计划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
  (五)安全生产
  指挥部始终把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做到:①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指挥部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相应成立各自安全生产小组;②建立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和防台防汛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有备无患;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检查活动等形式,排除隐患,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工程建设期间,未发生过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在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指挥部规范管理,成效显著,工程指挥部2007年、2008年度被评为宁波市重点工程先进集体。
  (六)工程效益
  工程穿越上虞、余姚、慈溪三市,通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的建设可向上虞、余姚、慈溪提供优质的曹娥江径流,90%保证率的水量分别为1.1亿立方米、0.7亿立方米、2.4亿立方米,可解决三市现状水平年及规划水平年的缺水问题。
  通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的建设可明显改善引水沿线上虞市、余姚市、慈溪市的河网水环境,提高钱塘江南岸环杭州湾地区的环境质量,有利于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绿色浙江的一个良好载体。
  通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的建设,疏通了各县(市)的汇水、排水连通河道,有利于提高各县(市)的防洪排涝能力。可以加快当地涝水的汇集,从而减少当地的受涝时间,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排涝能力。
  该工程的建设对浙东地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长三角”南翼城市的经济腾飞创造了条件。
  (七)移民与环境影响
  1.移民安置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共征收土地1260.1696亩,安置用地92.435亩,拆迁房屋41325.19平方米,拆迁安置219户657人,拆迁企业8家,迁移各类管道2000米,供电、广电、电信线路23.7公里。按有关政策被拆迁户均落实安排了相应的宅基地,集中新建了安置小区,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2.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共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分别为节制闸防治区、河道沿线防治区、弃土填筑防治区及其他防治区。各防治分区具体范围及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如下:
  (1)节制闸防治区(I区)。节制闸防治区包括四塘横江节制闸及闸区、七塘横江节制闸及闸区、工程管理区占地。施工期间,对该防治区的钻渣及回填土方进行临时防护;竣工后,对该区内空地及挖填裸露面进行场地清理、土地平整、植树种草。
  (2)河道沿线防治区(Ⅱ区)。河道沿线防治区包括七塘横江(19.84公里)、四塘横江(19.12公里)、虞东河南段(1.16公里)河道主体(包含河道外侧5米管理范围)。施工期间,对该区回填土方进行临时防护,对河道采取工程措施(包括混凝土底板、浆砌石挡墙护岸等)以保证河岸稳定;土建完工后,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裸露面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3)弃土填筑防治区(Ⅲ区)。弃土填筑防治区包括本段工程所有弃土场。对弃土场事先修筑土围堰,并在周围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施工结束后,待弃土场表面干化,对其撒播混合草籽以恢复植被。
  (4)其他防治区(Ⅳ区)。其他防治区包括拆迁安置区、施工临时占地和桥梁施工区。土建工程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恢复原有的土地功能。拆迁安置区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严禁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施工结束后,对安置区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桥梁施工期间,加强对回填土方的临时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避免弃渣淤积河道。
  2010年3月工程完工,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余姚段)共完成水土保持投资1397.23万元。
  工程完工运行以来,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满足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水土保持措施发挥的效益较为显著,工程区生态环境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指挥部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实行法人代表约见制度,工程中标后,约见中标单位法人代表前来签约,杜绝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实行证书保管制度,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证书由指挥部代为保管,直至该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实行合同备案管理制度,所有施工合同,均由宁波市重招办备案管理;实行考勤和违约金制度,对合同承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

知识出处

余姚市水利志

《余姚市水利志》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余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型时期的历史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灾害与防汛防旱、水利规划、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城乡供水水源工程、水政执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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