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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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955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5
页码: 258-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3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管理、民政工作、民族工作、宗教事务、老龄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3年 社会生活

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2013年,市人社局围绕“转变作风强宗旨、服务民生促发展”主线,提高标杆、提振精神,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重点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构建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干部队伍执政服务能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人力社保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贯彻落实促进创业就业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工作,开辟创业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深化充分就业春风行动,通过建立劳务合作组织、来料加工基地、工疗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采取菜单式、订单式、自助式等培训形式,提高城乡居民技能和素质水平;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新增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提高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增加中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等项目,激发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热情,鼓励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0992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23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4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4.96%、160.71%和102.3%,开发公益性岗位1675个,完成全年指标的167.5%,农村覆盖率达71%;长期失业人员比上年减少247人,下降率为10%。城乡劳动力就业率达9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实际为2.19%。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充分就业。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市为契机,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工作体系。全年完成创业培训6133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53.3%,发放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775万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77.5%;新增创业实体12227家,创业带动就业人数64803人,创业带动就业比例1:5.3,创业指数达26.5。全年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37.35万元;为362名城镇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30.19万元;为2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21.36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698.16万元;为456家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66.84万元;发放职介补贴61.48万元、随军家属生活补助9.39万元、创业学员创业补贴6.1万元。拓宽就业渠道解决用工需求。举办高校毕业生、女性就业招聘、残疾人招聘等多个专场招聘会。针对受灾企业用工需求大、招聘难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场次从每周4场增加到5场,全年共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194场,用人单位进场设摊招聘9901家次,提供各类用工岗位16.75万个,有4.03万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14家民办职介所求职登记达3.05万人次,其中有7966人次介绍成功。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公共职介网络平台共发布用工岗位信息2.16万条,求职人员登记8.13万人,推荐就业7.56万名。组织38家企业外出招聘,引进技术工人208名,新增校企合作单位2家。新增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12家,完成宁波下达目标任务的171.4%,已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1485人,完成宁波下达目标任务的148.5%。全年接收毕业生4372名,就业率在93%以上。
  【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加快推进户籍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参保信息登记制度,开展本市户籍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障)信息登记工作,调查登记15万人,完成应登记人员的100%。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1.52万人、1.7万人、1.43万人、0.9万人和0.9万人,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障)率达89%,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3%,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1.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调整工作,有6295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按工资总额进行社会保险申报,申报率达99.9%,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已经和全省接轨。全年累计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31.3亿元,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26.7亿元,历年累计结余64.0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5.2亿元,支付能力达41个月。减征2个月由企业缴纳的五险费1.84亿元。全市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单位269家,在职参保人数15723人,离退休人数6694人;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后的月应发工资,全年征缴基金2.3亿元,发放待遇2.3亿元。通过有效预防和工伤费率调整杠杆调节作用,工伤事故认定受理案件明显下降,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5926起,作出工伤认定5600件,比上年下降11.1%,其中认定简易工伤1506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752万元,职工工伤伤残劳动能力鉴定2450人。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低标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等政策进行完善和整合,引导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转换衔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239.75元,人均月养老金达2016.9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40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人均提高50元/月。向4.82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补贴1500元,向13.9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每人发放500元春节慰问金。落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总额预算控制下的按服务单元浮动付费及按服务项目付费、按单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结算办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城镇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和特殊病种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6%和72.1%。
  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扩大社保卡发行的覆盖面,重点做好城镇居民医保社保卡的换发工作,全年完成社保卡申领16.8万余张,完成年度指标任务的129%。已经申领社保卡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资金用于上年个人2%缴费补助划入社保卡金融账户中,使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真正得到体现。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创新招才引智政策。出台《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种子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升和完善引进领军和拔尖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奖励政策体系,使“三个500万”政策更具可操作性。有18个项目通过评审,兑现创业扶持资金9000万元。对全市用人单位申报并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宁波“3315计划”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配套奖励,全年共发放各级人才工程配套奖励550万元。落实创新型人才补助政策,全年共引进硕士学历、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共91人,兑现创新型人才引进补贴446.7万元。为22名海外工程师发放年薪补助共320万元,并为28名海外工程师申请宁波市级海外工程师年薪补助计划。全市人才总量已达23.7万,其中专业技术人才8.5万,高技能人才16040人,高层次人才4551人,累计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3人,省“千人计划”13人,宁波“3315计划”个人4人、团队4个。“千人计划”产业园被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更名为“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
  推进“千人计划”产业园特色人才高地。浙江“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实现实体化操作,孵化基地、中试基地已投入运行,产业基地开工建设,一期出让土地16.67公顷,7个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领衔项目入驻开工。截至年末,“千人计划”产业园已签约或正在跟踪洽谈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有63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项目51个,省“千人计划”项目6个,已注册项目18个,正在注册项目11个。配合完成“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化学化工专业委员会年会及PM2.5防治专题研讨会服务接洽工作。
  优化人才结构。组织各级人才选拔,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省“千人计划”专家5人,宁波“3315计划”个人2人、团队3个(A、B、C各1个)。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推荐申报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4家,入选省级博士后工作站试点单位2家,入选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站扶持单位3家,全市现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试点站、宁波扶持单位12家。新增宁波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2家,总数达7家,全年共发放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扶持资金120万元。1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评为宁波市级技师大师工作室。完成第三批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全市优秀中青年人才累计达100人。做好职称晋升各项相关工作,全年有3223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其中高级职称315人。
  抓好技能教育和培训。整合培训资源,按照择优原则淘汰3家不规范和不符要求的培训机构,新引进3家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社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模式,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自助式等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城乡居民技能和素质水平。修改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全年各培训基地累计办班268期,有12739名农村劳动力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培训后的转移就业率达78%以上,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1269人,累计为8212名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鉴定。市技工学校全年共招收新生125人,学生毕业100人,其中29人升学继续深造,71人就业,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学生供不应求,就业岗位与人数比超2比1。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宁波市下达的2012年度各项目标项目(指标)任务,在11个县(市)区中名列第三。执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组织2012年度机关事业人员考核工作,全市除市管干部以外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共2976人,其中优秀等次436人,优秀比例14.65%,记三等功81人,嘉奖556人;事业人员参加考核13620人,其中优秀等次2048人,优秀比例15.04%。
  规范人事考录、管理。打造“阳光”招考,规范机关事业人员考录工作,加大报考资格审核力度,面试工作坚持全程监督、严格选拔考官、考官异地交流和考场内现场打分等措施,通过构建实现制度“零缺失”、违纪“零容忍”、考试“零投诉”和监督“零盲区”,提高考录公信度,得到考生和社会的公认。全年招录公务员119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15人,招聘卫技人员249人、教师201人,选聘大学生“村官”25人。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组织实施公开选调7次,公开遴选3次。加快公务员信息化管理步伐,提高人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成全市87家单位3795人基础数据的补充采集、校核、维护工作,基本完成与宁波市人员数据库的对接工作。出台《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和编外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规范编外用工管理。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规范统筹”和“搞活激励”并举,搞活绩效工资分配,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新的限高政策,进一步扩大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建立部门奖励基金,加大绩效考核和搞活分配的力度,发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
  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省定补贴和慰问金等各项经费与福利标准,贯彻中央和地方的有关解困政策,改善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条件。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健全各级管理网络,密切关注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动态,通过走访沟通,设法解决个别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困难,做好服务与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思想稳定。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开展“无欠薪余姚”活动。落实市政府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强化欠薪预防机制建设。落实“两金一卡”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达1250万元,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9000万元,记工考勤卡制度有效推行,全市发放记工考勤卡1.19万张。推进“两网化”管理,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两网化”已全部通过宁波市局验收。组织开展“春雨行动”、“春雷行动”、规范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劳务派遣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检查6次,检查用人单位1222家,涉及职工4.8万人,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429起,及时结案416起,结案率为96.9%,为312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104.32万元。其中突发案件20起,涉及职工284人;信访案件84起;处罚案件40起,罚款15.3万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2333”咨询服务电话有序运转,全年回复来电咨询5.2万次。
  开展“双爱”活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根据宁波对余姚市的随机抽查现场测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92%,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解决中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举办中小微企业劳动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人员上街宣传咨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中小微企业合同签订率达92%。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完善劳动争议“一案四调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08件,比上年上升11%,涉及劳动者2591人,结案1031件,结案率92.5%,调解率76%,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经济补偿金等损失2955万元。一裁终局案件75件,结案率100%。健全绿色通道,对集体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全年26件集体争议案件(包括欠薪逃匿)均得到快速妥善解决。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全年各基层调解组织立案2685件,涉及劳动者4216人,调解成功2411件,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等4468万元。
  (市人社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3年,全市共出生588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53%‰,户籍人口连续11年保持负增长;计划生育率达97.08%,多孩违法生育发生率控制在0.4%以内;全员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110.18:1。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宣传教育】
  强化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巩固、更新人口宣传阵地,同时注重高标准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园创建,在市青春期人口健康主题馆投入25万元开设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展厅,提升青少年生殖健康理念;投入128万元建成以梁弄红色计生风景线及凤山街道、朗霞街道人口家庭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人口文化宣传精品阵地。
  强化宣传倡导和社会舆论引导:围绕性别比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投入30余万元,在市广播电台每日早中晚各一次、市电视台每日6次,播放出生性别比治理标语及打击“两非”公益广告,并制作固定宣传标语638幅、宣传折页20万册。策划百场电影进百村、十佳幸福女儿家庭评选及以“关爱女孩、抑制两非、你我同行”为主题的“5·29”纪念活动,向群众传递幸福家庭理念,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依托电视、网站、报纸等多种载体进行立体式宣传,制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大礼包、优生健康知识小册子5000份;依托村计生服务网络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发放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卡3000余份。
  强化青春期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筹划15所重点学校开展青春期项目示范学校创建,全年共有31所学校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完成7500余名学生的PLA培训及150名家长的培训工作。抓“三优”指导中心建设,积极探索0~3岁婴幼儿早教、孕期培训等教育模式,目标人群受教育面达80%以上。
  【性别比治理】
  为突破性别比治理瓶颈,遏制持续偏高趋势,将性别比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按照“依法抓查处、核心抓制度”的思路,找准主攻方向,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推行“统筹协调、季度通报、市一把手约谈镇一把手、不定期督察、考核评估、经常性打击‘两非’、孕前告知、重点对象跟踪管理”等八项制度,从强化责任落实、宣传引导、孕情监管、两非打击等方面着手,累计对4787名外来重点人员进行管理,劝返或承诺回户籍地生产1011人;组织对25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186批次巡查,对5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处罚,收缴罚款17.26万元;查处典型“两非”案件2例,判处拘役3人、有期徒刑1人。八项制度的推行较好扭转全市性别比持续偏高局面,全市年度总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3.98个百分点,低于宁波市定考核目标3.36个百分点。性别比治理被评为宁波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创新奖。
  【优质服务】
  继续增强技术保障。新建HIV初筛、LCT和分子实验室,新增免费孕前优生HIV检测、宫颈TCT和乳腺彩色B超检验项目,确保国家孕前优生检查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发现高风险对象765人次,并及时落实有效的风险评估、指导及随访工作。全市开展免费孕前检查8(00余例,宁波下达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2%。余姚市代表省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国第四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获总成绩优秀。
  构建连锁服务阵地。着眼家庭成员健康需求,按照筹建市镇连锁服务机构的理念,探索创建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投资50余万元在凤山街道和兰江街道四明社区率先完成镇村二级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各类人群提供家庭健康类指导服务。拓展乡镇(街道)服务站职能,人口计生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该服务运作模式被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授予年度管理创新奖。
  深化民生服务工程。着眼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启动计生指导站与人民医院“两癌”规范化筛查与诊治合作项目,开展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推广免费B超乳腺检查服务,引进宫颈癌筛查及病毒癌基因检测新技术,提高“两癌”筛查水平。全年开展生殖健康服务29594人次,宫颈TCT筛查27845例,乳腺B超检查25190例,确诊早期癌变17例。市计生指导站流产对象高效避孕措施落实率上升近30%,育龄群众科学避孕意识得到增强。
  【利益导向】
  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意外伤残和死亡补助、计划生育并发症补助等计生奖励优先优惠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全年发放奖扶金2106.072万元,比上年增加288.19万元。对34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和14户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进行救助,共发放救扶金36.1万元。
  探索长效帮困救助社会化机制。深化“亲情关爱,情暖夕阳”服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行动,各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一对一”的志愿者结对帮扶,其中黄家埠镇、朗霞街道均已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常态化。利用生育关怀基金,以节日慰问、紧急救助及项目扶持相结合,帮助解决部分家庭的实际困难,市镇村三级计生协慰问困难计生家庭、干部1014户,送慰问金约52.44万元。特大洪灾发生后,市计生协为全市215户受灾失独家庭赠送价值7万元的慰问品。
  【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注重属地管理。组建流动人口计生基础、怀孕及出生三大数据库,为有效开展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加强信息采集及生育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大排查活动,做到所采集孕期信息每周梳理、反馈、核对,实现重点对象一对一跟踪管理。持续高位波动的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得到有效遏制。
  注重均等服务。广泛宣传各类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鼓励流动人口合理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促进生殖健康。搭建免费服务平台,通过继续发放四项手术服务卡、分娩救助卡等形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优质服务,减轻外来育妇的生育节育负担。全市开展免费孕环检和妇女病检查16953人次。
  注重特惠关爱。开展“关爱新余姚人”千例TCT免费筛查活动,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筛查任务,促进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鼓励全市待孕流动人口育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有效减少流动人口新生儿出生缺陷风险,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依法行政】
  规范征收。把依法行政摆上突出位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征收工作综合性指导意见,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系建设,做到各乡镇(街道)自由裁量权使用标准统一。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共作出行政征收决定书245份,征收金额达752.95万元,无一起群众投诉、行政败诉和恶性案件发生,全社会依法生育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实数统计。完善政务信息系统、农村计生奖扶管理系统、人口家庭服务平台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七大平台建设,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服务。全年提交补充流动人口信息8万余条、录入完善生殖健康档案信息15万余例。配合完成国家全员人口生育意愿调查及抽样框的编制工作。
  【基层基础】
  协会组织建设。由市委出台文件,明确镇、村计生协专职人员配备要求,构建全市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及秘书长均由专人担任的协会网络。推进基层自治建设,继续抓好章程制订过程中关于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和对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户惩罚的条款的制订。
  基层自治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章程导向约束作用,继续抓好章程制订过程中关于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和对违反计划生育家庭户惩罚的条款的制订。做好村(居)民自治示范村、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自治示范村达20%,示范企业达已建企业协会总数的10%。
  计生队伍建设。着眼群众公共管理服务需求,秉承“优化市级、完善乡级、规范村级”的原则,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策划实施生殖健康咨询师、新到岗计生干部以及技术人员岗位练兵等针对各个层级干部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教育。全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整体面貌得到新提升。
  (市计生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2013年,全市新增缴存职工11020人,净增7174人,分别完成计划的157.43%和196.55%,各增长52.63%和77.14%;归集住房公积金72678.28万元,完成计划的103.83%,增长13.09%;提取住房公积金47525.91万元,完成计划的121.86%,增长27.24%;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2862.20万元,完成计划的104.77%,增长69.67%;回收贷款17923.63万元,完成计划的99.58%,增长23.48%;完成业务收入7451.41万元,业务支出4077.8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3373.57万元,分别完成计划的100.63%、104.43%和96.39%,各增长12.97%、19.09%和6.37%。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和影响力】
  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住房公积金知识竞赛活动等举措,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和认知度,促进企业建制进程。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制工作,组织人员调查研究,制订扩面方案,在市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等单位的支持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共有5368名编外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全年新增缴存单位247家,新增缴存职工11020人,净增7174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年末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建制覆盖率达34.08%。
  【项目贷款试点】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名领导负责保障房项目贷款试点工作,设立项目贷款管理科,配备若干经办人员,具体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业务运行平台”有关资料的录入和向上汇报等工作,保证保障房项目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抓好规范操作。按照项目贷款业务规范要求,与借款人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建设银行余姚支行签订项目贷款协议,并及时办妥抵押物抵押手续,规范发放项目贷款,逐笔做好资金拨付的审核工作,确保资金实现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住建部督察员巡察组的检查,并围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已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7000万元,为全市保障房建设注入资金5221.63万元,收取项目贷款利息253.14万元。
  做好贷款额度计划调整的申报工作。10月份,根据借款人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在项目贷款发放之前已经使用自有资金垫付部分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无法将2亿元贷款资金全部使用完毕的实际,经中心、借款人、承办银行三方协商,提出将原2亿元贷款额度调整至1亿元贷款额度的方案,并向上做好申报工作,方案已报宁波市政府。
  【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高效】
  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内部稽核工作暂行规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窗口带班蹲点制度、业务科室周例会制度和新进非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培训制度、信访制度、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与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学雷锋服务工作制度、“道德讲堂”宣讲员守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制度。
  加强资金风险预警防范。针对房市回暖、购房提取多、个贷受理量大的实际,研究制订资金应急预案,加强资金日常调度和科学管理,确保日常提取和贷款资金需要。11月份,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调整到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30万元。
  落实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树立贷款风险意识,严把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控制关,通过建立贷款关注名单制度,加强对存疑贷款对象的重点提醒和催讨,控制贷款逾期率。年末贷款逾期率为零,全年月平均逾期率为0.000000746%。
  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近40万元,完成双机热备项目建设,整理1996年至2006年度的历史数据并倒入现有系统,使公积金数据更加完整,运行更加安全可靠。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市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软件的接口对接,并做好有关数据的传递工作。
  【立足为民抓服务】
  开通“12329”服务热线。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购置有关设备,配备专职人员,开通“12329”服务热线,为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做好咨询服务。共计接听回复电话咨询3002次,接通率84.7%。
  深化“巾帼文明岗”建设。围绕“为民、便民、惠民”,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学雷锋志愿服务点、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窗口行业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专人,设立窗口志愿服务岗,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和深化“巾帼文明岗”建设的内涵。
  扩大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分中心网站上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机构设置、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公告报告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文件、资金数据等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全年通过网站公开最新工作动态22条,业内资讯5条,相关政策文件13条,专题专栏12条。回复在线咨询325条、领导信箱件36条、监督投诉9条,答复余姚e政厅咨询17条,回复率达100%,均达到来访群众的满意要求。中心网站被评为市政府系统“十五佳网站”。
  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自救,在一楼营业大厅受灾严重的情况下,在二楼和三楼设置临时营业场所,确保在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实现对外营业,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对缴存职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民政工作
  【概况】
  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以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民政事业长足发展,为构建和谐宜居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月1日起,实行低保新增对象网络审批及动态调整对象的网络管理,推动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进程。全年新增低保对象439户661人,注销低保对象488户786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有低保对象低保对象5660户9493人,其中农村低保5055户8689人,城镇低保605户804人。7月份,上调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465元上调至524元。
  医疗救助。落实2012年12月出台的《余姚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各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提升最高救助额度至80000元/年,并按照全市常住人口人均24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199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全年共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60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015万元。新增惠安医院为即时救助定点医院,使全市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服务定点医院扩大到13家。继续做好大病致贫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全年共为38名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基金223万元。
  助房助困助学助残。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助房工作,共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日房改造261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继续开展助学工作,支出助学金283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609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市本级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2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50万元。此外,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共有5474名重度残疾人被列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享受对象。
  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新增救助信息4万余条,累计75926条。全面运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核对工作,全年共比对救助信息17051次,核对救助对象13744户。
  防灾减灾救灾。洪涝灾害中共紧急转移9.9万人,启用避灾安置场所289个,集中安置3.4万人,确保灾民在灾中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被盖;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作业。物资的接收与发放主要集中在10月9日至10月14日的6天时间里,10月15日至10月20日为零星接收阶段。截至10月20日,共接收八宝粥45276箱,方便面37092箱,饼干42867箱,面包20634箱,矿泉水144071箱,手电103203支,棉被25506条,皮划艇1363艘,铁锹21100把,扫把24430把,以及消毒药品、衣服、奶粉、雨鞋、蜡烛等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762.34万元。捐赠物资共折合人民币共2839万元。救灾物资发放数量原则按照各地受灾程度、人数多少和需求情况合理分配,做到当天的货物当天下发,夜间捐赠过来的物资利用夜间装车、第二天一早下发的方式进行。通过努力,救灾物资在第一时间快速下发到受灾乡镇(街道),再通过村(社区、居委)发放到灾民手中,实现救灾物资不积存、不浪费。及时下发资金,向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会同财政部门先期立即下拨1440万元救灾资金。对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孤儿发放每户(人)2000元的生活救助金,对受灾低保边缘户、重残低收入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每户(人)1500元的生活救助金。此外,及时把民政部下拨的800万元救灾资金和宁波下拨的300万元救灾资金及市慈善总会接收的657万元捐赠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用于困难群众的倒房损房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年创建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3个,省级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3个。累计创建全国综合示范社区(村)共14家,全省综合示范社区(村)9家,数量和比例在宁波大市、县(市)区中均名列前茅。
  养老事业推进机构养老建设,成立市养老指导中心,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制度,加强对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成32个居家养老服务行政村及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新增工作。同时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3月份在宁波市范围内首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管理的意见》,提升服务站的管理水平。深化社会养老福利工作。继续实施老年人春节慰问金发放行动,共计发放资金6933.4万元,惠及老年人138668人。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年人均9645元上调至年人均10787元;制发《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低保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经卫生部门医学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概况。年末全市共有社区36个,其中阳明街道8个,兰江街道5个,梨洲街道7个,凤山街道5个,低塘街道1个,泗门镇4个,马渚镇3个,丈亭镇1个,梁弄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
  农村社区建设。新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1个,年末全市265个行政村共完成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59个,覆盖率97.7%。完善农村社区规范化管理,下发《关于加快实现全市农村社区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质量改进服务品质的通知》,规范农村社区的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行社区工作台账电子化,在社区统一建立能够反映社区各项工作情况、具有电子台账功能的社区工作系统。全年投入近20万元对城区4个街道的26个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工作电子台账,确定并培训社区兼职管理人员,考核检查采用电子工作台账,不要求社区另做纸质工作台账,减轻社区工作的负担。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为驻军部队排忧解难,与市教育局协调帮助1名部队干部家属和3名驻姚部队军人子女办理工作调动和入学手续。驻姚部队积极投入兵力装备抗洪救灾,91428部队、武警宁波支队、余姚消防大队等驻姚部队共投入兵力1万余人次,出动车辆1200余台次,转移疏散受困群众6000余人,发放运送物资5万余箱,为余姚抗洪救灾作出突出贡献。
  优抚工作。稳步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工作,做好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录入工作。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完成全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迁移工作任务的90%以上。
  安置工作。全年接收冬季退役士兵407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262万元。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1人,并按照程序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共有314名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数控、电脑维修等技能培训,4人报名参加高职教育。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上半年,全市3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泗门镇4个社区因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而申请延期换届,实际换届32个社区。共推选产生居民代表2084人,居民小组长935人。产生居委会成员225人,其中主任49人,副主任29人,委员147人。有多位男性通过选举走上社区主要负责人岗位,极大改善城市社区干部队伍和居民代表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社区专职干部的属地化率大为提高,促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9月份开始,在梁弄镇进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全部首次采用无候选人“自荐直选”方式,共有77名符合资格条件的选民参加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竞选。至10月22日,全面完成17个行政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51人,其中主任17人,委员34人,全部符合各村选举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通过选举,还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798人,村民小组长331人。整个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实现零来信来访,为全面推开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积累经验。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村务公开进程,纠正各村只公开财务的问题,指导各村更新和完善村务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和常公开。同时,推进利用数字电视在全市农村进行村务公开进程,将村情概况、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和便民服务的内容及村民自治制度等信息,在数字电视平台进行阳光公开,村民群众坐在自己家里操纵电视遥控器从数字电视的菜单上就可以随时了解本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让村民能随时监督村务工作。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出台《余姚市社区(村)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社区(村)社会组织备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以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全面负责、乡镇街道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具体指导、村民委员会及社区居委会日常运作的三级管理服务模式。年末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575家,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685家。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制发《余姚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并在福彩公益金中出资50万元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公益事业的典型项目,经过申报、评审,有新城市社区邻里守望互助中心的“爱心接力棒”、长安社区社会组织的“小荷计划”等16个公益项目得到资助。优化公益类社会组织成长环境,制订出台《余姚市公益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若干意见》,建立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和直接登记制度,降低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门槛,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服务中来。
  地名管理。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整理,编印出版《余姚市地名图册》。完成“宁绍线余姚段”和“余奉线”共计134.2千米的界线界桩外业联合检查工作。完善全市地名总体规划,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使规划更科学、合理,更有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5059对,离婚1736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1101份,收养67件,合格率为100%。
  福利彩票工作。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首破2亿元大关,达2.54亿元,为国家和地方筹集公益金7700万元,较上年净增2100万元,增幅达37%。为市财政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资金2540万元。全市用于养老扶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支出达1540余万元。
  殡葬管理。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下发《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公共墓地的价格管理范围、价格管理原则和定价形式、使用价格制定、相关服务收费的制定、价格监管五项内容,规范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简化相关手续,除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驻余姚部队现役军人,与在余姚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且在市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仍按《余姚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全市城乡居民只需提供死亡证明就能直接在殡仪馆享受惠民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688具,其中符合减免条件的6322具,占总火化数的94.5%,各类减免累计金额442.13万余元,户均减免金额667元。全市实行免费生态墓葬255座(格),免费金额54万元。
  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完成钦寸水库第一批移民40人建房工作及第二批108人宅基地“三通一平”工作,启动第三批762人安置工作,完成签订协议755人,签约率达98.8%。做好年度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共计发放482.49万元。确定32个大中型水库、12个小型水库扶持项目,总投资3278万元,其中移民安置点自筹2606万元,中央、省补助672万元。
  (市民政局)
  民族工作
  【典型培育】
  推动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社区、农村五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五进”工作),构筑城乡结合、政社参与的民族工作示范网络。大岚、陆埠等乡镇按照有组织、有基金、有基地、有典型、有特色的“五有”标准开展综合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舜北小学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的文章,开展民族乐器和民族体育进课堂活动。华孚纺织公司开展民族文化建设活动,组建少数民族文艺表演队伍,在企业中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月活动。阳光小区做好“四个一”民族互融工程,即一个民族团结图书室,一个民族团结活动室,一个民族团结文化廊,一个民族团结倾心坊,并开展民族知识进楼道活动。大岚镇大岚村开展民族团结宣教基地建设,举办民族团结联欢晚会。阳光小区和舜北小学被评为宁波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鹿亭乡龙凤丽、梁弄镇张碧珍被评为宁波市少数民族“十佳致富能手”。
  【服务维权】
  抓好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扶贫帮困工作,全年落实结对扶贫资金15.5万元。开展“送知识、送信息、送技术”活动,实施“造血”式扶贫。四明山镇成立少数民族创业致富联谊会,建立6万元的少数民族创业致富基金,聘请特色农家乐业主、花木经纪人、土特产种植销售行家等组建导师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做好中考、高考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分审核,全年为18名高考生和44名中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同时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跟踪服务,对6名年度考上大学的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深入基层走访少数民族受灾企业和受灾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共筹集30余万元资金对受灾严重的帮扶项目与少数民族受灾家庭和企业进行资金扶助。
  【团体建设】
  加强少数民族联谊组织建设,物色选拔新的优秀少数民族代表,完成少数民族联谊会的换届工作。联谊会常务理事由原9人增加到11人,领导班子由原1名会长、3名副会长调整到1名会长、4名副会长。指导基层民族联谊组织的筹建和活动,帮助华孚色纺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为近百人的包括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教育引导、帮助服务、联络联谊的组织平台。帮助大岚镇大岚村建立全市首个村级少数民族联谊会,为少数民族群众搭建文化娱乐、互帮互助和交流沟通的平台。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社会服务作用,与民进余姚支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在河姆渡镇翁方村建立同心文化服务基地,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
  (陈芳)
  宗教事务
  【概况】
  2013年,全市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围绕“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目标,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狠抓依法管理和教育引导,确保安全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夯实工作基础】
  完善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配备宗教工作专管员的基础上,村(社区)配备协管员和信息员,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乡镇(街道)宗教专管员会议,交流、部署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强化属地管理。会同乡镇、街道与宗教活动场所签订2013年度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组织乡镇(街道)宗教工作专管员培训,增强工作职责,提升业务能力。
  加强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能力。推动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联系宗教场所、联系代表人士、联系信教群众”三联系制度。坚持局领导定期约谈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利用“交叉谈话法”,掌握动态,消除隐患。同时,组织宗教团体开展学习,加强对宗教团体班子的工作考核。
  加强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载体,8月份在佛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9月份选派12名教职人员参加在奉化雪窦寺举办的全省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10月份选派4名基督教界骨干参加宁波市基督教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全年三大宗教包括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总计8次。
  【加强依法管理】
  开展专项整治。分层分批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进行检查,并推进整改。佛教由市民宗局直接督察;基督教在委托“两会”的总体原则下重点抽查,重点解决基督教城堂老城堂分堂私存公款的问题。对有反映的教职人员进行重点查处,谈话戒免。同时对场所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治。重点完成西隐禅寺提升改造和基督教城堂管理体制创新两项工作。
  规范宗教事务。依法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坚持提前一个月报批制度,坚持活动安全预案制订制度。严把讲台关,确保有效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的渗透。全年共审批各类非通常性宗教活动53次,审批河姆渡堂原地拆建事项,审核临山堂迁建项目,协调解决基督教新新堂迁建、马渚堂新建0.67公顷用地指标。
  指导场所换届。指导“两会”把基督教城堂换届作为难点予以突破,仔细排摸情况,多方听取意见,设计合理程序,最终顺利选出理想的人选为新一届堂务主任,完成平稳过渡。推进其他堂所的顺利换届。
  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作为教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座谈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知识教育。
  【确保安全稳定】
  排查安全隐患、。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基础上,做好每季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两次牵头组织市安监局、公安局国保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对重点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全年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22处。
  做好稳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有效处置“东方闪电”(全能神)邪教问题。确保佛教场所春节烧头香、二月十九芦城庙会、基督教新城堂落成庆典、佛教居士林地藏殿落成庆典等活动的安全有序。在天主教罗马教皇新老更替、上海佘山朝圣等敏感时期,通过相关村、社区做好动态信息的收集,同时加强对天主教神甫的教育引导,确保全市天主教界和谐稳定。
  指导基层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处理各类宗教纠纷及民间信仰活动。2月份,指导低塘街道拆除一家位于汤家闸村的小庵小庙。5月份,协助泗门镇处置一起打着民间信仰幌子的封建迷信活动,指导阳明街道稳妥处理一起民间信仰聚会活动。
  【加大工作创新】
  加强示范建设。年度在推进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选工作的基础上,选定龙泉寺、基督教城堂为和谐宗教场所示范点。按照“信仰纯正、班子团结、文化和谐、人才荟萃、管理有序、账务规范、制度健全、台账完整、公益突出、联系紧密”十大标准强建设。其中基督教城堂以成功换届为契机,以建设伦理型、道德型、服务型宗教为目标,开展“和谐城堂、文化城堂、奉献城堂”建设活动,开展同心服务“四个一工程”(一支同心服务队伍,一个同心服务基地,一只同心服务基金,一个同心服务项目)。通过示范点建设实现以点推面的目标。
  加强和谐建设。深化宗教和谐文化建设,在宗教界开展以建设“伦理型、道德型、服务型宗教”为主旨的宗教和谐文化建设活动,举办主题为“中国梦与基督教职责”“中国梦与佛教界职责”等专题论坛。通过论坛平台,加强政府和宗教界的交流和沟通,推动对宗教界的引导。同时开展和谐建功活动,推动宗教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开展工作,鼓励信教群众在各自的岗位上创业创新、建功立业。如要求基督教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就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上多做贡献,开展诚信经营、创业支持、经济互助、赴外考察等活动。
  加强公益建设。引导宗教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基督教城堂筹建100万元以上规模的“同心基金”,小曹娥片区的基督教堂联合建立30万元的“爱心基金”,佛教界出资15.5万元与155户贫困户结对,余姚佛教居士林出资5万元资助丽水云和县赤石乡阴岩村发展村级社会事业。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宗教界捐款捐物合计330余万元,运送物资70余吨。
  (钟冬发)
  老龄工作
  【概况】
  2013年,全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抓好学习宣传、实事惠老、夯实基础等工作,使全市老龄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
  新增32个行政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新建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月份,召开全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培训会。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管理的意见》,规范服务站的管理运作。7月份,对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16个社区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措施。9月份,与市人民医院合作,举办全市居家养老专职服务员急救技能培训班。11月份,对32个村和3个社区以及30余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评估验收。下拨140万元救灾款,对因受洪水灾害而造成损失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补助。
  【老年优待】
  继续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免费安装老年人“一键通”电话。春节前,对全市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慰问金标准为每人500元,慰问对象共计13.3万余人,慰问资金达6600余万元。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成功创建“敬老文明号”单位余姚市级14家、宁波级7家、省级5家。西大街、下菱、舜南、阳明、新城市、胜山等6个社区争创宁波市级“老年宜居社区”。
  【文化宣传】
  下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在6月至10月期间开展新《老年法》宣传,印发5000册宣传册,发放其他读本1000余本,在市主要路口安置落地宣传广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郁氛围。老人节前夕,组织举办“学新法、庆重阳、敬老人”系列作品展,并在广场开展《老年法》现场咨询活动。6月9日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专管员《老年法》学习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开展各类《老年法》宣传学习,举办宣法上街、新法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学习关注《老年法》的良好氛围。全年共下乡授课10余堂,1000余名老年人参加《老年法》学习听课。召开庆祝老年电大成立十周年暨先进表彰会,评比表彰2011~2012年度老年电大办学成绩突出的“先进教学点(班)”、“优秀办学工作者”、“办学贡献奖”。
  【基础工作】
  从6月20日到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践行诚善礼·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夏查工作,实施“送清凉、送安康、送法律、送服务”的“四送”活动,确保全市老年人安心度夏。做好节日慰问走访工作,多种形式开展送温暖活动。评选第四届“孝亲敬老之星”和“敬老先进单位”,营造敬老尊老浓郁的社会氛围。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重新建立一支由20余名骨干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并于3月27日召开全市老龄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会。
  (市老龄办)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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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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