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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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929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218-2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经济增长势头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中微涨,商品供需总体比较正常,但城乡消费需求呈萎缩趋势。
关键词: 余姚市 2013年 物价

内容

【概况】
  2013年,全市经济增长势头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中微涨。商品供需总体比较正常,但城乡消费需求呈萎缩趋势。全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为102.5%,比上年上涨2.5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100.2%,上涨0.2个百分点。据市场监测数据显示,商品市场价格增速低位平稳运行。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上涨4.3%,列上涨类之首,居住类上涨2.9%,衣着类价格上涨2.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8%,烟酒类上涨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护服务类上涨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6%。
  【价格管理】
  执行物价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成品油、电力、药品、食盐、粮食等定调价文件。会同市供电局、民政局做好“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市享受政策五保户5000余户,低保户1000余户。贯彻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二批次公布18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执行优惠0.20元每立方米的差别水价,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清理上报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数据资料的通知》,对在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单独发文、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发文及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所有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和2000年以前制订的目前仍在执行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开展清理上报工作。共计清理文件350件,其中现行有效文件93件,部分有效文件9件,届时有效文件141件,已废止或失效文件107件。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计正在执行的有效文件29件。
  加强各类物价费用管理。1月份会同城管部门出台中心城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标准,分别为35元/吨和3.50元/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8月15日起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85元调整为4.55元。会同市财政局、商务局制订早、晚稻收购价格。核批时代广场等18个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监管和考评工作;会同市国土局、建设局每月测定公布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按项目测定公布朗霞街道等4个乡镇区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商品住宅补偿价格。
  【市场价格调控】
  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各项价格成本监审及其他调查研究工作。完成省物价局下达的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资购买、早晚稻粮食生产成本收益和生猪养殖成本收益调查任务,做好生猪养殖成本月度预警分析上报工作;配合省物价局对全市粮食价格和特色农产品榨菜及加工进行专题调查;灾后开展农户受灾情况专项调查,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乡镇自来水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水库供水和民爆配送及管道天然气的定期价格成本监审,完成《加强成本监审,服务科学决策》调研材料;年初牵头召开六部门生猪调控联席会议,分析2012年生猪供应情况,全年猪粮比价5.77:1,全年生猪出栏29.6万头,猪肉自给率达55%以上,除山区乡镇外,已实行定点屠宰及集中配送。
  加强民生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对八大类近40种大米、食用油、蔬菜、奶制品、煤气等民生商品价格每周进行价格监测,监测信息定期在《余姚日报》、发改局网站上公示,对煤炭、钢材、尿素、塑料原料等主要生产资料商品价格进行每月监测,并将监测情况与分析材料及时上报上级系统部门,完成每季度价格形势分析;特别在遭受“菲特”洪灾后,及时启动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对市场价格实行巡查,并且每日对民生商品价格上、下午两次报省和宁波,在面临青菜短缺、价格奇高时,及时争取到宁波市三防指挥部的支持,由宁波贸易局组织调运7吨青菜平抑市场物价。11月份,牵头组织五个部门对《余姚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报市政府。在省粮食生产安全考核组对全市粮食生产安全考核中,发改局各项监测、上报工作获好评,满分通过。全年受理天然气、电力价格、集体土地拆迁等政策投诉咨询件10余件,答复率100%。
  【收费管理】
  加大民生收费监管。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后的收费监管和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市教育、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收费政策,对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引导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方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第四中学、高风中学两家民办学校住宿费进行适度调整;对丹山赤水、四窗岩漂流、森林公园、冰雪洞天嘉年华等旅游景点门票进行审核与备案;会同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政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中有关生态公墓收费政策;做好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视听维护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基本视听维护费标准从每月14元调整为20元。
  抓好“清费治理”工作。贯彻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雷击风险评估防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估收费标准”、“公布规范后的安全评价收费、工业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收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证明财产公证收费、编制和评估可研等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等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并加强事后监管,使上级清费减负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加强收费管理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工作,共验审单位111家,其中上门验审86家,自审15家,新换发收费许可证107家,注销许可证4家。全市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31270.33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总额为11414.60万元,事业性收费总额为19855.73万元,分别占全年收费总额的37%和63%。与2011年相比.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减少9354.62万元,减幅23.03%。根据国家新的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的要求,完成2012年收费信息的录入、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实验学校、四中、高风中学)生均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监审工作。
  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根据省物价局要求,分别对城乡客运经营情况、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公安治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机关事业单位复印收费等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同时开展公立医院医改政策半年度监测评估和2008年以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清费减负政策评估工作。通过专题调研,了解行业收费现状和存在问题,也为上级制订收费政策提供参考。
  【物价监督检查】
  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治价费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8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104.3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8.3万元,退还用户78.3万元,罚款7.7万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开展日常市场价格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成品油价格跟踪检查,以及洪灾突发期市场价格巡查和灾后汽车维修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组织价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和余姚实际,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农资化肥价格、防治禽流感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旅游行业价格行为、汽车销售明码标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等7项价格专项检查,查处涉及天然气安装、药品销售价格、汽车销售等价格违法案件,确保各项价格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社会价格监督。采取以会代训、实地带教等形式,开展对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边检查、边教学的方式,提高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业务素质。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对商店、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民生商品价格进行检查,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价格环境发挥作用。还组织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经营者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重视价格举报工作的规范管理,执行例会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69件,办结率100%。加强灾情突发期的价格举报工作,对于举报信息不论是举报何种渠道接到的,均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反馈。
  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在设置框架广告、制作楼宇广告进行宣传的同时,还依托“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编印《价格宣传资料》5000册,帮助经营者及时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维权意识。开展领导下访接访活动,由分管局长带队,在兰江街道四明社区开展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访接访活动,参加由社区组织的“了解民生,倾听民情”座谈会,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政府收费等进行面对面交流。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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