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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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874
颗粒名称: 武装·政法
分类号: E289;D926.11
页数: 16
页码: 136-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3年人民武装和政法综治、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武装 政法 2013年

内容

人民武装
  【概况】
  2013年,市人武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强班子、带队伍,打基础、重规范,正风气、促发展,推进以作战准备为中心的各项建设和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党管武装、双拥工作、国防教育、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跨区异地训练等特色亮点工作多次得到上级机关首长肯定。
  【政治理论学习】
  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来抓,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部队要“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指示精神,坚定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基础,先后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信念、铸牢军魂”“干在实处、创新有为”及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动员、专题辅导、参观见学、党性分析和辨析交流,深化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借鉴地方“三思三创”活动,把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多次邀请市党政领导、军地院校专家学者,为干部职工介绍新形势、新理论、新知识,深化主题教育效果。
  【军事斗争准备】
  发挥民兵独特优势,注重在用兵中练兵强兵,组织民兵主动参与平安余姚建设,拓展平时服务功能,推进应急力量与公安、武警和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建设,做到力量互补、预案衔接,谋求军事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针对全市山林火灾、洪涝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先后筹划组织4批320人次的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森林灭火、水上救援和反恐维稳等训练,民兵应急应战能力明显增强;在抗击特大洪涝灾害中,视灾情为命令,第一时间研究应急救援方案,集合队伍奔赴救灾第一线,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进入受灾严重的11个乡镇街道,参与人员转移、物资发放和灾后重建,先后出动民兵预备役人员6万余人次、冲锋舟艇500余艘,转移群众1万余人,转运、分发物资2000余吨,展现民兵过硬素质和良好形象。4月份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思路,采取“理论辅导、个人作业,讲解示范、实装操作,训考结合、以考促训”等方法,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强化训练,建立每周五例训制度,专武干部整体素质得到加强;筹划和组织基干民兵训练,根据上级明确的训练任务,落实分层组训。市属民兵应急连采取外聘教员、封闭强化、实地模拟等多种方法组织集中强化训练,将练思想、练作风、练技能贯穿到训练、管理全过程,整体训练水平得到迅速提升,在军分区组织的应急连(排)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着眼“三个转变”要求,优化组织结构,按照“编强应急队伍、编实支援队伍、编全储备队伍”的思路,加强基干民兵队伍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训练有素、装备配套、使用规范、可靠管用的新型民兵力量体系逐步形成。以《浙江省后备力量基层建设规范》为依据,以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建设为重点,坚持软件、硬件建设齐头并进,所有基层武装部均按规范化建设标准设置“两室一库”,应急物资配备齐全、管理有序,后备力量基层规范化建设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民兵分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得到加强。
  【党管武装】
  坚持做到“五个纳入”:即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武装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统一划拨,把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党委任期目标,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把拥军优属纳入创建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武装工作倾注真心真情,坚持实打实支持建设、硬碰硬排忧解难、心贴心关心优抚。全市爱武装、管武装、用武装的氛围浓厚,党委议军、双向兼职、第一书记现场办公、过军事日活动等“七项基本制度”有效落实。。各级领导对涉及武装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都能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导落实。市委书记毛宏芳、市长奚明多次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人武部、预炮营办公大楼搬迁、民兵训练基地整治、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等实际问题,市委副书记方文军、诸晓蓓和副市长郑桂春作为联系分管领导,努力为武装工作排忧解难。“八一”前夕,市四套班子和相关局办领导,与驻军单位一起座谈,听取部队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措施。组织民兵预备役和驻军单位支援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为打造“和谐幸福新余姚”、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作贡献。年度组织全市204所中小学开展暑期军训和“缅怀先烈业绩,兴我锦绣余姚”主题教育,指导实验小学等少年军校建设,编写《我是小军人》等训练教材,开展“颂长城、爱中华”演讲比赛,营造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
  【安全工作】
  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把握精神实质,打牢思想基础;落实形势分析制度,每年2次联合公安部门组织职工政治审查,了解其政治态度、思想道德、工作表现和家庭、社会关系、对外交往等情况,确保队伍纯洁、可靠;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坚持自查自纠,勇于揭短亮丑,抓住重要时节、要害目标、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逐条、逐项、逐点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掌握安全底数,一般问题现场整改,难点问题限期整改,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人武部工作生活地方化的特点,修订完善《日常教育管理规定》,从值班制度、日常秩序、车辆管理、安全保密、营产营具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规范,以制度推动安全工作落实。
  【征兵工作】
  2013年是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改革重大决策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征兵工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提高兵员质量聚焦用力,既有宏观领导,又有具体指导。市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征兵工作总体计划,多次到人武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年度兵员征集任务的完成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及时召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各级职责,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研究解决现实问题;市人武部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搞好汇报、提好建议,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各部门按照分工抓好征兵各环节工作的落实,先后3次召集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研判形势、制定措施,针对应征青年身体素质下降较快、参军热情不高的实际,研究提出完成征兵任务、提高兵员质量的办法措施:各级各部门适应征兵政策调整变化,转变一r作思路,采取超常举措,改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意识,采取分片包干蹲点帮带的方式,进村入户深入发动,实现从“在办公室等人当兵”到“上门服务请人当兵”的转变;把征集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作为提高兵员质量的重中之重,深入宣传优待政策,激发参军热情,并落实大学生“四优先”政策,为高学历青年参军开启绿色通道。强化丁作协调,征兵T作的每个阶段,市人武部都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确保征兵工作顺利、有序、安全推进。征集的401名(其中女兵4人)兵员中,大专以上学历新兵lol人,占总数的25.2%,兵员素质较往年有所提高。
  (市人武部)
  政法综治
  【概况】
  2013年,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围绕“保稳定、促发展、创平安、建和谐”工作主线,以实现“平安余姚”建设七连冠为目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注重创新、狠抓落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取得“四个下降、六个未发生”的良好成效,即刑事发案总量、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较上年下降10.5%、11.89%、1.0%和9.4%,未发生六类被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项,连续第七年获省“平安市”称号,政法委机关.T作目标考核获宁波市=三等奖?
  【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处置因意外死亡、企业倒闭、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全年共调解纠纷11464件,调解成功率95%,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60余起,协调处置非正常死亡事故172件。开展“强基促稳、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挂牌督办等工作,共排查处置各类问题11000余个,整治重点地区28个,化解重大不稳定问题74个,】}“色完成在杭州、宁波两地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的安保工作任务二出台《余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项目深化丁作方案》,深化风险评估丁作,全年共完成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7件,未发生一起因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宁波市风险评估]:作深化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参与抗洪救灾工作,制订出台《政法部门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的若十意见》和《关于加强灾后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等指导文件,对灾后重建政策进行科学评估,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进企入店”和“三进i送”活动,全力做好灾中灾后维护稳定T作。
  【严打整治斗争】
  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侦查、批捕、公诉、审判力度,先后开展“打盗抢保民安”“扫毒害保平安”“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共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333起,命案破案率100r7c,刑事拘留2893人,批准逮捕1785人,审查起诉2550人,刑事审判2548人一完善立体化防控网络、大情报体系和社区警务e超市建设,织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全年未发生一次致死3人以上案件和持枪、涉爆案件,“两抢”案件比上年下降57.6%,入户盗窃案件受理数下降5.94c/r,非入户盗窃案件受理数下降10.27%,破获八大类涉黑涉恶案件136起,处理八大类案件犯罪嫌疑人715人,办理黄赌毒等行政案件2606件,行政拘留2809人次,查处吸毒人员710人次,移诉毒品犯罪嫌疑人237人,处置强制隔离戒毒120人次,成功破获公安部“2012-371”目标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市人民法院民商事结案数7314件,收案数2654件,民商事实际执行结案数1790件,民商事案件履行率达88.19%。开展针对城乡接合部、车站广场、娱乐行业等人员复杂场所的重点整治和分级管控,抓好流动人口登记做证及注销工作,抑制流动人口流窜作案。推进“无邪教市”创建工作,反邪教宣传、教育、打击等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基层基础工作】
  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市共划分网格1697个,组建四级网格服务团队4700余个,培训村干部、网格长4400余人次。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警调、诉调、检调、行政调解等作用,推广人民调解进公安的人民调解制度。成立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及讲师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推进平安、法制宣传,出台《进一步加强建设“平安余姚”宣传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平安宣传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首届群众最满意平安村(社区)评选活动,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泗门镇谢家路村、兰江街道四明社区被评为全省首届群众最满意平安村(社区)的“双十佳”。深化市、镇、村三级巡控体系建设,探索村村联防、村企联防、企企联防、志愿巡防、物业自防、居民自防、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机制,提高打击犯罪和遏制发案的能力。集中力量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清除隐患点23个。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完成13个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301个村(社区)和156家企业社会服务管理室(站)的规范化建设,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成率达到100%,规范化率60%以上。定期开展市本级和乡镇街道级平安创建模拟测评。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铁路、平安金融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22个,建立由部门牵头 乡镇古(街道)落实的基层系列平安创I建工作机制。深化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建设15个,其中完成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余姚的试点工作。建立由10个职能部门、21个乡镇(街道)、301个村(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络体系,实现部门、上下间的信息联动。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出台全省首个《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宁波市委副书记等领导的肯定。
  【创建“平安余姚”】
  围绕“三改一拆”“六大百亿工程”等全市中心工作来推进“平安余姚”创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形成对建设工地中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和强倒乱倒建筑垃圾等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握好对困难企业的分类处置,采用“量体裁衣”等柔性执法方式,保障职工权益,促使经济回复安定,妥善处理好50余家倒闭企业的善后工作。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审理力度,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平安宣传和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平安创建“三率”,提升平安创建实效。
  【政法队伍建设】
  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深化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基层窗口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强化便民为民服务举措,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完善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强化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加强政法综治干部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并挖掘、培育政法综治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评选,通过舆论宣传、正面引导等形式,加大先进典型对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的引领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
  (市政法委)
  公安
  【概况】
  2013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围绕“美丽富裕幸福新余姚建设”的总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夺取抗洪救灾的胜利,为平安余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1个集体和1名个人立二等功,2个集体和7名个人立三等功,29人立市政府三等功,128人受市政府嘉奖,77个集体和83名个人得到上级表彰奖励。
  【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将抗洪救灾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抗洪救灾工作指挥部,组织全体民警、协辅警克服疲劳,连续奋战10月8日下午和10月10日下午,分3批次将1118名羁押对象安全转移至宁波市看守所和慈溪市看守所;12月31日凌晨,又出动590名警力,分2批次将羁押在慈溪市看守所的1043名在押人员全部安全带回。全体局机关民警、职工及巡特警特勤队员连续奋战6天5夜,守护发电机房,确保洪灾期间群众唯一报警平台和公安机关应急指挥体系的正常运行。抗洪救灾期间,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4000余人次,车辆2500辆次,各类船舶980只,其他救援设备11400余台,排除险情1431处,平稳处置“10-11”“10.15”等群众聚集事件。加强灾后街面巡逻防控,加大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舆情巡查、处置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体干警共捐款897885元,上交市民政局。
  【维护社会稳定】
  网络舆情管控。全年共上报各类敏感信息3421条,巡查获取互联网涉稳、涉政、涉警信息621条,发现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13000余条,落地查证643人,治安处罚7人,处罚网站3家,关闭栏目216个。
  现实社会管控全年共收集编报各类国保情报1050条。有效管控以民师、涉军为主的特殊群体,累计化解、劝阻特殊群体的各类上访和非正常活动20余次。抓获公安部督捕“法轮功”逃犯1人,侦破公然宣传、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案1起,抓获“实际神”邪教人员22人,治安拘留11人:推广“民调入所”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重点单位和目标反恐安保。加强反恐重点目标及水、电、油、通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等重点单位的检查,督促整改。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153家,督促学校整改安全隐患。
  公安信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3件(起),比上年下降2.88%,办结率97.15%。被省公安厅评为2013年县级信访工作考评优胜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夯实基层基础】
  大情报体系建设把深化大情报体系建设置于基层基础建设的“龙头”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情报工作在完成省公安厅试点任务的基础上走上自主创新和特色之路。年度被省公安厅确定为继续深化大情报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派出所社区警务建设。对已完成达标的65个警务室,规范外观形象和硬件设施,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做到“开门、亮灯、有人”,完善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将治安相对复杂且又24小时运作的老方桥、城北、城东警务室升格为警务站。全市e超市中共采集街路巷信息4311条,虚拟建筑物340987座,房屋774908间;标注高危人员1969人,吸毒人员925人,社区矫正对象81人,精神病患者295人,知名人士2人,境外人员504人;关联常住人口833706人,关联率99.90%,关联流动人口424339人,关联率99.6%。
  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抓住深化平安余姚建设的契机,以“七张网”为骨架,整合社会资源,科学编制《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阳明派出所的织密社会面巡控网、梁弄派出所的强化巡防体系建设、马渚派出所的社会视频外延等做法在全市推广。
  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深化“相对集中办案”模式,实施法制民警派驻城区4所制度,落实案件公开查处制度,推行“阳光执法”。强化综合培训,提升民警执法素质。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制订《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强化对办案区安全管理和监督,制订《余姚市公安局办案区管理规范》,创新实施进出办案区人员登记管理系统。联合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提请逮捕重大案件时随案移送录音录像资料的办法》等一系列规定,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实施。
  【惩治违法犯罪】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结合余姚实际,部署开展“打盗抢、保民安”“打四黑、除四害”“扫毒害保平安”“打黑除恶”“缉枪治爆”“保卫餐桌安全”等专项行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案件受理数(全部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中的盗窃、抢夺、诈骗)比上年下降8.82%,其中命案(13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全破)低于前三年平均数0.6起,“两抢”下降53.17%,盗窃下降5.86%;共破刑事案件4309起,刑事拘留2849人,提请批准逮捕2082人,移送起诉2986人。
  【加强行政管理】
  实有人口管理。推进常住人口中集体户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的登记采集工作,共采集信息515258条,采集率达95.7%。推进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市共配备综管员663人,平均后基本达到800:1的要求。加强对辖区涉外宾馆和辖区散居境外人员临时登记的管理。
  行业场所管理。加大旅馆业、娱乐场所、洗浴服务场所、四项经营活动及危险、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创新管理新方法,如通过旧货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破获33起系列性诈骗案,总案值4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54255起,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3770起,其中上报事故205起,造成108人死亡,1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7520元,四项指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0.09%、11.48%(减少14人)、17.68%、40.40%,实现“四项指数九连降”。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121人(路内108人,路外13人),比上年减少31人。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深入推进。
  消防安全管理。清剿各类火灾隐患,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年共接警2061起,抢救被困人员602人,抢救财产价值6979.9万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50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83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7份,责令“三停”单位19家,罚款640899元,拘留4人。
  行政审批工作。适应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14项,经市政府报备登记和上级公安机关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36项。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改造升级网上审批系统,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年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管理服务项目37360件,比上年增加0.42%,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
  【狠抓队伍建设】
  抓政治建警。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思三创”“中国梦·我行动”等主题活动和向徐祥青、段晓鹏、吴革新学习活动,强化抗洪救灾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弘扬队伍主旋律,培育民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民警对公安工作的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抓作风强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上级有关转变工作作风的规定,抓好“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警用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反腐倡廉常态化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协辅警教育整顿活动,推动协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
  抓爱警惠警。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拔30名中层副职干部和30名民警,在干部选拔任用、民警调配上大幅度向基层所队倾斜。局业务大楼扩建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若干派出所新建及改造工程有序推进。
  (李迪锋)
  检察
  【概况】
  2013年,市检察院围绕余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抓手,履行修改后“两法”职能,实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有新成效,法律监督有新作为,执法公信力有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案件1349件21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09件3031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85人,提起公诉255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4件48人。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先进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立省集体二等功。
  【围绕大局促成效】
  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实施《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20条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减少对实体经济造成影响。特别是在关于塑料城涉税案件的处理上,贯彻市委政法委协调会议精神,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至4月份已将受理的120件215人全部审结,其中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20人,决定不起诉47人,分别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6%和22%。及时总结分析经济犯罪有关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得到宁波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48人,比上年增加180%和150%。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50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围绕市委“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紧扣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制订《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在征地拆迁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制订《关于依法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的意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信访案件调查、选举过程监督,保障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具体从四个方面提出“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上,既严厉打击快捕快诉,发挥刑罚的打击、预防和教育功能,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促进社会和谐有序。落实涉罪外来人员同城待遇,完善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平等办理机制,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全年共对社会危险性较小的60名外来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占全部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人数的48%,对37名外来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占全部相对不起诉案件人数的30%。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规定,实行讯问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并建立合适成年人队伍,明确权责,健全管理,保障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开展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在校学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纳入社区帮教。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矫治的社会管理新机制,与低塘中学等学校建立“检校共建”机制,加大普法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未成年犯回访”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在押未成年犯教育、矫治工作。
  【认真履职促稳定】
  宽严相济惩治违法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9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00人,提起公诉730人。保持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放松,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52人,提起公诉28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以及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落实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捕124人,相对不起诉123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4%和46%。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3件(次),增加26%,逐件办理落实,确保依法处理。推行有条件信访问题“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工作模式,做好舆论引导、情绪疏导、释法说理等工作,努力在首次环节化解矛盾,防止涉检信访和越级上访。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健全检察机关介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涉检信访发生。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畅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发挥基层检察室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宣传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将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首次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推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救助机制,对安徽籍刑事被害人吕梦杰救助9万兀。
  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准确把握“两高”司法解释精神实质,从严惩处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37人。围绕市委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首次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1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打击非法行医等严重扰乱医疗卫生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5人,占全市审结人数一半以上,并对查处的案件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提出防治的对策与措施。
  【惩防并举促廉洁】
  严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36人,均为大案,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18人,市本级现职要案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8件12人,重特大率为87%,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人。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全市“三改一拆”工作,以征地拆迁领域为切入点,立案查处渎职、贪污窝串案20人。又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补贴监管不力问题着手,反贪、反渎两部门合力查处农机补贴领域领导干部收受贿赂为农机设备经销商销售农机及获取补贴提供便利的贿赂案件4人,农机购置监管部门滥用职权违法转卖享有补贴的农机设备导致财政补贴资金严重流失等渎职犯罪3人。
  提升执法办案综合效果。转变侦查理念,提升侦查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措并举,全力追赃,挽回国家损失2100余万元。以“五化”为支撑,探索建立“以窝串案促自首,以自首带窝串案”的办案模式,开展初查工作,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巧用侦查手段,善借破案威慑力,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16人,占立案人数的44%,形成自首率高、窝串案多的良好局面。院反渎局被省院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预防宣教、警示教育等基础性:工作,与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出台文件建立联合预防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主导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围绕市委“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城乡品质建设提升年”等活动开展预防调查,通过向职能部门、工程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形成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增加工程领域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对查办的广电系统窝串案深入剖析犯罪特点、原因和规律,并在宁波市文广系统职务犯罪案情剖析会上发言交流。主动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撰写的《2010年以来余姚市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市委领导肯定,并在宁波市检察机关预防调查报告评比中获评三等奖。
  【深化监督促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8件24人,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65人,不起诉29人,其中绝对不起诉7人。发扬优点,发挥追诉查漏信息平台在追捕、追诉和追罪中的基础信息库作用,共追加逮捕15人,追诉漏罪漏犯27人次,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突破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刑事审判文书四级审查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评析制度等措施,提高刑事抗诉工作能力,全年共提出抗诉3件,改判4件。提出抗诉的陈虹、戴小芳等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被告人陈虹、戴小芳由原判的有期徒刑十年和六年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取得良好法律效果,被宁波市院评为质量“优胜奖”案件。贯彻上级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精神,办理6件刑事申诉案件,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构建民事行政监督多元化格局。加大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件37件,提请宁波市院抗诉或建议提请省院抗诉6件,向余姚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已有2件由法院改判、调解结案,其中宁波四明湖建设有限公司与毛庆树、王根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省院评为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围绕修改后民诉法关于民事执行监督的新规定,构建检察监督与审判机关内部纠错的衔接机制,探索民事执行监督的有效方式。一方面敢于监督,从信访案件入手,成功办理姜海江申请执行监督一案,圆满解决一起长达七年的执行案件。另一方面善于监督,对查办的宁波市首例虚假劳动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傅某以虚构劳资纠纷骗取劳动仲裁,进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为,及时建议法院不予执行,有效制止一起执行错误案件的发生。使用调查核实权,加强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职能,开展食品、医疗等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强化监管活动法律监督。抓好刑罚变更执行、羁押、办案期限监督和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对减刑不当、执法监管不规范等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18份,立案查处市看守所协警金某滥用职权一案,促进安全文明监管。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对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及时督促收押。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事前对象评估,事中跟踪监督,事后责任倒查”的方法纠正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并严厉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促使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如对梨洲司法所工作人员李某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弄虚作假,编造、伪造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等方式应付检查,致使4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行为以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处,并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加强刑诉法新增职能的探索,会同公安机关制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监督协作办法》。
  【固本强基促发展】
  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规范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的新规定,建立全面证据审查制度。以毒品犯罪案件为切入点,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完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机制,细化退补内容,加强跟踪监督。完善《关于提请批捕重大案件时随案移送讯问录音录像资料的办法》,增加强奸、毒品犯罪等主要依靠言辞证据定罪的五类案件,规范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录音录像资料调阅审查制度,以此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重要途径。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通知辩护工作的若干规定》,设立律师接待室,保障律师在侦查环节会见、批捕环节表达意见、审查起诉环节阅卷等各项权利。加强自身监督,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定期评查,实现对办案期限、程序和质量的有效监督。加强公诉部门对自侦、侦监部门的监督制约,加强监所部门对其他部门的监督制约,严防超期羁押、监管场所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发生。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协政情通报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制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络工作的意见》,通过落实走访制度、寄送检察工作信息、举行“三员”联络会议等活动,及时汇报有关情况。举办“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机关领导干部等4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参观视察,提出建议。
  加强思想纪律和廉政作风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实施“五联五促”“三进三送”“进村、联校、入企”“共筑中国梦·先锋在行动”等系列活动,强化执法为民思想,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学习《全省检察机关“九项严禁”粼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省委严禁“两局”等有关纪律作风的规定,并加强督察确保严格执行。制订<2013年余姚市检察院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分解》,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把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赵明华等4名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通过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全院干警大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对照检查、自我反省,确保队伍的廉沽性。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关于非公诉、侦监岗位年轻干警办理公诉案件的规定》,提升其他部门年青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储备刑检人才。实施刑检部门疑难复杂案件通案制度,通过对案件定性、证据分析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加强办案人员防错纠错能力。部署开展“进村(社区)、联校、入企”法律服务活动,指定45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对25家村(社区)、学校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增强检察机关群众_T作能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订《余姚市检察院检察官茶座活动实施方案》,每期确立一个发言主题,以“主题发言,集中交流”方式,引导检察官积极解析法律疑难,关注社会热点,提高调研思辨能力。
  加强检察基础建设。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现职副局级干部分工,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选举成立检察院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完成16名检察官职务、法律职务的任命。完成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作,开展新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完成案件统计软件的升级更新,推进全国统一业务软件安装部署,配合市院完成追诉查漏信息平台的系统升级和推广应用工作;完成全国完成检察专网加密建设工作,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和保密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市检察院)
  审判
  【概况】
  2013年,市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5517件,办结15359件,比上年分别上升3.77%和3.81%。
  【围绕服务大局履行审判职责】
  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工业强市推进年”“六大百亿工程深化年”等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重大工程的拆迁纠纷。加大对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件,制止和制裁侵权、盗版、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在重大项目推进中,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建议,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在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立临时来访接待点接待群众,减少因庭审宣判延期、时效到期、程序变更等带来的影响;及时恢复审判秩序,出台司法意见,妥善处理审判、执行过程中因水灾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平稳有效进行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对此均在头版进行报道。
  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从司法领域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发展、金融安全。全年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269件,涉案标的额达12.87亿元,注重通过商事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提高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效率,共审理此类案件53件,涉案标的额达3.96亿元,为优化全市融资环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努力。规范民间资本流通,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法保障合法债权,全年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25件,涉案标的额达7.17亿元。坚持差异化处理涉企纠纷,对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先后帮助全市十余家企业缓解资金链紧张;对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的企业,及时立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对于确实没有挽救希望的企业,依法引导企业破产,有序退出市场。
  惩治犯罪确保平安。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873件,办结1859件,分别下降7.96%和8.87%,判处罪犯2548人,减少18.85%。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共审结此类案件743件,判处1017人。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79件,判处107人。依法惩处酒驾、交通肇事等危害交通秩序的犯罪行为,共审结此类案件435件,判处435人。严惩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2件,判处29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区别对待,共依法判处缓刑、管制以及单处罚金726人,2人免予刑事处罚。依法保障人权,共为163名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机关指派辩护人。通过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等方式,共有53起刑事案件的被害方获626.71万元的经济赔偿。
  调判结合促进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197件,审结8187件,比去年分别上升1.97%和2.31%,涉案标的额达33.8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创新适用“集中调解”机制,共妥善调解小标的案件883件,调撤率达81.08%,案件审理期限从原先的15天左右压缩到9天;健全诉前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出台《先行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交通巡回法庭,专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加强与驻院(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衔接,全年共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5141件,一审民事调撤率为64.09%,其中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为82.34%,居宁波市第1名,有效达到调解促进和谐的目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不宜调解或者久调不决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发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的作用。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审结47件,比上年分别下降44.44%和41.98%。深化行政争议解决的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涉及工伤认定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行政争议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协调,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案件占51.06%。如妥善化解金额达1650万元的涉姚江防洪工程案件,保障姚江防洪工程顺利推进。制订《关于为我市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发挥司法对行政的监督功能,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全年共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97件,裁定准予执行352件,不予执行45件。
  【围绕群众需求体现公平正义】
  消除群众参与诉讼的障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6起案件中没钱打官司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23.74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61起案件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被害人,提供紧急医疗生活费用73.72万元。设立统一窗口,方便当事人办理预交、退费手续,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对当事人诉讼指导的力度,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诉讼风险提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主动依职权调取证据1366次;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全年共向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37份。加大劳动争议、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案件的工作力度,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146件,审结1086件。设立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以及医疗费等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全年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345件。
  确保群众获得公正裁判。完善案件类型化处理指导机制,制订民间借贷等常见多发案件的审判指导手册,统一裁判标准;优化内部职权配置,将骨干审判人员配置到司法第一线审理大案要案难案,全年院长、庭长办案1228件。把握庭审这一中心环节,加大优秀庭审观摩评议力度,完善庭审评查机制,全年共完成庭审检查旁听以及庭审录像抽查308次,召开审判经验交流、评查结果通报等会议24次:组织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全年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为96.14%,居宁波市第1名,绝大多数当事人息诉服判。完善疑难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和加强审判长联席会议、人民法庭庭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人民法庭与业务庭的业务协调统一机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对信访案件、上诉发改案件、再审案件做到件件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195件,裁判文书5173份:全年共有上诉案件339件,只有4件因存在瑕疵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1.18%,瑕疵率为全省第五低、宁波市最低。
  缩短群众参与诉讼的周期。强化审判节点管理机制,从严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每月分析通报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在法院内网实时通报法官个人办案进展情况,确保审判节点管控有序。完善送达协助网络,通过录音电话等科技手段拓展送达方式,缩短有效送达时间。完善非审限用时管理制度,通过审批、审管办定期提醒等方式实现交叉监管。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出台《关于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缩短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保障上诉人权益。全年各类案件的平均审限天数为21.83天,居全省前列,其中刑事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11.49天;民商事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24.94天。
  加大群众权益兑现的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88件,执结4854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3.70%和13.89%,实际执结率69.71%,有效执行金额8.45亿元。加强执行权的内部规范管理,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简化执行权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平均执限天数为23.36天,比上年减少4天。创新执行方式,开辟小标的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全年共快速执行小标的案件2677件。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先后与公安等部门建立“点对点”财产查询和协助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组织集中加班执行805次,全年公开曝光“老赖”1167人次,司法拘留64人,依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
  【围绕社会治理扩大司法效果】
  落实阳光司法。通过庭审直播,将审理过程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全年共进行图文直播96次。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案件审理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达98.65%。加大判决书上网工作力度,全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997份,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检验。加大司法网拍工作力度,全年共通过淘宝网拍卖65次,涵盖房屋、汽车等标的物,标的物价值424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32万元,与传统拍卖相比缩短约10天的时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40次,共有近600名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文化和审判工作。开通诉讼服务热线,提供诉讼咨询、指导服务,全年共接听来电和留言1010件,确保件件皆有回复,并根据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2条。
  源头化解矛盾。构建“六个一”信访工作新模式,及时化解大量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98件,比去年上升16.90%。深化落实每月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中层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全年院、庭领导、法官共接访614人次。完善信访化解联动格局,会同市信访局、人社局以及相关街道,妥善化解宁波三元织造有限公司百余人群众性信访等纠纷。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推进“三员联动”机制建设,共有19名法庭干警担任法制促进员,通过实地走访、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开展巡回收案、巡回审判,全年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982件,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
  参与综合治理。加强与市司法局的互动协调机制,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调查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犯指派合适成年人;与企业联合成立帮教基地,为外地籍未成年犯提供技能培训及工作岗位;封存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120份。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法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全年共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宁波日报》以及《余姚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法制新闻401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全年共发出关于保护著作权以及规避金融风险等的司法建议7份。
  【围绕自身发展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各项管理。全年共制订涉及执行、立案审查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部管理规定27个,促使审执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推进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深化“1+X”审判团队建设,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法院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加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成立文体协会,开展阅读优秀书籍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展“我为法院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求到63个金点子,采纳43个。办案数量再创佳绩,办案最多的法官结案421件,全年法官人均结案数188.03件,居宁波市第1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94.11件,居宁波市第1名;全年37名法官助理输入近40万个审判信息点。
  提升司法能力。注重干警政治素质的提高,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法官岗位任职资格和岗前培训制度,利用省高院网络培训平台、邀请专家专题培训以及定期轮训等方式,全年共培训干警159人次。加大青年干警的实践培养力度,通过青年干警工作委员会、青年干警论坛等形式提升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研讨能力。定期开展评选“办案之星”、速录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注重培养干警的调研能力,参与省高院组织的司法公信力调研课题,全年共在宁波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调研报告、学术论文59篇,获各类奖项13项,居宁波市第2名: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余姚市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实施规划》。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宁波市委“十项规定”和省高院“十个一律”的规定自查自纠,全院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纪律作风建设整改措施。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以及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情况、违规经商营利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活动。选任19名部门廉政监察员,加强日常廉政作风监督。召开青年干警作风纪律座谈会,加强青年干警廉政教育,守住廉洁自律关。加大日常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遵守、司法作风、礼仪着装等巡查监督力度,全年共进行院内司法巡查150次,扣考核分50分。
  接受各界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建立工作台账,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邀请114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先后就知识产权审判、执行等工作等进行专题报告。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并对立案窗口服务、工作作风进行了巡查:及时办理政协委员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提案,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共有1920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2.31%。贯彻落实三大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自觉接受并配合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3件,维持原判3件,裁定终结1件。
  (市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
  【概况】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能,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法制环境,为构建和谐幸福新余姚打下法治基础,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公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围绕“三改一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宣传挂图700份、宣传折页300份。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打造城乡法治文化样板景观。在城区兰墅公园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园,指导河姆渡镇翁方村、兰江街道名仕花园、黄家埠镇韩夏村、梁弄镇横坎头村率先建成法治文化园和法治文化长廊。
  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充实、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联合市委组织部对57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配合市府办开展市长学法日活动5次。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活动。依托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组织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推进青少年普法“五进”工作(法律学习进校园、法制讲座进课堂、学法体验进基地、法律宣传进阵地、普法教育进社区)。指导实验学校、梁弄镇小开展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深化企业普法工作,以“小餐厅大课堂”普法品牌为基础,推进职工法制学校、普法队伍、月度例会、普法光碟、法制宣传窗、法律顾问“六个一”的企业普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加强农村党员、“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法律培训,增强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对网吧、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指导黄家埠镇韩夏村和梁弄镇横坎头村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指导低塘街道西郑巷村、泗门镇湖北村、河姆渡镇翁方村创建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累计共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4个,宁波级民主法治村40个。
  完成中期督导检查。对2011年以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和自查,市普法办对10个乡镇、街道和10个市直单位进行抽查。8月份,省“六五”普法督导检查组对余姚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实地查看梨洲街道明伟村、宁波金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法治文化公园,对余姚市“六五”普法工作给予肯定。
  开展媒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在市广播电台推出《生活与法》栏目,同时继续发挥余姚日报《六五普法专版》、余姚电视台《法与德》及遍布城乡的普法宣传窗等阵地作用。利用互联网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已刊出《六五普法专版》4期,更新宣传窗内容4期,普法微博更新内容600余条。
  【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推进司法所建设。4月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9月初召开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司法所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显著提升。继续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指导阳明司法所、低塘司法所分别创建三星、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依托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共推选30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并推选其中8人参评宁波级金牌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从公安、检察、法院、劳动仲裁、公证等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精心挑选13名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担任专家库成员。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566件,调解成功11924件,调解成功率为94.89%。排查纠纷852次,预防纠纷976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0件7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338人,一批重大、疑难纠纷成功被化解在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以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11人,解除694人,年末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78人;全市有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2053人,重新犯罪24人,重新犯罪率1.16%。市司法局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执法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在3人以上村(社)建立帮教工作站,招募570名社会志愿者,确保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至少有1名以上社会志愿者进行帮教。还从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中抽调理论功底深厚、基层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社区矫正讲师团。
  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落实审前调查评估、漏管查找、信息核查等制度,确保关口前移,衔接有序。共接受审前调查378件,无一件出错。定期与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数据核对和漏管排查,无一人漏管。完成109名罪犯的信息核查反馈工作。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责任到人,管教到位。全年先后对14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警告处理,撤销缓刑1人(还有2人已提交原判法院建议撤销缓刑),全市未发生社区矫正人员参与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通过落实联合鉴定、及时解矫、安置帮教衔接等制度,确保考评到位、手续齐全、后续帮教配套。
  以帮困扶助为突破点。在抓好平时教育谈心、心理辅导等活动的基础上,争取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关工委等对各类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工作。全市现有14个就业基地,30个服务基地,18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全年共提供技能培训198人次,落实责任田132人、社会救济37人次,提供就业服务143人次。
  【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初显。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把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等工作纳入中心运作,新增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录音,实行全天候咨询接待服务,打造“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超市”。
  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坚持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加大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细化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法律服务市场督察,对经教育仍未整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报请宁波市司法局暂缓注册,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推选16名代表参加宁波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有4人入选宁波律协理事,阳明所主任徐敏连任副会长。举办首届律师演讲比赛,全市28名律师、实习律师参加角逐。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5月份,联合余姚广播电台开设《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法律维权中心,并在宁波大市首创于各乡镇法律服务所设立联络站。在塑料城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组织12名律师于每周三上午轮流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组织律师开展“送法进军营”、党员志愿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全年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647家,代理民事案件1759件,刑事案件253件,办理非诉讼案件228件。市公证处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高铁余姚段、下姚江干流防洪工程、海塘除险治江等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出让转让及市廉租、经适房安置等工作中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同时,从多方面为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和空间,规范民间借款合同和房屋再抵押公证、创新提存公证,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240件。
  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推进。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系统平台,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在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市交警大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以及两院(法院、仲裁院)一所(看守所)设置援助工作站,方便受援群众。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或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执行办案质量监督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和同行评估制度,落实法官、仲裁员意见反馈制度。全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02件,解答来电咨询2116件,接待来访4278批、528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99万元。
  (市司法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4

《余姚年鉴2014》

出版者:中央文献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3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文,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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