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编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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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711
颗粒名称: 第二十编 卫生
分类号: R126.1
页数: 25
页码: 615-6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的医疗机构、中西医疗、保健 防疫和公共卫生等情况。
关键词: 泗门镇 卫生 医疗

内容

四门竹枝词
  〔民国〕谢翘
  牛痘风行法最良,恤阴堂里又传浆。
  天花不恨迟催误,请祷娘娘赐佛方。
  第一章 医疗机构
  境内历以中医私人开业为主,亦有药铺聘请医生坐堂门诊,或江湖郎中流动行医。明正德年间,吕改在万安桥西建医寓“醉梦窝”,为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私设诊所。清光绪二十年(1894),南谢恤阴堂在施舍棺材外,增种痘、施药等事,为最早公设诊所。光绪末年,谢茂盛在大义桥古迹坛开设向荣医院,为境内西医之始。
  第一节 市级医院
  1993年7月,经省卫生厅批准,泗门区中心卫生院改建为市第四人民医院,升级为市级医院。1995年2月被省卫生厅命名为“爱婴医院”。2002~2004年,新门诊急诊大楼及新住院大楼先后建成,建筑面积分别为4926平方米和10039平方米,病床增至210张。
  2004年,医院有职工212人,其中专业医务人员187人。专业医务人员中,有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医师22人、主治中医师1人、主管护师11人、主管检验师1人、主管中医师1人、医师44人、检验师2人、药剂师11人、技师1人、护师22人、麻醉师2人、检验士4人、药剂士4人、助产士27人、技士2人、医士11人、麻醉医士1人,另有无职称见习医生18人。全院设妇保科、儿保科、医务部、护理部等9个职能科室;住院部设外科、内科、小儿科、妇产科等4个病区;门诊部设12个临床科室、2个急诊室及特检科和药剂科。医院共有大中型器械设备109台(件),总价值1372万元。全年门诊13.93万人次,住院2.06万人次,业务收入3072万元,为姚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医院。
  1993~2004年历任院长:赵斗渊(1993.7~1994.3)、周银才(1994.3~1996.5)、范琴舒(1996.5~)。
  第二节 区、乡镇级医院
  公立姚北同春医院 民国23年(1934),李家骥借址南河塍祥丰米厂栈房及晒场创办私立姚北同春医院。设内科、外科、五官科、小儿科、妇产科及戒烟(指鸦片)禁毒所,有医务人员7人,聘请的医生、护士、助产士先后有洪伯伦、朱培午、干振家、陈良、谢蕴华、马良如、王仲香、徐世珉、李秀甄等。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李家骥率朱培午、陈良等医生投军抗日,医院交干振家管理。
  民国35年,由旅沪同乡谢筠寿、谢伯殳、谢慈寿、姚尧明、徐承训、徐允中等赞助,李家骥在南谢恤阴堂旧址重建同春医院,并于次年7月正式开业,改名公立姚北同春医院。医院占地1.2亩,有楼房7间,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平房9间,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开业初期,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曾调拨一批药品和医疗器械。医院有简易手术室1间,病床10张,显微镜、手术台等医疗器械154件,药品378种。李家骥任院长兼内科医师,另有医师2人、药师1人、助产士1人、护士2人。除固定的医务人员外,还外聘特约医师定期会诊,有西医外科黄振乐,西医内科杨百伦、杨泰基,中医内科谢甲初等。医院设董事会,初由泗门旅沪人士组成,谢伯殳任董事长,主要负责经费筹集。旋增谢少庚、谢桂芬等泗门当地人士,改由谢显曾任董事长。1950年初,因民间捐助资金骤减,董事会决定医院暂由院长李家骥自理,以业务收入自给。1951年2月,李家骥呈请政府接收,经省卫生厅批准,由县人民政府卫生科于7月接管。
  泗门区中心卫生院 1951年7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公立姚北同春医院,改名泗门卫生所,属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李家骥任所长。1954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调整县界,改称泗门区卫生所。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改名卫星人民公社保健院,下辖13个管理区保健所。1961年11月,复名泗门区卫生所,下辖11个公社卫生保健所。1966年,改称泗门区卫生院。1979年10月,余姚、慈溪两县重新调整县界,再改称泗门区中心卫生院,下辖1镇7公社卫生保健所。1983年,卫生院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985年9月,泗门镇医院撤销,并入泗门区中心卫生院。1986年,门诊大楼竣工,建筑面积1081平方米。是年,塘后乡卫生院撤销,并入泗门区中心卫生院。1992年,住院大楼落成,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病床增至100张。1993年7月,经省卫生厅批准,改建为市第四人民医院。
  1951~1993年历任院长(所长):李家骥(1951.7~1961.9)、曾绍华(1961.9~1963.10)、马嘉水(1963.10~1979.7)、方君杰(1979.7~1981.9)、周培森(1981.11~1984.11)、黄国良(1984.11~1985.9)、任加生(1985.9~1991.5)、赵斗渊(1991.5~1993.7)。其间,医院数度迁址。1959年,自南谢恤阴堂迁西街白象弄,建7间平房为门诊部,建筑面积158平方米。1962年再迁后街王宅。1966年迁泗门大会堂西(今市第四人民医院址),建楼房6间、平房7间,总建筑面积684平方米。
  联合诊所、乡镇卫生院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多为家庭诊所。1952年2月,朱培午、冯少卿、虞辛潜、王登均等4人在朗海乡(现属小曹娥镇)成立联合诊所,是为泗门区首家联合诊所,所长朱培午,经费自负盈亏。其后,联合诊所迅速发展,至1956年,全区各乡镇均成立联合诊所。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联合诊所均转为集体医疗单位,称管理区卫生保健所,经费自负盈亏,政府给予少量补助,由县卫生科委托卫星人民公社保健院领导和管理。是时,泗门区共有13家管理区卫生保健所,各卫生保健所首任所长名单(部分):曹娥徐如樟、朗海朱培午、镇海沈加生、万圣姜增富、夹塘赵吉炎、湖北冯少卿、塘后吕善根、泗门谢惠泉。1961年,管理区卫生保健所改称公社卫生保健所。1980年,泗门区有公社卫生保健所8家,共有医务人员73人,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特别是在推广新法接生、加强卫生防疫方面曾发挥重要作用。1983年,公社卫生保健院改称乡镇卫生院。1985年9月和1986年2月,泗门镇医院和塘后乡卫生院先后撤销,并入泗门区中心卫生院。1986年开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至1987年底,乡卫生院改由乡政府管理和领导,区中心卫生院负责业务指导。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后,全镇有万圣、夹塘、湖北、东蒲4家卫生院。2001年,鼓励社会力量办医,4家卫生院均改制为民营综合门诊部。至2004年,境内已无乡镇卫生院。
  第三节 村卫生室
  1966年,泗门区举办第一期亦农亦医培训班,历时3个月,培训农村大队卫生员、保健员62人。后每年举办一期,逐渐设置村卫生室。是时,村卫生室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特别是副霍乱爆发流行期间,对控制疫情流行发挥重要作用。1968年,农村大队卫生员、保健员改称“赤脚医生”。1969年,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公社办、公社大队联办及大队办合作医疗站(亦称合作医疗保健室)。至1971年3月,泗门区共培养“赤脚医生”207人、生产队卫生员624人,合作医疗站遍及各社队。数年后合作医疗站停办,大队复设卫生室,“赤脚医生”大部分改行从事其他职业,余者改称乡村医生、乡村卫生员。1980年,泗门区成立乡村医生协会,全区登记的乡村医生有79人。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全镇46个行政村中有27个建村卫生室,其中达到局甲级标准的18家,达到局乙级标准的9家。1998年,镇政府成立乡村卫生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对全镇23家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统一进药,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财务管理。至2004年,全镇有村卫生室26家,从业人员50人。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个体行医
  古代行医者,或设医寓,或在药铺坐堂,或串村走巷做走访郎中,其中多为中医。据清《东山志》记载,明正德年间,吕改以医隐于泗门,在万安桥西建医寓“醉梦窝”,是为境内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私人诊所。清代中后期,在镇上开设诊所的有谢廷颺、谢梦鳌、谢亮清、谢式文、谢迪铭等。清光绪末年,里人谢茂盛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医学专门部毕业后,曾在大义桥古迹坛开设向荣医院,为境内首家西医私人诊所。
  民国23年(1934),李家骥在南河塍创办私立姚北同春医院,是为姚北地区首家西医综合医院。民国36年,现境内有私人诊所近20家,其中西医诊所3家,业主分别为吕善根、干振家、谢显文;中医诊所7家,业主分别为谢甲初、谢甲开、谢庭镳、谢松寿、范淼森、王登均、孙兆康;产科诊所4家,业主分别为谢月华、钱素英、徐世珉、许寒怡;伤科、牙科等诊所数家,业主分别为谢显奉、冯少卿、谢惠泉等。
  民国时期,镇上5家国药店亦聘有坐堂医生。其中,介寿堂国药店开设于清康熙年间,聘请九代祖传的周巷吴氏儿科传人吴梓祥为坐堂医生;延春堂国药店开设于民国13年,坐堂医生谢甲初;广济堂国药店开设于民国10年,坐堂医生景怀珍;葆生堂国药店坐堂医生谢天爵,为南京中医妇科名医蔡景阳弟子;瑞生堂国药店坐堂医生已无考。
  1952年后,泗门区陆续有28名个体医生加入乡镇联合诊所。至1956年,取消个体行医,个体诊所消失。1961年,允许医生个体开业,“文化大革命”时又遭禁。1981年,恢复个体行医,现境内经考试合格批准行医的个体医生有9人,其中中西医2人、伤科1人、牙科6人。2004年,全镇有私人诊所2家,均为西医;民营综合门诊部4家,有专业医务人员25名。
  善堂
  清末及民国时期,各善堂有种痘、施药之义举。清光绪二十年(1894),南谢恤阴堂在李长源等主持下,重订条约,于施舍棺木外,增种痘、施药、恤灾三事。民国4年春,后塘河谢存著堂创办存著牛痘局,谢姓婴孩均免费接种,后每年春季定期开种。同年,又创办存著施药局,每年端午后10天,族人每人施上海朱卜年等著名痧药2小瓶,施伤药则不拘族人还是外姓,均给上海蒋衍泽等蓝布小膏药及末药。民国22年,恤阴堂聘请李家骥开展义诊,预防与治疗兼施,春季接种牛痘,夏季发放痧药水,秋季注射霍乱、伤寒疫苗等,同时救济危急病人。
  单位医务室
  1983年,现境内有4所中小学校建立医务室(保健室),各配保健教师1名,主要开展预防保健工作。至2004年,仅存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医务室1家。
  第二章 中西医疗
  第一节 中医
  明清时期中医
  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载,明代时,里人杨道桂精医,名播州郡,时大学士谢迁致仕家居,遣使聘之。嘉靖丙戌年(1526),迁复入相,道桂偕行。抵京,策名太医院,随病调药,治十起九。一时公卿大夫多所依赖,尚书陈简庵尤倚重之。
  清代,现境内名医有:谢廷颺,精内科;谢梦鳌,精外科、疡医;谢迪铭,自祖父以下四代行医,设诊所于西街大埠头,父谢圣垕擅长眼科,谢迪明及其子谢庭镳精中医内科兼喉科。旧时知识分子有“不为良相,则为良医”之传统,清代多有因屡试不中而弃儒从医的,谢亮清、谢式文、周缉熙等儒生皆精通岐黄之术;周钺于诊治之余还从事医学理论研究,著《香远居医学举要》。亦有出仕又精于医理者。清乾隆初年,谢宜相自四川彭水知县卸职归里后,以医度日。光绪年间,陆军主事谢抡元亦精于诊治,录所治杂症验案著《袌春庐医案》、《杂症名方》、《温热金壶录》,以补《金匮要略》阙遗,三书合辑为《姚江谢氏医书》。
  民国时期中医
  民国3年(1914),景怀珍开设境内首家小儿科专科诊所。民国15年前后,程士殁开设中医书塾,教学生学习中医理论,背诵方剂汤头歌。民国时期,谢甲初、谢甲开、谢庭镳、谢松寿、吴梓祥、王登均、孙肇康等中医,医术各有所长。最有名者为谢甲初,后塘河人,早年毕业于上海中医专门学校,随上海名中医夏应堂实习多年,民国13年返里行医,坐堂于延春堂国药店,名其诊室为“濒湖山馆”。谢氏对中医古今学说能融会贯通,既娴熟《内经》、《难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经典中医精要,又对叶天士、薛生白、吴鞠通、王孟英等诸名医学说深有研究,对其师夏应堂及沪上名医丁甘仁、张聋子诸人的学术经验更有深切体会,故能根据临床诊断,辨证用药,不拘一格,药到病除。谢氏尤以治温病(俗称伤寒)为擅,民间有“伤寒看过谢甲初,不用再看第二人”之说。民国23年私立姚北同春医院开业后,西医以其用药方法简便、药效快而迅速被群众接受,中医开始衰落,部分中医师改学西医,甚至改行经商。民国35年,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朗霞乡支部曾组织泗门中医界谢甲初、吴梓祥等在朗霞义务施诊。
  新中国成立后中医
  1950年9月,县中医师协会临(山)泗(门)区支会成立,现境内入会中医师有谢甲初、谢甲开、吴梓祥、谢松寿、冯少卿、吴如九等,选举谢甲初为会长、吴梓祥为副会长。1952~1956年,个体中医师陆续加入乡镇联合诊所,时泗门区卫生所未配中医师。镇上5家国药店则合并成立泗门供销社国新药店。1961年,为贯彻国家扶持中医政策,已改行当小学教师多年的赵峰调入泗门区卫生院。赵峰师从谢甲初,对中医经典理论烂熟于胸,“望、闻、问、切”辨证施治得心应手。1981年后,又有潘春光、周渭江2位中医师及4名浙江中医学院毕业生在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骨伤科等从事医疗工作。潘春光擅长医治肝胆科疾病;周渭江师从周巷劳氏伤科传人劳建民,专攻中医伤科。至2004年,市第四人民医院有主治中医师1人、主管中药师1人。另湖北门诊部开设的干亚儿中医皮肤病专科,亦远近闻名。
  第二节 西医
  清末及民国时期西医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谢茂盛由清政府选拔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学医,毕业时授予医学士学位,为浙江省第一位出国学西医取得学位者。学成归国后,他在泗门开设向荣医院,后赴日本定居行医。民国26年,谢筠寿在获得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医学硕士学位后,再次留学德国,获汉堡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上海市立第五医院院长,兼上海中德助产学校校长。
  民国23年,李家骥在南河塍开设私立姚北同春医院,是境内第一位正式开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西医师。同春医院设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等科室,开始倡导新法接生,能做一般外科手术。其后,又有吕善根、干振家、谢显文等从事西医诊疗。吕善根毕业于江苏医学院,在新市街开设“吕氏医庐”,以治疗钩虫病(俗称黄胖病)闻名余姚、上虞、慈溪、宁波、奉化等地。谢显文为谢茂盛之子,民国35年于状元楼其宅开设寿民医院,民国37年歇业。
  新中国成立后西医
  1961年后,陆续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入各医疗机构工作,西医力量逐渐壮大。泗门区卫生院(今市第四人民医院前身)外科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仅能收治一般创伤外科及阑尾炎、疝气等下腹部手术病人,麻醉方法以局部麻醉为主。1964年开始实施腰部麻醉,1975年配专职麻醉护士,1976年开展硬膜外麻醉及气管循环紧闭麻醉,1983年开始做上腹部、剖宫产等手术。1986年全年收治手术病人614人,其中实施上腹部手术18例、剖宫产5例。90年代开展胸腔手术,至2004年,能做骨科、脑外科等大型手术。1999年,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范琴舒评为副主任医师,为境内第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004年,市第四人民医院共有中级职称以上医护人员38人,其中副主任医师3人。
  20世纪50年代前,医生诊断疾病仅靠体温表、听诊器和血压机。60年代,泗门区卫生院添置一台30MA医用诊断X光机,化验室开始做血、尿、大便三大常规检查。1980年后,医疗设施渐趋完善,各医疗机构均添置现代化医疗器械,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为完备。1996~2004年,市第四人民医院添置的医疗设备主要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C形臂X射线成像系统、CT、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动态心电图、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纤维胃镜、手术显微镜、电动手术台、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等,总计109台(件),其中价值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4台、10万元以上18台。
  第三章 保健 防疫
  第一节 保健
  民国时期,境内无专门妇幼保健机构。新中国成立后,泗门区中心卫生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妇保、儿保、妇产等科室,村、居委会配妇幼保健协助员。1971年后,逐渐重视老年保健。
  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 民国前,多采用旧法接生,妇婴死亡率较高。汝湖农校创办人谢宝书,前后4位妻子均死于做产,故吩咐其子谢筠寿就读医学院助产专业。民国23年(1934),私立姚北同春医院首设妇产科,聘马良、徐世珉为医师,倡导新法接生,但门诊、住院者甚少。
  1954年,绍兴卫校助产士班毕业生阮永年分配至泗门区卫生所,开展新法接生。1957年,有7名经过培训的妇幼专业医师充实到乡镇联合诊所(后改称公社卫生保健所),同时对旧产婆进行技术培训,新法接生率逐年上升。1980年,住院接生率达90%以上,1990年达100%。至2004年,未发生因产妇产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病例。
  围产期保健 1985年始,实行围产期保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对每个孕妇登记造册(卡)。在受孕十二周首次到医院检查时建立健康档案,二十八周内每四周检查一次,二十八周至三十六周每两周检查一次,三十六周后每周检查一次,有异常情况增加产检次数。检查内容包括血液、心电图、胎儿B超、胎儿生长指数测量、多普勒胎心听诊等。至2004年,孕产妇建卡率接近100%,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产妇出院后,由村、社区妇幼保健协助员定期对母婴进行访视,一般产后14天及28天各一次,了解母婴情况,测量体温、血压、体重,指导母乳喂养及新生儿护理等。至2004年,产后访视率达99%以上。1995~2004年,无孕产妇死亡病例,婴儿死亡率在2%。以下。
  妇女病防治 1962年始,每年对妇女病进行普查。1973年,实施妇女病大普查,历时5个月,实检人数18654人,受检率达97%,查出各类妇女病患者6346人,发病率达34.02%。至1984年,累计检查34461人次,治疗8667人(其中3例子宫癌),基本摸清妇女病发病情况。1985年起,建立和普及妇幼夜校,开展妇女卫生知识宣传,预防和减少妇女病的发生。
  儿童保健 1958年始,儿童保健工作列为卫生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1958~1981年,在每年六一节前后对在校学龄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982年后,对儿童实行系统管理:对42天至3周岁儿童定期进行9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母乳及辅食喂养、睡眠、大小便、生长发育测量、心肺听诊、生殖器、佝偻病、贫血以及语言动作发育情况;对3~7周岁儿童每年定期体检,检查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营养状况评估、血色素检查等;对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检查率均在98%以上。至2004年,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1995年2月,为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降低婴儿患病率和死亡率,省卫生厅命名市第四人民医院为“爱婴医院”。1999年起,加强对全镇幼托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内容包括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卫生硬件设施、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健康检查、消毒隔离、疾病防治、安全保护、卫生宣教和卫生保健簿册管理等。
  老年保健 1971年,现境内开展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的防治工作。1973年6月,对泗门、湖北、塘后3乡镇前5年肿瘤死亡病例进行回顾性调查,共有恶性肿瘤病例136人,其中肝癌17人、胃癌55人、肺癌11人,其他肿瘤53人,以胃癌发病率为最高。1976年,对泗门区境内曹娥、朗海、镇海、万圣、夹塘、湖北、临海、兰海、横塘等沿海9个公社前3年肿瘤死亡病例普查,结果发现泗门区为恶性肿瘤高发区,占老年人死亡原因首位。20世纪90年代起,定期为离退休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开办老年学校,开展老年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第二节 防疫
  防疫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无专门防疫机构,卫生防疫工作多由各善堂实施。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记载,清光绪二十年(1894),南谢恤阴堂有种痘、施药之善举。民国4年春,后塘河谢存著堂创办存著牛痘局、存著施药局。民国22年,恤阴堂聘请李家骥开展义诊,预防与治疗兼施。民国23年,私立姚北同春医院开展牛痘接种,每次接种收一块银圆。
  新中国成立初期,打预防针需借助个体医生的有限力量,部分群众因不信预防针能防病而不愿接受。1956年起,泗门区卫生所配专职防疫人员,指导各乡镇联合诊所(后改称公社卫生保健所)开展防疫工作。1977年始,实施计划免疫。
  1982年,泗门区中心卫生院成立防疫科,乡镇卫生院同时配专职防疫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管理预案,形成县、区、乡镇3级卫生防疫网。1983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建常年接种站,规定每月20日为接种日。为保证疫苗效价和接种质量,泗门区中心卫生院接种站购置冰箱、冷藏包等器械,建立疫苗转运冷链系统。1995年,市第四人民医院防疫科改建为镇预防保健站,主要负责全镇健康教育、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死因监测、地方病防治、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管理等工作。2004年,镇预防保健站有专业人员7人,其中主管医师1人、医师2人、医士4人,并通过省卫生防疫站“示范化接种门诊”验收。
  传染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公共卫生设施落后,医疗条件差,传染病时有发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传染病防治,开展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逐步改善公共环境卫生,使传染病发生周期延长,发病人数减少,死亡率大幅下降,有些传染病已基本消灭。1950年始,全民接种牛痘。1954年,消灭天花。1956年起,现境内每年进行各类预防接种1万人次以上,主要疫苗有牛痘、麻疹、百日咳、流脑、白喉、霍乱、小儿麻痹糖丸、卡介苗等18种。1973年基本控制脊髓灰白质炎,1975年消灭白喉,1984年起实施计划免疫。此后,麻疹、百日咳、乙脑、伤寒、破伤风等疾病得到有效控制,未再发生流行。至2004年,各种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
  天花 新中国成立前在境内广泛流行,是儿童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之一,即使侥幸逃过死亡劫难,也会留下满脸麻子。1950年起,人民政府免费为儿童接种牛痘。1954年,境内消灭天花。2004年,儿童已免种牛痘。
  霍乱 俗称“瘪螺痧”,镇境属高发区。民国26年、29年,霍乱两次大流行,感染者一般头天发病次日死亡,时有全家死于霍乱而无人收尸之惨状。新中国成立后,亦多次大规模流行。1962年,发病50例,死亡4例;1975年,发病27例;1980年,发病145例;1995年发现4例。此后未再发现门诊病例。1975年5月,泗门区境内副霍乱(俗称“二号病”)暴发流行,疫情最严重的是临海公社(今属临山镇)。慈溪县政府邀请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医院、东海舰队、2081部队、7350部队等单位的100余名医务人员赶赴疫区进行防治,并对疫点严加封锁,禁止患者、病菌携带者和密切接触者外出。8月31日,在杭州、宁波、余姚、上虞、绍兴、萧山、慈溪等火车站、汽车站和水路码头设卫生检疫站,人员须凭预防接种证出入。同时,派民兵守护海岸线,禁止捕捞、买卖小海产品。至12月24日,疫情得到控制。1979~1983年,每年均发生副霍乱流行。1979年,发病130例,检出带菌者45例;1980年,发病145例,检出带菌者61例;1981年,发病2例;1983年,发病19例,检出带菌者3例。1980~1983年,省卫生实验院和省卫生防疫站联合在泗门区中心卫生院设浙东副霍乱防治实验基地,研究副霍乱发病规律,制订防治对策,为控制疫情提供科学依据。1984年后,未再发生大规模流行。
  脊髓灰白质炎 简称脊灰,俗称小儿麻痹症。1965年开始疫情登记。1965~1972年,泗门区共发病26例,其中1965年13例、1966年5例、1967年1例、1968年4例、1971年2例、1972年1例。1973年后,未新发病例。1968年始,每年给1~3周岁儿童服用小儿麻痹糖丸。1998年起,每年对包括暂住人口在内的所有儿童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简称流脑。1965~1968年,现境内北部沿海地区流脑暴发流行。1965年,发病156例,死亡8例;1966年,发病138例,死亡15例;1967年,发病226例,死亡10例;1968年,发病172例,死亡6例。后每年均有门诊病例。据泗门镇传染病发病情况统计记录,1980年,发病16例;1985年,发病27例。1986年后,未见新发门诊病例。
  病毒性肝炎 俗称黄疸肝炎,镇境属高发区。1979~1987年,每年暴发流行。1979年,发病312例;1980年,发病871例;1981年,发病106例;1982年,发病99例;1983年,发病152例;1984年,发病73例;1985年,发病119例;1986年,发病366例;1987年,发病618例;1988年后,疫情基本控制;2004年,发病26例。
  性病 新中国成立后一度绝迹。1993年,重新发现性病患者,发病率逐年上升。据泗门镇传染病发病情况统计记录,1995年,发现淋病14例,梅毒2例;2000年,淋病34例,梅毒7例;2004年,淋病75例,梅毒23例。
  地方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前,流行较广的地方病主要有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麻风病等,罹疫死亡者甚众。据新中国成立后调查统计,海南村在民国时期有40余人死于血吸虫病,全村846户家庭中,领子进门的126户,领囡招女婿的109户,孤老寡居105户。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1985年,经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考核验收,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丝虫病、钩虫病亦于20世纪80年代消灭。
  血吸虫病 俗称鼓胀病、扫箕胀,主要流行于海南村、泗北村一带。1955年,慈溪县组织血防人员在泗门区海南乡(今海南村)春风堂运河发现钉螺,面积1080平方米,即用土埋加药物方法灭螺。同时对附近居民感染情况进行查访,因设备简陋、经验缺乏,连续数年均未发现感染者。1963年秋,春风堂附近有十余名居民因自感体衰乏力,在绍兴求医时经直肠镜检查确诊感染血吸虫病。后患者数量陆续增多,引起政府重视,同年11月成立海南公社血防领导小组,慈溪县卫生科抽调8名医务人员开展防治。1964年春,慈溪县卫生科组织23名医务人员,对海南村及附近地区的河沟、池塘进行地毯式搜索,在毗邻的泗北、塘后、曹娥、朗海、镇海等5个公社17个大队查出有螺面积18570平方米。经直肠镜活体组织检查,查出患者946人,574名重度感染者随即入院治疗,当年培训不脱产血防人员和医务人员141人。1965年春、秋两季,慈溪县卫生科再次组织125名医务人员,在上年发现钉螺地区新发现有螺面积12453平方米。当年投入6832人次进行灭螺工作,在疫区改善饮水条件,实行粪便集中搭棚加盖处理,并打井85口,建饮水池90个。1966年,慈溪县卫生科抽调医务人员69名、血吸虫病防治人员182名,又发现有螺面积2323平方米。1970年,慈溪县抽调医务人员170名,历时3个月,出动13万人次,在泗门区未再发现钉螺;全面普查居民大便,查到新发病患13人。1971年,出动8万人次,未发现钉螺;普查18644人大便,查到新发病患3人。同年11月,经省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已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要求。1985年,经省、宁波市血吸虫病检查考核组验收,已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此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转入长期监督、监测。
  疟疾 俗称冷热病、买柴病,有间日疟和三日疟之分。1965~1985年,现境内共发病3099例。发病较多的年份有:1965年,213例;1971年,391例;1972年,235例;1973年,283例;1974年,235例;1978年,200例;1979年,313例。1971年起,对疟疾加强防治,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减少蚊子孳生地。给每个历史患者和现症患者服用乙胺嘧啶和伯氨喹啉,对他们进行抗复发治疗。1987年后,常住居民无见新发病例。
  丝虫病 俗称大脚风。轻度患者表现为腿部发流火,重症患者则腿部出现橡皮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1970年,泗门区开展丝虫病普查,检查31700人,查出患者163人。1983年,进行第二次普查,检查13191人,未发现新发病例。此后至2004年,无门诊病例报告。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境内北部棉区曾是高发区,半数棉农受到不同程度感染,轻者无特殊感觉,重者四肢乏力,丧失劳动能力,妇女患染则造成不育。民间有“一年黄,二年胖,三年见阎王”之说。1958年起,开展大规模防治工作,采用四氯乙烯大剂量一次性治疗方式。1970年,泗门区普查35000人,查出病人4031人,感染率高达11.53%。此后,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和耕作制度,加强预防,感染率逐年下降。1980年后,未见新发病例。
  麻风病 1970年,泗门区开展麻风病普查,查出患者26人,其中结核型20人、瘤型6人。1975~1986年,又发现11例。患者集中麻风病院治疗,国家免医疗费,并给予患者生活补贴。2004年,全镇尚有现症患者10人,均在治疗中。
  第四章 公共卫生
  1956年4月,镇房管会设粪便管理小组,有工作人员3人。1957年,成立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有工作人员4人。1959年,成立镇市政工程队,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一套班子挂两块牌子。1983年,泗门区中心卫生院成立预防保健科,对公共卫生实施监督管理。1986年4月,成立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首任主任由退休干部孙亚飞担任。2002年10月,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成立,负责管理除爱国卫生外的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
  1995年,泗门镇获省卫生镇称号。2004年,全镇有省卫生村4个、宁波市卫生村8个、余姚市卫生村7个。
  第一节 饮水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居民多饮用江河水、雨水和井水,生产、生活水源混用,水质被污染,导致寄生虫病、胃肠道传染病时有发生。集镇上水质最好的是岳庙池。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改造饮用水源。1959年,泗北管理区在黄家道地新打一口水井,深74.96米。1965年,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开展粪、水管理试点,提倡分塘分段使用水源,派员去海宁、平湖等地取经,在海南村等防疫区打井85口。以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确定一个固定饮水池,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确定一个中心饮水池,共建饮水池90个。1976年,湖北公社农场大队建造能容纳50吨水量的水塔,取江水经漂白粉消毒,供全村70户家庭300人饮用。
  1981年6月,镇政府投资27.7万元,在湖边路建泗门自来水厂。1982年7月正式供水,日供水2000吨,基本满足建成区12000人日常生活用水需要。1986年后,自来水厂数次改建,供水对象扩大至13万人,范围覆盖泗门、小曹娥两镇及慈溪市部分行政村。2004年,全镇自来水覆盖面达100%,80%的家庭还挖有水井作为备用水源。
  第二节 食品卫生
  每年夏、秋是境内胃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因饮食不洁导致患病的情况屡有发生。1971年7月26日上午,塘后公社红阳大队(今上新屋村)宰杀一头因误食有毒青草而起病的耕牛,煮熟后村民分食。至下午五时,陆续有人发病,症状为发热、腹痛、腹泻、腹胀、头痛、乏力、恶心呕吐。至次日凌晨,先后发病112人,年龄最小者2岁、最大者81岁,凡食用牛肉者无一幸免。慈溪、余姚两县防疫部门组织大批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所幸无一人死亡。经调查、取证、化验,最后认定为沙门氏菌所致食物中毒。
  1985年7月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并对环境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贮存运输、容器包装等作严格规定,确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范围。
  1996年3月,市卫生局聘请泗门预防保健站朱正明、徐建明两位医师为食品卫生监督员,负责全镇食品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2002年10月,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成立,有工作人员7人,管辖范围包括泗门、小曹娥、朗霞3镇。2004年,3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8家,食品经营单位(户)569家,从业人员2865人。全年共出动监督人员569人次,检查各类对象2403户次;检查辖区内农贸市场39家次,查获违法经营户22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02046千克,价值7万元;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计罚款6400元;取缔违法食品加工点5个;对2729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查出不适合从事食品生产行业人员13人,予以强制调离食品行业处理。
  第三节 环境卫生
  20世纪50年代初期,全镇仅成之庄前设有一只垃圾箱。1956年4月,镇房管会粪便管理小组对建成区内集中在一起的茅屋粪缸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码头的简易厕所,实行粪便统一管理,有偿调卖给农村生产队。
  1957年11月,由县卫生科授牌授印,成立泗门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简称环卫站),首任站长谢祖耀。建站初,仅有扫帚、粪桶和手拉车等简单劳动工具。在对粪便实行管理的基础上,环卫站增加道路保洁项目,在建成区设置23只用4块石板围成的简易垃圾箱。1958年,开始建公共厕所,建筑材料及除虫药物均由县防疫站调拨。1965年,结合血吸虫病防治,在海南村等防疫区实行粪缸集中搭棚加盖处理。同年,环卫站在万安桥东建高平房4间作为办公用房,占地面积450平方米。1966年,成立镇市政工程队,负责河塘砌石、井底清理及建饮用水池等市政建设。同年,在血吸虫病防疫区,拆除大量露天粪缸,建密封粪池114个、两格式密封厕所84个、简易厕所250个。1971年,在血吸虫病防疫区,又拆除露天粪缸4537个,建密封粪池141个、无害化厕所522个。至1973年,建成区共有旱式公厕70余个。
  1983年,环卫站在西洋桥西建容量为300余立方米的垃圾中转站和储粪池,并添置手扶拖拉机用于垃圾清运。1989年,垃圾中转站迁至大古塘马家自然村附近。1995年,在杭州湾海涂湖北、夹塘交界处建垃圾填埋场,面积4.5万平方米。2001年7月,一次性拆除建成区内197只垃圾箱,实行居民垃圾上门收集,成为宁波市第一个无垃圾箱的乡镇。同年8月,环卫站在大义桥东建起市内第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及新办公用房,总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7间2层楼,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此后,环卫站陆续购置装载量11立方米的后装式垃圾压缩车1辆、13吨洒水车1辆、扫地车1辆、6吨吸粪车1辆、湿地推土机2辆、农用运输车8辆、三轮保洁车56辆。2002年起,全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由村保洁员上门收集,环卫站负责运输。2003年,开展以改厕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全镇新建和改建公共厕所67个(其中水冲式公共厕所48个),建节水型三格式无害化户厕13329个,拆除所有简易户厕和露天粪缸。
  2004年,环卫站共有职工88人。其中,道路保洁员29人,建成区内18小时保洁道路57304平方米、14小时保洁道路128868平方米、9小时保洁道路391184平方米,合计577356平方米;垃圾收集员22人,负责建成区5000户居民的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公共厕所保洁员4人,负责建成区40座水冲式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河道保洁员2人,负责建成区13.5千米河道保洁;2人负责日均100吨垃圾的推平、消毒及覆盖;夜间保洁员2人,每天在建成区主要街道保洁至午夜12时;驾驶员及清运员17人,负责全镇的垃圾中转、洒水、清粪工作。全镇16个行政村亦有保洁员145人,其中河道保洁员14人。是年,镇政府出资100万元,在夹塘村建起宁波市第一座村级垃圾压缩中转站。
  第四节 劳动卫生
  20世纪70年代,现境内发展石棉行业,大多数家庭有石棉纺车。防疫部门定期检查,上门宣传,劝说从业人员使用防尘用具。1987年,泗门石棉厂发现2例I期矽肺患者,此后每年对石棉厂接触粉尘工人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984年7月9日,夹塘乡石角丘村榨菜厂在清理榨菜池废水时,有13人急性硫化氢中毒,死亡4人,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其余9人脱离危险。1999年,宁波富丽门皮件厂在生产皮革时使用氯丁胶,造成12人急性苯中毒,其中4人被诊断为急性障碍性贫血,因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用巨大,致使该厂破产倒闭。
  2002年前,全镇劳动卫生由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负责管理,定期对电镀厂、石棉厂、蓄电瓶厂等有毒有害企业进行监测。2002年10月,成立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2004年,对全镇34家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检查135家次,对132名从事苯、铬作业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第五节学校卫生
  1979年起,学校卫生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主要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1985年后,每年普查普治中小学生头虱、寄生虫卵等,并加强对龋齿的防治。2003年,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实行分级量化管理。2004年,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对辖区内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累计检查106次,对8823名中小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五章 医药管理
  第一节 药政
  中草药及使用
  境内地下水位较高,且土质偏盐碱性,不适宜种植中草药,因此中药材历来需从外地采购。1969年,对药材资源进行调查,仅有金钱草、白茅根、鱼腥草、门冬、马齿苋、千金草、鸭跖草等十余种,且经济价值不高,仅在农户屋边杂地有少量生长。
  1969~1978年,西药供应紧张,每个医生每月分配到的青霉素、链霉素等抗菌素药,仅能使用3~4天,中草药遂得以广泛开发、利用。时泗门区卫生院及各公社卫生保健所均聘请民间中草药医师当顾问,并组织采药小分队上四明山区采集野生药材。湖北公社卫生保健所在所长冯少卿组织下,于1974年在小路下村、楝树下村借租6亩土地种植中草药,品种达153种。各家医院还自办简易药厂加工中草药成药,制造鱼腥草注射液、板蓝根注射液、柴胡注射液等针剂十余种。流感流行时用自制板蓝根汤剂进行治疗和预防,乙脑流行时,则用千金草预防。彼时每个大队均设置千金草汤剂供应点,每个儿童每天上、下午各服一碗。另外,还用一枝黄花草代替抗菌素,用乌梅汤驱除儿童蛔虫,用柴胡加味汤治疗疟疾。1980年后,西药供应充裕,自制中草药汤剂多被淘汰,至2004年,仅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少量加工制作。
  药政管理
  1956~1999年,零售药品由泗门供销社国新药店经销。1983年,县卫生局批准设立泗门供销社医药批发部,负责泗门区各医疗单位包括乡村医生医疗用药的供应,县卫生局负责药政管理。1985年,药品监督管理改由市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2000年,泗门供销社国新药店解散,其从业人员相继开设益寿参药店、泗门东街药店、泗门西街药店、泗门延春堂药店、葆生堂药店、天一大药房有限公司、泗门天和药店、余姚市百信大药房小路下分店等药店。泗门供销社医药批发部亦改制为余姚市万隆医药有限公司,属民营企业。2002年10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派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负责泗门、小曹娥、朗霞3镇药政管理。2004年,市卫生监督所泗门分所共检查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219家次,行政处罚6家,取缔无证行医15家,收缴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品十余箱及部分不合格医疗器械。
  第二节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1952年8月,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立教师)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7年7月起,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发放至各单位。1963年,改由单位定额包干。1976年1月,实行分系统管理。1981年,改革公费医疗制度,规定每人每年医疗费35元,实行单位定额包干、节余奖励的管理办法。1987年,改为定额到人、节余归己、超支自负20%的办法,超支300元的,超额部分全部报销。后又数次改革。2001年10月起,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劳保医疗
  20世纪50年代初,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实行劳保医疗,职工患病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直系亲属医疗费由职工所在企业负担50%。其后,集体所有制企业亦参照执行。2001年10月起,企业(含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统一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01年10月,全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和列入社会统筹的保养人员),统一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参加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和失业职工,也同时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扣除;企业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5%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扣除;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事业职工,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两个部分,分别划入个人账户和建立统筹基金。
  2004年,镇政府有220人(含公务员及机关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季度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如下:一季度149484.8元;二季度,181594.95元;三季度,201980元;四季度,224925.69元。全年合计757985.44元,人均3445.39元。
  农村合作医疗
  1969年,境内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公社办、公社大队联办及大队办医疗站或合作医疗保健室。社员每人投资0.5~2元不等,按各大队集体经济情况差别不同,报销30%~60%不等医药费。“赤脚医生”报酬实行工分制。时集体经济普遍薄弱,合作医疗制度仅运作3~5年后多停办。境内运作时间最长的是集体经济相对雄厚的后塘河村,村民在村合作医疗站看病,挂号费、诊费及注射费等全免,药费减免70%。1984~1989年,村民在上级医院看病,凭发票亦可报销30%。后塘河村合作医疗站至1995年停办。
  1988年,各乡镇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拟再次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经费筹措不足等原因,未能实施。1999年,镇政府重新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2000年底,全镇有80%的农业人口参加。2003年始,实行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民自愿参加。采取四级筹资办法:个人缴纳和村集体扶持资金总和为每人30元(因各村集体经济贫富不均,个人缴纳部分有20元、15元不等);市财政和镇财政各给予每人每年15元的扶助;宁波市财政的专项资金全额纳入统筹资金。为引导合理的医疗消费,凡在一级医院就诊的起补线10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患病住院报销标准为:起报线至3000元部分报销20%,3001~5000元部分报销30%,5001~10000元部分报销40%,10001~30000元部分报销50%,3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60%,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年20000元。对恶性肿瘤、脑卒中、糖尿病、慢性尿毒症及器官移植后的后续治疗等5种慢性疾病,当年未享受过住院补助的,其门诊药费列入大病统筹资金补助,全年累计1000元以上部分,按30%补助,最高补助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对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50000元,确实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在享受正常住院报销外,还可按自负部分40%的比例进行救助,最高救助额为每次20000元。2004年,全镇16个村、4个社区全部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参加人数42715人,当年有976人享受医疗补助,补助金额总计234088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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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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