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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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6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页码: 535-5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民国以前,如遇自然灾害,多由民间慈善机构自发筹款赈济,有平粜、施医、施药、施粥、施衣、施棺等社会救济的概况。
关键词: 泗门镇 民政 社会救济

内容

灾荒救济
  民国以前,如遇自然灾害,多由民间慈善机构自发筹款赈济,有平粜、施医、施药、施粥、施衣、施棺等。
  1949年5月泗门解放后,遇自然灾害,由人民政府拨粮款救济,并组织群众互救。是年7月24日,遭强台风袭击,夹塘乡6800米海塘溃决,死91人、伤11人。时任宁波军管会财经副部长朱之光亲临泗门组织救灾,发动社会互济。次年春夏荒,人民政府除发救济米,还通过修筑解放塘以工代赈。1956年8月1日,强台风过境,各乡镇成立灾害善后小组,向灾民发放急赈款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83年9月16日,龙卷风袭击镇海乡人和丘村,波及万圣乡祠堂丘村,县民政局供应计划木材等建筑物资。1992年,连续受16号、19号台风影响,全镇受灾14户,市民政局拨赈款3950元、红砖15万块。是年起,市民政局每年下拨4400元,镇政府同时拨相应配套资金,作火灾、自然灾害等临时困难补助。2004年,全镇临时救济192户,共发放救济金5.75万元。
  扶贫救济
  1949年5月泗门解放后,发动群众帮助困难户,少数特别困难户由政府发救济粮。1954年后,农村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困难户以集体帮助为主,政府救济为辅。1960~1965年,拨部分农村救济事业费以无息贷款方式扶持贫困农户养猪,因效果不佳,后仍改为救济。1984年,始行济贫与扶贫相结合的政策,或安置进乡镇企业就业,或扶持发展家庭副业,对部分贫困户的超支款予以减免。1992年,全镇发放扶贫化肥3700千克、资金8000元,扶植发展家庭养殖业5户,优惠贷款1.3万元。1997年10月起,对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人均每月25元,后逐年提高。2004年,全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644户875人,其中农村501户682人,城镇143户193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0.73万元,人均每月110元。
  疾病救济
  1961年,县政府对浮肿病患者发放救济钱、粮,并组织医务人员下乡治疗。1965年3月起,县民政局每年拨专款给贫困户补助治病费用。发现麻风病患者(湖北村戚顺荣)送宁波市麻风病防治站治疗,从住院之日起,病人生活费、治疗费由国家全包。2004年,全镇救助贫病患者615人,补助医疗费16.73万元;给全镇87名精神病患者施药,人均300元。
  “三老”补助
  1984年起,对老共产党员、老游击队员和掩护留驻革命工作人员的“堡垒户”(简称“三老”)给予每人每年50~60元的生活补助,此后补助标准经多次调整,逐年提高。2004年,全镇有“三老”人员88人,全年发放补助金共计21.408万元。
  附 水灾遗墨(载《四门谢氏大房谱》)
  道光二十九年岁在己酉。夏闰四月十九日入霉以来,连日霪雨,昼夜不停。河水上岸,田畈行船,以致四处难民俱用舟楫聚众强讨,各镇乡村被扰不堪。城中虽有官府约束,而饥民亦难处置。迨至五月底,始得晴霁。我四门一镇,事在燃眉,无奈邀集殷富,在大祠堂会同相商,暂行救急,庶免吵扰受累。即于五月二十七日在大祠堂散粮起,大口给钱廿文,小口减半,给至中伏止,共计十五天,用费一千一百千。议作十股分派,后塘河房两股半(谢榆标抱总),后街中宅房一股半,大街南、万安桥西三股(谢黼平、谢履方各股半),桥东亦派三股(谢星斋、谢吉堂、谢敬一、谢节之均派)。是年,早禾遭灾,尚有六七分收成,低田尽被淹没。木棉更甚,全无收成。及至冬季,米价昂贵,饥寒尤甚,难民益众。幸荷邑主何公详宪,请币赈恤,即于年内廿五夜分起,大口给钱八文,小口减半,此乃府县定规章程。一面挨家劝捐稽查,田地上百亩者捐钱二十千,或增或减,均仿此款捐写登簿。至三十年庚戌春正月望日,大口给钱十文,小口给钱五文,给至三月二十六日立夏止。总事谢履方,同办豫泰栈、仁泰庄。厂设大宗祠,分立人、和两字号,限定十日一给。斯时谷价每斤廿四文,给至大麦登场,共计九十天,用钱四千一百余十千(场主领来帑钱七百千亦在内)。是年五月间,天雨太多,禾棉受淹。六月中,三伏少雨,河水干涸。至七月底,始得通港,早禾还可租收八分。至八月中秋,连日大雨,又值百官江秋潮甚大。更兼上港出蜃,对江两岸塘倒十余处,以致山阴、会稽、萧山、嵊县、余姚、上虞六县俱遭水灾。我家中堂水上椅面,登楼煮饭,游廊撑船。晚禾秋作,颗粒无收,草房土墙,无处不倒。穷民遭灾颠连更甚。我四门镇自十六日早晨水上阶沿,至辰时骤涨半尺。及夜,水高二尺有余,自后渐退。直至八月底,始得退落。幸喜三冬,雨旸时若,米价不贵,谷价十五文一斤。是年,花租议收一分至三分上落不等。惟糯谷稀少,每斤廿三四文。谢守礼识。
  光绪十五年己丑七月,自廿二三至廿八九,连日大雨倾盆,姚邑各山发蛟数百所,或山顶或山半中开一坑,劈溜而下,古冢浮厝,随势翻腾。间有泥晒瓦瓶冲出山际,乡人得之,或以为古,不知所详。时木棉方华,半被摧折;晚禾宜水,无甚害。八月初,始晴霁。廿五,又雨,直至九月下旬,连续一月。上河连村遍野,水势滔天,迟花晚禾浸没无收。晚租全豁地租,湖地廿五斤,沙地廿斤,稍地每三百文。方雨之十日,农民扶老携幼,赴殷富家勒索钱米。有舟行者,有陆行者,聚集多人,气势凶甚。弗与则敲窗毁户,与则欲壑难厌,指名唾骂,凶恶万状。始殷富家给以米,以升计,不足几用强,乃联禀于邑主何公。出示谕禁,稍散。何公乃立各保各村之约,照会各乡筹办捐赈。余四门始事赈董五人,以余一人终其事。所有散给条规,先行编查户口。四门以大村抱小村,南自谢家窠沙堰起,北至海滨,共计二十三村,均系抱办。查得大口七百八十一名,每日每名各给制钱十五文;小口九百廿七名,每日每名给制钱十文。五日一次,共给制钱一百四千九百二十五文。十一月初一日开赈,至次年元旦,共计十二次,统共放过制钱一千串二百五十九千一百文,此冬赈截止之分总钱数。春赈改作十日一次,大口酌减十文,小口六文,大小人口并无增减。每次散放制钱一百三十三千七百廿文。至三月十四日截止,放过春赈八次,共给制钱一千串六十九千七百六十文。两次共散钱二千串三百廿八千八百六十文。内由余出具领状,领到石堰场梁下仓备荒银二百两,兑洋二百九十四元,分交廊厦、临山、倪家路各赈董,各洋四十元。因地方辽阔,户口繁剧,不能遍给,禀明场主,归伊三村春赈自行带放。本镇净领洋一百七十四元,兑钱一百七十八千三百五十文。除过实收民捐钱二千串一百五十千五百十文,所有分办司事雇工查户散赈工食、船只、纸张、油烛等经费二百三十六千四百文,由余独自资付,不列捐项赈款之内。又有梁上仓银二百两,承领之下将纹银二百两兑现九九串大钱三百千四百六十八文。当着干妥数人,先往梁上纵横四十一村,挨查极贫户口三百七十八名。至二月十五日,亲往督赈,查大口二百五十六名,每名给钱一千文;小口一百二十二名,每名给钱七百文。共计钱三百四十一千四百文。业经逾额,无奈白头黄口,鹄面鸠形,随行哀乞,实有不忍,另给大口每人二百文,小口一百文。共大小口八十一名,计钱十三千二百文。此次梁上仓地方,统共赈钱三百五十四千六百文,另加雇工分查散放伙食、船只等钱十九千八百文。除收税公项外,应亏钱七十三千九百三十二文,余自行赔补。又三月初三日,领到皇帑银洋五十一元二角五分,兑入制钱五十二千二百六十四文,三月廿三日专期散放。此己丑年被灾办赈之细底情形,录之以备考证。谢元寿识。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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