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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拥军优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6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530-5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民国28年(1939)5月,泗门镇第十三青年救亡宣传室组织十余名妇女,利用晚上时间在图南庙做“杀敌鞋”1000多双,由中共党员戚善康、谢永盛统一送至国民党余姚县党部,再转交赴海北敌后作战的浙江省抗日自卫总队第六支队第一总队(前身为余姚抗日自卫队)。同年7月,泗门镇妇女救亡宣传室成立,继续组织妇女给前方战士做“杀敌鞋”等拥军优属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泗门镇
民政
拥军
内容
拥军支前
民国28年(1939)5月,泗门镇第十三青年救亡宣传室组织十余名妇女,利用晚上时间在图南庙做“杀敌鞋”1000多双,由中共党员戚善康、谢永盛统一送至国民党余姚县党部,再转交赴海北敌后作战的浙江省抗日自卫总队第六支队第一总队(前身为余姚抗日自卫队)。同年7月,泗门镇妇女救亡宣传室成立,继续组织妇女给前方战士做“杀敌鞋”。
民国30年冬,由中共领导的国民党苏鲁战区淞沪游击队暂编第三纵队在姚北沿海一带活动,现境内的湖北、夹塘等地为其主要活动区域,部队给养由泗门镇、四海乡等余姚、上虞北部地区的17个乡镇提供。浙东抗日根据地建立后,泗门群众积极为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提供给养、补充人员、安置伤员、递送情报、打扫战场,广泛开展拥军活动。民国32年5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五支队一中队为掩护起义反正的“浙东剿匪安民纵队”(原国民党八十八团田岫山部),在倪家路至小路下一带与日伪军发生激战。战后,中共小路下支部组织民兵打扫战场,将一名重伤战士护送至陶家路部队后方医院。民国33年8月,泗门群众为粉碎日伪抢粮阴谋,在中共余上县委领导下,破袭观曹公路,拆毁桥梁、电话线,使日伪在姚北的交通和通讯陷于瘫痪。民国34年5月29日,千余名民兵及群众配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三支队、五支队,围攻驻后塘河村的汪伪中央税警团第三特遣队,共毙伤100余人,俘140余人,迫使残敌逃至周巷日军据点。战后,中共大路头支部发动民兵掩埋牺牲的19名新四军战士。同年9月,中共中央令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及地方党政干部北撤,楝树下村的大丁丘湾是北撤的两个主要渡口之一,沿海群众于9月30日、10月4日和10月6日3次用渔船和卤担船运送部队渡杭州湾至海盐澉浦。民国38年春,吴维涛、谢久樵等地方民主人士在泗门商界、乡绅中募集大米和棉花等物资,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泗门镇人民政府动员民众运送粮食至宁波,支援解放舟山战役。1950~1953年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全镇各界民众积极捐献飞机大炮,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1992~2004年,中共泗门镇党委、政府数次派代表赴泗门籍士兵服役的部队慰问,征求部队及士兵意见,改进拥军优属工作。
追悼褒扬
民国28年,泗门镇各界民众在三门堰宏济桥西立“抗日阵亡将士暨死难同胞纪念碑”,碑文由时任余姚县县长林泽题写。民国30年4月余姚沦陷后,为免遭日军破坏,群众将纪念碑藏入附近河底。
1949年5月泗门解放,旋在镇南大湖门山建谢爱花烈士墓。后每年清明节组织各界民众祭扫烈士墓,缅怀革命先烈。
1951年,余姚县政府、泗门区公所联合向谢海耀、谢小乔等近30户革命烈士家属赠送“人民功臣”、“气壮山河”匾。各级领导于每年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慰问烈士家属,赠送慰问品。
1994年4月,在全镇干部、群众、中小学生中发起为筹建泗门革命烈士纪念碑捐款活动。1997年7月,革命烈士纪念碑在沙堰头墓园落成,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碑文“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由抗日战争时期的浙东区党委书记兼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政委谭启龙题写。
国家抚恤
1950~1979年,死亡抚恤对象为牺牲、病故军政人员家属。初发抚恤粮,1952年改发抚恤金。1955年,牺牲、病故军政人员按生前职级一次性补发抚恤金,并补发《革命烈士光荣纪念证》。1980年,死亡抚恤对象改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3种,并对一次性抚恤金金额作大幅度提高。1985年1月起,改为按月发给抚恤金。是年,城镇革命烈士家属优抚金标准为每月35元,农村为25元;城镇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优抚金标准为每月30元,农村为25元;城镇病故军人家属优抚金标准为每月30元,农村为20元。后抚恤标准多次调整提高。2004年10月,《余姚市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定期抚恤的城乡革命烈士家属优抚金标准分别为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25%和120%;城乡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优抚金标准分别为120%和115%;城乡病故军人家属优抚金标准分别为110%和105%。其中,孤老家属优抚金标准再增发10%。是年,全镇有6人享受国家死亡抚恤,其中烈士抚恤5人,共发放抚恤金10.08万元;病故抚恤1人,发放抚恤金1.32万元。
伤残抚恤对象为在职和在乡革命残疾军人。1950年,分别发给营养费和优待粮。1951年,伤残抚恤按残疾轻重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3等5级,即一等、二等(甲级、乙级)、三等(甲级、乙级),给二等以上者发抚恤粮。1952年,改发抚恤金。1965年起,给三等伤残军人发补助金。1987年后,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此后抚恤标准经多次调整提高。2004年10月,《余姚市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规定,在乡残疾军人的最高优抚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是年,全镇享受伤残抚恤的有20人,共发放抚恤金7.807万元。
国家补助
1954年冬至1956年春,国家对烈军属和复员军人发放补助金,扶助其向农业生产合作社投资。1957年春夏间,对困难较多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助3~8元。1961年起,给生活无靠的烈军属及复员军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为城镇烈军属每人每月4~6元,最高不超过15元;农村烈军属每人每月3~5元,最高不超过10元;残疾和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5元。1979年,对生活无靠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失踪军人家属、复员军人家属进行普查,按月发给补助金。补助标准经多次调整提高。1987年,城镇优抚对象国家补助每人每月为45元,农村为30元。2004年,全镇享受国家补助的优抚对象97户,全年共发放补助金40.0236万元。
群众优待
民国28年5月,余姚县战时政治工作队第五区队进驻泗门,区队长陈久源带领10名队员,深入各保、甲慰问抗日军人家属,男队员帮助搞农业生产,女队员帮助做家务。
1950~1951年土地改革中,烈军属和革命残疾军人优先分得好土地、好房、好家具。1951年,实行代耕制,优待缺乏劳力的烈军属和革命残疾军人,方式有代耕小组、专人代耕、聘工代耕等。1956年,改为优待劳动日制。1958年冬至1959年初,一度试行供给制,后仍恢复优待劳动日制。1962年,新增义务兵家属优待劳动日制,每户年均200个劳动日。是年6月,慈溪县人民委员会规定烈军属和荣军有救济、贷款优先权,优先供应副食品,子弟入学优先享受助学金,减免学费,开大会为烈军属、荣军代表设专席,并向烈军属、荣军发《优先证》及烈属《光荣证》,凭证可优先乘车、购物。1981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改现金优待制。1985年起,对立功受奖和超期服役军人实行优待金制度。1989年,为现役军人投保养老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20世纪90年代起,对荣立一、二、三等功及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分别给予10000元、2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并对赴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增加优待金待遇。
2004年,全镇享受现金优待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共有6户,每户发放优待金5400元;伤残军人20人,每人发放优待金3903元;复员军人52人,每人发放优待金4861元;在乡伤残军人17人,每人发放优待金7395元;农村户口入伍义务兵家属67户,每户发放优待金4410元;城镇户口入伍义务兵家属6户,每户发放优待金3640元;赴新疆地区服役1人,每户发放优待金4900元;赴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家属4户,每户发放优待金13230元。全年共发放优待金86.4077万元。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50年,由余姚县复员军人建设委员会办理全县志愿兵复员安置工作。1952年,原名改称县转业军人建设委员会。1954年10月,余姚、慈溪调整县界,境内志愿兵复员安置工作改由慈溪县转业军人建设委员会办理。1956年11月,慈溪县人民委员会强调“在调用干部、调配劳动力和招收工人、学徒、职员、技术人员时,都要优先录用复员军人”,规定“未经转业建设委员会和民政科同意,不得开除和解雇复员军人”。1958年后,改设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除安置少量志愿兵复员军人外,转入义务兵退伍安置,执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对城镇户口义务兵退伍军人安排单位工作;农村户口义务兵退伍军人除少数参加过边防战斗、立过二等以上战功者,以及因战或因功致二、三等残疾者,安置于党政机关和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回农村。1979年,退伍军人改由县退伍军人与军队离退休安置领导小组安置。1992年后,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按年发给安置费和培训费。
1950年前后的复员军人,凡没有住房或住房有困难的,一律配给。1958年后,除部分由国家分配住房外,多由国家供应建筑材料,由当地生产队出工修建,亦有政府发给补助金租赁住房的。1965年起,规定复员干部每人供应计划木材1立方米,普通战士每人0.1立方米。其中供应普通战士的计划木材不平均分配,集中解决住房困难者。1987~2004年,改为现金补助。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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