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时期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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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泗门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26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国时期政权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480-4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泗门镇民国时期至1949年政权的重要发展历程等。
关键词: 泗门镇 政权 民主政府

内容

民国元年(1912)至16年,乡村政权沿袭清旧制,各乡设乡董管理地方事务。乡董由地方推选,县公署备案,实行地方自治制度。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记载,辛亥革命前后,四门乡乡董有:谢维镛,清宣统三年(1911)选;谢棫树,民国2年(1913)选。后任乡董尚有谢茂祜等,因资料缺失不能详列。
  民国17年,推行村里制。
  民国19年,改乡镇制。现境内置泗门镇及申明、莲风、七甲、万圣、夹塘、庙山、华西等7乡,各镇(乡)分别成立镇(乡)公所,设镇(乡)长1人,副镇(乡)长1~2人,文书1人,配警备班3~5人。
  民国29年,现境内置泗门镇及明风、四海2乡,各镇(乡)分别成立镇(乡)公所。
  余姚沦陷时期(1941.4~1945.9),国民党泗门镇公所以“游击”状态保存建制。汪伪政权于泗门集镇设泗门镇地方维持分会,设正、副会长。历任会长:谢烈承(又名谢卓人)、谢禄成(又名谢受之)。现境内湖堤乡地方维持分会会长符祥林。民国32年初,成立汪伪政权泗门镇公所,谢禄成任镇长,谢烈承任副镇长。
  民国34年2月,中共临山区委、区署以湖堤乡为试点,各抗日阶层按“三三制”原则建立抗日
  沦陷时期县民证
  民主政权,选举中共党员王德春为湖堤乡民主政府乡长。5月,现境内泗门镇、 四海乡亦陆续成立民主政府,选举中共党员吴维涛任泗门镇镇长,民主人士陈 松卿任泗门镇副镇长;中共党员俞根法任四海乡乡长。同年10月,各乡镇民主 政府因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而解体。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余姚县政府还治,在现境内设镇(乡)政府,各 置镇(乡)长1人、副镇(乡)长1~2人,配警备班5人。至1949年5月余姚解 放时解散。
  1949年初,中共在泗门沿海重建乡民主政府,任命王德春为湖堤乡乡长。

知识出处

泗门镇志

《泗门镇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反映了泗门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商贸、风情、人物、天时、地理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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